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李秀選夫
天還沒亮,莫小荷被窗外的雨聲驚醒,她揉揉眼睛,摩挲著掛在油燈,點亮了在窗邊一看,雨下的不算大,雨點卻很急,窗戶開個小縫隙,一股泥土的腥味混合著草木的清新,讓她頓時清醒了。
多虧昨天晚上折騰吃宵夜,她發現洗的衣衫幹了,就隨手收了衣裳,不然就白洗了。快入秋,天熱的很,衣裳一天一過水,也不費事,莫小荷比村裡的小娘子要愛乾淨,夫妻二人每天都會衝澡,洗漱。
“披上,涼。”
顧崢在莫小荷身後,給她披上了一件外衫,又在椅子上加了皮草的坐墊,灶間有燒好的熱水,他打來一壺泡茶,又拿出剩下的幾塊點心。
昨晚天色還好,這場雨,著實沒有任何征兆,看雨勢,天亮未必會停下來。
“夫君,幫我記下,去鎮上的時候買一包梅子。”
莫小荷有些健忘,很多事不上心,她以前都用本子記下來,現在有顧崢在,就省心不少。
“好。”
顧崢默默記在心裡,自家娘子不是很喜歡梅子,非說那是有了身孕的婦人才喜歡吃的,她要去買,就被夥計用奇奇怪怪地眼神打量,而後她有很長一段沒吃過。
“用來泡茶,梅子綠茶。”
這次從大越回程,路過茶城,茶葉好喝而且便宜,莫小荷買了十幾罐子,用來走親訪友或者自己喝,昨天做水果罐頭的時候,來了靈感,想起自己曾經喜歡的梅子綠茶,有些酸甜,而又有茶的香氣,就惦記上了。
對於自家娘子不時玩出一個花樣,顧崢已經習慣,總之,她高興就好,這樣過日子,也很有趣,他總是能發現一些新東西,比方水果罐頭,很簡單的做法,卻沒想到滋味那麽好。
簡單刷牙漱口,莫小荷吃了一口點心,鎮上一家老字號鋪子裡的,以前她覺得味道還可以,自從被大越京都莫府和京兆尹府上廚子養刁了胃口後,這樣粗陋的糕餅,就有些食不下咽。
在京都,未來大嫂張纖纖為了討好她,不時送點這個,送點那個,糕點是必備的,其中讓她印象最深刻的是清明果。
張家人都不喜甜食,送來的是像餃子一樣掐了花邊的鹹果,裡面的餡料很是講究,用鹹菜,老豆腐,冬筍和五花肉一起炒製而成,味道鮮美,可惜現在不是時候,大吳也沒有大越京都的清明草,自己做不出那個滋味。
天亮時分,雨勢漸歇,稀稀疏疏地落著小雨點,顧崢用昨天剩下的雞肉,做了兩大碗熱湯面,夫妻二人用過早膳,開始商量著要不要下山。
雨天山路難行,其中有好幾處陡峭之地,若是不留心,就會從上面滑下去,她想在家裡等一天,又怕在鎮上鋪子裡的大舅娘和表姐李秀著急,拿不定主意。
“那就下山吧。”
家裡的油買的不多,被莫小荷一道水煮魚,用去大半,也沒有剩下幾樣青菜,正好下山多買一些回來。
顧崢找來蓑衣鬥笠,厚厚的防雨油氈布,拿給自家娘子,他把醃漬好的山雞野兔,用大塊油紙包好,外面套了個布兜子。
準備妥當之後,見莫小荷盯著蓑衣神遊天外,疑惑道,“怎麽了?”
“蓑衣只有一套。”
莫小荷猶豫了,目前雨勢不大,天空昏暗,一點沒有停下來的架勢,說不定走到半路,雨就急了,她知道只有一套蓑衣,自家夫君肯定要讓給她。
“我披著油氈布就行,我背你。”
顧崢拍了拍自己後背,示意莫小荷上來,下雨天路滑,村裡一地黃泥,不好走,沒的要髒了鞋子。
“那怎麽行?”
莫小荷退後一步,連連搖頭,她就算再瘦,也有八九十斤的分量,下山最忌諱重心不穩,而且她也沒那麽嬌氣,堅決不讓顧崢受累,她推拒道,“夫君,我能自己走。”
顧崢還保持一個姿勢,堅持背著自家娘子,二人一起走,他不放心,還得拉著她一起,耽誤工夫,不如他背著,以他的腳程,中途不用歇息,很快下山。
“你不重。”
顧崢的黑眸幽深,直視莫小荷的眼睛,認真道,“以前打獵,我背著野豬下山,野豬至少也有百十來斤。”
他能輕輕松松背到鎮上,畢竟有武功底子,雖然很多時候被他忽略了。
莫小荷一臉黑線,立即無語,腦海中閃現趴在顧崢後背的模樣,然後再一閃,又變成長著獠牙,一身黑毛的醜陋野豬,竟然把她比作野豬,真的不是故意的嗎?
“哼,上去就上去,那你背著我吧,正好我懶得走路。”
莫小荷一個助跑,騎到顧崢身上,用小手捶打兩下他的後背,他沒看到那個瞬間,顧崢眼中的得逞的光芒,他的面目不再刻板嚴肅,而是多了一絲狡黠。
林中的濕氣,混雜泥土的芬芳,被雨水洗滌過,樹葉更綠了,沒有一絲塵埃,晶瑩剔透,顧崢肩膀偶爾擦過矮樹,上面的露珠劈裡啪啦,濺了莫小荷一臉。
路過墓地附近的野葡萄叢,莫小荷摘了兩個粒,還有些酸,約莫半個月以後,才能成熟。
下雨天,村民們也沒有歇息,仍舊在田間地頭忙著,看到夫妻二人組,都會停下來打招呼,或許是送的禮物有了用處,村裡人對顧崢態度緩和一些,也能搭幾句話。
“小荷,幹啥去啊?不如借個牛車?”
有村裡好心的大娘,見二人要出村,忙上前問一句,從村裡到鎮上,下雨天還不知道走多久,她雖然覺得醜獵戶娶到了村裡一枝花是上輩子修來的福分,卻對這麽寵娘子的有點看不過眼,心裡琢磨,莫小荷這樣,有點欺負人。
“不用,我下山的時候腳扭了,夫君帶我去鎮上看傷,他走的快。”
農忙時分,田間不能缺了牛,莫小荷嘿嘿乾笑兩聲,對於給她特殊關注的大娘,胡謅個解釋,她可沒有欺負顧崢,他這個人看著忠厚老實,卻是腹黑的,沒準哪句話,就被繞進去,她吃虧上當無數次。
顧崢每一步都很穩,一步一個腳印,伏在他寬厚的背上,莫小荷伸著頭,趁著無人的時候,貼了顧崢的臉,然後又不老實地把他的耳珠含在嘴裡,她發現,他的臉色,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變紅。
“夫君,放我下來吧,前面是沙土地,不會髒了鞋的。”
莫小荷鬧著要下來,不遠處的盡頭,是鎮上一條街道,拐幾個彎就能到打鐵鋪子,她不怕別人,就怕表哥李河念叨的功力,而且他是個大嘴巴,傳揚出去,沒準一個鎮都知道了。
剛到打鐵鋪子,大舅娘文氏和李秀就從裡面迎出來,二人也顧不得下雨,拉著莫小荷的手好一頓打量,要不是她住在山裡,二人找不到地方,早就衝過去了。
“小荷,你爹娘呢?以後還回來嗎?”
“小荷,這半年,我賺了幾十兩銀子……”
母女二人關注點顯然不在一個地方,李秀拉著莫小荷進房間,把顧崢晾到門口,她真不是故意的,到現在還沒接受表妹已經嫁做人婦的事實。
“我爹娘還要一陣才能回來,不過聽說族裡要遷移,他們可能會搬到大越潁川。”
莫小荷回頭,對著自家夫君做個手勢,才放心跟著李秀進門,以後爹娘不在,她只有娘親李氏那邊的親戚還有堂姐莫大丫要走動。
“就是你給我出的花樣子,喜鋪掌櫃特別喜歡,而且賣的好,他就請我一直做繡活。”
李秀刺繡不錯,那是和村裡人家對比,她是很少有的手巧之人,現在為了刺繡,她已經不做粗活,以前洗衣裳等活計,都落在她娘文氏身上,為了讓她養手,怕磨花了細細的絲綢料子。
半年多時間,幾十兩銀子進帳,絲毫不比李河賺的少,她想多賺一些錢,把買鋪子的錢還給莫小荷。當初說好,表妹莫小荷投了銀子,然後拿抽成,可從來沒拿過,這麽說是變著法接濟家裡。
親兄弟,明算帳,李秀想,不能佔表妹的便宜,這麽久,她一直惦記這件事。
“表姐,你也別太累了,仔細花了眼睛。”
鎮上繡坊的繡娘,沒日沒夜地做活,一般人二十來歲,眼睛就花了,看不清東西,還有人因此瞎了的。
“我知道,我晚上不做,怕看不清楚,分不好線,也不想費燈油。”
李秀抿嘴一笑,帶著幾個小雀斑的臉上,表情鮮活很多,她能賺錢,賺很多錢,有了點底氣,人也開朗多了,和從前畏畏縮縮的模樣差距很大。
文氏插不上話,暗歎自己老了,她主要還是關心莫小荷的親事,之前隻說定親,沒想到這麽快就辦了儀式,她這個做舅娘的,都沒親眼看見,有些遺憾。
“我和表哥說過,他沒轉達嗎?”
莫小荷抽了抽嘴角,表哥那麽聒噪,在關鍵問題上就卡殼,一點不給力,她隻好變為複讀機,把和李河說過的又重複一遍。
“邊城第一美人,有多美?”
李秀托著腮,少女心冒著粉紅的泡泡,以大吳人的習慣,永遠有一個謎之關注點,他們對美人完全沒有任何抵抗力,好比此時,李秀眼睛變為桃心狀,臉頰粉嫩,默念,“比女人還要美的男人,究竟有多美?”
“這個……”
莫小荷翻了個白眼,作為表姐,不應該關注下她的洞房花燭嗎?風頭都被那兔子精徐雁回搶走。果然,在大吳,美人永遠受到特別待遇。
“噓,我有他一張畫像。”
做了個噤聲的動作,防止表姐尖叫,莫小荷指了指門外,自家夫君還在,若是知曉,會吃醋,那她就沒好日子過。畫像有兩張,一張是自戀的兔子精送給她的,上面鍍了一層金粉,莫小荷留下,主要是看中金粉的價值。另外還有一張,是她根據自己記憶畫出來的。
“我畫的那張可以送你。”
二人彼此給對方一個眼色,有默契地偷笑兩聲,莫小荷又找到出嫁之前的感覺。莫家祖傳秘方就是好用,現在看,李秀比她大一歲多,胸前的曲線,還沒有她明顯。
門外,顧崢正在幫忙劈柴,在鋪子裡有個棚子,下面放著柴禾,都已經被雨水打濕,劈開,天晴的時候能很快曬乾,他話不多,一直幫忙乾活,看得文氏不住點頭。
嫁漢嫁漢,穿衣吃飯,莫小荷那樣的閨女,就得找個勤快人,從細節就能看出,顧崢品性錯不了。
當初傳出莫家要歸族的消息,文氏也曾經憂心過,莫小荷身份地位水漲船高,可畢竟是個村裡的丫頭,自由慣了,若是真嫁到大戶人家,學習規矩,又要面對男人三妻四妾,小荷的性子怕是要鬧出事。
最後證明,文氏自己愛操心,想的多,莫小荷是個有注意的,心裡明白著呢!
“表姐,你等兩天了吧?”
莫小荷喝了一口薑湯,被辣得直流眼淚,為了驅寒,她一口飲盡。等會她想先去看看莫大丫,送點東西,探聽下情況,然後再和大舅娘一起去外公外婆那,二老知道消息,定然是盼著。
“可不是嘛,那天我哥回村裡說了後,我一晚上沒睡著。”
晚飯後,文氏就和李秀收拾東西來鎮上,等了一天,沒動靜,今兒一大早下雨,李秀很失望,以為莫小荷又不能下山,還要多等一天。
“進山後還要走很遠,山路不好走,是夫君背著我下來的。”
莫小荷忍不住炫耀,她家夫君那麽好,必須讓親人們知曉,不能總用外表去衡量一個人,認為嫁人受了很大委屈,其實,真正受委屈的那個人是顧崢,多了個她這個拖油瓶。
“表姐,走之前聽說大舅娘在給你相看人家,有一戶人家很合適來的,後來怎麽沒動靜了?”
李秀馬上十七,在村裡這個年紀的閨女,要麽是爹娘特別疼寵,想多留兩年的,要麽就是生活壓力大,留著人在家裡幫忙分擔家務活的,剩下的基本都嫁人了。
“那人不行,不是本分人。”
李秀歎口氣,娘文氏看中那戶人家的原因簡單,男方爹娘很本分,脾氣秉性不錯,又勤快,肯定不是磋磨兒媳的人,她嫁過去就能享福,可卻忽略了看男方品性。
“我去鎮上賣繡樣子,看到他鬼鬼祟祟進了一處掛著粉色燈籠的人家。”
提起這件事,李秀紅了臉,她心中狐疑,多方面打探,才知道,掛著粉色的燈籠,是暗地裡的窯子,裡面的姐兒,要比花樓便宜。
又不是有錢人家,有點銀子就去那種地方消遣快活,李秀非常反感,她死活不同意親事,最後在文氏追問下,才哭著說出原委,所以這門馬上就要板上釘釘的親事黃了,理由冠冕堂皇,八字不合。
“後來,娘親托媒人又說了一家,還是沒成。”
李秀聽說對方和寡母相依為命,她有些不太願意,那家寡母為人刻薄,因為一棵蔥,都要和鄰居家吵三天,即便是男方人不錯,她也不想嫁入這樣人家,肯定會受氣。
以前,家裡家境不好,李秀默默的,只希望對方能多給點聘禮,讓大哥李河娶上媳婦,現在她自己能賺銀子,腰杆挺直,家裡也不缺那點聘禮銀子,她就想給自己找個好人家。
“你那個叫大丫的堂姐,過的不好,我和我娘都去看過,被那老太婆給推出來了。”
到底隔著一層,不算正經親戚,文氏也不好上門走動,聽說莫大丫小產傷了元氣,還上門送了雞蛋,紅糖等物,東西被接過去,人從來沒進去門。
也是因為莫大丫的遭遇,李秀最怕刁鑽的老太婆,她不一定要給自己找個脾氣非常好的婆婆,但是對方必須要講道理,只要這樣,總不會出大岔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