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心意
包子第一次生的狗崽,薛朗是不打算留的。生了幾隻,都準備送人,只是,在送人的人選上,他會認真謹慎的挑選。希望每一隻狗崽都有一只能善待它們的主人。
當然,如果沒有合適的人選,他養著也無所謂,幾隻小狗崽而已,古代可不像現代,多數都住樓房,養狗也沒地方。以薛朗現在的居住條件,多養上幾隻狗也不是負擔。
熊壯得了薛朗的允諾,高高興的走了。不過,薛朗讓他把鹿帶走的時候,他死命拒絕了,最後乾脆是用跑的,直接把鹿扔下了!
哪裡有這樣送禮的!
薛朗失笑。回頭問秀娘:“秀娘,你會殺鹿嗎?”
秀娘道:“回郎君,您讓奴婢殺雞鴨魚,奴婢還能上手,這鹿……奴婢無能,宰殺好的倒是能料理,宰殺卻有心無力。”
看來還得找人殺鹿!
薛朗問:“哦,鹿肉一般怎麽料理?”
“回郎君,一般是烤炙,鹿肉鮮嫩,烤來味道最好。”
做法還真是簡單直接!以前旅遊的時候是吃過養殖場販賣的鹿肉的,野生的還沒吃過。來古代倒是有機會嘗一嘗,不過就是烹飪方法有點兒少,看來還得他自己來。
其他的野生獵物,薛朗倒是吃過。
薛朗走過的地方多,朋友也多,某次去山區會朋友,朋友正好逮到一頭野生的麂子。少數民族山區,吃法比較粗獷,新鮮剛宰殺的,直接把新鮮的生肉剁碎,拌上調料、蔥薑就端出來,就著高度的燒酒,吃著自有一股鮮香的滋味兒。只是血淋淋的,有許多人不敢吃。
薛朗道:“我記得前段時間,阿陳買了一包乾的香菇回來,待我先找人幫忙把鹿殺了料理好,包個餃子吃也不錯……或者,趁著天氣尚未熱起來,把鹿肉掛個乾巴肉也是挺好的。”
言語間一副悠然神往、期盼不已的樣子。不過秀娘一臉懵懂:“敢問郎君,您說的是何菜式?奴婢不會。”
薛朗拍拍頭,想了想,道:“餃子是我們那兒的叫法,你們這兒應該叫嬌耳吧?”
秀娘恍然:“原來郎君說的是嬌耳,這個奴婢會,奴婢這就把香菇發上,待鹿肉下來,奴婢就給郎君包。不過,乾巴肉是……”
薛朗道:“那是蜀中與滇南一帶的做法,用純瘦肉做最好,鹹香可口,既容易保存,又是極好的下酒菜,待鹿殺好,我來教你做。”
“喏。”
秀娘領命,她現在已經習慣薛朗這個主人時不時的教她做菜,只為了讓主人吃的更加爽口些。
正說著,萬福來報,馬元良的親隨來了。
馬元良的親隨名叫魚兒,經常幫馬元良父子送東西來給薛朗——
自從馬三寶親自帶著馬元良上門來致謝後,馬元良似乎真把薛朗當成了真正的長輩來對待。有空的時候就親自過來,不拘有沒有拎東西,多是空手而來,只是過來陪薛朗坐著說說話。
這段時間當是沒空才對。
平陽公主開始大練兵了!
府兵中主要是開始隊列訓練,加強府兵的紀律和凝聚力,這一塊兒,馬元良就在府兵衛所,他又是得傳隊列之法的第一批人員,自然是第一批人才,升了校尉,帶著一營人馬,正努力訓練。
葦澤關守軍中,平陽公主挑選了一萬人馬,先進行試訓,計劃在訓練過程中淘汰一半,最後保留五千人的精兵。
魚兒進來,立即行禮:“小的魚兒見過主薄老爺。”
“魚兒所來何事?”
“回主薄老爺,京中的娘子們寄來東西,我們四郎的娘子給主薄老爺做了些衣服鞋襪,四郎命小的給主薄老爺送來。”
難怪肩上扛了一個大包袱,看份量,做的還挺多。薛朗爽快的點頭收下,道:“替我謝謝四郎。對了,魚兒,你在葦澤關地頭熟,幫我找個手上活兒好的殺頭鹿去?”
魚兒沒有半分為難:“敢問主薄老爺,可就是拴著的那頭鹿?”
薛朗點點頭。魚兒立即道:“主薄老爺,小的認識牽頭飛泉莊的獵戶,他有一手料理鹿的好手藝,保證鹿皮、鹿角、鹿血都能料理好。主薄老爺您看可行否?”
薛朗直接道:“萬福,跟著魚兒去,一切按規矩來。”
“喏!”
萬福牽著鹿跟著魚兒走了。薛朗拎著一大包袱衣服鞋襪進去內院,讓荷香歸置整理。荷香打開包袱,裡面是四季衣裳個一身,冬季的是兔皮做的皮裘,不算特別名貴,但勝在針腳整齊、細密,可見做的人十分用心。其他三季的都是絲綢縫製的,不算特別好的布料,也不算差,俱都做得十分用心。
鞋襪也有四雙,兩雙布鞋,千層底那種;還兩雙皮靴子,薛朗看不出來,荷香常接觸這些,倒是一眼看出來,都是鹿皮,最適合冬天穿,暖腳。
還有兩塊裹頭髮的硬腳襆頭,用絲線絞的系頭髮的發帶等等,都是些常用的東西。
薛朗望著這些東西歎氣,這些東西算不得值錢,可卻代表著一番心意。薛朗孤身一人在此,無有妻女。馬元良的娘子趙氏已托人寄來兩次東西,皆不是什麽值錢之物,但都是生活中用得上的,可謂十分細心周到。
這份心意……馬元良有個好娘子。薛朗向荷香吩咐道:“跟我其他常穿用的衣物收一塊兒,這個用絲線絞的發帶,待我頭髮再長些,可用來給我纏頭髮。”
“喏。”
荷香領命,快手快腳的收拾。
“郎君可要去集市上轉轉?”
難得休沐,在家閑著無事,長儉提議道。跟薛朗的時間長了,也知道薛朗是個和氣的性子,不會輕易苛責人。於正事上,不許仆人插嘴;於生活瑣事上,倒是無所謂。
薛朗看著手裡的律書,簡直頭疼。古代的律書又不像現代一條一款都寫得分明,古代的律書寫得散,與現代的比,更談不上嚴謹。
薛朗這現代人看來十分蛋疼——
寫得這麽散、這麽寬泛,也敢叫法律書籍?難怪古代總是人治大於法治。這不人治也沒辦法,法律它寫的太寬泛不夠細致。
“走吧,走吧,這書不看也罷。”
省得看著還要控制自己的吐槽欲望,好累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