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大小姐之威
咣當,門開了。
一個黑衣男子背朝門口,手端茶杯,紋絲不動地坐在那裡。
他仿佛對外面的一切嘈雜都一無所知,隻慢慢地品著自己的茶。
顧遠松了口氣,人在就好。只要姓君的在,雖然他曾經偷跑了,但自己抓回了他,總也是將功折罪了。
顧遠將刀橫在自己面前,衝著他的背影獰笑著道:“姓君的,看你還往哪裡逃?”
那黑衣男子慢慢地回過頭來,看著顧遠,唇角露出一絲諷刺的笑容,聲音裡卻透著責備和陰陽怪氣,道:“二管事當真好威風!”
看清那個人的臉,顧遠頓時呆在當地。
那人滿臉的粉塗得亂七八糟的,一張嘴像血盆大口,丹紅都塗出唇線兩三裡遠了。
可是那眼神,那嬌橫的樣子,那刁蠻的口氣,確確實實是個女子,是威遠侯府裡面,無人不知的那個刁蠻草包大小姐。
她的頭髮束起,一身男裝,竟然還有模有樣。
顧遠呆了一呆,怔忡地道:“大,大小姐?怎麽是你?”
“除了我還有誰?我在這裡喝喝茶吃吃飯,竟然也惹到你了麽?還是說我堂堂的大小姐,連這點自由也沒有了?你還來抓我?”
顧遠呐納地道:“大,大小姐,你誤會了。我不知道你在這裡,我是來抓江洋大盜的!”
“顧遠你好膽,什麽江洋大盜?這裡哪來的江洋大盜,除了本小姐這裡還有誰?你竟然敢說本小姐是江洋大盜,難不成,你是串通了誰,想要陷害本小姐的命不成?”
顧遠嚇了一跳,忙道:“大小姐,小人有要事在身,確實是來抓一名姓君的江洋大盜的!有人報告說姓君的在這裡定了個雅間,所以我才帶了人來!”
顧遠說著,狐疑地看了顧汐語一眼,按說他的消息不應該出錯,姓君的人很少,哪能恰好那麽巧?為什麽裡面不是那個君墨染,卻是小姐呢?
顧汐語將手中的茶杯猛地往桌上一頓,發出沉悶的聲響,她怒氣衝衝地道:“我就是姓君的,怎麽我是江洋大盜嗎?二管事,看來我爹不在家,侯府裡面你的權力倒是大了不少啊?”
顧遠暗暗叫苦,誰不知道侯府的這個草包大小姐,最善於胡攪蠻纏,無理鬧三分。現在自己算是撞在她面前了。他不由賠笑道:“大小姐言重了,不敢,不敢!只是……大小姐怎麽又是姓君的了?”
“我就是姓君的,不行嗎?”顧汐語一臉囂張地道:“我看二管事早就忘了,我可是齊王哥哥的未婚妻,齊王是什麽人?那是皇上的兒子,是皇家的人,皇家的人難道不是君嗎?難道我不能說我姓君嗎?還是你覺得,我穿成這個樣子,要滿天下說我是顧家的大小姐,你笨啊?”
顧遠被罵的灰頭土臉,心裡一肚子火,腹誹不已,還齊王哥哥的未婚妻,你還能繼續做齊王的未婚妻嗎?
可是他畢竟是威遠侯府的下人,面對威遠侯府的嫡小姐,哪怕明知道對方是個草包,哪怕明知道對方胡攪蠻纏,他也不敢做得太過分。
但是他心裡卻是火氣難消,原本以為,在這裡的會是君墨染,沒想到竟然是這個草包在女扮男裝。這麽大張旗鼓志在必得而來,卻鬧了個空手而歸,而且還被罵得狗血淋頭,回去一定要叫了打探消息的混蛋好看,他就說了,君墨染那混蛋,好不容易逃出生天,豈會再在這裡露面。還能不夾著尾巴逃的遠遠的?還有他身上的毒,說不定,他早就毒發身亡了!
雖然他對侯爺無法交代,但是那毒,卻是他的獨門毒藥,不是他誇口,天下絕對無人可解,除非有他的獨門解藥!
而且每半年就必須要服用一次解藥,也就是說,那姓君的最多還有一個半月的命,也不怕他落在別人手裡。
看著顧汐語怒氣衝衝,頤指氣使的樣子,顧遠已經在悄悄地打退堂鼓了,雖然大張旗鼓而來,空手而去,沒了面子,可是再和這個刁蠻小姐糾纏下去,他會更加沒有面子。
顧遠擠出一臉謙恭的表情來,道:“大小姐,實在是信息有誤,多有得罪,您繼續吃,繼續喝,小的這就走了!”
說著,他狼狽地就要轉身離開!
顧汐語卻站了起來,把桌子一推,沒好氣地道:“吃什麽吃?吃龍肉也沒味道了!”
她氣衝衝地瞪了顧遠一眼:“被你這麽鬧了一回,你當他們還能做出什麽好吃的來?不吃了!”
顧遠陪著笑道:“是,是!大小姐息怒,大小姐息怒!”心裡卻是又氣又恨,暗暗冷笑,心想,叫你囂張,再過幾天我看你還怎麽囂張!
顧汐語走出門來,看見走道上,樓道上,還有下面的大堂裡,都被威遠侯府的家人給守著,他們拿刀拿劍,氣勢洶洶,在大堂的東北角,還有十幾個年輕男子被他們看守著。
顧汐語指著他們,看著顧遠,沒好氣地道:“你不是找姓君的嗎?他們都姓君?”
顧遠道:“他們只是可疑!”
“來這裡吃個飯有什麽可疑?就算可疑,不是有應天府嗎?這麽胡亂抓人,我爹的名聲,都被你們給毀了!你們這麽仗勢欺人,我爹知道,有你們好瞧的!”
顧遠口中低眉順眼的應道:“是,我這就放了他們!”卻是一臉不以為然,暗道,侯爺知道才不會說我們,你當你爹做這種事還少嗎?
顧遠走下樓道,心裡暗叫晦氣,衝著看守那些年輕男子的家人們擺手,道:“放了他們!”
倒不是他有多聽顧汐語的話,而是他剛才看了一眼,那裡面確實沒有君墨染,要不然,他才不會這麽好說話。
這時,一個悠悠的聲音從碧月樓外傳來:“等等,什麽時候我碧月樓竟然成了別人想抓就抓,想踩就踩的地方了?各位這麽大張旗鼓的來這裡,把我碧月樓攪成一團糟,驚擾我的客人,敗壞我的名聲,是不是該給個說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