登入使用能幫助您收藏更多喜歡的好書,
希望大家都能多多登入,管理員在此感激不盡啦!
《開局一條小漁船》第42章 嘿嘿嘿
  第42章 嘿嘿嘿

  說實話,決定跑路的時候,陳明誠根本都還沒搞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麽。

  他甚至都不覺得自己有做錯,一直覺得自己做的只是合法合理的商業炒作——炒燃油期貨,在大洋國和布列塔尼都是很正常的貿易,倫敦期貨市場每天那麽多人在炒呢。

  他都不炒期貨了,而是炒現貨,這應該比期貨更加“實體經濟”吧?這是多麽令人尊重的實業家!
  但是,不管他自己覺得自己多麽正當,不管他因為這次的生意時間上太倉促、以至於讓他沒來得及了解清楚華夏相關法律和政策。

  當他發現自己要聯系的利益相關人都聯系不上、帳戶也被暫時凍結時。

  本能告訴他,先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這種時候不能講道理硬扛。跑了慢慢再搞清楚,有機會翻身的。

  衝出在粵州番禺下榻的酒店,他帶著女助理,直接攔了一輛出租車,讓司機去特區。

  94年,國內還沒哪個出租車司機見識過“直接打車跑長途去臨近城市”的土豪。

  所以司機接到這個活兒的時候,震驚地提醒了一句:“這100多公裡呢!打表我都不乾,回程接不到活的!兩塊四一公裡!”

  “我按200公裡算給你!五百塊!”陳明誠直接灑出五張百元大鈔。

  司機:“還有往返高速過路費!”

  陳明誠都懶得再問過路費是多少,又甩了兩張一百塊,隻當單程就要一百高速費。

  而事實上,這點距離才二三十塊高速費。

  出租車司機看著七張大錢,立刻閉了嘴,腎上腺素飆升,一腳油門衝了出去。

  ……

  一個半小時後,陳明誠來到特區港區,然後按約定地點找到了一條小艇,突突突就出海,行駛了短短幾公裡,上了那條在海面上待命的他自己的船。

  他從來不讓自己作為後手的船進碼頭等待,因為進了碼頭的話,緊急情況時容易被控制、限制出航。而一直在海上飄著兜圈子,就不怕了。

  “趕緊開船!先看看風聲,沒人巡查臨檢阻撓的話,就直接出海。有麻煩的話,先在香江近海躲躲!搞清楚情況再走!”

  陳明誠登上甲板,忍不住擦了擦汗,一疊聲地吩咐。

  幾秒種後,他才意識到氣氛安靜得過頭了,船上那幾個手下,都低眉順目地面面相覷,一動不動。

  “陳總,不好意思了,作為華夏人民的朋友,愛國華僑,我覺得我想見義勇為一次,熱心扭送你去有關部門。”

  船艙裡轉出好幾個人影,為首的正是顧鯤,他左右兩邊還站著龍五和高健雄,以及其他幾個彪悍的壯漢——那都是許虎等轉業後剛被顧鯤招募的員工,他們一兩個月前,都還在威沙群島駐守服役呢。

  “陳明誠,你挖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牆角的罪行,已經昭然若揭了,最好不要反抗!任何薅社會注意羊毛的罪人,都逃脫不了法律的製裁的!你的船員都已經被我們控制了!”高健雄義正辭嚴地警告。

  他本來就是戰場上經過血火洗禮的,跟越南人乾過仗挨過槍。在島上那些年還要鼓舞士氣、凝聚手下士兵人心,說話自然有一股凜然威嚴。

  他前幾天才剛剛辦完一切退伍轉業手續,想跟著顧鯤乾點利國利民的大事,當然要好好表現了。

  半個小時前,他們搶在陳明誠之前,坐著快艇強行靠幫了這條幾百噸的快船,然後上船輕松一頓拳腳,就把陳明誠的人都放翻控制了。

  陳明誠在蘭方雖然有勢力,但是他來華夏還是不敢帶管制武器的。而只靠拳腳和冷兵器的抵抗,他手下這些人根本不夠顧鯤龍五和高健雄收拾。

  “你們……你們是華夏的便衣人員嗎?這條船是注冊在蘭方群島的,屬地管轄權屬於蘭方!你們竟然上蘭方船使用暴力扣人……你們……你們不怕引起國際糾紛麽!”

  陳明誠已然慌了手腳,一雙綠豆眼瘋狂亂轉,試圖能說點啥擠兌的話,就先試試再說。

  可惜,這種抵抗毫無意義。

  顧鯤冷笑著回答。

  不是回答陳明誠,而是回答他身邊的雇員:

  “你們不用怕,不會引起糾紛的,我是蘭方人,我只是以熱心華僑的私人身份,來‘扭送’,扭送知道嗎?唉,所以說你們跟著我辦事兒,也要多學法。普通熱心群眾,把壞人送去,就叫扭送。至於你們,是我的雇員,所以你們也是臨時聽命蘭方雇主,協助扭送。咱可不會在蘭方船上執法。”

  龍五和高健雄頻頻點頭,作醍醐灌頂狀。

  老板就是牛逼,做生意牛逼,揍人牛逼,懂法律也牛逼。

  陳明誠也是倒了八輩子血霉,得罪誰不好,非要得罪顧鯤呢。

  牛虻不可怕,就怕牛虻有文化啊。

  眼看著龍五走上前,把他一拳放翻在地捆起來,陳明誠徹底絕望了,掙扎著最後狂叫:“顧鯤!你也販賣便宜油了!你得利也有好幾十萬。你現在陷害我,那也不過是兩敗俱傷,你別指望立功了就能洗脫自己!華夏可沒有汙點證人。”

  天地良心,陳明誠是真沒想到,顧鯤會以這種方式出賣他。

  因為他覺得,顧鯤至少在這一點上,是跟他一條螞蚱的,大家都投機倒把了。

  然而,下一秒鍾,顧鯤的回答讓他更絕望。

  “誰跟你一樣了?我買柴油是嚴格‘儲備自用’,最多就是蘭方船看華夏油便宜,就來加這兒的便宜油!

  我可從頭到尾,沒有在華夏境內賣油!你這種法盲,可改改吧,你到現在還不知道什麽是犯法的,什麽是合法的麽?炒作沒問題,可是你違反了特許經營!數額特別巨大!你就等著投機倒把罪吧!”

  顧鯤說這番話的語氣,渾似高進跟陳金城說:我無所謂,我最多罰款三千,你殺人起碼坐三十年!
  而且,也都沒到公海。

  另外,顧鯤覺得陳明誠這樣的人,是真的罪有應得。

  許多人對“投機倒把罪”有所誤解,覺得這個名字97年修改刑法之後沒了,那麽其中那些罪行,後世來做,就不屬於罪了。

  但其實這種粗暴理解是不對的,是典型的法盲。

  97之後,投機倒把只是一部分變成正常經營,而更多的是吸收到了“非法經營罪”這個新罪名裡、歸到分則三裡。(分則三就是“破壞社會注意市場經濟秩序罪”)
  違反特許經營,違反專賣,這些事兒是無論哪個時代都算犯法的。

  就好比哪怕你2019年,沒有煙草專賣資格的人,躉了香煙私販,那也是犯法的。

  而柴油汽油這種東西,在國內的零售、專賣,根本就沒開放過經營權限,陳明誠當然算是犯事兒了。

  換言之,你覺得華夏油便宜,在這兒進貨,那是沒問題的。

  但你不能進了貨之後還在華夏賣。

  顧鯤對付他,完全不算陰,而是本著古今皆罪、一以貫之的法律準繩。而且這都還沒算陳明誠打探內幕漲價節奏信息的罪過呢。

  隻怪陳明誠利令智昏、時間又太倉促,做投資決策時不得不當機立斷,連法律都沒來得及研究清楚。

  而偏偏那個讓他自以為可以當退路的後手,又被顧鯤抄了。

  “那……那跟我交易的人呢?”陳明誠不甘追問。

  “那就不勞您費心了,有些是演的,有些是本來有點小問題,追求重大立功表現的。你擔心你自己吧!”

  陳明誠血壓一陣飆升,頭暈目眩,暫時昏了過去。

  兩小時後,陳明誠被送回了粵州港口,一上岸就被控制了。

  顧鯤呢,雖然是合法經營,但也因為炒作居奇,被思想層面批評教育了幾句。不過最後還是說,鑒於他的熱心扭送,那些不痛不癢的批評教育就不當回事兒了。

  ……

  顧鯤在粵州盤桓了兩天后,等到了他想要的消息。

  “陳明誠一開始希望驅逐出境,不過蘭方方面主動來函交涉,表示尊重屬地管轄,沒有異議。”

  “估計他這個投機倒把,算金額特別巨大了,那就是頂格十年。”

  槍斃是不可能槍斃的,華夏投機倒把槍斃的一審,最後也就是91年,還是那種非法集資民間高利貸一類的事兒。

  只要不在金融層面搞突破特許經營的事兒,其他炒作一般十年就到頭了。

  知道了陳明誠個人的下場後,顧鯤也就懶得再去關心他那點破事兒了。

  後續的關鍵,是涉事財產的處理。

  “涉及囤積炒作的50萬桶油,已經重新沒收了。反正就在原來的庫裡,都沒挪窩。交易資金比較複雜,後續處理無可奉告。關於陳明誠抵押/質押財產的執行、銀行債權人的追索訴求,與本案無關。”

  顧鯤暫時隻得到這麽一條通報。

  他知道,薩武洋那邊,肯那麽配合屬地管轄,肯定也是有一定追求的,不過這個就不好細說了。

  反正問就是不知道,顧鯤也不敢問。

  不過,最後薩武洋好歹還是沒忘了他,給他透了個底:“陳明誠除了船以外,其他的在蘭方的固定資產,你有沒有興趣參加司法拍賣?到時候正式開拍前兩小時才通知公示、然後截標,我保證沒人跟你搶。

  最多找兩個陪跑圍標的,象征性喊幾次。反正賣出來的錢也是要還給匯豐銀行的,做不了手腳,越賤賣越好。”

  顧鯤聽得瞠目結舌。

  你丫的原來在蘭方這種地方,司法拍賣都能做成圍標一樣突擊的。

  到底是化外之地啊。

  (本章完)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