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血字的研究22
“原來如此。”我領悟了他的意思。
“我們現在遇到的,就是一個先有結果而其他全靠推理的案子。我現在試著給你講解一下我推理的各個步驟。我得從頭說起。你當然記得,我們是步行去那座房子的,所以腦子裡沒有任何成見。我自然首先檢查馬路,結果正如我向你解釋過的,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馬車留下的痕跡。我經過查問和分析,確信馬車是深夜到那裡的。看到馬車車輪之間的距離較窄,我又斷定那是輛出租馬車,而不是私家馬車,因為倫敦城裡常見的出租馬車要比私家車窄很多。
“這是我的第一發現。然後我沿著花園小徑走過去,很巧,粘土路小徑特別容易留下足跡。當然在你看來,小路已被踩得亂七八糟,成了亂泥路而已,可在我那雙訓練有素的眼睛看來,那小徑上的每個痕跡都對了解案情有著重要的意義。在偵探學的各個分支中,特別重要而又更容易被人忽視的就是足跡學。所幸我一直對此非常重視,而且經過大量的實踐,它已成了我的第二本能。在花園的小徑裡,我看到了警察們留下的深深的腳印,但我也發現了最初經過花園的那兩個人的足跡,不難看出他們比其他人先到那裡,因為他們有些已經被後來的人反覆踐踏,看不清了。這樣一來,我就找到了第二個環節——夜間來這裡的人有兩位,一位身材高大(這是我從他的步伐的長度中看出來的),另一位衣著入時(這可以從他留下的小巧考究的靴印上看出來)。
“走到屋裡,這最後一個推斷就得到了證實。那位穿著漂亮靴子的人就躺在我的面前。要是發生過謀殺行為,那麽一定是那位高個子的人乾的。死者的身上沒有傷痕,他臉上激動的神情使我推斷出,他臨死前已經料到了自己的命運。死於心臟病或其它突發自然原因的人,臉上無論如何也不會出現如此激動的表情。我聞過死者的嘴唇,嗅出了一絲淡淡的酸味,於是結論就出來了:這個人是被逼服毒而死的。我說死者是被逼服毒,是因為他臉上有著仇恨而恐懼的表情。通過排除法,我得出了這個合乎邏輯的結論,因為任何別的假設都解釋不了這些事實。不要以為這是新觀點,被迫服毒在犯罪史上屢見不鮮。任何毒藥學家都由此想到奧德薩的道爾斯基一案和蒙特佩裡爾的雷托裡爾一案。
“現在要談的是‘為什麽’這個大問題。這起謀殺案顯然不是為了搶劫,因為死者身上的東西一點兒也沒少。那麽,這是一個政治案件呢,還是情殺案呢?我覺著後者的可能性較大,如果是政治案件,那麽凶手殺人以後,肯定馬上逃跑。可是這個案子卻相反,凶手乾得不慌不忙,而且屋子裡到處都有凶手的腳印。這說明,凶手殺人後在現場呆了很長一段時間。由此,我判斷這是仇殺案,而不是政治案件,只有仇殺案凶手才需要經過這麽細致周到的準備。發現牆上的血字時,就更加肯定原來推斷了。那個血字讓人一看,就知道是故布疑陣。等到戒指被發現以後,問題基本解決。我判斷,凶手想通過那枚戒指讓被害者想起一個不在場的,或者可能死了的女人。對於這個問題,我曾經問過格雷格森,他發往克利富蘭的電報中,問沒問德雷伯以前發生過特殊的事沒有。你還記得吧,他當時說他沒問。
“後來,我又仔細檢查了一遍那個屋子。結果不僅證實了那個高個子就是凶手,而且還發現了其他問題:比如印度雪茄煙,凶手是長指甲等。因為屋裡沒有任何搏鬥的痕跡,所以,我推斷地板上的血是凶手激動時流的鼻血。因為,只要有血的地方,就有他的腳印。看來那個人的血氣很旺,要不然不會激動得流這麽多鼻血。所以,我大膽地推測,那個凶手是個身強體壯、面色赤紅的人。後來的結果,證明了我這一點。
“離開現場以後,我又做了官方偵探沒有做的事,給克利富蘭警察局長打了個電報,問了一下關於約翰?德雷伯的婚姻問題。回電的內容很明確,德雷伯曾經指控過一個舊日情敵傑弗遜·侯坡,並且要求法律給以保護,我由此知道了凶手的姓名。這個時候,侯坡在歐洲。我當時就基本上掌握了這個案件的線索。剩下要乾的就是抓住凶手了。
“我當時就斷定:肯定是那個趕車人和德雷伯一起走進了屋子,不會是別人。
“我從大街上遺留下的痕跡看出,拉車的馬曾經隨意走動過,如果有人駕駛,是不會如此的。車夫如果不在屋子裡,又會在哪兒呢?還有,要是一個神經正常的人,是不會在第三者面前明目張膽進行周密的犯罪活動的。最後,要是一個人想在倫敦城中跟蹤另一個人,還有什麽比當車夫更好的呢?根據這些,我得結論:必須到倫敦城中的出租馬車車夫裡去找傑弗遜·侯坡。
“如果凶手是個馬車夫,他沒有理由突然改行,相反,他害怕突然不乾會引起人們的懷疑。所以,在一定時期內,他還會繼續乾下去。作案後他也沒有必要更改姓名,在一個異國他鄉誰知道他的真實姓名呢?他沒有必要化名。想到這些,我把街頭流浪兒組成了偵察小分隊,分別到各個馬車幫去打聽情況,直到找到這個人為止。你知道這支小分隊乾得有多好,辦事效率有多高。說到思特傑遜,確實是沒有料到。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意外都是不可避免的。後來,我又發現了兩粒藥丸,我早就推測到可能有這類東西。你看,整個案子就是被一個前後相連的線索串著。”
“真是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喊了出來,“應該把你的本領公之於眾,讓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應該發表這個案件,如果你不想那樣,我替你發表。”
“你看怎樣好就怎麽辦吧,醫生,”福爾摩斯回答說,並指著一篇報導,“你先看看這個!”他說著把報紙遞了過來,“看看這個!”
這是一份當天的《回聲報》,他指的那篇報道正是這個案件。
報上說:因為侯坡突然死亡,人們失去了一些可供談話的資料。侯坡是謀殺依瑙刻?德雷伯和約瑟夫?思特傑遜的嫌疑犯。據有關當局透露,這是一件由來已久的桃色糾紛犯罪案件,涉及到了摩門教的問題。這個案件的詳情,可能不會揭曉了。根據調查,兩個死者生前曾經是摩門教徒,凶手侯坡,也是從鹽湖城來。假如說這個案件沒有什麽特別的意義,至少可以說明警方破案速度之快,足以令外國人以為戒訓。他們最好在本國國土內解決一切問題,不要把那些糾紛帶到我國。這個案件得以順利偵破,完全歸功於蘇格蘭場的格雷格森和雷彌瑞德兩位偵探,這已是一個公開的秘密了。據悉,凶手是在一個名為福爾摩斯的家中被抓住的。福爾摩斯是一位私家偵探,在偵破案件方面也展現了一定的才能,想來他在兩位老師的教導下,定會取得成就。一般估計,這兩位偵探將會獲得某種獎勵,作為對他們成績的表彰雲雲。
歇洛克·福爾摩斯哈哈大笑道:“我一開始不是對你說過嗎?我們對血字研究的全部結果就是給他們掙來榮譽和嘉獎!”
我回答說:“沒關系,事實真相全都記在我的筆記本中了,真相總會大白於天下。至於現在嘛,案子已經破了,你也該滿意了,就像羅馬守財奴所說的那樣:
任憑世人話長短,家藏萬貫心坦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