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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你喜歡我(曾用名:一個人的一往情深)》第272章 像你
  第272章 像你
  阮流箏和寧至謙都懂溫宜這一刻的躊躇是為什麽,不懂的只有寧想,寧想還在他即將當哥哥的歡喜裡拍手,還央著寧至謙給弟弟妹妹求情,“爸爸,以後不要打弟弟妹妹,想想是哥哥,哥哥會批評他們的,他們聽哥哥話,改了還是好孩子,爸爸不打。”

  寧至謙笑笑,摸寧想的頭,“好。”

  “奶奶,我們去刷蘑菇房子。”寧想拉著溫宜的手。

  自從阮流箏孕期變得越來越辛苦,寧至謙也停了後花園的工程,回來寸步不離地守著阮流箏,寧想便常常一個人去幫弟弟妹妹修房子。

  現在後花園已經能看出些雛形了,寧至謙建了個蘑菇小房子,一個樹樁小屋,小籃球半場,一面攀援壁,還有些計劃在建的,他還沒倒騰出來,他停工了,寧想便去刷塗料。

  他不著急,畢竟從孩子生下來到可以去玩耍還有很長一段時間,他可以慢慢來。

  寧想牽著溫宜去花園的時候,看見有個人影正在蘑菇房子那裡刷。

  寧想眼尖,“是爺爺!”

  溫宜一看,果然是寧守正在那裡蹲著揮舞刷子。

  “奶奶,我和爺爺刷牆去了!”寧想戴上小帽子,樂滋滋地去當他的小粉刷匠了。

  溫宜遠遠地看著,風吹過的時候,寧守正頭上全白的頭髮在風裡顫動。

  她微微歎息,轉身回了屋。

  如今家裡老小三個男人,都對那個後花園很癡迷,也沒叫建築工人,扎扎實實一針一釘自己做。原本沒寧守正什麽事的,偶爾一天,寧想牽著爺爺進去以後,寧守正便在他們都睡了,或者寧至謙不在的時候偷偷進去。

  寧至謙的圖紙什麽都明明白白地放在那,也沒瞞著誰,寧守正的經歷比他豐富多了,年輕時下過放,在農場什麽活沒做過?所以一看便明白,上手也快。

  有一次寧守正在裡面忙的時候,恰好寧至謙回來了,父子倆面對面,寧守正一頭白發,衣著狼狽,好像做了壞事被人逮住了一般,有種無處遁形的尷尬,慌裡慌張將錘子一扔,沾著木屑的手在褲邊上無措地擦著。

  那一刻,阮流箏看著心裡也莫名不是滋味。

  寧至謙看了他很久,最後牽著阮流箏上了樓。

  所以,這是默許了嗎?

  阮流箏回頭一看,卻看見寧守正站在太陽底下,竟然抹了一把眼淚。

  寧至謙要上班,寧想上學,工程進展很慢,一點一滴的,好幾個月過去才慢慢壘出了模型。寧守正原本常不在家,自從寧至謙默許他建花園以後,他在家的時間便長了,早上還是會出去,但是中午就會回來,一回來就扎進花園裡,這樣,工程的速度又稍稍快了些。

  離預產期漸漸近了,她這樣的情況,寧至謙是隨時做好了早產了的準備,家裡每天都處於緊張狀態,而某天中午,阮流箏剛準備去睡午覺,寧守正回來了,叫她,“流箏。”

  寧守正在這個家裡,大部分時候是不出聲的。

  溫宜和他們夫婦,還有寧想,連帶著叫小念的那隻狗都相處得極為融洽,因為她和寧想的性子都算歡脫的,加之又有新的生命即將誕生,所以家裡的氣氛基本比較歡愉,隻寧守正,似乎是一個安靜得近乎被忽視的存在,要麽不在家,要麽在書房,有時候也會悄悄陪他們坐在一起,只是一言不發,在一旁看著他們說話看著他們笑,一動不動,如同一個木雕,連同表情也沒有。後來,他開始在花園幫忙,才偶爾看見他一邊做事一邊看著手底下繪出來的油漆微笑。

  這樣一個不出聲的人,突然叫住她是為什麽?
  她笑了笑,“爸。”

  寧守正遲疑了一下,拿出三個符來,放到她面前的茶幾上,“大師開過光的。”

  說完就走了。

  阮流箏一看,是三個平安符。

  寧守正走了一段了,又停下來回頭,“別給至謙知道。”

  說完,似乎又想起什麽,“算了,隨便吧,知道就知道了,他不喜歡就扔了。”

  這一次,他是真的說完了,又往花園裡去了。

  晚上寧至謙回來以後,阮流箏還是把這件事說給他聽了。

  寧至謙稍作沉吟,“他給你的,你想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

  阮流箏握著三隻護身符,隻覺千斤重。

  寧至謙和寧守正之間有著長久以來的隔閡和怨恨。其實與其說是他們兩人的怨恨,倒不如說只是寧至謙單方面怨著寧守正,至於寧守正,哪怕只要寧至謙願意跟他說一個字,他都要高興得老淚縱橫。

  然而,畢竟父子,寧至謙恨他對不起母親,恨他傾覆了父親這個形象,恨他造就的一段孽緣,可是,除了恨,還有人倫。

  所以,她聽了他這話,終究只能深深歎息。

  她知道有一隻抽屜裡收著寧守正送給他的所有手表,於是打開抽屜,將這三個護身符也放了進去。

  抽屜裡大概有十幾隻表盒。

  她再次暗歎,寧守正給兒子的手表自然不會是差的,這一抽屜手表的價值加起來大概能在帝都再買兩套別墅了。用錢來表達的方式是拙劣的,可是拙劣的人卻也只會用拙劣的方式。

  “他現在在吃齋念佛,每天去山上上早課,聽經講禪,順便在菩薩面前表示下懺悔。”

  身後忽然傳來他的聲音,帶著些許嘲諷,或者還有些許其它。

  她回身,想要在他眼裡看清楚這其它是什麽,他卻已坐在書桌邊,好像剛才說話的人不是他似的,而後拉著她坐在自己腿上,在一張紙上寫下四個字:寧遇,寧茴。

  “叫這個怎麽樣?男孩女孩都能用。”他擱下筆,在她臉頰上親了一下。

  她現在身子很重,自己都覺得像大象一樣,也不敢像從前那樣輕松自如地坐在他腿上,怕壓著他。雙胳膊肘撐著桌子,借著點力,看他寫的名字。

  他的字實在是漂亮,這兩個名字又美,赫然紙上,鐵鉤銀劃般,很是賞心悅目,她一下就喜歡上了。

  捧著這張紙,將剛才想要探究的事放下了,而且他眼中現在一片清明,也探不出什麽來了。於是點頭,“好名字。我這一生,最重要的事就是遇見了你,最幸運的事,是你從沙漠裡回到我身邊。”

  頰邊便多了溫潤的輕啄,“傻姑娘,是我。我這一生最重要的事是遇見你,最幸運的事,是你還肯回到我身邊。”

  臉頰上的親吻軟軟的,癢癢的,她縮著脖子輕笑,“你才傻!我遇見你,就是你遇見我,我回來也是你回來。”

  他也笑了,“不是每一次失去都還能復得,不是每一次離開都還能回來。寶寶媽……”

  他已經不是一個喜歡說甜言蜜語的人,每每想要說點什麽的時候總是覺得別扭,一聲寶寶媽倒是叫得她想笑,想聽他接著說什麽,忍住了不笑出來,卻聽得他在她耳邊近乎耳語,“你是我生命裡的奇跡,謝謝你,老婆。”

  她枕在他肩上,任憑他握著她的手,閉上了雙眼,唇角微微笑意。

  他於她,又何嘗不是一個奇跡?
  歷時十五年,那個從不敢肖想、驚若天人、神祇般的男子,終於成為了她的人,有時候她仍然覺得自己恍若夢中啊,十七歲那個灑滿陽光的上午,清晰得宛若昨天,陽光穿過窗外的銀杏樹將玻璃窗切割出樹葉形狀的陰影,實驗室裡的男子抬眸間星河般的璀璨驚豔了她的青春,也驚豔了她一生的時光,命中注定,再不會有一個人像他那樣光芒萬丈了……

  想起那一幕來,睜開眼,眼前的人睫毛長長,目色如輝,並沒有因為歲月而減了半分顏色,想著他最近以胖而為恥,忍不住笑出聲來。

  “笑什麽?”他低下頭輕輕咬她的唇。

  她被咬得癢癢的,輕輕一口咬回去,“你還是那麽好看。”想了想又補充,“跟我十七歲時看見你一樣。”縱然是個……胖子……

  他聽了倒生了好奇心,“我說你就看了我一眼,怎麽就認定我了呢?以貌取人可是會看錯人的,也淺薄。”

  “我就是一個淺薄的人啊!”她笑嘻嘻地捧著他的臉,“我就喜歡你長得好看。”

  他有些挫敗的樣子,“我總會老的,老了就會醜,你可就會嫌棄我了。”他現在就已經開始嫌棄自己了!快要變胖子了!
  “那我老了你會嫌棄醜我嗎?”

  她本是認真回應他的話,正確的回答不應該是“不會,無論你變得多老在我心裡還是當初的模樣”這種,或者更惡心一點就該是“當我們老得哪兒也去不了,你還依然是我手心裡的寶”這種嗎?

  可是,他卻是個不正常的,竟然接了一句,“我從來就沒嫌棄過你啊!”

  她聽了原本還樂滋滋的,當情話聽了,可轉念一想,才品出其中的味來,這從來就沒嫌棄過她的意思,是從來都覺得她醜嘛!
  “寧至謙!”她惱怒地瞪著他。

  他偏偏還要衝她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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