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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牧美利堅》第376章 吃蜂蜜的熊
  第376章 吃蜂蜜的熊

  看著這小家夥的模樣,你真要說可愛,那還真說不出來,好家夥,那一爪子和嘴巴的血,實在是給那可愛的臉上增添了不少的恐怖色彩啊。

  這一幕,不由得就讓高西想到了一些電影裡面的恐怖蘿莉,那些小姑娘們看著蠻可愛的,但實際上卻非常恐怖,小家夥這就是典型的擺著可愛的造型,做著恐怖的事情啊。

  騎著大白一路往目的地趕去,小家夥辛巴此時已經不用一直蹲著了,它很是威風地站在大白的身上,然後聽著胸口,抬著頭看向遠處,森林裡因為有戰爭迷霧,所以根本看不清楚,高西都必須得用強光手電去驅散這戰爭迷霧,不過小家夥似乎挺適應這種環境的。

  這讓高西想到了一種可能,是不是動物根本就不受戰爭迷霧的影響啊,不然的話海王它們捕獵的時候明明沒有照明設備,為什麽還可以完全不在乎呢?

  人類也是動物嗎?
  嗯,這個問題值得討論一下,不過不是現在,反正高西受到戰爭迷霧的影響可是很嚴重的,這大概還是跟人類眼睛的構成有關系吧,有些動物晚上看東西都能看的很清楚,而人類就不行。

  “來,小家夥洗洗手,看你這血淋淋的樣子,猛然看到還以為是見了鬼了呢。”高西最怕鬼了,別看他平日裡膽大,可是對這種未知生物的恐懼那可是非常高的。

  這會兒他拿著手電筒,隨便一照,就能看到辛巴那血淋淋的樣子,還真得是挺嚇人的。

  高西覺得自己又必要把這些恐怖因素給驅除了,所以就跳下了大白的背,然後在也讓辛巴跳了下來,用隨身帶的水壺裡的水給辛巴先簡單洗了洗,把嘴上和手上的血跡以及鱗片都給洗去了,當然要想完全洗乾淨,那還得給小家夥洗個澡,這裡不行,等回到營地之後再說吧。

  到目的地的時候,高西就看到熊霸坐在那裡,滿頭都是包,而旁邊還躺著兩頭熊怪的屍體,海王趴在一邊,鷹眼則不知道去哪兒了。

  “怎麽回事兒啊這是?”

  “吼——嗷嗚——!”

  泰蘭德從戒指裡面飛了出來,笑著說道:“熊霸這家夥擊殺了熊怪之後想去吃蜂蜜,結果被蜜蜂蟄了一頭的包,鷹眼去給它報仇去了,這兩個家夥在這裡等著呢,怕回去了你訓斥,沒想到你倒是先來了。”

  “吃蜂蜜?”

  高西剛剛還說沒能好好利用薰衣草花的花蜜呢,這會兒就發生了這種事兒。他倒是忘了,這熊最喜歡吃蜂蜜了,有些人甚至說熊掌之所以好吃,就是因為熊經常去偷蜂蜜吃,然後熊掌裡面混入了蜂蜜引起的一些有意思的變化。

  當然是真是假高西不知道,不過熊愛吃蜂蜜應該是沒錯了。

  正說話呢,就見小美洲獅辛巴突然間跑了出去,高西嚇了一跳,最怕這小家夥跑遠了,畢竟這森林裡是有戰爭迷霧的,他根本就看不清楚,萬一辛巴跑遠了,找不著都是小事兒,最怕辛巴遇到了危險,畢竟戰爭迷霧之中存在什麽危險,誰也不知道啊。

  等他用手電筒那麽一照,才發現這小家夥正死死咬著一隻野兔的尾巴。雖然這捕獵的天分是有了,只可惜沒有掌握捕獵的技巧啊,捕獵兔子哪有去咬尾巴的,結果就是那兔子猛地掙脫了,然後小辛巴就剩下一嘴的兔子毛了。

  “行了,海王你給鷹眼發信號,讓它回來吧,報什麽仇啊,熊霸你這家夥偷吃別人的蜂蜜被人家叮了,這才叫報仇,你再打回去那算哪門子回事兒啊,回去之後我給你養點蜂,以後讓你天天都能吃上高質量的蜂蜜。”

  其實空間裡面不僅僅是熏衣草花啊,除了薰衣草之外,還有很多果樹也都有花,還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花,那是空間裡面所獨有的,這些都是可以釀成蜜的。

  反正美國也有養蜂的,高西估計金森能給自己找到幾箱蜜蜂,不過這養蜂可就得靠自己摸索了,因為沒法子請養蜂人進來幫忙啊,這空間裡頭動物可以進來,但是人就免了。

  “你弄好蜜蜂之後不用管,交給我就行了,我有辦法。你可別忘了我是精靈族啊,精靈族跟動物們的關系最好了,甚至蜜蜂還曾經是我們這些小精靈的坐騎呢。”泰蘭德得意地說道。

  “我怎麽沒聽說過有這回事兒啊?”高西玩過魔獸爭霸三,也玩過冰封王座,甚至還玩過魔獸世界,但就是沒聽說過精靈族還騎乘過蜜蜂這種事兒。

  不過這個空間有諸多的不尋常,其實仔細想想也就釋然了,本來這空間的存在就是一個奇葩,出現一些比較奇葩的事情,那也並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了。

  “那你多累啊?”高西說道,他還真挺心疼這個替他掌管空間的大大管家呢。

  大白是大管家,泰蘭德自然就是大大管家了,因為泰蘭德能管著大白。

  “放心,我只需要訓練幾隻蜂後就可以了。”泰蘭德笑著說道:“以後不用咱們管,蜜蜂會自動將蜂蜜產出的,一半留給它們自己,一半給我們,這應該挺公平吧?”

  “公平公平,夠咱們吃就行了,反正我也不想拿出去賣錢。”高西聽到還有這麽好的事兒,那還能不高興嗎?都不用自己操心,也不用請養蜂人就可以吃到蜂蜜,這是多好的事情啊。

  商量好了蜜蜂的事情之後,眾人就開始往回走了,兩頭熊,四個前掌,足夠葉修去享用了,待會兒到了營地之後再弄一隻大螃蟹,這頓飯就足夠了,葉修雖然也是個美食家,高西又是個吃貨,但飯量總歸是有限的,一個超級大螃蟹加上四個熊掌,足夠他們舒舒服服,美美地吃一頓了,如果再弄點雞湯什麽的那就更好了。

  到了營地之後,高西就去湖邊準備捉螃蟹,這螃蟹不僅水裡頭有,而且就連路上都是,這些家夥還真得是橫著走啊,感覺誰都不放在眼裡似的。

  不過他們這種橫行霸道遲早是要付出代價的,越是囂張的家夥,那就越容易進入高西的餐桌,最後變成一桌美味的螃蟹菜。

  這大閘蟹其實跟土狗一樣都有學名,土狗叫中華田園犬,而這大閘蟹則叫中華絨螯蟹!

  這玩意兒是一種經濟蟹類,又稱河蟹、毛蟹、清水蟹、大閘蟹。為中國久負盛名的美食。其螯足用於取食和抗敵,掌部內外緣密生絨毛,絨螯蟹因此而得名。

  大閘蟹聞名天下,鮮蓋百味。有人問:“是誰最早吃著這個鮮頭,成為天下第一食蟹人?”巴城鎮流傳下來一則歲月悠遠的民間傳說,可以滿意回答。

  相傳幾千年前,人類的祖先已經在江南的陸地上定居棲息,從事捕撈水產和農墾耕作,一代又一代含辛茹苦地創建出一個魚米之鄉。

  由於江南地勢低窪,雨量充沛,經常易鬧水災。有時雖然豐收在望,可是,江湖河泊裡卻冒出了許多愛朝亮光爬行的甲殼蟲,雙螯八足,形狀凶惡可闖進稻田偷吃谷粒,還用犀利的螯傷人。荊蠻先民嚇得畏如虎狼,稱這種蟲為夾人蟲,不等太陽落山,就早早關上大門。

  後來,大禹到江南開河治水,派壯士巴解到水陸交錯的陽澄湖區域督工,帶領民工開挖海口河道。入夜,工棚口剛點起火堆,誰知火光引來了黑壓壓的一大片夾人蟲,一隻隻口吐泡沫像湖水般洶湧而來。大家要緊出來抵擋,工地上激起了一場人蟲大戰。不多時,夾人蟲吐出的泡沫,直把火堆湮息,雙方在黑暗中混戰到東方發白,夾人蟲早才紛紛退入水中。可是好多民工被夾傷的夾傷,夾死的夾死,血肉淋漓,慘不忍睹。

  夾人蟲的侵擾,嚴重妨礙著開河工程。巴解尋思良久,想出了一個辦法,叫民工築座土城,並在城邊掘條很深的圍溝,待等天晚城上升起火堆,圍溝裡灌進沸騰的開水。

  夾人蟲席卷過來,就此紛紛跌入沸水溝裡燙死。溝裡蟲的屍體越積越多,便用長撓鉤起來,繼續灌放開水作戰。燙死的夾人蟲渾身通紅,堆積如山,發出一股引人開胃的鮮美香味。

  巴解聞著後,好奇地取過一隻細看,把甲殼掰開來,一聞香味更濃。他想:味道噴香撲鼻,肉不知能不能吃?便大著膽子咬一口。誰知牙齒輕輕嚼動,嘴裡覺味道鮮透,比什麽東西都好吃。巴解越吃越香,一下把一隻夾人蟲嚼到肚裡,接連又吃一隻。大家見他吃得津津有味,膽子大的民工也跟著吃起來,無不大喜說:‘大家來吃夾人蟲,味道香極了!‘於是,民工們都隨手俯撿而食,把一大堆夾人蟲全都消滅到“五髒殿”裡。

  當地的百姓獲悉後,也就紛紛捉拿夾人蟲吃,又很快傳遍四面八方。從此,先民們都不怕夾人蟲了,被人畏如猛獸的害蟲一下成了家喻戶曉的美食。大家為了感激敢為天下先的巴解,把他當成勇士崇敬,用解字下面加個蟲字,稱夾人蟲為蟹,意思是巴解征服夾人蟲,是天下第一食蟹人。

  當然了,這故事是不是真得那就不得而知了,但大閘蟹的美味卻是真得,這恐怕也就是高西和葉修都喜歡吃的原因了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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