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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女仵作》第一卷_第137章  如果他是凶手,會如何隱藏?
  晌午,陽光已經將京城烘得悶熱難耐,沈文邁進屋子就抹了一把汗,徑直衝著水壺而去。連話都顧不得說,倒了一大杯水,一口氣喝了個乾淨。

  他坐在八仙椅上緩了半天,才拿出一個未封口的信封,推在了李錦面前。

  “是同一個人。”

  沈文說的,是昨天李錦從大爺大媽的口中,套出來的線索。

  李錦不疾不徐地合上了手裡的書頁,抬眉瞧了滿頭大汗的沈文一眼,將信封拿過,從裡面倒出折好的紙。

  “昨天大媽們口中那個,幾年前把自己的親閨女賣掉抵債,而後搬走了的那家人的兒子,與在東市出活,當腳夫的那個人,是同一個人。”

  沈文指著信上的字:“肖洛,十七歲,年齡剛剛好。話很少,平時不與人接觸,有半個月沒有出來過了,因為有小偷小摸的習慣,還被人當街追打過。”

  “我查了他最近幾天出現的時間和地點,巧了,唯獨只有前日早上,案發的時間段,沒有任何人知道他在哪裡,又幹了什麽。”

  屋內,香爐中艾草的青煙,蜿蜒如浮空的龍,李錦睨著手裡的信頁,沉默了許久的時間。

  光陰如柱,自他身側的窗口灑入。桌案後,李錦的面頰一半在光影下,一半在陰影中。

  他手指輕轉,淡淡地問:“他落腳在什麽地方?”

  說完,那纖長睫毛的眼眸輕抬,裡面落下沈文那稍顯詫異的神情。

  這六扇門的門主,該不會要親自去探疑凶的院子吧?!
  事實證明,沈文敢想,李錦敢做,帶著周正,隻留下一個連刀都拿不起來的金舒,站在門口放風把手。

  她臉上刻著大寫的囧字。

  “堂堂六扇門,也不至於缺人缺到這個地步吧?”她站在門口,瞧著巷子裡陰影中,準備翻牆入院的三個人。

  她一個仵作,驗屍人員,怎麽也要被拉來給人放風啊!

  金舒的話音剛落,周正便蹬著一旁的牆壁,左右橫跳,直接翻過院牆,消失不見了。

  眼前,一身白衣,垂眸系著綁手的李錦,看著金舒詫異的神情,勾唇淺笑:“昨夜,門主院的黑柱子上,被人釘上了‘七’。”他睨著金舒,溫和地說:“不然也不至於親自動手。”

  “啊?七?”沒等金舒反應過來,這個男人便沿著周正的路線,踩上院牆。他站在那,於陽光之下,居高臨下地回眸:“在這等著。”而後縱身一躍。

  見他翻了進去,沈文才嘿嘿一笑,小聲說:“有勞了。”

  看著他們一個個翻牆入院的樣子,金舒站在門口的院牆下,有些恍惚。

  李錦說,門主院的柱子上被人釘了字,說得雲淡風輕,實際上別有深意。

  也就是說,有人能在六扇門的眼皮子底下來去自如。

  如果對方是李錦的敵人,那豈不是意味著,時時刻刻可以直入腹地,甚至嘗試取他性命?

  想到這裡,金舒面頰上的神情便嚴肅了起來。

  她身後,院子裡,李錦看著眼前的景象,有些無從下手。

  院子很小,髒亂,空氣中飄散著一股臭味。

  周正在屋簷上,與金舒剛好在同一條對角線上,兩個人正好將這間院子前後的兩條路,看得清清楚楚。

  破敗的磚瓦,生霉的牆面,李錦抬手輕輕一翻動,兩隻老鼠從裡面衝出來,四處逃竄。

  他微微蹙眉,看著如山一般的垃圾,深吸一口氣。

  如果他是凶手,他會將關鍵的東西藏在哪裡?
  是垃圾的最裡層,還是屋內最隱蔽的地方,亦或者,就在表面,根本不會隱藏?
  “凶手作案的時候,帶著仇恨。”沈文蹲在角落裡,擺弄著手裡的一把匕首,“這種人多多少少都帶著上天不公的心情,我見多了。”

  “但這個人興許還多一重特征。”他笑著看著李錦,“那種,已經沒什麽好失去的了,所以無所畏懼的感覺。”

  說完,他探身向前,從角落的泥土裡,抽出一把帶血的匕首:“以前窮慣了,這種人的思維,我還是挺了解的。”

  他嘿嘿一笑,將匕首又扎回了泥土中。

  “他已經破罐子破摔,沒救了。”沈文起身,拍了拍自己雙手上的浮灰。

  “也未必。”

  如果真如沈文所言,那宋甄讓他繼續追查的意義在哪裡?

  他看著這間破敗的院子,目光落在屋子外並排放著的扁擔上。

  與尋常竹扁擔的特征不同,靠在這裡的扁擔,並不“扁”。更像是一根長竹,從中間劈成兩段,保持著竹子內裡的節。

  原來如此。

  李錦看著眼前的扁擔,伸出手比了一下扁擔的寬度,差不多一掌粗。

  他將靠在這裡擺放的幾根長短不一的扁擔拿起,上下左右看了許久。其中最長的那一根上,雖然擦掉了大半的痕跡,但依然能夠瞧見浸透進竹子內的絲絲血跡。

  這些東西,是鐵證,是他不可能清除的證據。

  一個十七歲的少男,是如何帶著他的扁擔消失在院牆之外,又是如何不被任何人發現,憑空蒸發的,李錦終於有了合理的推斷。

  一如金舒說的那樣。

  這個凶手不需要謹慎地逃離,他甚至根本不需要做多少掩飾。

  七八月份,大熱的京城,一個赤裸上身,大汗淋漓,扛著自己扁擔,從容走過的腳夫,怎麽可能會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別說尋常人難以注意,恐怕坊門旁的官兵,也一樣不會多看這樣的腳夫一眼。

  只是,帶血的衣裳好扔,但鞋子……

  那隻腳底正中帶著洞的鞋,若是在當時就被處理,光著腳的腳夫可就顯眼多了。

  李錦將扁擔放下,回眸瞧了身後的沈文一眼:“找鞋。”他說,“要腳底正中帶洞的。”

  結果,腳底帶洞的沒找到,倒是從屋子裡,床腳邊,找到了滿滿一箱子銅錢。

  銅錢裡,夾雜著些許碎銀子,粗略數一數,大約有個七八十兩。

  面對著眼前這一箱,對一個腳夫來說絕對稱得上巨款的銀錢,李錦和沈文都頗為詫異。

  “我是第一次瞧見,毛賊還會存錢的。”沈文尬笑了兩聲。

  李錦俯身彎腰,從箱子裡抓起一把銅錢,看著上面的“大魏通寶”,一樣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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