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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農家麽妹》第120章 傳揚
  第120章 傳揚
  狗如其人,盧二少爺的兩隻狗,雖然現在還小,但卻是非常勇敢能乾的。它們一天天長大了,白天養在院子裡,晚上時放到後院,只要有生人靠近,就大聲叫起來,家裡再不必擔心賊人了。

  當然寧婉對這兩條狗也極好,每天都要從肉鋪子裡給它們買幾根肉骨頭,將它們養得毛皮油亮,精氣神十足。家裡人都開玩笑說,整個寧家,兩隻狗吃的是最好的,天天有肉。

  寧婉坐在葡萄架下面,隨手摘了一串葡萄邊吃邊說:“要是沒有這兩隻狗,我們哪裡能吃得上葡萄?”

  先前擔心毛驢再丟,晚上睡前總要將幾頭驢拉到院子裡,結果葡萄架子被糟蹋得不成樣子,還是這些天慢慢又長得好了,大家也能坐在這裡乘涼吃葡萄。

  大姑也摘了葡萄吃,又笑,“這話也算,先前天院子裡拴著毛驢,不像個樣子,怎麽收拾也不乾淨,現在多好!竟有些像趙家莊子裡那麽,那麽……”

  寧婉就替她把話補全,“那麽雅致。”

  “對了,就是雅致!”大姑就又說:“就算今年趙家到莊子上,我也不去幫工了,還是到娘家好。不過,聽說趙家又沒有來,那麽好的莊子就白白放著。”

  喜姐兒就說:“趙家有錢,就算白放著也不心疼。”

  她們幾個便向娘和寧清講起了趙家的富貴,把娘聽得直怎舌,“這麽有錢!”

  趙家,趙家果真早已經成了一個遙遠的夢,寧婉已經不大放在心上了,就看著娘說:“過幾年,我也給家裡置一個莊子!”

  大家便都笑了起來。

  鎮上晝夜派人巡查,家裡也養了兩條狼狗,寧家人都安下了心。而且馬驛鎮上果真一直清清靜靜靜,再沒有一點賊人的影子。

  不過幾個月來,虎台縣周圍賊人的故事卻越傳越傳奇,十幾個鎮子都遭了賊,有丟牲畜的,有丟銀錢的,又有丟傳家寶的,大家都說這夥賊本事大得很,沒有他們偷不著的東西,而官府卻怎麽也抓不到。

  唯有寧婉知道,這夥賊人是來自關內的慣偷,狡滑得很。只看他們作案,一直都在虎台縣外的各鎮轉,卻從不進虎台縣,為的就是十分謹慎。畢竟縣城是有城牆的,晚上關城門,早上開城門,又都有人巡查,如果一時失了手就逃不出去,但鎮上就容易多了就算失了手,轉眼間就跑到田地裡,哪裡還能找到?而且他們從來不連續作案,偷了一處,就停下來,誰也不知道他們下一處會在哪裡出現。

  又想到錢縣令付捕頭,他們眼下應該每天焦頭爛額地想辦法抓賊,也許眼下付捕頭已經挨了錢縣令的板子。寧婉縱是有心,可是也著實幫不上忙,也只能看著這些賊在外逍遙。

  倒是多倫的信傳了過來,盧二少爺立下了大功,將搶劫多倫那個部落首領的頭帶了回來,朝廷下令傳首九邊,轟動一時,而他自然成為多倫的新百戶,也就是六品的武官。寧婉一次又一次給吳夫人念著盧二少爺的信,“兒已授六品百戶官職,近日將為母親上表請封安人,余皆安好,望母親勿念……”

  “鐵石已經當了六品武官?”吳夫人一次又一次地問寧婉。

  “對,盧少爺當了六品武官!”

  “鐵石果然像他的父親,到了軍中就一直很順利。”

  “是的。”寧婉答應著,盧鐵石給家裡的信中一句也沒有提到他深入大漠千裡追敵之事,只是含糊地將送軍械的事情說過就寫到了他成為百戶,仿佛他只是因為將軍械送到了多倫就立下大功當了百戶一樣。而吳夫人也沒有認真追究,她只是開心兒子成了六品的軍官。

  其實寧婉先前所知道的事情現在已經不是秘密了,盧鐵石從現在起便一步步成了家喻戶曉的人物。以前他在多倫雖然也立下不少軍功,但是又怎麽比得了現在呢?

  虎台縣的人都傳揚著他如何帶著幾十騎深入大漠,千裡追敵,如何在夜間突入夷人營帳斬得夷人首級,並將先前被擄去的人帶回的故事,一時間已經將那夥賊人的傳奇壓住了。唯有些不同的是,當年寧婉曾聽人說他將那個部落所有壯年男子都盡皆屠殺,而今似乎他並沒有殺那樣多的人,反倒是將那些夷人帶回多倫為奴,令他們開荒耕種。

  當然這些傳說統統沒有流到吳夫人耳中,她依舊生活在老宅,與世人幾乎沒有來往的老宅裡,除了身邊的兩位老仆,只有寧婉會來看看她,而這三個人都覺得還是將事情瞞著的好。

  盛夏時正是生意的淡季,可寧婉心情依舊極好,便將盧二少爺送來的皮子拿出來,送到虎台縣裡找了有名的周裁縫,他家世代專做皮貨,據說手藝竟不比京城的名店差,只是樣式不如那邊的新而已。

  周裁縫隻一打眼就問:“這是從北邊來的吧?”說著用手撫了撫,歎了一聲,“好久沒見過這樣的好皮子了!”

  紫貂生活的林海雪原都在夷人的掌控下,每年出些好皮子都要經過官府進上,尋常人很難得到,就是有,也不是長在那寒冷之地的,皮毛又是不同。

  “周裁縫好眼力!”寧婉就笑道:“我想做一頂帽子,再做六個毛領子。”

  這樣的好皮子寧婉自然不能隻自己做件皮襖,她的年齡穿著紫貂皮也不大適合,因此仔細算過了給爹做帽子,冬天出門頭上不冷身上就暖和;其余自家娘四個加上大姑和喜姐兒每人做一個毛領,然後再買了好緞子各做一件披風,將領子鑲在上面,天冷的時候披在外面,又好看又實用。至於石頭,他還小,長得也快,且於氏還說小孩子火氣旺,不必穿皮毛的,因此就沒有他的。

  周裁縫仔細量了半天,最後說:“還能剩下些碎皮,可以再拚個手籠。”

  寧婉就點頭,“就按周裁縫說的吧。”

  算起工錢,一向敢花錢的寧婉都要吐血了,一共三十兩!

  寧婉先前是做過貂皮衣裳的,因此她怎麽也不想能這樣貴,就問:“是不是算多了,畢竟只有十幾塊皮子啊。”

  周裁縫搖頭笑道:“你這十幾塊皮子是最好的料子,我要親手做,兒子和徒弟們只能在一旁看,從現在起一直要做到冬天,而且所有要用的襯裡絲線扣絆什麽的也都要最好的,收三十兩銀子不多!”

  寧婉隻得認了,回家裡減了大半告訴了娘,結果於氏還是叨咕了好久,“花十幾兩銀子就做幾塊皮子,你怎麽就答應了,我們去皮貨鋪子裡都買下這些東西了!”

  但是東西送回來,於氏便再不說了,尤其是寧梁的那頂帽子,也不知周裁縫是怎麽弄的,將幾塊貂皮天衣無縫地接在一起,又平整又光滑,黑紫色的暗光含蓄地顯示著無比的奢華,每一個看到這帽子的人都要誇讚不已。至於這帽子戴著暖和,裡襯又是可以拆缷換洗等等的好處就更是說也說不完的。

  等喜姐兒將大家的披風上都安好了領子,每個人披上試了試,立即覺得自己都變了一個人,大姑就說:“我怎麽覺得自己變成了富貴人家的老太太了呢!”又指著於氏笑,“看你娘,好像有錢人家的媳婦呢!”

  寧婉又將披風上的大毛領豎起來給大家看,“還可以這樣,無論什麽天氣都不覺得冷了。”她的披風顏色最嬌嫩,是粉藍色的緞子,配上厚重的紫貂領,俏麗中帶著華貴,特別她將領子豎起來,一張秀麗的臉龐被襯得更加美麗可愛。喜姐兒不由自主地也與她一樣,“娘,你瞧我好看嗎?”

  喜姐因為膚色黑,從不穿淺淡的顏色,因此挑了大紅的緞子,雖然比寧婉的老氣些,但是卻更莊重,且她本比寧婉大上兩歲,倒也適合。於氏和大姑就都說:“自然好看,這樣好的皮毛和綢緞,誰穿了都好看!”

  寧清特別換了當初成親時的紅緞子衣裙,現在將自己的雪青色披風抖了抖披在肩上,笑道:“一會兒我出門時就披上,實在太拉風了!”

  寧婉便好心提醒她,“現在還不太冷,不必穿披風的。”

  “做了就是要穿的!”寧清又得意地道:“過去總見有錢人這樣穿,如今自己也有一件了!”

  唯一的手籠最後歸了寧婉,她原想推辭的,但又怕落到寧清手中,便接了過來。黑紫色的皮毛,銀亮的毛針,看似帶了些冷硬的東西觸在手中卻極柔極軟,周裁縫的手藝果真好,雖然是碎皮子拚的,但看起來卻平完全是一塊皮子。將兩隻手籠在裡面,隻一會就熱得受不住,看看寧清羨慕的目光,與披風一同收到了自己房裡,“放到最冷的時候再用吧。”

  這時才想起來還有一事未了,便順手在眾人面前將寧清的銀子還了。寧婉自然如約加了利錢,又將借據要來細看了不錯才放到油燈上燒成灰。

  寧清將銀子借出了大半年,平白得了一分利,又見妹妹還的銀子是足兩的細絲紋銀,捧著五十五兩銀子笑得怎麽也合不攏嘴,便披著新披風回房去了,卻沒有看到身後幾個人複雜的目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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