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綠毛
這一扒拉,我立即發現觸感不對,這玩意兒外表雖然裹了一層泥,但實際上卻是毛茸茸的,刷乾淨表面的泥一看,赫然是一隻長滿了長毛的人手,只是看不清是什麽毛色而已。
譚刃一見這手,頓時露出吃驚之色,道:“這下面有毛屍。”他用的是肯定句,緊接著,便迅速示意我們上岸,如果這爛泥下真的躲著毛屍,它可不會因為斷了一隻手就失去攻擊能力。
由於這隻手將我的小腿抓的很緊,因此一時間我也沒能將它給弄下來,便任由它吊在腿上,整個人跟著譚刃跑,決定先出了著爛泥坑上岸再說。
果然,那泥裡的東西沒有善罷甘休,只不過它這次沒有來偷襲我,而是去偷襲天然呆,它這簡直是送死。毛屍這東西,遇上了,你手裡就算有槍都沒有,它本來就力大無窮,又不是活人,槍子打上去一個洞而已,只要沒有打中喉嚨氣管,就根本沒用。
但天然呆手裡的鐮刀,卻對可以說是毛屍的可行之一了,我甚至在想,假若遇到金剛不壞的紫毛,這鐮刀能不能把紫毛的腦袋削下來。
此刻,我隻覺得腳下的爛泥微微有些翻滾,下一刻,前方就隔了兩三步左右的天然呆,腿便突然往下陷了一下,緊接著,他整個人反應很快,順手就一鐮刀削了下去,鐮刀出土時帶出了一連串泥漿,除此外就別無異動。
緊接著,天然呆便伸手去泥裡打撈,撈上來了一個圓滾滾的東西,定眼一瞧,赫然是顆毛茸茸的人頭。那人頭砍的有些彎,從左脖子一直劃拉到右邊,因此帶出來右邊的大半個肩膀,毛茸茸的,滴滴答答往下淌泥水,看著別提有多滲人了。
我們三兩步上了岸,天然呆在滿是死人的地方待了不知多少年,完全沒有心理壓力,將這人頭往旁邊一放,便自顧收拾身上的爛泥了。
“這窪地下面,怎麽會有具毛屍?”我覺得奇怪,雖然我知道老屍打洞的說法,但毛屍也知道應該鑽乾洞,沒聽說有老屍喜歡往爛泥裡鑽的啊。
譚刃看了看天色,說現在日頭還沒有完全落下,所以那毛屍才躲在泥中不敢出來,我們要是晚上日落時過這水窪,恐怕就沒現在這麽簡單了。至於這毛屍為什麽會在水窪爛泥中,譚刃也是不得而知。不過為了確認這毛屍的等級,他戴著手套,擰著那顆頭到淺水坑邊洗,不一會兒就洗出來了,竟然是個綠毛!
毛屍一般分為白毛、黑毛、綠毛、紫毛、紅毛、旱魃、魁拔,白毛黑毛是最常見的,綠毛以上就很少見了,不過自從我加入事務所後,我發現自己見過的毛屍還是挺多的,綠毛和紫毛在滇緬都見過,甚至非常非常罕見和恐怖的紅毛也因為那沈蘭和黃耀祖的關系見過一次。
但事實上,遇到這些東西的幾率其實是非常小的,如果是白毛或黑毛,我完全不會意外,但我沒想到竟然是個有毒的綠毛。
綠毛身上都是有劇毒的,便是被它碰上肉,也會中毒,如果被它劃拉出傷口,或者是咬上一口,那就更不用說了。
我嚇了一跳,忙去看那隻還扣在我腿上的手,按理說毛屍有尖銳的指甲,它這麽一扣,怎麽著也得給我扎出血來,但這會兒仔細一看,我才發現,這綠毛的手,竟然是斷的。
不是被天然呆砍斷的,而是它的手指部位,似乎原本就受過傷,像是被什麽炸過一樣,毛屍標準的長指甲沒有了,只有幾個爛兮兮的手指頭死死的扣著我,也因為如此,所以隔著戶外褲,我的皮膚和它並沒有直接接觸。
譚刃清晰人頭時,是戴著手套的,因此也沒事,而天然呆卻是什麽防護也沒有做,這會兒得知它是個綠毛,我趕緊去查看天然呆的情況。
這小子還兀自不明,站在原地顯得很沉穩,然而我扒開他剛才提屍頭的手一看,才發現他整個手掌都青了,並且青的非常顯眼,青色一路向上,走到了他的手臂上。
天然呆眼中有些訝異,盯著自己的手,顯然不知道為什麽會這
與此同時,我聽到他的呼吸變得急促起來,嘴唇也有些發紫,我驚了,道:“老板,他中綠毛的屍毒了,怎麽辦!”這小子在雪山裡活了不知多少年,一直都好好的,這要下山三個月就被毒死了,我怎麽對得起他媽臨死前的囑托。
那麽個驚天動地的大美人兒,為了天然呆慨然赴死,就是為了給兒子一個新的人生,如果這新的人生就這麽短短的結束,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麽面對自己那顆被稱為良心的東西,所以這下子我是真的急紅眼了。
周玄業說過,但凡是毛屍,都攜帶屍毒,被一般的毛屍所傷,只要及時救治,拔出屍毒很簡單,方法也很多,家喻戶曉的就是泡糯米浴。
但綠屍是其中很特殊的一種,它所攜帶的屍毒非常邪門,被咬一口或者被劃拉一下,幾乎是必死,毒發很快;如果只是接觸的話,毒性雖然發作的不快,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同樣會致命,而且會很痛苦,據說跟體質不同,反應也會不同,有些人會全身潰爛,有些人會得鬼抓皮,渾身一層層得掉皮,最後血肉模糊,有些血管會爆裂,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天然呆沒有被綠毛傷到,但他赤手拎著屍頭,顯然已經中招了,隻這片刻後,整個人渾身的皮膚幾乎都透著一種詭異的青色。
他一直筆挺的身形,也在這一刻開始搖搖擺擺起來,根本站不穩,我連忙扶著人坐下。
譚刃將那頭往爛泥中一扔,喝道:“快,放你的血給他。”
我猛地一拍額頭,我操,真是一急就亂,我怎麽把這茬兒給忘了,我還有血啊,老子現在可是金肌玉骨,吃我一口肉返老還童,堪比唐僧啊!
當下,我立刻拔出匕首,最近放血已經放出經驗來了,要訣就是快準狠,磨磨蹭蹭反而增加痛苦。我拿著匕首在手背上一劃拉,立刻便有血冒了出來,我二話不說將手背貼了上去,天然呆之前喝過一次,知道這玩意兒的好處,立刻吸了起來。
按照我的估計,吸兩口應該就差不多了,但人心不足蛇吞象,這小子吸著吸著就不松口了,最後是被我當胸一腳給踹開的。
媽的,看樣子回去之後,我真的得搞點兒阿膠補補血了。
這麽一折騰,太陽也完全落山了,天然呆盤腿坐了一會兒,似乎徹底緩過勁來,對我說了聲謝謝。
我點了點頭,表示不客氣,心裡琢磨著最近放血的次數太多,每回都拿匕首割自己一刀,我又不是受虐狂,這樣實在太痛苦了,或許,我可以將血存一點兒起來?
比如用玻璃瓶裝一點起來?
或者用來兌在麵粉裡蒸饅頭?
金肌玉骨,既然我的血、肉、骨頭都這麽牛逼,那我的頭髮有沒有用?汗毛呢?指甲呢?大便呢?這麽一想,我感覺自己似乎找到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門,我決定下次有機會就試試,誰再需要我救命的時候,我就不放血了,直接頭髮給他吃,當然,如果對方口味比較重,願意勇敢的嘗試新口味,尿液大便啥的,我也願意貢獻一點兒。
一邊瞎想,我一邊處理手上的傷口,用紗布包扎了起來。
這會兒周圍依舊漸漸的黑了下來,這裡又剛剛出現了一個綠毛,我們擔心不安全,便決定走到離這爛泥坑稍微遠一些的地方扎營。
對於那具藏在爛泥坑裡的綠毛,譚刃有他的想法,首先,爛泥坑的環境並不適合毛屍,毛屍雖然沒有思想,但卻有本能,在本能的驅使下,它不可能住在爛泥坑裡,所以可以肯定,那毛屍絕對不是自願去那兒的,結合它那酷似被炸爛的手來看,它很有可能是被人引到爛泥坑,然後用炸藥一類的東西攻擊過。
而且這事兒發生的時間肯定不長,八成就是今天凌晨的事,因為如果事之前的是,綠毛早就在入夜的時候從爛泥坑爬出來了。
除非,它是在天快亮時被人引到爛泥坑攻擊,最後太陽出來,它沒辦法逃走,才躲到了爛泥底下,直到遇見了我們。
如果沒有我們,它這時候,應該已經從爛泥坑裡爬出來了。
譚刃的分析非常的靠譜,我不由得揣測,什麽人,身上居然還帶著炸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