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小人物躍龍門
先定個基調。 暴力無法消除別人的思想和信仰,但可以得到敵人肉體。
老辦法,派人蹲點記錄朱四的行蹤。
機會來的很快,不知什麽原因,朱四離開濠鏡澳,經過蓮花莖,打算返回廣州府。
或許是天注定。
還記得張新第一次遇見朱四的地方,當時他和陳晴兒趕著牛車,朱四和陸辰樹騎馬,也是這條路,也是同樣地點。
尚可喜和二十名第四隊隊員已經將朱四和陸辰樹俘虜,朱四的幾個隨從已經就義。
陽光下,樹林裡光點斑班。
張新姍姍來遲,摘掉遮陽鬥笠,看著朱四的眼睛,一言一句道:“我一直希望和你開誠布公地聊聊。”
“我是雍靖王府的世子,指定繼承人,”朱四目光凌厲威脅道,“殺我,會讓你後患無窮無盡。”
張新撇撇嘴,投給尚可喜一個眼神命令。
鏘!一聲。
尚可喜抽出長刀,以迅雷之勢捅進陸辰樹的肚子裡。
陸辰樹,陸佑第三子,今年二十一歲,體偏瘦,身高約一米七,卒。
張新沒有過多關注陸辰樹,他注定是炮灰,送人頭的路人甲,早晚會死的小角色。
“現在可以聊嗎?”張新問朱四。
朱四失神兩秒,沒想到張新這麽狠,自知今天無活命可能,心扉徹底敞開,有氣無力道:“你想知道什麽?”
“水尾街刺殺,是你指使的吧?”
“不錯,”朱四爽快承認,“是我。”
“原因?”
“四司衙門遷走,夷人和海商力量被荷蘭人消滅一空,我想搶走你的勝利果實。”
“那頭祥瑞是什麽意思?”
“陷害你,”這裡朱四補充一句,“還沒來的及實施。”
“你的終極目標是什麽?”
“我想當皇帝。”
一問一答,問的利索,回答的爽快。
得到所有答案,張新臉上露出發自內心微笑。
朱四閉眼等死。
半響過後,朱四睜開眼睛,看著表情戲虐的張新,“為何還不動手?”
張新手裡多出一枚銅錢,初級蠱惑技能,對雇員額外增加50%洗腦效果。
將銅錢塞到朱四手裡,張新一字一句道,“從今以後你是我的人。”
“.”
或許真是王爺不如七品官,世子不如看門狗,地位過於卑微,朱四直到失蹤十天后,才有人來濠鏡澳尋找他。
而這十天之中,張新為徹底深度洗腦朱四,為此破天荒沒有回家。
首先由隊員出面,摧毀朱四精神,讓其崩潰。
正常來說,做到這一點很容易,先是毒打、皮肉浸鹽、衣服裡放蛇鼠,換個人肯定精神崩潰,但朱四沒有,毅力比想象的更強,這些都不能打敗他。
最後,張新把牙一咬,心一橫,讓人將其——閹割!
切人丁丁非張新主觀邪惡,實屬被逼無奈,至少朱四還活著。
這一招果然有效,朱四精神立馬崩。
三天,朱四從一個聰明人變成表情呆滯,反應遲鈍的傻子。
第四天,張新以救世主形象出現,對臥在床上的朱四進行高強度輸入。
主要談心,聊天。
這個階段就像審訊沉默的犯人,因為已經心死,朱四不說話。
張新也不著急,慢慢地、繼續地對他噓寒問暖,在這個過程中潛默化地影響他。
終於在第六天朱四開口說話。
從這裡開始,張新放緩洗腦節奏,以談心為主。
聊天過程中,張新得知,朱四原來只是一個婢女的兒子,出生地位很低。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朱四從小就明白,他需要比別人更努力讀書,遇事也比別人更善於思考。
加上前面還有三個哥哥同父異母的哥哥壓著,心智成熟的很早。
再後來,也就是十四歲之後,他用五兩年時間,經過一系列精心策劃,用一些見光死手段,先後送走三位兄長,加上在老王爺那裡八面靈隴,成為王府名副其實的實權世子。
聽到這裡,張新心裡舒服很多。
凡事都怕對比,張新閹割朱四,嚴格來說屬於壞人。
對比朱四暗殺他三個同父異母的哥哥,張某人則顯有愛心多了。
第十一天。
張新在第五訓練營地的一間茅草屋裡找到朱四。
“外面有人在找你。”張新對還在臥床的朱四道,“你能不能離開?”
思考三四秒朱四把頭搖搖,“我這個樣子怎麽出去?”
也是,朱四現在還沒拔管,如果活動量大,有可能會造成感染,後果不妙。
“這樣吧,”張新點子多,“你寫一封信,稱被海盜綁票,再拖三四個月,到時肯定恢復利索。”
“好,”朱四一口答應,“有件事情我要提醒你。”
“什麽?”
“蓮花莖總兵熊本事是我的人,二十五天前我曾讓他上奏給皇帝,告你私藏麒麟祥瑞。”
“.”
張新想掐死朱四。
這裡說明一下,關於閹割會不會反水,首先一點張新是不擔心的。
舉例,鄭和也就是原名馬三保,出生於去南,信仰麥城的回民家庭。
正常來說,他一輩子不可能出現在北方都城,更沒有機會當太監。
命運之所以奇妙,在於不可預測和小人物躍龍門。
1381年傅友德、藍玉奉老朱命令,遠征雲南,明軍勢如破竹,僅用半年時間就平定雲南全境。
正是這次遠征改變小人物馬三保的命運。
對於老朱,傅友德、藍玉這樣的名將來說,這只是無數遠征中的一次,灑灑水。
但對於馬三保而言這次遠征是他的人生轉折。
關於為什麽大家族喜歡閹割,這事不是他們獨創,而是傳統,而且是二百多年的傳統。
遠征戰後,很多兒童成為戰俘,正常來說,成為戰俘要麽拉去幹苦力,要麽拉去從軍。
可當時有就一個慣例——閹割。
這種慣例目的不言而喻,對於老朱和那些名將來說,這都不叫事,揮揮手就有手下去執行,接著還能喝酒吃肉,心理素質強大到天際。
而當時年僅十一歲的馬三保正是許多不幸孩子中的一員。
按正常人想法,鄉親被屠,父親戰死,母親死於亂軍,自己被閹,這仇結大了,有機會肯定往死裡報仇。
事情恰恰相反,從這裡開始,年僅十一歲的馬三保開始跟隨明軍征戰四方。
南邊的雨林、北方的風雪、大漠的黃沙,處處都留下他的痕跡。
身為戰爭中的一員,馬三保淌過血流成河,踏過屍骸遍野,吃過後世人無法想象的苦,經歷過後人無法想象的危險。
這種刀口舔血,為大明征戰的生活,一乾就是五年,直到他遇到當時還是燕王的朱棣。
實事證明,從小多吃苦不是壞事,一次偶然,朱棣一眼從人群中看中沉默寡言卻又目光堅毅的十六歲少年。
並收其為貼身護衛。
之後馬三保跟著朱棣又是南征北戰,後面更是七下南洋。
按正常理解,仇人就在跟前,不應該拿刀子捅死朱棣嗎?甚至弄死老朱?
統統沒有。
還有,七次出洋,如果要報仇,他為什麽不帶著大明的家當,找個地方當國王?
真實情況已經無從得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馬三保沒有報復,沒有背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