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報喜不報憂
時間過去了整整半個月,寧宇熙已經整裝待發,他的百萬大軍將要回到大吳去了,現在東方玉的手上,已經有了一直一百萬的大軍,已經不需要他繼續留在這裡了。
這一天東方玉和花溪給他送行,在喝下送行酒的時候,東方玉是用的茶水代替。
寧宇熙看著他的舉動,心裡已經有些懷疑,但是他自己也說不好自己這是在懷疑什麽?
東方玉這些日子以來,並沒有什麽大的變化,只是他的手腕上多了一串佛珠,他不在親手殺人,並且據說他不食葷腥,這些自己都沒有太放在心上。
但是今天的日子特殊在這樣的日子裡,一個給百萬將士送行的皇子居然不喝酒,這就讓人不得不多想幾分。
“六殿下,你可是有什麽事情,您要不要本將將這段時間的事情一一稟報給我大吳皇帝陛下。”
他的意思是,這些日子東方玉的事情他都看了個七七八八,東方玉有哪些,是想讓自己稟報給他的那個外祖父的。
有哪些是不能說的,希望他給個明示而已,東方玉想了想說:
“一切皆看緣,將軍回去之後,請代本宮向外祖父問安,另外一些不必要的小事,就不要讓他老人家煩心了,本宮身體康健,一切安好。”
寧宇熙立馬就明白了,東方玉這是報喜不報憂,雖然自己還不知道他的身體,是不是真的出現了什麽問題?
但是這些日子,他的變現看來,他的身體並不是那麽的樂觀,至少應該他有著什麽大事,是在極力的隱瞞著。
不過東方玉不說,自己也不能多事,他放下手裡的碗,轉身呆著好自己的大吳軍隊回國。
二此時的西嶽國京城,全城已經戒嚴,原因是東方玉攻下了許玉關,許玉關的守將被他自己的親兵一刀斃命。
雖然東方旭想要抓他的家人問罪,但是那朝堂上的文官一直在諫言,說武將在外戰死就要殺其家人,這且不是邊關戰士寒了心。陛下萬萬不可,等等雲雲。
東方旭氣的,差點把那他謀奪了整整二十年的龍椅,龍案給砸了。
朝堂因為東方玉的入關,而膽戰心驚,但是在那皇家寺廟當中,收到這個消息的東方琴卻是喜極而泣,她喃喃自語的對著自己面前的中年婦人說:
“母親,他入關了,您知道嗎?是蒙達,是他殺了李漢山,六弟弟這才不傷一人的進入了許玉關的。”
那婦人眼角也流著眼淚,嘴角卻也是帶著笑,他擦了擦女兒眼角的淚水,溫柔的回答:
“琴兒,母親知道了,母親為你驕傲。”
東方旗哭得更是大聲了,她一把抱著自己的母親,趴在她的肩頭嚎啕大哭著。
“母親,我們以後會很孝順您的。”
“嗯,母親知道,我的琴兒是個好孩子。”
“母親,您不會反對我們的是不是?”
“是,我不反對你們,我要是反對你們啊!當年在皇宮機會多的是,那個時候,我也只是敲打了你一翻,沒有想到你們倒還真是等來了這一天。”
“謝謝母親,當年要不是母親的敲打,六弟弟和七妹妹的成全,女兒和他也不會等到這一天。”
中年婦人敲了敲女兒的額頭,笑著故意生氣的說:
“這還沒有怎麽樣呢!瞧你這高興勁,哎,真是女大不由娘啊!”
時間一晃,凌舞他們已經出了那萬裡逍遙林,他們已經到真正的修真界,他們首先就是要去修真界的玄天派。
因為那裡是南宮寒和安子皓的師門,他們離開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年時間,但是他們出了萬裡逍遙林之後,就各自收到了自己的師傅發出的傳訊符。
上面的訊息都是師門有事,半年之內速歸,他們一看時間,還好,距離那半年還有一個月的時間。
於是由他們指路夜風,駕駛他的飛行飛舟,帶著他們四人一鳥,就往玄天派敢去。
在這一路上,他們都看到有不少的築基期修士駕駛者飛舟,那飛舟上面都有著不少的練氣期的修士,他們的方向一致,都是往修真界的正中心區域而去。
他們在夜風的結丹期飛行速度之下,在距離半個月還有三天的時間,安子皓和南宮寒先把夜風,東方旗,凌舞安排在了玄天門外的坊市客棧中,他們說好,等他們回到師門之後,問清楚原因就來找他們。
南宮寒他們離開之後,夜風就說要出去轉轉,然後就拉著東方旗和凌舞,很是自然的就走出了客棧,他們出了客棧之後。
夜風隨意的選了一條街,這是一條交易街道,在這裡基本都是些散修的聚集之地,他們在這裡販賣,或者和別人交換自己的靈草,還有是法器,符籙之類的東西。
只是他們三人這一路行來,驚豔了不少修士的目光,夜風的那中性臉龐和體態,比起真正的女子來,他倒是更像是女子。
這一路上,女修個個眼睛都沒有離開過他的身上,狐族天生的魅惑之氣,讓人很難從他的身上移開。
一個男女不變的夜風,在帶著一個妖嬈嫵媚的女子,還有一個年紀不大,但是一身尊貴氣質雍容的小女孩,這簡直是要羨煞多少人的目光。
夜風是第一次走出狐族的修煉之地,對於這些東西是大敢新奇,所以他基本是一步三搖的將走完這條街,凌舞和東方旗跟在他的身邊,簡直就像是兩個小丫鬟的感覺。
一條街逛下來,並沒有什麽值得他們購買的,主要的是他們沒有能力購買。
這三個人裡面,就只有東方旗有著之前,南宮寒給她用來練習陣法的,八塊下品靈石,當然夜風根本不知道,這修真界的東西,是需要靈石,這玩意的。
所以他們也只是看看熱鬧,順便在熟悉一下這真正的修真界,因為凌舞已經決定她既然已經到了這裡,那麽就好好的適應這裡的生活,而這修真界,才是修真者向往的地方,那麽就留在這裡又有何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