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四簽名10
托比一路嗅著走過院裡雜亂的坑坑窪窪,來到了高牆下面,被堵到這兒後,急得它嗥嗥直叫。最後,到了一個有棵小山毛櫸樹的牆角。看來人們常常爬上爬下,磚縫磨損了,磚角也被磨沒了。福爾摩斯先爬過去,再從我手裡接過狗,隨後,我也爬了過去。正當我爬到牆上的時候,他說:“看見白灰上的血印沒有,那是裝木腿的人留下的手印。案發到現在已經二十八個小時,幸虧沒下大雨,托比還能找著馬路上的氣味。”
當我們穿過車水馬龍的倫敦大馬路上,我有點擔心,托比還能追著氣味,確定凶手嗎?然而,托比的表現給我吃了定心丸,它搖搖擺擺地、堅定地在前面帶路。顯然是這兒的木榴油味蓋住了其他味。
福爾摩斯道:“不要以為我破這個案子只是靠了作案者之一把腳踩進了化學藥品。其實用其它一些方法照樣可以捕獲凶犯。不過,既然幸運之神將這種最便利的方法送到了我們手中,倘若忽略了它,我不就成了大蠢人。不管怎樣,目前這件案子中一些需要費點腦筋方能解決的問題,由於這個發現變得簡單多了。而僅從一個簡單的線索來破案,顯然難以顯現我們的功績。”
我說:“功績還是挺多的。福爾摩斯,我總覺得,你這次使用的方法比在侯坡謀殺案中合作的方法要更令人摸不著頭腦。舉例說吧,你憑什麽那麽自信地描述那位假肢人呢?”
“咳,老兄,那再簡單不過了。我並不想自吹自擂,案子的整個都是顯而易見的。大致是這樣:兩位負責看守囚犯的軍官得到了一份藏寶圖。一位名叫喬納森·斯莫爾的英國人給他們畫了這張圖。你不記得吧,在摩絲坦少校的那張圖紙上就有這個名字。他在圖紙上自己簽了名,還代他的同夥簽了名,這就是所謂‘四簽名’。根據這張圖紙,這兩位軍官,也許是他們中的一個覓到了寶物,並帶回了英國。我們可以判斷出,這位帶回寶物的人後來並沒有完全執行他們當初的約定,為什麽喬納森·斯莫爾沒有得到財寶呢?答案很明顯,這張圖是在摩絲坦監管囚犯的日子畫的。喬納森·斯莫爾和他的夥伴全都是囚犯,當時又不可能逃走,所以他們無法去藏寶處把財寶取走。”
我說:“這只不過是揣測而已。”
“並不盡然。不是毫無事實根據的假設。咱們先來看看假設是如何與事實相吻合的。舒爾托少校攜帶財寶回國後,過了好幾年平安無事的日子。後來他收到了一封印度來信,驚恐不已,那是為什麽?信上寫的又是什麽呢?”
“信上說:被他愚弄欺騙的囚犯們已經刑滿出獄了。”我回答道。
“與其說刑滿出獄,倒不如說是越獄逃出來的符合事實,因為舒爾托清楚他們的刑期。倘若是刑滿出獄,他何必那麽驚慌失措。從這以後他采取了什麽措施呢?他對裝有木製假腿的人格外警惕。這位裝著假木腿的人肯定是白種人,否則他就不會誤傷過一位裝假木肢的白種商人。現在可以肯定,在這張圖上只有一個白種人的名字。其他的是印度人或伊斯蘭教徒,所以,咱們可以十分肯定這位裝假木腿的人就是喬納森·斯莫爾。你覺得這些推理合乎情理嗎?”
“不錯,非常明了、扼要。”
“那麽,咱們現在再站在喬納森·斯莫爾的立場,分析一下他的思路。他回英國來有兩個目的:一是為了他的那份應得的財寶,一是向愚弄欺騙了他的人報仇。他找到了舒爾托的住處,而且極有可能還買通了舒爾托家中的什麽人。有一個叫賴爾?拉奧的男仆,這人咱們沒見過,但據泊恩斯同太太說他是個品行極其惡劣的家夥,斯莫爾不可能找到財寶,因為除了少校和他的一名忠實仆人外,沒有其他人知道藏寶的地方。有一天斯莫爾突然得到少校病危的消息,他深恐財寶的秘密將會隨少校一同進入墳墓,情急之中,他冒著被抓住的危險,跑到這位瀕臨死亡的人的窗前,因為當時少校的兩個兒子正在床前,他無法進屋。懷著對死者的無比仇恨與急於獲得財寶的心情,當晚他還是溜進了屋子,翻遍了死者的私人文件,希望從中能找到藏寶的線索,結果令他大失所望,他便留下了那張寫著四個簽名的紙條作為表記。顯然,他打算先把少校殺了,然後在屍體旁留一個同樣的表記,表示這不是一件普通的謀殺,而是為了正義,為了替同伴們報仇。在犯罪史中,像這種稀奇古怪的辦法並不少見,還常常指明犯罪的一些蹤跡。這一切你都領會了嗎?”
“非常清楚。”
“舒爾托少校死了,藏寶處還是個秘密。他該怎麽辦呢?沒辦法,他只能偷偷觀察舒爾托後人的一舉一動了。也可能他時而出國,時而回來打探結果,而當這個秘密被舒爾托長子發現後,馬上就有人告訴了他。這也就證明了我的另一觀點,有人接應他。帶了一條假腿的喬納森是決不會爬過巴索洛紐·舒爾托家的高樓的。於是他找了一個奇怪的同夥,讓他的同夥先爬過樓。只可惜很不小心,這個同夥的腳丫踩到了木餾油,這就需要托比出場,帶著你這樣一個隻拿一半工資的軍官一瘸一拐地走了六英裡。”
“照這樣的推測,凶手不是喬納森,而是他的同夥了。”
“是的。可能他還反對這樣做,因為他曾在屋裡不住地頓足。他和死者並沒有深仇大恨,不值得他這樣蠻乾,而且,殺人償命,他是不樂意以身試法的。他的同黨獸性大發,用毒刺刺死了巴索洛紐。對此他是沒有想到的。待他跨進屋裡,這已成了事實。沒有辦法,他隻得留下紙條,帶了寶物,和他的同夥一起逃走了。這些情況都是根據事實推測出來的,不是胡思亂想。說到他的外貌,你想,安達曼島酷熱難耐,在那兒被押多年,能不是已到中年膚色黝黑嗎?根據一個人步子的大小可以算出他個子的高矮來,至於他臉上的胡子,那是撒迪厄斯?舒爾托親眼所見。這些差不多都說全了吧。”
“還有他的那個同夥呢。”
“哦,他呀,沒有多少玄妙,不難對付。不過,你馬上就會全知道的。早上的空氣真新鮮啊!瞧那朵紅雲,就像大火烈鳥身上的一根羽毛,真漂亮!紅日已越過倫敦的雲層。被陽光照耀的人有千千萬萬;我賭咒,此時此刻,像咱們兩個這樣肩負如此離奇使命的,恐怕還找不出第二對。在如此博大的自然界中,咱們的一點兒雄心和鬥志顯得多麽的渺小啊!你讀吉恩?保爾的著作有什麽感想嗎?”
“當然有。我是先讀了卡萊爾的著作後,回過頭來才品味他的作品的。”
“這如同由河流回溯到湖泊一樣。他曾講過一句深奧且意味深長的話:‘一個人的真正偉大之處就在於他能夠認識到自己的渺小。’你瞧,這裡講到了比較和鑒別的力量,而這種力量本身就是一個崇高的見證。在理查特的作品中你能找到許多精神食糧。你沒帶槍,對嗎?”
“我有這根手杖。”
“等一找到匪穴,可能就需要這類武器了。喬納森交給你解決,要是他的同夥不老實,我就打死他。”
說著,他掏出了他的左輪手槍,裝上兩顆子彈,然後又放回他短上衣的右邊口袋裡。我們跟隨托比來到通往倫敦市區的路上,兩旁的半村舍式的別墅。我們行走在曲折的街道上,作坊工人和碼頭工人都已起床,家庭婦女們正開門打掃階庭。在街拐角,四方屋頂的小酒館剛剛開始營業,粗壯的漢子們正從酒館出來,用他們的衣袖擦抹殘留在胡須上的酒滴。街頭的那些狗瞪大眼睛看著我們,而我們無與倫比的托比卻毫不畏懼。它決不左顧右盼,只是鼻子衝著地直往前衝,只是偶爾從鼻子裡發出陣陣急促的吭吭聲,說明那股木溜油的氣味仍很濃厚。
我們經過了斯特若薩姆區,布累刻斯頓區,堪伯維爾區,繞過許多條小街,一直走到奧弗爾區東面,最後來到了肯尼頓胡同。我們所追蹤的對象好像專揀古怪彎曲的路走,大概是為了躲避被人跟蹤。只要有小路,他們就決不走大道。在肯尼頓胡同的巷腳,他們向左行轉,經過證券街,威爾斯街,然後到達騎士街。托比不再往前走了,它一隻耳朵下垂,另一隻耳朵豎立著,來回亂跑。似乎拿不定主意。然後,它又原地打了幾個轉,不住地抬起頭來注視著我們,仿佛想搏得對處在困境中的它的同情。
福爾摩斯呵叱道:“托比怎麽了?罪犯肯定不會乘馬車或汽球逃跑的。”
我說:“他們也許在這兒停留了一會兒。”
“哦,好了,它又往前走了。”我的搭檔舒了一口氣,說道。
果然,托比又向前跑去。我的朋友高興地說:“好了,它又走了。”這次,托比往四下聞了聞,迅速下定決心,毫無猶豫地向前衝去。此時,托比已不再需要用鼻子嗅著氣味,而只是牽直了繩子往前飛奔,好像氣味比原先更濃了。見此情景,福爾摩斯興奮得兩眼發亮,仿佛賊穴就在前面。
經過九榆樹,我們到達了白摸酒店旁的普羅德利克和納爾遜大木場。托比興奮地穿過角門,衝進鋸木工人已經開始工作的木場,穿過成堆的鋸末和刨花,一路飛跑在兩旁堆滿木材的小路上,最後,得意地跳上了一隻木桶,那隻木桶還在手推車上沒卸下來。托比站在木桶上,伸著舌頭,眨著眼睛望著我們。空氣裡彌漫了很濃的木餾油味,木桶上和推車的輪上都沾滿了黑色的油漬。
歇洛克·福爾摩斯和我目瞪口呆,我們對望了一陣,不覺哈哈大笑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