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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田美井》第173章 不長進的小孩
  第173章 不長進的小孩
  “我看著也像。”李氏說道,“這孩子從小就手快,以前就偷你奶的雞蛋,被你奶狠打了幾頓後不敢了,現在偷起別人家的來了。你二叔二嬸再不管教,就長歪了。現在偷雞蛋,長大了不知道得偷啥!”

  秋霞嬸子接口道:“人家才不管!宋家老二兩口子,看兒子偷回家雞蛋指不定多高興,還覺得兒子有出息哩!那兩口子自己行的不正,養不出啥好崽子來!最近不少人去宋家吵,明明白白的都說看到了就是大毛偷東西,他們還不承認,真是丟人丟到家了!”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李紅琴歎道,“等孩子長大了,想管也管不了了!”

  “現在我家裡都不敢離人,要是一時半會不在家,也要把家裡門給鎖上,讓他偷一兩個雞蛋沒啥,就怕他偷順溜了,摸進屋裡把錢偷了。”秋霞嬸子說道,神色既是鄙夷,又是煩惱。

  莊戶人家大白天一般都不會關門的,雖然算不上真正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但也基本沒聽說過有小偷小摸的,要是出了大毛這種手腳不乾淨的熊孩子,真是讓四鄰討厭。

  “搬家前咱也得看緊家裡的東西了。”冬寶說道,她們一出門就會把小黑解開繩子,要是有人敢翻牆進來,小黑肯定就會咬上去。

  李氏回頭看了眼,劉奶奶已經回去了,有些奇怪的問道:“她知道是大毛偷的,怎也不跟咱們說一句啊?”她是大毛的長輩,孩子犯了錯,肯定要跟家長告狀的。

  “那是人家知道,他們跟咱們不是一路人,不算一家人了。”冬寶笑道,“既然咱們跟那邊井水不犯河水了,她也沒必要說出來給咱們心裡添堵了。”

  經歷了宋柏那件事,她們雖然不說,可村裡人心裡明白的很,都有一杆秤,背地裡可沒少數落宋老頭和黃氏辦事刻薄不地道。她們站得直坐的正,不怕那些不走正道的人。

  又過了兩日,木器店派夥計給冬寶家的鋪子捎來了消息,說是家具已經上漆晾幹了幾日,可以搬了。

  冬寶和李氏連忙請了梁子和林福過來,幫著拉了兩輛架子車,把家具都拉回了鋪子後面的屋裡,按照冬寶的安排,一一放置歸位。

  搬家的前一天,正好趕上林實沐休,前一天林福和秋霞嬸子來挑豆腐的時候,就說了,要請李氏幾個到家裡吃頓飯。雖然兩家人還是天天見面,可畢竟住的遠了,不在一起了,吃個飯也算是送別。

  這天學院休息,冬寶便沒去鋪子裡,留在家裡收拾東西。一大早,她就去了林家,這會上林家只有林實和林老頭在,秋霞嬸子去鋪子裡上工了,林福帶著全子去趕集買東西。

  冬寶來的時候,林實正坐在院子的樹蔭下凝神屏息練字,冬寶湊過去看了看,暗暗驚訝,林實如今的字可比他沒去書院前的字好太多了,端正文秀。每寫一個字前,林實都要拿另外一支禿了毛的筆沾了水在石板上寫熟練了,才拿筆沾了墨端正的寫在紙上,一張紙正面寫完,等墨跡幹了之後,翻過來繼續寫。

  這是為了節省紙墨,畢竟紙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看出點什麽了嗎?”林實突然問道。

  冬寶還以為他沒發現自己在後面偷看,沒想到人家早就發現了,走到了林實前面笑道:“比以前寫的好看多了。”

  林實放下筆,抬起頭看向了冬寶,微微一笑,說道:“那就好,不然我這些日子可就白浪費這些筆墨了。”

  讀書真的讓一個人改變很大,至少冬寶覺得林實比以前多了幾份儒雅內斂的氣質,已經和原來那個背著簍子拉著她打豬草的農家少年不一樣了,只不過看向她的那份柔和目光未變,依舊讓人感到安心。

  “來摘菜的?”林實笑著問道。

  冬寶點點頭,揚了揚手裡的菜籃子,“我娘讓我先做幾個菜出來,等她們回來就能開飯了。”

  林實點點頭,領著冬寶去了後院的菜地。

  這會兒太陽才剛剛升起,清晨的院子裡灑滿了金黃色的明亮陽光,蔥鬱的樹枝上似乎還纏繞著晨霧,鳥兒嘰嘰喳喳的在大桐樹上歡快的叫著。

  林家的菜地被林福和秋霞嬸子收拾的很好,一畦畦的栽種著豆角,南瓜和冬瓜,蔓藤上結的到處都是。

  冬寶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暗花的細棉布小褂,下面是一條藍底碎花的裙子,臂彎裡挎著一隻竹籃,站在碧綠的菜畦裡,說不出的好看。

  這段時間,冬寶也長高了不少,已經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樣,逐漸長成了一個含苞待放的農家少女。

  林實微微笑著看著冬寶,心裡突然癢癢了起來,拉著冬寶的手指在冬寶手心裡惡作劇似的撓了撓。

  冬寶忍住笑,伸手撓向了林實的腋下和腰間,林實猝不及防,被冬寶撓了個正著,劇烈的笑了起來,慌忙跳出去老遠,站在冬寶兩步遠的地方,擺著手笑著,全然沒了往日穩重的模樣。

  “看你還敢不敢撓我!”冬寶嘻嘻笑道,她還是頭一次知道,林實居然怕撓癢癢,都說怕癢癢的人心軟,看來是真的。

  林實笑過了,幫著冬寶摘了豆角和南瓜,放到籃子裡,挎著出了菜地,臨出後院的時候,林實心裡一動,拉住了冬寶,在金黃色的晨光中,輕輕將唇印到了冬寶的額頭上,又閃電般放開了。

  冬寶刷的一下就紅了臉,抬頭看林實,臉已經紅到了耳朵根。她都能感受到少年貼在她額頭的嘴唇的顫抖和火熱,其實兩個人都還小,嚴格來說,這還不算是吻,只是讓她覺得很溫暖,很甜蜜。

  兩個人默不作聲的回了前院,冬寶把菜籃子提去了灶房,林實則是坐回去練字了。現在他每天都堅持練一個時辰的大字,柳夫子告訴過他,字是讀書人臉面,倘若想在考試中脫穎而出,一手讓人認可的好字是必須的。

  冬寶知道林實勤奮,他比同時期的張謙還要努力,柳夫子來吃飯時三句話離不開對林實的誇獎。她也知道林實內心的焦急的,雖然面上看不出來,心裡卻是急切的想要趕快學出點什麽來。他起步比別人晚,家境又不富裕。

  像小旭,只有六歲,已經是妥妥的童生了,而他已經十四歲了,真是人比人急死人。

  其實有壓力不是壞事,冬寶想著,手裡不停的掐著豆角兩端的根,新鮮摘下來的菜散發著一股清香,豆角端頭處水靈靈的,墨綠色的南瓜嫩的正好,切成絲不管是做餅還是清炒都很好。

  她是希望林實能考一個秀才回來的,畢竟這個世上,有功名在身的讀書人支撐門戶要比一個莊稼漢容易的多,沒人敢來招惹。但同時冬寶也不想讓林實壓力太大,即便林實什麽都考不中,只要他還是那個對她溫柔照顧的正直少年,她還是會嫁給林實,和他一起平安喜樂的過完這輩子。

  沒過多久,林福也帶著全子回來了,兩個人在鎮上買了一籃子排骨,一隻鹹水鴨,還有一條肥大的草魚,林福又張羅著殺雞,被冬寶攔下來了,“咱們又不是外人,這些菜就夠吃了,雞還是留著吧!”

  林福笑著示意全子把冬寶從雞圈裡拉出去了,麻利的逮住了剛才捉住的雞,爽朗的大笑道:“這雞是公雞,光吃不下蛋,留著也沒用。再說了,林叔請冬寶丫頭吃雞,不行啊?”

  話都說道這份上了,冬寶也不好攔著了,隻笑著點頭,脆生生的應道:“行,當然行!”

  林福呵呵笑了起來,看向冬寶的目光全是滿意。被林福揪住翅膀和雞冠的公雞一身五彩的羽毛,平日裡也是在雞圈裡作威作福欺負母雞的料,如今被逮住了,估計是知道大限將至,撲騰的尤為厲害。

  林福殺雞相當利索,把雞脖子上的毛揪下來,拿著菜刀就往雞氣管上割了上去,血就滴到了早已經準備好的瓷碗裡,瓷碗裡還放了一把切的細細的蔥花,等會燒雞的時候雞血就凝固了,放進去和雞塊一起燉,也是極好吃的。

  待血放的差不多的時候,林福就將雞丟開,任雞在地上撲騰,最後等雞撲騰不動了,就可以扔到熱水盆裡褪毛了。

  褪下來的雞毛也是很有用的,可以扎雞毛撣子,可以做墊子,總之,冬寶瞧著那隻還在地上撲騰的公雞,全身上下都貢獻給了主人。

  全子從井裡提了一桶水,將公雞在石板上撲騰出來的血跡衝刷了一遍,接著就是從灶房裡提熱水出來。

  因為用熱水褪雞毛的時候,會散發出難聞的腥味,所以一般來說,只要家中的男主人還算勤快,褪毛的活都是男人乾的。

  冬寶想湊上去看的時候,被林福笑呵呵的攆走了。

  等李氏她們回來,桌子上已經擺滿了飯菜。

  “怎恁破費啊!”李氏搖頭道,“咱都不是外人,弄這麽多菜幹啥?你們家現在正是花錢的時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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