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重新再審
那知府被他嚇的一頭冷汗,這疑似叛國的帽子,他可戴不得。
慕十七一個帽子壓下來,他不得不接。
小鼠眼這麽一滴溜:“這伸冤也是要有流程的,按照道理她必須要找一個狀師然後擬一個訴狀,道明冤情。”他就不信這城裡又誰敢惹大夏那幫閻王的。
誰料慕十七定定地看著那虞娘道:“你願意信我嗎?”
虞娘抱拳:“信!可虞娘只怕拖姑娘下水,害了姑娘。”
慕十七扯唇,意有所指:“沒關系,我水性極好,這水就算是再深,我今日也要趟一趟。”
兩人視線相交,一切已在不言中。
女人間的戰爭來的突然,女人間的信任也會來的很突然。只是這一會的相識,虞娘就認定了她是個可信之人。
所有人都怕得罪大夏的人,得罪官府的人,有誰敢為她出頭,可她卻毅然決然地站出來,與他們對峙。
她虞娘如今也算舉目無親,攤上這樣的事,誰不躲著她避著她,有些接近她的人,那心底打著齷蹉心思她看的一清二楚,不過是想要得到她的人罷了。根本不會真心去救她的爹爹。
無需再多言,慕十七道:“知府大人借一下筆墨,訴狀馬上就能呈上,至於狀師,我願意試上一試。”
獨孤宸那劍鋒上反射的光還晃著那知府大人的小眼呢,可由不得他說一聲不字。
慕十七一手字,她自己覺得稱不上什麽好,可貴在寫的快,乾淨利落整整齊齊一個多余的墨跡都沒有。
虞娘一邊回憶一邊說,敘述的雖有些散亂,卻讓慕十七抓到不少關鍵之處。
也大概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虞老爹卸甲歸田,憑著一身廚藝在城裡開了個小飯館,父女兩雖不富裕卻也算是生活無憂。
虞娘打小就和哥哥們一起習武練劍,一心想要上戰場替哥哥們報仇,可仇人都被宸王給殺了,但她心底的這個女將的夢卻一直都在。
虞老爹雖只是個夥頭兵,可那一身獨門刀法可並不是吹噓的,虞娘跟著爹爹習武讀兵書,本以為一生都會這麽過下去。
誰知她越大那妍麗的容貌便越出彩,擋也擋不住,這十裡八鄉的都知道她們父女兩有武藝傍身,一般的人只是有那賊心沒那賊膽。
可大夏的客商卻總仗著自己強國之姿而欺辱離國百姓,這被殺的那位客商就是大夏出了名的馬幫少主,無意得見虞娘的姿色便百般糾纏。
虞娘雖是習武之人,可也知道這大夏和離國的邦交可貴之處,她不想惹出爭端,便躲著避著這人。可這馬幫少主,卻日日在虞家小飯館門口出言挑釁,那話裡汙言穢語的。
虞老爹是個脾氣燥的,哪裡容的下自己的寶貝閨女被這人汙了名聲,一急便舉著菜刀出去了,還曾威脅道,要殺了這馬幫少主。
誰料這沒幾天的功夫,馬幫少主就真被人殺人了,屍體就躺在虞家後門那條巷子裡,身邊那把凶刀就是虞老爹常用的剔骨刀,而官府抓住虞老爹時,虞老爹正渾身沾著血在井邊衝洗著身子。
這就是知府所謂的證據確鑿,人證物證俱在。
官府把人拿了,為了給大夏一個交代,直接判了死刑。
虞娘不忍爹爹受冤,便以額擊鼓,以表清白!
可知府大人避而不見,根本不願意受理她的冤屈,就連她見爹爹一面的機會都不給,她只能一身素稿,抱著必死的決心。若不行,她便以死明志陪爹爹去黃泉之下去見哥哥們。
慕十七在她身上看到了以前自己的影子,兩人並不是十分相像,可卻是一樣有一顆堅強的心。
紙上的墨跡乾透了,慕十七平平展展地拍在知府大人面前:“這就是你要的訴狀,流程我們已經走了,你也接下了,那麽就請你把原告和被告都叫上堂吧!”
知府大人一愣:“現在?”
慕十七眉頭一蹙冷笑,那邊獨孤宸手就擱在了腰間。
“怎麽?知府大人升個堂而已,還要選個良成吉日不成?您就不怕夜長夢多,犯人在牢房裡畏罪自殺!”
“我,怎麽會,審案子,審案子!”他確實還在心底想著要不要把這虞老頭給做了,反正都是個死,他死了,這事便一了百了了。
可這姑娘難不成有神力不成?怎麽能探知出他心底所想,嚇得他一頭的冷汗。根本來不及交代下面的人去辦這事,他要是真在這節骨眼上把人給弄死了,那可不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虞老爹很快就被帶了上來,滿頭白發,帶著重重的腳鐐和手鐐,身上傷痕累累,顯然是被用了極重的刑,那身子如今不堪重負。
虞娘那堅毅的臉上立刻布滿了淚水,撲了過去,那一聲聲地爹爹喚起了虞老爹模糊的意志。
“三娘?你快走,走!”
慕十七突然鼻頭一酸,想起爹爹被人迫害時大喊讓她快點跑的畫面。
“爹爹,我不走,不走。”虞娘哪還有剛剛那骨子江湖女俠的剛毅模樣,如今只是個在爹爹懷裡哭泣著的小姑娘,仿佛有那一肚子的委屈要哭訴。
看著自己爹爹那沒有一處是完好的身子,眸色一沉,掃向邊上站著的衙役們,好像是一隻發了威的母老虎,隨時都有可能撲上去。
慕十七看出她的隱忍與憤慨,知道她此時內心恨不得撕了這裡所有的人。
可卻逼著自己不能爆發,她這份容忍讓慕十七著實佩服,這般偏遠的小城,能養成她這麽個女子,也算是虞老爹的教女有方了。
很快原告人也上了堂,一群五六個人,皆穿著大夏貴族的錦衣玉服,華冠挽著發,可見身份非富即貴。
然,慕十七見慣了盛京那些個紈絝世子什麽的,這會壓根沒把他們這做派放在眼裡。
大夏的一群紈絝卻太把自己當一回事了,一群人吵吵嚷嚷,嘻嘻鬧鬧地公然在大堂上喧鬧著,不時還能說個笑話,大家一起樂樂。
那眼裡哪裡有什麽官民之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