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熟練的獵人
在高西一番連哄帶騙之下,幾個老美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也算是美美地吃了一頓只怕長這麽大也從未品嘗過的知了、泥鰍大餐。
其實有些人喜歡吃某種菜,不喜歡吃另外一種菜,這是可以慢慢改變的,只要沒有了抵觸性就好,你比如高西,小時候是無論如何也吃不下海帶跟香椿,但是長大之後竟然慢慢能吃了。
但不管是海帶還是香椿,那都是中國人認知中的菜,思想上是可以接受的。
知了就不一樣了,估計在老美的認知之中,這玩意兒就是蟲子,也就只有貝爺那樣的人才能夠大快朵頤吧,普通人就算是明明覺得這東西好吃,心理上也無法接受吧。
田鼠肉也是如此,根據高西童年的記憶,那玩意兒非常好吃,絕對比兔肉更好吃,可是就誰有人無法接受,覺得那東西是絕對不能吃的,這不是口味上的問題,而是心理上的問題,那就不太容易改變了,除非就是欺騙。
不管怎麽說,這頓飯還算是賓主言歡,最起碼肯特等人對高西的手藝那是讚不絕口,認為高西的廚藝其實並不比董建林差。
嗯,這個就屬於無知了,大概美國人的舌頭也吃不出真正的美味之間的差別吧,畢竟他們大多數人一輩子也就知道烤和油炸兩種製作視頻的方式。
關於廚藝這一點,高西還是有自知之明的,別說跟董建林相比了,跟自己的母親那都是沒得比的。
吃過飯之後,牛仔們要幫著收拾碗筷,高西拒絕了,這幫家夥簡直就是越幫越亂的,還不如自己一個人慢慢收拾,畢竟牛仔們還要去喂牛羊的,別以為牛羊吃吃草就行了,到了住處之後,還得再喂點東西,比如麩子、玉米料都可以讓牛羊得到更多的營養,伴著普通的水去喝就行了,至於生命泉水,這整個牧場上的牧草現在基本上都是生命泉水和魔法泉水混合之後澆灌而成的,從這些牧場裡面汲取到的生命泉水已經是綽綽有余了,什麽東西都不能太過量了。
狗狗們吃的要比牛羊更好一些,雖然都是一些剩飯剩菜,可是肉、菜都有,算得上是色香味俱全了,而且都是剛剛吃剩下的,並沒有變質,這已經是十分奢侈了。
想想高西小時候喂狗,就算是一塊骨頭也舍不得去喂的,他還想自己煮了骨頭湯喝呢。給狗狗們喂的東西裡面基本上不可能有肉,所以那個時期他們村子裡的狗基本上都從食肉動物變成吃素的了,幸好狗狗這個食肉動物更偏向於雜食動物一些,這大概也是後天選擇的結果吧,被人類蓄養之後,在人類都沒有肉吃的情況下,它們哪裡能有肉吃啊,沒肉吃的結果自然就是吃著跟牛羊一樣的東西了,比如麩子、糠、玉米料、包谷皮之類的東西,想想也是蠻可憐的,連剩飯都吃不到。
剩飯去哪兒了?
當然是人吃了啊,那個時候即便一頓飯下來能有剩下,下一頓也一定吃完了,高西記得最清楚地就是那個年代沒有冰箱,家裡會蒸很多饃饃,冬天還好,夏天就不行了,放個兩天左右就開始發霉了,會長出毛來。
按理說這種東西那是吃不得的,可是那個時候真得是節省糧食啊,就那樣的饃饃,只是將上面發霉的地方去掉之後還是照吃不誤。
現在真得有一種由奢入儉難的感覺,再讓高西去吃那種發霉的饃饃,他絕對是無法下咽了。
正因為有著那個時代的挨餓生活,所以高西一直都比較節省糧食,不過到了美國之後,養了這幾條狗狗,剩下來的飯菜基本都是它們給打掃乾淨了,倒也不算浪費。
畢竟美隊它們為牧場付出的汗水可未必會比任何一個牛仔少,但是卻沒有任何的工資和福利,給它們吃好一點也不為過。其實有時候高西都覺得這剩菜剩飯有點太虧待它們了,所以有時候就會特意給它們做一頓豐盛的飯菜來犒勞這幫有功之臣。
比如說大塊的牛排,弄成三分熟的,狗狗吃起來既香而且也夠味,那血滋滋的樣子他看著不舒服,可是狗狗們畢竟是野獸,看著卻會非常興奮地。
肯特他們帶走了幾乎所有的剩飯剩菜,不過沒關系,高西今天油炸的泥鰍和知了還有不少,所以就乾脆給了待在他這裡的白雪公主、綠巨人還有果寶,以及空間裡邊的海王、揚子鱷兄弟、熊寶寶和金雕鷹眼去吃了,大家都嘗嘗鮮嘛。
對於這樣的美味,動物們表現出來的情緒還是比較喜歡的,一個個吃的都非常帶勁,這樣子高西就放心了,至於喝的東西那更簡單,除了魔法泉水不允許亂喝之外,生命泉水可以放開了牛飲,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就算是那隻熊寶寶想要喝酒,高西都滿足它了,給那小家夥準備了一大攤子的果釀,讓這家夥喝了個夠。
收拾完了碗筷,喂了寵物之後,高西就坐在了樹蔭底下休息,涼風習習,看著周圍那綠意盎然的景色,喝著營養而有健康的果汁,倒也是別有一番滋味的。
這果汁是高西自己榨的,空間裡那麽多的果子,根本就吃不完,很多成熟之後都落在地上,然後融入到了泥土之中,真正是化作春泥更護花了。
所以高西就琢磨著能多保存一些,於是就自己釀製果酒、果汁,還弄了罐頭。
“可惜沒有柿子,不然的話做點柿子醋,再做點柿餅,那就又有新的口福了。”他空間裡的果樹還是比較單一的,只有蘋果樹和梨樹兩種,雖然果子是很多,可是總吃同樣的水果那也是會吃膩的。
這柿子是高西老家的一種特產,應該也算是一種水果吧,不過這玩意兒是硬著的時候摘下來的,然後放到那裡,軟了就可以吃了,非常甜,非常好吃。
如果要做柿餅的話,那就不能放軟了,要在硬的時候就把柿子皮削掉,然後去在通風的地方晾著,用來製成柿餅,這個過程其實並不難,但是要想把握好製作出美味的柿餅卻並不容易,高西以前跟母親學過,基本上能做,只可惜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這裡也沒有柿子樹,就別提柿餅了。
至於柿子醋,那當然也是一種醋了,主要是用柿子釀製出來的,味道跟一般的醋差不多,但是更香,而且吃起來非常健康,因為是果醋嘛,所以對人體很有好處的。
休息了一會兒之後,高西就騎著亞瑟出去跑了一圈,只要在牧場,除非是天氣不好,高西肯定要出去騎馬的,對於騎馬,他有著特殊的喜好,經過這麽長時間的鍛煉,他的馬術那可是越來越好了,以至於克萊門特都說要是自己不努力就該給張天元給趕上了。
騎完馬之後,時間還早,高西給亞瑟梳洗了一下,然後就進入了空間,騎著海王,帶著綠巨人和金雕鷹眼前往了戰爭迷霧之中,開始了自己的狩獵。
高西這個人對釣魚沒什麽太大的興趣,除非是實在閑得發慌,才會拿一根魚竿跑去釣魚,一邊看書一邊釣魚其實也不錯。但那只能是消遣,可是打獵卻是他非常喜歡的運動,幾乎每天都要進行的,因為他打獵是在空間裡面進行,所以不管是什麽時候都可以,幾乎就是天天沒斷過的。
反正空間裡面的那些野獸獵殺之後又會在一段時間之後重新刷新出來,他也沒有什麽心理上的負擔,不怕全部殺光了。
當然了,所謂熟能生巧嘛,因為打獵打得次數多了,這槍法也就越發得好了起來,即便還不能說是百發百中,不能說是百步穿楊,但絕對算的行一個出色的槍手,一個相當成熟的獵人了。
當然,這不是高西自己給自己的評語,如果是他自己說的話,那或許會比較誇張一點吧。這個評語是肯特給他的,肯特是個老牛仔,但同時也是個老獵人,想當年這牧場周圍的棕熊和豺狼可不少,那個時候的牛仔同時都是出色的槍手,如果不會用槍的話,那就不算是一個好牛仔了。
因為經常使用的最多的都是霰彈槍,所以對於高西來說,當然用的最好的也就是這把霰彈槍了,另外就是狙擊槍和步槍,反而是手槍極少用到,並沒有電影裡的牛仔那麽神乎其技。
打獵的時候可以說是高西最興奮的時候,在牧場所有的活動之中,也就只有這個最讓他牽腸掛肚了。
如此也算是有規律的無聊生活了兩天時間,席海娟帶著旅行團就抵達了博滋曼,因為帶了東西,所以到機場的時候席海娟就給高西打了電話,讓他趕緊去機場把東西拿過來。
高西自然是不敢怠慢了,畢竟這些東西可都是高西自己讓席海娟帶過來的,他要是不過去難道還要別人送到他家門口來啊,人席海娟無論如何也是這一次的領隊,是要跟旅行團的人呆在一起的。
他交代席海娟帶的東西可不少,雖然後來有一些大件和比較麻煩的東西最終都取消了,只是讓席海娟買了放到家裡,他回去之後取就是了,不過有些小玩意兒和急需要用的東西那還是肯定要帶的,就是有點太麻煩自己這個表妹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