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我將帶你們赴死(13)
重生兩載,說起來對這個時代,也算有所了解。
但面對面的正面交鋒,對曹朋而言還是第一次……冷兵器時代的戰爭,究竟是什麽模樣?說實話曹朋還真沒有見識過。似海西兩場衝突,對!那只是衝突,根本算不得真正的戰爭。
在曹朋的印象裡,戰爭嘛,就是雙方擺開陣勢,或捉對廝殺,或一場混戰。
可是三國時期的戰爭,究竟是什麽樣?
他直到現在,才有了一個真正的認識……冷兵器時代的戰爭,並不是擺開車馬一頓亂戰那麽簡單,立面也牽扯到了許許多多的因素。物質上的,精神上的……比如鄧芝的‘拖’字計,就是消耗戰;比如陳宮上來就是一頓劈頭蓋臉的攻擊,就類似於後世所說的心理戰。
兵書戰策是死的,關鍵是在於人們的理解和運用。
記得前世看過一部電影,說某一國攻城,必先以箭陣威懾,其實也是一種心理戰術。
如果心理素質不好,一輪箭射,就足以令士氣土崩瓦解,還談什麽堅守,談什麽苦戰?
曹朋前世看過孫子兵法,今生又讀過《司馬法》。
可沒有經歷過真正的戰爭,他又怎可能知曉,這兵法的奧妙?看著城頭上慌亂的景象,曹朋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先前是何等的幼稚。他面對的不是小貓小狗,而是大名鼎鼎的陳宮啊!
周倉奔走馳道,大聲呼喝,使軍卒保持冷靜。
而曹朋則站在城樓上,目光凝重的看著城外的呂布軍,搭建營寨。
天亮之後,雞犬不留嗎?
這陳宮的手段,果然是高明……
雙方還沒有交戰,己方的士氣已然明顯低落。而在這漫漫的長夜中,恐懼將會噬咬城上兵卒們的心靈。恐怕到了天亮時分,不用陳宮出擊,曲陽便已不攻自破了!好一手心理戰。
“公子,情況有點不太妙啊。”
周倉在城頭穩定下來之後,來到了曹朋身邊。
他臉上帶著憂慮之色,輕聲與曹朋交談,“剛才那一輪投石,讓大家都生出恐懼。我擔心這樣下去,咱們撐不了多久。必須要盡快挽回士氣,否則明日臨戰,勢必會出現大麻煩……”
“我知道!”
曹朋手指,急促的敲擊垛口,腦筋飛快運轉起來。
“把潘璋找來。”
“喏!”
翟冏應命而去,曹朋繼續留在城樓觀察。
此時,城樓上已點燃了火把,恢復了照明。之前曹朋所設的空城計,被陳宮一輪投石,破壞的乾乾淨淨。看起來,穿越眾並非萬能嘛……遇到普通人或可,但在陳宮這樣的人物面前,那些雕蟲小技,還是不要再拿出來了,以免貽笑大方。曹朋知道,曲陽這一戰,將會比他想象的更加殘酷,比他想象的更加困難。不過,這一戰也是對他的一次重要考驗。
深深吸一口氣,曹朋下意識握緊了長刀。
周倉在旁邊安靜的站立,沒有出言打攪曹朋。
其實,久經戰陣的他,如何不明白曹朋此時所處的心境?事實上,當年周倉第一次臨戰時,比曹朋還不如,直嚇得尿濕了褲子。那一戰,如果不是王猛,他恐怕早就變成了無主孤魂。
所以,他知道,這種心結無法靠外力解開,只有靠自己面對。
至於曹朋能不能解開這心結,需要用多久才能解開這心結?周倉不知道!他只知道,他會拚死保護曹朋……
“公子,賊軍的氣焰太盛。”
潘璋匆匆來到了城頭,隨同他一起前來的,還有鄧范和夏侯蘭兩人。
夏侯蘭的狀況還好一些,畢竟曾參加過和袁紹的大戰,這小小的投石問路,對他影響並不大。
不過潘璋和鄧范,明顯有些狼狽。
潘璋一路咒罵,走到曹朋身後,卻見周倉擺手,示意他不要開口。
曹朋巍然不動,立於城牆後,眺望遠處敵營。半晌後,他突然回過身來,神色平靜如常。
“我欲偷營,誰敢出戰?”
“啊?”
周倉等人嚇了一跳,向曹朋看去。
偷營?
曹朋握緊拳頭,抬起頭向下邳軍營看去。
“陳公台劃下了道,我若是不沒有反應,只怕於軍心不利。不過,我可以感覺出來,那陳宮並未真正將我們看在眼中。先前投石,威懾大於殺傷。此人有真才學,但心高氣傲……他越是看我們不起,我們就越是要給他顏色。他用投石震懾,我們就用偷營來進行回擊。
只是,此去偷營,危險重重。
我們的目的同樣不是為了殺傷,而是給予下邳賊軍震懾。
他用強硬的手段,來恐嚇我們;那我們就用更強硬的手段,來告訴他我們的決心……”
潘璋等人,頓時沉默下來。
曹朋這一番話,極有道理。
可他們也知道,此去偷營,只怕凶多吉少。
“我為主將,自當親領敢死隊,哪個願隨我赴死。”
“公子,萬萬不可!”
周倉等人連忙阻止,一個個露出羞愧之色。
曹朋說:“我意已決,爾等休得勸阻。我乃主將,若不能當先,如何能令將士們心服呢?
傳我命令,自軍中挑選一百豪勇之士,醜時於西校場集結。”
說罷,曹朋大步離去。
隻留下周倉等人,站在原處,面面相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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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府衙之後,曹朋命翟冏取來一件泡釘皮甲,套在身上。
而後,他坐在門廊下,取出磨石,為長刀洗鋒。不是他想要去涉險,而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必須涉險。磨石洗鋒,發出嗡嗡刀嘯。那長刀在燈光下,閃爍著一抹暗紅色的血芒。河一大刀自出世以來,尚未飽飲鮮血。想必它早已饑渴,今夜正好借此機會,讓它過過癮。
二戰時期,日軍偷襲珍珠港,美軍舉國哀歎。
羅斯福立刻下令,調集最優秀的飛行員,對東京實施轟炸。
美軍對這一舉動,稱之為報復行動。事實上,轟炸東京的戰果並不大,卻給予了美國極大的鼓舞。美國在珍珠港後,迅速發動反擊。固然是其國力雄厚的緣故,但轟炸東京的行動,就如同一支強心劑,令美國舉國振奮。轟炸東京的目的,就是告訴日本:我們還在戰鬥……
曹朋決意偷營,其目的與轟炸東京相似。
我不求殺你多少人,我只要告訴你們,我決不會屈服!
其實,在三國時期,類似這樣的行動有許多。最著名的莫過於合肥大戰時,甘寧百騎闖聯營,旋即張遼率部反擊。從某種意義上,並無區別。只是曹朋現在的狀況,似乎更加危險。
取出一塊粗布,慢慢纏繞在手上。
曹朋將雙手纏好之後,抓起河一大刀,雙手握柄,照空中連續幾次劈斬。
精神在一刹那間,仿佛達到了一個奇異的妙境。他笑了笑,將大刀收入麂皮刀鞘之中,邁步走出府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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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場內,燈火通明。
臨時五百悍卒環繞校場周圍,正中央點將台下,百名被挑選出來的勇士,列隊整齊。夏侯蘭,潘璋、周倉、鄧范、王旭五人,已在校場中恭候。在數百雙目光的注視下,曹朋昂首挺胸,登上點將台。一襲短襦,外罩皮甲。腰間斜跨兜囊。曹朋走上點將台之後,神情自若。
清冷的目光,掃過台下眾人。
刹那間,整個校場鴉雀無聲,只有那松油火把,劈啪劈啪燃燒的聲音。
“我知道,你們很多人在心裡罵我!”
曹朋開口道。
他聲音不大,正處於變聲期,還有一點點的稚嫩。
“你們很多人在罵我,把你們挑選出來,是去送死。”曹朋看著那些人,從他們的目光中,看出了一絲絲波動。其實,不止是這些兵卒,包括周倉五個人在內,也不禁感覺到奇怪。
“沒錯,你們的確是赴死……不過,我帶領你們,一同赴死。”
曹朋猛然大聲吼道,‘一同赴死’,‘一同赴死’的聲音,在校場的上空回蕩不息,久久不散。
校場中好像炸開了鍋一樣,嗡嗡直響。
“這裡很多人,都認識我。”曹朋接著說道:“我不喜歡打仗,甚至厭惡打仗……可是,我們現在,卻必須提起刀槍。這一仗,非我們挑起,而是城外的那些賊人,他們嫉妒在過去一年裡,海西所取得的成就,他們嫉妒在過去一年裡,你們過上了不愁溫飽的富足生活。
誰願意流血?誰又願意送死?
包括我在內,也向往馬放南山,無憂無慮的生活。
可是,呂布不願意,陳宮不願意,那些只知道搶掠,只知道破壞的混蛋們不願意。同樣,他們也不願意你們過上好日子,因為他們過不上這樣的好日子,所以他們要破壞,要搶掠,要殺戮……”
曹朋的聲音,在校場中回蕩。
軍卒們一個個屏住了呼吸,隨著曹朋的陰陽頓挫,而露出憤怒之色。
甚至連周倉、潘璋和鄧范,一個個也是須發賁張……是啊,我們在海西過的挺好,沒有招惹誰,為什麽要經歷這樣的磨難。他們的眼睛通紅,他們的手在顫抖,胸中隻覺一口氣湧上來,讓他們的血液頓時沸騰。
“我不是海西人,也不是曲陽人,可海西,卻凝聚了我所有的心血。
我絕不會任人踐踏我的努力,也不會任由他們肆意妄為。先前,賊軍們的話你們都聽到了……他們要我們雞犬不留,他們要我們血流成河。你們的田地,你們的房舍,你們的老婆孩子,都會被他們踐踏,蹂躪,摧毀……你們可以忍耐嗎?我不能,我絕不會容忍他們的張狂。
我知道,他們人很多,數倍於我們。
可是我不怕……我要告訴他們,我們絕不屈服。即便是我丟掉了性命,也絕不會向他們屈服。
你們,誰想要再過以往那種衣不裹體,食不果腹的日子?你們誰想要再去過那種,被人肆意欺凌,任人踐踏尊嚴的生活?我不願意,我哪怕把我一腔熱血流盡,也要捍衛我的尊嚴。
今晚,我將帶你們赴死。
我會和你們並肩作戰,沒有什麽海陵尉,沒有什麽曹公子,我和你們一樣,只是一群為了保護自己家園,保護自己親人不受欺凌的普通士兵。我將帶你們赴死,與你們一起,流盡最後一滴血;我將帶你們赴死,用我們手中的大刀,用我們的熱血告訴城外的那些畜生,我不怕你們!”
校場中,依舊是沉默……
不僅僅是那百名勇士,還有那校場周圍的軍卒們,一個個身體顫抖,呲著牙,眼中死噴火一樣。
“赴死!”
“赴死……”
也不知是誰,發出一聲低吼。
刹那間,數百人同聲呼喚,整個校場,如同一座即將噴發的火山。
“來人,上酒!”
曹朋大吼一聲,立刻有人端著酒壇子,走上前來。
曹朋端起酒碗,朝著點將台下的百名勇士舉起,“喝了這一碗壯行酒,黃泉路上我等斬閻羅。
來,幹了!”
“乾!”
曹朋將酒水一飲而盡,然後狠狠的把酒碗摔在地上,摔得粉碎。
潘璋上前,大聲道:“璋請與公子赴死。”
“夏侯蘭願與公子赴死。”
“周倉願與……”
曹朋目光清冷,沉聲道:“此戰無需太多人,隻文珪與我同行即可。若我等戰死,曲陽就請你們多多費心。賊軍不得長久,不出旬月,必有變數發生。在此之前,曲陽就拜托你們。”
周倉三人還要再說話,卻被曹朋眼睛一瞪,一個個閉上了嘴巴。
“我們,出發!”
曹朋看了看天色,縱身跳下點將台,大步向校場外走去。
潘璋緊隨其後,而百名勇士,魚貫而行。
眼見著就要走出校場時,忽見一人,從人群中衝出來,攔住了曹朋的去路。
“請公子帶我赴死。”
那人年紀在二十四五的樣子,身形魁梧而壯碩。斜背一個槍囊,約一米長短,一頭露出兩個寒光閃閃的鐵槍頭。他單膝跪地,大聲道:“小人海西楚戈,願與公子赴死,請公子成全。”
“你?”
潘璋輕聲道:“這家夥是海民,身手不錯。
只是頭腦有些不太清楚,有時候瘋瘋癲癲,所以在軍中,大家都稱呼他做瘋子楚戈,倒是一把好手。”
“你,想清楚了?”
“小人想清楚了……不外一死耳,區區賊兵,有何可懼?”
“既然如此,我準你與我赴死。”
曹朋大笑,上前一把拽起楚戈。這家夥,比曹朋高出半個頭,一臉橫肉,脖子短粗,面目猙獰。
“走,讓那些下邳狗們看一看,我等海西好漢的本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