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血字的研究5
這些我是後來才注意到的,因為我當時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僵臥在地板上的那具可怕的屍體上。只見它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失去光澤的眼睛茫然地盯著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約有四十三四歲,中等身材,寬肩膀,一頭卷曲的黑頭髮,還留著短短的胡子。上身穿著厚厚的黑呢禮服上衣和背心,下身穿淺色的褲子,領口和袖口一塵不染。一頂刷得乾乾淨淨的禮帽放在死者身邊。他緊握雙拳,雙臂張開,兩腿交叉在一起,看來死前曾有過一番痛苦的掙扎。他那僵硬的臉上帶著驚恐的神情,那是一種我從來沒見過的仇恨的神情。死者那凶惡可怕的面容,加上塌陷的額頭、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再加上他那不自然的扭曲姿勢,看上去猙獰可怖,令人不寒而栗。我也見過各種各樣的死人,但還從來沒有看到過比這個倫敦市郊臨街大路旁這所黑暗、陰森、令人不寒而栗的空房子裡發現的死者更為可怖的了。
一身瘦得像乾猴一樣的雷彌瑞德站在門旁,向我的同伴和我打了個招呼。
“這個案子一定會轟動全城,先生。”他說,“我也不是初出茅廬的新手,可這麽離奇的案子我還從來沒有見過。”
格雷格森問:“沒有什麽線索嗎?”
雷彌瑞德應了一聲:“一點兒也沒有。”
福爾摩斯走到屍體前,跪下來仔細檢查著。
“這兒肯定沒有傷痕嗎?”他問道,邊用手指著四周一灘灘的血跡。
兩個偵探一起說:“沒有。”
“那麽,這些血就是另外一個人的了——如果這真是一起凶殺案的話,那個人很可能就是凶手。這倒使我想起了1834年烏德勒支范?揚森死時的情況。格雷格森,你還記得那個案子嗎?”
“不記得了,先生。”
“那你還是把它找出來讀一讀。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新鮮的東西,都是以前有人做過的。”
他邊說邊用手摸按屍體,還解開死者衣服進行檢查;我發現,他的雙眼又流露出我曾看見過的那種茫然的神情。他檢查得迅速,仔細認真。最後,他又聞了聞死者的嘴唇,又查看了一下死者漆皮靴子的靴底。
他問道:“屍體沒動過嗎?”
“除了必要的檢查外,沒再動過。”
“那現在可以埋葬了,沒有值得再檢查的了。”福爾摩斯說道。
格雷格森已經準備了一副擔架,並安排了幾個抬擔架的人。他一聲招呼,那幾個人就進來把死者抬了起來,準備運出去。就在他們把死者抬起來的時候,一枚戒指叮當一聲滾落到地板上。雷彌瑞德趕緊把它撿了起來,迷惑不解地緊盯著它看。
他叫道:“這是一隻女人用的結婚指環。看來這裡有女人來過。”
他一邊說著,一邊把戒指給大家看。這隻戒指的確是新娘戴的。
“這使案情變得更加複雜了。”格雷格森說,“天曉得,這個案子本來就夠複雜的。”
福爾摩斯說:“你怎麽知道它會使案情更複雜呢?這麽看著它有什麽用,剛才你在死者衣袋裡查出了什麽?”
格雷格森指著最後一階樓上的東西說:“都在這兒呢。一隻倫敦巴洛得公司製的金表——號碼是97163;一條貴重的艾耳伯特金鏈;一枚刻著共濟會徽的金戒指;一枚上面有個小狗頭的金別針,狗的眼睛上鑲著兩顆紅寶石。名片夾裡有印著克利富蘭的依瑙刻·丁·德雷伯的名片,字首和襯衣上的縮寫字母EJD相符合。另外還有七英鎊十三先令的零錢,但沒有錢包;一本袖珍的薄加丘的《十日談》,扉頁上面有約瑟夫?思特傑遜的名字。還檢查出兩封信,是寄給德雷伯和約瑟夫?思特傑遜的。”
“收信的地址呢?”
“河濱路美國交易所,留給本人自取。兩封信都是從古安輪船公司寄出來的,告訴他們輪船何時從利物浦出發。看來這個人要回紐約。”
“調查過思特傑遜嗎?”
“當時我就調查了,先生,”格雷格森說,“廣告稿已被送到報館,而且也派人到美國交易所去探聽消息了,現在還沒回來。”
“和克利富蘭聯系了嗎?”
“電報今天早晨就拍出去了。”
“電報上是怎麽說的?”
“我們把案件的詳細情況說了一下,並且請他們提供有用的情報。”
“難道沒有就關鍵性的問題請他們提供細節嗎?”
“請他們提供思特傑遜的情況。”
“整個案件就沒有關鍵性的問題?你就不能再拍個電報問點兒別的?”
“我已經把要說的都說了。”格雷格森有些不耐煩地說。
福爾摩斯暗地裡笑了一下,還要接著說,雷彌瑞德帶著一副興奮、緊張,又洋洋自得的神情進來了,剛才說話時,他在前屋,現在他高興地搓著手。
“格雷格森先生,剛才我發現了一個重要問題,多虧我檢查得仔細,否則就漏掉了。”他說話時眼睛炯炯有神,好像為他的重大發現而洋洋得意。
“請你們快跟我來,”他邊說邊快速回到前屋,屍體已被抬走,空氣也清新了許多。“就站在那兒吧。”
他在靴子上劃著一根火柴,舉起來照著牆壁。
“看看這個!”他驕傲地說。
我在前面已經說過凶宅裡有些地方的牆紙已經剝落下來。大家借著火柴燃起的微光,注視著雷彌瑞德指著的地方。牆角上,貼牆紙大部分剝落,露出裡面粗糙的黃色粉牆。牆上有一個用鮮血潦草寫成的字:
瑞契(RACHE)
“對此你們有什麽看法呢?”雷彌瑞德像戲紅團老板誇耀自己的節目一樣嚷道,“誰也沒有看到這個吧,因為剛才檢查的時候,它恰巧處在屋裡最黑暗的地方。誰也沒有想到需要到那裡檢查檢查。這是凶手蘸著自己的血寫的,牆上還有血往下流的痕跡呢!這可以斷定死者不要自殺。為什麽會把字寫在這兒呢?讓我來告訴你們吧,看壁爐架上那段蠟燭,如果把它點著了,這兒就是最亮的地方了。”
“這個又能說明什麽呢?”格雷格森輕蔑地說。
“這說明寫字的人要寫一個女人的名字,那就是‘瑞切兒’(Rachel),但由於某種原因,沒有寫完。我敢保證,等案情水落石出的時候,肯定會有一個名叫‘瑞切兒’的女人與此案有關。你可以嘲笑我,福爾摩斯先生,但盡管你斷案如神,記住,薑還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聽他說完以後,不禁放聲大笑,因此惹火了這個小個子。福爾摩斯連忙說:“真對不起!你確實是第一個發現這個字的人,而且正如你說的,這個字的確是昨天晚上慘案中在場的一個人寫的。現在,我還沒有檢查過這間屋子,如果你們同意,我現在就開始檢查一下。”
他邊說邊掏出一個卷尺和一個圓形放大鏡。他拿著這兩樣工具,不聲不響地檢查起來,時而站住腳,時而跪下來,有一次甚至趴在了地上。他全神貫注地工作著,仿佛完全忘記了我們身邊的人。他一會兒在自言自語,一會兒高興地叫一聲,一會兒又低低地哼一聲,有時吹起口哨,有時又像是有所發現、受到鼓舞似地叫上一聲,有時又搖頭歎息。我注視著他,情不自禁地想起訓練有素的獵犬來回奔跑,焦急地低聲吠叫著,直到它嗅出獵物的蹤跡才罷休的樣子。他足足檢查了二十多分鍾,極為仔細地丈量了一些我根本就沒有看出來的痕跡之間的距離,有時還用卷尺測量牆壁。小心翼翼地從地板上的一處地方抓起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裝進了一個信封裡。最後,他用放大鏡檢查牆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細地察看了每一個字母。做完這一切之後,他顯得非常滿意,收起皮尺和放大鏡,把它們放進口袋。
他笑著說:“人們常說‘天才’就是有吃苦耐勞的本領。這個定義很不恰當,不過用在偵探這一行倒是很確切。”
格雷格森和雷彌瑞德一直帶著非常好奇而又有些鄙視的神情注視著他們這位業余同行的行動。他們顯然沒有能領會我已經意識到的一點——福爾摩斯每個細小的動作都有明確的目的。
“先生,你對此怎麽看?”他倆不約而同地問道。
我的同伴說:“如果我出面幫助你們,就會奪走你們兩位的功勞。你們現在進行得很順利,如果讓別人來插一杠,豈不可惜?”他的話中帶著強烈的諷刺意味。他接著又說:“如果你們把偵查的情況隨時告訴我,我願盡力相助。現在我想和發現這具屍體的警察談一談。能告訴我他的名字和住址嗎?”
雷彌瑞德看了看他的記事本,說:“他叫約翰·蘭斯,現在已經下班了。你可以在肯寧頓公園路的奧德利大院46號找到他。”
福爾摩斯把地址記了下來。
“走吧,醫生,我們去找他。”然後,他又轉過頭去對兩位偵探說:“我可以告訴你們一點有關案子的情況,也許對你們破案有用。這是一起凶殺案,凶手是個男人,身高六英尺,正當壯年。同他的身材比,他的腳小了一些。他穿著一雙粗皮方頭靴子,抽印度方頭雪茄。他是和被害人坐同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那匹馬有三隻舊蹄鐵,只有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凶手可能臉色赤紅,右手的指甲很長。這只是幾點跡象,但也許對你們破案有用。”
雷彌瑞德和格雷格森相視一笑,臉上各帶著懷疑的神情。
“如果這個人是被謀殺的,那麽他是怎麽死的呢?”雷彌瑞德問。
“被毒死的。”歇洛克·福爾摩斯簡潔地答了一句便大步向外走去,但在門口又站住腳補充道:“還有一件事,雷彌瑞德。‘拉契’是德語‘復仇’的意思,所以不要浪費時間去尋找什麽‘瑞切爾’小姐。”
福爾摩斯說完同我轉身離去,留下那兩位各懷心事的偵探不知所措地站在那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