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煩人的槍聲
交代高朋早上做飯之後,高西就帶著兩頭小白鹿去方面了,這五谷輪回,土壤就是最好的分解劑啊,將輪回之物刨個坑埋了,過不了多久,就會成為這大自然的營養成分,倒也不算是浪費。
回來之後到溪邊洗了手,高朋已經把早餐做好了。
早餐很簡單,就是兔肉粥和小菜。
菜有三種——小鹹菜、青菜豆腐以及粉條白菜炒在了一塊,雖然都不多,但那也是為了防止浪費,絕對夠高西跟高朋兩個人吃了。
當然,兔肉粥也有閃電、綠巨人和鷹眼的份兒,至於那兩頭小白鹿,則是水果加上可口的生命泉水就行了,也不需要太複雜了,畢竟不能像昨天那麽吃了,感覺這兩個小家夥肚子都有點脹了,這要是真脹死了,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兩個小白鹿好像也知道自己不能再吃那麽多東西了,所以很是高興地吃著可口的水果,喝著甘甜的生命泉水,倒也是一般的香甜。
吃完了飯,高朋依舊去清洗餐具,將幾只動物的食盆也清洗了,然後高西用水澆滅了篝火和土灶,回收了帳篷和睡袋,準備再度出發。
“西哥,這還剩兩隻兔子呢,要不要處理一下帶回去啊?”高朋問道。
閃電早上捉回來的兔子沒有吃完,因為捉的太多了,這都怪高西啊,一下子放了那麽多的兔子進入山林,閃電不想捉那都不可能。
“不用,咱們在山裡頭還得待上幾天呢,乾脆做成烤肉塊在路上吃吧。也算是個零嘴。”高西想了想道。
“可這火都澆滅了啊。”高朋苦笑道。
“你看我這記性,那算了,給鷹眼吧,它估計都沒吃飽,那麽大的個頭,才吃了那麽點肉粥,肯定不行的。”高西一拍腦門說道。
“太可惜了吧,用這麽好的兔子喂鷹?”在高朋看來,閃電捉回來的這些兔子不僅是個頭非常大,而且味道也非常好,如果真得拿去喂鷹,就實在是有點太可惜了。
“行了,閃電都能捉這麽多兔子,咱們還打不到嗎,先給鷹眼吃了,等會兒咱們考自己個兒的本事再捕上幾隻兔子就好了嘛,況且光吃兔肉太無聊了,我剛剛瞧見溪邊有不少鹿,換換口味也好。”高西說話間,已經拿過了兔子,扔給了鷹眼。
在他們收拾東西往綠巨人背上放的間隔,鷹眼三下五除二就將那兔肉給吃了個乾淨,隻留下不喜歡的內髒和骨頭。高西用土給埋了,咱是文明人,不能吃了東西扔下垃圾。
更何況這裡可是他自己個兒的私人領地,自己家的地盤,那更要講究了。
至於那土灶則沒有破壞,說不定以後來了還能用呢,那可是好東西。
“高朋,你再檢查一下火是不是滅了,這可是大事兒,你看這附近都是乾柴,萬一火沒滅,引起火災那可就麻煩了,搞不好整個山都要燒了,萬一燒到了牧場上,那以後咱們就有很多烤牛肉吃了,不過得虧死。”高西叮囑了高朋一番,然後趁著高朋在那裡檢查的時候,把一些東西放進了空間裡,免得綠巨人太累了。
他這個動作不過瞬間而已,估計高朋一眨眼他就已經把事情做完了,所以肯定是不怕露陷的。
“西哥,火已經滅了,沒問題。”高朋喊道。
“滅了就好,走吧,背上你的包,還跟昨天一樣,你走前面,我斷後。”高西已經完成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做掩飾了。
“行。”高朋將自己的旅行包背了起來,嗯,真得是旅行包,這兩個人進山來就沒誠心打獵,根本就是來玩的。
高朋雖說以前也打過獵,可是真正的獵人是怎麽做的,他並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做人何必那麽累呢,跟著高西就行了,反正有吃的有喝的,也餓不死,想那麽多幹什麽,更何況這才是進山的第二天,昨天實際上都不算一天,因為下午才來的,還早著呢。
等玩夠了之後再打獵也不遲。
“你們兩個回去吧,不用送叔叔了,叔叔要去對付壞人,你們跟著會很危險的。”
高西剛起步,都發現兩頭小白鹿蹦蹦跳跳地跟了過來,看起來完全是賴上這個壞叔叔了。
“呦呦!”
“你們叫什麽我也聽不懂啊,唉,雖然叔叔我並沒有誠心打獵,但是也想輕輕松松玩玩。順便懲個奸除個惡什麽的,自由自在多好,你們兩個跟著,這不好辦啊。”
高西盡量用自己能用的最溫柔的聲音對那兩個小家夥說了一句,可是他越溫柔,兩個小家夥就越是纏人了。
高西心中苦笑,我這進山是來玩的啊,可不是來做什麽極品奶爸的,你們這樣子我就要哭了啊。
然而沒有用,兩頭小鹿似乎就認定了他這個壞叔叔了,非要跟著他走。
高西裝模作樣地嚇唬了一番,甚至抬高了嗓門,雖然一開始嚇得兩個小家夥跑出去十多米遠,可是沒走幾步,就又追上來了。
沒辦法,誰讓咱是個好人,心腸就是軟呢,實在不忍心看著這兩個小可愛就這麽迷失在叢林之中。罷了罷了,先帶著吧,說不定這兩孩子的父母都已經去世了,作為一個人,怎麽能沒點同情心呢。
想到這裡,他反而笑了起來,麻煩就麻煩唄,只要心情好那就行了,這人一高興,就想吼上兩嗓子,不知道怎麽的,就唱起了陝州的民歌《走西口》。
哥哥你走西口
小妹妹我實難留
提起哥哥你走西口
哎小妹妹淚常流
送出來就大門口
小妹妹我不丟手
有兩句的那個知心話
哎——
剛唱到這裡,忽然間遠處又傳來了一聲槍響,直接把高西的聲音就給戛然而止了,氣得高西罵了一句:“日他先人的!這王八蛋在我的地盤上打獵,也太肆無忌憚了吧,晚上偷獵,白天也這麽張狂,還差點噎死了老子。”
“西哥,怎麽回事兒啊,為什麽會有槍聲?”高朋嚇了一跳,他也知道這地方是高西的私人領地,居然有人敢在這裡開槍,那除了盜獵者之外,就實在想不出還有別的了,所以也有點害怕。
“不止是槍聲呢,還有慘叫聲,你沒聽到嗎,這王八蛋真得是賺翻了,老子放了那麽多的獵物啊,不行,必須得找到這孫子,怎麽能讓他在老子這地盤上佔便宜!堅決不行!”高西方才聽到了遠處有鹿的慘叫聲,可以確定,那個盜獵者估計已經獵殺了最少一頭鹿了,不管獵殺多少,都不能讓這王八蛋帶走了,不然的話,自己可就虧死了,最起碼這心裡頭是沒法子舒服的。
“西哥你剛剛說什麽,這裡的獵物是你放的?”高朋疑惑地問道。
“那不廢話嘛,不是我放的難道是你放的啊,這裡是我的地盤,我沒有獵殺,那就是我放的獵物,這個還用多想嗎?”高西早就習慣了用各種借口來搪塞這些事兒,所以他根本不怕高朋問的這些問題,輕易就可以搪塞過去了。
“哦,我明白了,聽這聲音,這家夥距離咱們應該得有七八百米遠呢,要追過去嗎?”高朋問道。
“已經越來越近了,肯定能遇上的,不過這裡是山,很多地形比較複雜,說不清楚,搞不好他在山那頭,咱們再山這頭,這可就不太妙了,估計得繞很多路呢。”高西擔心地說道。
“我說西哥你還真打算跟這人硬碰硬啊,你都不知道對方有幾個人啊,這萬一是盜獵團夥,就咱們兩個人可是會遇到超級麻煩的。”高朋苦笑道,他以為高西只是開個玩笑,沒想到高西竟然還當真了。
“你說的也是啊,不過沒關系,咱們有鷹眼,如果發現人多的話就撤離便是了,然後報警,讓警察把這幫家夥包圍了。”其實高西是很不願意報警的,警察要是來了這地方,怕是也知道這裡的秘密了,萬一某些人貪心起了,非要將這裡變成什麽公共獵場,而自己胳膊擰不過大腿,那真就是得哭了。
更何況求助於警察那多無聊啊,自己解決這盜獵者才夠刺激,他要是連自己的領地都保護不了,那以後出去還怎麽給人吹牛說自己個兒是這裡的牧場主啊。
“好吧,聽您的。”高朋聽到高西這番話,才稍微松了口氣,只要別硬乾,那就應該問題不大。
這人一旦有了目標,自然也就有了動力,高朋的速度快了,高西的速度更快,閃電在前面開路,鷹眼在空中帶路,感覺這還真有點空軍和陸軍配合的意思啊,戰場上陸軍有了空軍幫忙,那絕對是佔據著巨大的優勢,這一點那是毋庸置疑的。
連續行軍大約一個小時之後,又有幾聲槍響,高西感覺自己距離那家夥越來越近了,可是又走了一個小時之後,卻依然沒有見到這盜獵者的蹤影,讓他很是不滿意。
“難道真得是錯覺?”高西站在那裡愣住了,用望遠鏡四下裡尋找,也並沒有見到什麽不妥的地方。
“西哥,該不會是回聲吧,這回聲太大了,咱們聽著感覺就跟在山裡頭一樣。”高朋心裡頭其實巴不得遇不到盜獵者呢,他這叫未戰先慫啊,實在沒辦法,誰讓他從來就沒打過仗的,跟人也沒真槍實彈乾過,自然會害怕了。
“不對,不對!一定是在這個山裡。”高西之所以這麽說,那是因為他看到了兩頭小白鹿腿上的傷,所以才會如此確定的,現在沒看到,或許只是因為沒有找到準確的地方而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