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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全集)》第72章 地下迷宮
  第72章 地下迷宮
  萬岩山地處本市市郊,說是萬岩,其實只是一座小小的石頭山而已。幾年前,一家公司承包了山腳下的一大片空地,建起了一座大型戶外遊樂城,取名為萬岩山嘉年華,裡面跳樓機、過山車、摩天輪等驚險刺激的遊戲應有盡有。開業至今,生意火爆,每日遊客如織,似乎每個人都想嘗試一下平時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比如跳樓,比如撞車。

  娛樂城門前停放著幾輛警車,紅藍相間的警燈在無聲地閃爍。售票處門前,一大群遊客圍著一名滿臉油汗的工作人員大聲責問著,他苦著臉,有氣無力地解釋著什麽。

  方木把警官證別在胸前,一名打算攔住他的警察放下了手。

  方木衝他點點頭:“你好,現場在哪裡?”

  “裡面不遠。”他用手往園區裡指了指,“看見那堵紅磚牆了麽,就在那後面。”

  方木抬腿要走,又被那警察叫住了:“等等,我還是找個人帶著你去吧。”

  方木剛要問為什麽,他就朝售票處那邊一揮手:“哎,你,過來。”

  那個工作人員應了一聲,如獲赦令一般擠出人群,跑了過來。

  “有什麽事?”

  “你帶這位警官去一下現場。”那警察的語氣不容回絕。

  他忙不迭地點頭:“好的,好的。”看起來,跑腿比跟無法進園的遊客解釋要輕松得多。

  方木有些納悶,現場並不算遠,為什麽還要人帶著去呢?

  嘴裡客氣了一句:“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

  “還是我領你去吧。”那個工作人員已經開始往園區裡走了,“要不你一時半會兒也找不著。”

  方木見狀,只能跟著他往裡走。繞過那堵紅牆,眼前是一個四四方方的大門洞,還沒等走到門前,就能感到洞口撲面而來的陣陣涼氣。走進門洞,腳下是一段延伸至地下的水泥階梯,越往下走,光線越暗,好在牆壁上有一些紅色的小燈,能讓周圍的事物依稀可辨。

  向下走了十幾米後,眼前又是一堵牆,一扇漆成黑色的鐵門半開半閉,工作人員扭過臉來小聲說:“跟著我。”

  說罷,他就拉開那扇鐵門,走了進去。

  方木穿過那扇門,發現自己正身處一個四方形的小房間裡,四面牆上各有一扇鐵門,看起來詭異無比。

  方木立刻知道自己在什麽地方了。地下迷宮。

  工作人員已經拉開左面那扇門,回過頭來說:“跟緊點,剛才就有一個警察跟丟了,半個小時都沒走出去。”

  迷宮裡的路都是窄窄的通道,在紅色燈泡昏暗的光線下顯得十分危險,似乎兩邊的牆隨時都可能擠壓過來。方木和那個工作人員一前一後地走著,不時拐上一條岔路或者掉頭向回走。最初方木還想拚命記住路線,可是很快他就放棄了這個想法,只能緊緊地跟著那個工作人員,心裡盤算著回來怎麽辦。

  六七分鍾後,前方漸漸傳來了聲響,拐了一個彎後,眼前赫然出現了一堵牆,牆上同樣是一扇漆成黑色的鐵門。那工作人員停下了腳步。

  “你去吧,拉開那扇門就是。”他心有余悸地盯著那扇門看了一眼,“我可不想再看一遍了。”

  方木點點頭:“方便的話,給我一份迷宮的地圖。”

  “我請示一下領導吧,”他猶豫了一下,“你知道,這屬於商業秘密。”說完,他就轉身匆匆走掉了。

  方木站在那堵牆前,忽然感到莫名心慌,他看看周圍的紅色燈泡,皺皺眉頭,伸手拉開了門。

  這是一個跟剛才那間一模一樣的小房間,空氣中彌漫著奇怪的味道。房間的正中央,一具成年男性的屍體俯臥在地。周圍站著幾個戴著透明頭套和手套、腳套的人,他們在昏暗的紅光中顯得面容模糊,似乎眼白都是淡淡的紅色。聽到開門的聲音,他們都扭過頭來看著方木。在這樣一群怪異的人的注視下,方木感到很不舒服,好在馬上就有人打了招呼:“你來了?”

  方木認出他是市局刑警隊的鄭霖副支隊長,點點頭:“照完了?”

  “照完了。”鄭霖遞過一套頭套、手套和腳套,示意方木穿戴好,“痕跡組已經開始乾活了。我覺得這現場有點意思,就給老邊打了電話。”

  方木看看房間裡幾個四肢著地、小心勘驗的警察,又把目光投向地上的屍體。

  “死因是什麽?”

  “現在還不能肯定,法醫的初步結論是電擊。”

  “電擊?”方木環視四周,“這麽說第一現場不是這裡?”

  “是啊。他是死後被人帶到這裡的。”

  “那就有點奇怪了。”方木若有所思地說。

  鄭霖呵呵地笑起來:“就是因為奇怪,才把你們叫來啊。”

  方木點點頭,起身來到死者面前蹲下。死者身高1.7米左右,俯臥,頭部稍左傾,能看見微張的眼睛,只是那半開半合的眼皮裡面,已經看不到任何光澤。

  幾個法醫喊著“一二三”,一起把屍體翻了過來。死者僵硬的面容朝著天花板,嘴巴大張。方木端詳著他的面容,那是一副很奇怪的表情,似乎混雜著痛苦、恐懼和恍然大悟。他想到了什麽,或者聽到了什麽,看到了什麽?
  “靠,這家夥死前沒少遭罪啊。”一個法醫邊嘟囔,邊擺弄著死者的小腿。

  “什麽?”方木湊過去。

  “你瞧。”法醫用手指著死者的小腿,腳腕有一處很深的焦黑色創口。

  “好像是……燒的?”

  “電擊傷。”法醫淡淡地說,“身上的其他部位也有,腿上,手腕上,而且是對稱的。”

  “對稱?”方木皺緊眉頭,“這麽說他死前曾被束縛過?”

  “而且被電擊多次。”法醫撇撇嘴,“這得多大的仇啊。”

  這時門又開了,剛才送方木進來的那個工作人員探出頭來,看了地上的屍體一眼,趕快別過臉去,一隻手從門後伸出來,手指裡捏著一張紙,“嘩嘩”地搖晃著。

  “警察同志,地圖。”

  方木走過去把地圖接過來,工作人員的腦袋馬上縮回門後,甕聲甕氣地說:“地圖給你們了,一會兒你們自己出來吧。”

  地圖不大,方木卻看了很長時間。鄭霖見他看得入神,也湊過來,“我們現在在哪兒,是不是快到那邊了?”

  方木過了好一會兒才回答:“不是。”

  他放下地圖,環視著這個小房間。

  “我們就在這個迷宮最深的地方。”

  9月28日,C市萬岩山嘉年華遊樂場發生一樁命案。案發當時,數名遊客在地下迷宮遊玩,行至迷宮中段時,發現一具男屍。遊客受驚後四散奔逃,結果均被困在迷宮中,後來有遊客按動了牆壁上的求助裝置,方被工作人員帶離迷宮,其時,已有數名遊客精神幾近崩潰。

  死者蔣沛堯,男,39歲,生前系C市商業高等專科學校教師。9月27日晚,死者沒有按時下班返家。死者的妻子給他打了一個電話,死者告知在寫一個科研課題的結題報告。22點左右,死者的妻子再次給死者打電話,卻發現手機已無法接通。死者的妻子當即來到學校尋找丈夫。值班人員告知蔣老師已於21點左右離開了學校。尋找一夜未果後,死者的親屬於次日凌晨報警。6個小時後,蔣沛堯的屍體被發現。

  根據屍體表面形成的電流斑、皮膚金屬化及骨珍珠等現象推斷,死因為電擊導致的休克,死亡時間大約在9月27日22點至次日凌晨2點之間。因此拋屍現場並不是第一現場。遊樂場方面證實,地下迷宮的兩個出口都不封閉,白天有專人看管,夜間閉園後就無人把守了。懷疑凶手是夜間將屍體帶至圍牆外,將屍體拋入園內後,再翻牆而入,將屍體運至地下迷宮。由於拋屍現場乃經營性場所,所以發案時現場已遭到破壞,現場勘驗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警方初步推斷凶手可能不止一人,而且作案時應該駕駛車輛。

  屍檢報告表明,死者生前曾遭受酷刑折磨,因此警方初步斷定這是一起報復殺人案,並以此為切入點展開了一系列調查走訪。然而,對其親友及鄰裡的調查顯示,死者為人謙和熱情,不曾聽說與人結怨。從死者單位反饋的信息來看,死者的同事普遍認為蔣老師是一個埋頭鑽研學問,工作勤奮認真的人。而且,死者還曾經擔任本校志願者協會的負責人,對社會公益活動十分熱心。從以上調查結果來看,仇殺的結論幾乎不可能成立。一位同事甚至開玩笑說:“如果說有人恨老蔣的話,那也只能是因為他年年都能成功申報科研課題,把科研經費都弄到他那裡去了。”

  這樣一個近乎完美的人,會與什麽人結怨呢?

  盡管所有的調查走訪結果都與警方的推測大相徑庭,方木還是堅信仇殺的偵查思路是正確的。首先,一般的殺人案件都謀求迅速結束,拖延的時間越長,越容易被發現。而本案中,死者被劫持後曾遭遇長時間的酷刑折磨,這種冒著極大風險的附加行為顯然是為了宣泄凶手的某種特殊情緒,而這種情緒,應該與仇恨有關。其次,凶手選擇了電擊作為折磨死者和置其於死地的手段。毫無疑問,這是一種很麻煩的手段。如果想讓死者感受痛苦,一把小刀就夠了,何必費時費力地采用電擊呢?方木曾考慮過酷刑的目的也許在於逼供。然而,通過對死者背景的調查,基本可以排除死者掌握重要機密及情報的可能。而且,可以想象的是,死者在遭遇連續的電擊後,高聲的慘呼、劇烈的痙攣、扭曲的五官,以及空氣中皮肉燒焦的味道,都會給凶手帶來極大的滿足感。很顯然,這也與凶手的某種特殊需要有關。

  然而,讓警方迷惑不解的是:凶手為什麽選擇迷宮這樣一個拋屍地點?
  一般情況下,命案發生後,凶手會想方設法掩蓋犯罪事實,其中之一就是處理屍體使之不易被發現。本案的凶手反其道而行之,將屍體擺放在一個經營性的娛樂場所中。如果將其理解為向社會公眾的炫耀及向警方的挑釁的話,那麽他的行為毫無疑問是沒有必要的,甚至可以說是愚蠢的。其一,凶手完全可以將屍體遺棄在更加開放的場合,例如廣場或者政府機關的門前,這樣的場合更有利於產生轟動效應;其二,棄屍務求迅速、隱蔽,而錯綜複雜的迷宮,絕非一個能讓凶手迅速完成棄屍並離開的場所。

  除非凶手想用迷宮表達某種情感,而且十分熟悉迷宮的路徑。

  警方將遊樂場的工作人員列為懷疑對象並逐一排查,結果一無所獲。方木得知這個消息之後並不意外,自己開車又去了遊樂場。

  迷宮已經重新對外開放,而且生意出奇地好。看來迷宮裡發現死人反而讓這裡人氣更加旺了。方木看看售票處的長隊,苦笑了一下,轉身去了遊樂場問訊處。

  一個遊樂場的副經理搬來了一大堆文件,重重地扔在方木面前的桌子上,邊擦汗邊說:“方警官您慢慢看,我那邊還忙著呢。”他指指爭先恐後奔向迷宮的遊客們,臉上是遏製不住的笑意:“有事就叫我。”

  文件裡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過程、遊客求助記錄和一些照片。方木點燃一支煙,耐心地一張張看下去。他心裡隱隱覺得迷宮應該是本案的關鍵,至少也與凶手的動機有關。所以,方木特意調取了迷宮的所有資料,希望能有所發現。

  從資料上看,迷宮全長450米,大部分都處於地下。迷宮的東西兩個方向各有一個出口,但是無論從哪個出口進入迷宮,到達對面出口的正確路線都只有一條。發現屍體的房間處於迷宮的中段,算是一個中途休息站。能進入這個房間的遊客仍然要面臨選擇,只有選對了路線,才能走出迷宮。所以,那裡才是迷宮最深的地方。

  由於迷宮裡的路線錯綜複雜,很容易讓人失去方向感,加之燈光昏暗,氣氛壓抑,所以能走出迷宮的遊客寥寥無幾,大多數人還沒有到達中途休息站就放棄了。迷宮裡的每條通道裡都設有呼救裝置,選擇離開的遊客一旦按動開關,監控室就可以鎖定遊客的位置,由工作人員將其帶離迷宮。

  忽然,一張照片吸引了方木的目光。照片裡,一個滿面笑容的年輕人手捧著一個小盒子,衝鏡頭做著V形手勢。照片下面有一行小字:譚紀,2004年6月25日,第一個走出迷宮的遊客。

  “譚紀?”方木皺起眉頭,這個名字曾經見過。他翻了翻剛剛看過的資料,果真在一份最快通過迷宮的排行榜上看到了譚紀的名字。他通過迷宮隻用了57分鍾,而排名第二的人足足用了2小時47分鍾。

  那個副經理推門進來,把一瓶礦泉水放在方木面前。

  “還看著呢?”他俯身看看方木手裡的照片,“嗬!是這小子啊。”

  “據說他是最快通過迷宮的人?”

  “是啊。”副經理一屁股坐在沙發上,“目前還沒有人比他更快呢。這小子也挺有意思,經常來,算是我們的老主顧了。”

  “哦?”方木一怔,急忙翻開剛剛合上的相冊,端詳著譚紀的照片。

  “你說他經常來——這是他創造紀錄之前還是之後的事情?”

  “之後。”副經理笑起來,“估計是想打破自己的紀錄吧?”

  方木又盯著照片看了半天,最後問道:“他手裡拿的是獎品麽?”

  “是啊。”

  “是什麽?”

  “一個指南針。”

  譚紀在領取獎品的時候留下了身份證號碼,所以他並不難找。第二天,方木在一家廣告公司的會客室裡見到了他。

  這是一個染著五顏六色的頭髮的年輕人,23歲,他嚼著口香糖晃進會議室,拎起一把椅子蹾在地上,椅背朝前。他跨坐在椅子上,雙手搭在椅背上,又把下巴擱了上去。

  “有事?”

  這種滿不在乎的態度讓方木有些意外,他決定也開門見山。

  “我叫方木,是公安廳的,想找你了解點情況。這是我的工作證。”

  譚紀看也沒看方木遞過來的警官證,搔著腦袋說:“嘉年華迷宮裡的殺人案吧?”

  方木看了看他,不動聲色地說:“對。”

  譚紀在鼻子裡哼了一聲,晃了晃腦袋,忽然笑了起來:“我這麽問,是不是對我很不利啊?”

  方木撣了撣煙灰,沒有回答。

  “我以為你會反問我:‘你怎麽知道?’嘿嘿!”

  看到方木還是沒有絲毫回應,譚紀臉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又恢復了一副懶洋洋的表情。

  “想知道什麽,你問吧。”

  方木把煙頭按熄在煙灰缸裡,開口問道:
  “你經常去嘉年華的迷宮玩?”

  “是。通過迷宮的最快紀錄就是我的。”

  “通過之後還去過麽?”

  “去過。”

  “既然走出去了,乾嗎還要再去?”

  “不斷超越嘛!”譚紀打了個哈欠,“我想看看能不能更快。”

  “結果呢?”

  “嗯?”譚紀怔了一下,“沒有,沒超過那個紀錄。”

  “差多少?”

  “沒差多少。”

  方木盯著他看了幾秒鍾:“9月27日晚上9點以後,你在哪裡?”

  譚紀沒有抬頭,盯著地板,過了好一會兒才說:“我——好像是在網吧打遊戲。對,就在我家樓下的鴻運網吧打遊戲。”

  “什麽遊戲?”

  “CS。”

  “家裡不能上網?”

  “能啊。”

  “那為什麽去網吧?”

  “在網吧打CS多過癮啊,再說網速也快。”

  “幾點離開網吧?”

  “好像是凌晨3點吧,記不清了。”

  “你是一個人去的?”

  “對。”

  “那誰能證實你的話呢?”

  譚紀抬起頭來,眼睛轉了轉:“沒有。”他看到方木在盯著他,一臉不耐煩地說:“咳,誰知道你們會調查我啊。我總不能做任何事都得找個證人吧。”

  方木笑笑,站起身來說:“今天就到這兒吧。如果有事,我還會來找你的。”

  “隨便。”譚紀把手插在褲兜裡,嚼著口香糖揚長而去。

  方木很清楚譚紀對自己的來訪早有準備。接受詢問時的滿不在乎,回答問題時刻意回避與方木的目光接觸,還有嘴裡不停嚼著的口香糖,都是譚紀有意為之。他在抗拒方木通過他的面部表情來窺視他的內心。

  然而市局通報的調查結果卻讓方木大失所望。譚紀當晚的確在那個網吧打遊戲,而且網吧的服務員對他印象很深。譚紀要了一個包間後,就讓服務員送一瓶礦泉水進來,服務員送了一瓶娃哈哈礦泉水進去,他卻說要農夫山泉的。服務員又送了一瓶農夫山泉,他又說要冰的不要常溫的。凌晨3點他結帳下機的時候又因為費用的問題跟網吧的服務員發生了口角。

  也就是說,譚紀在案發時不可能出現在現場。

  “這麽說,這小子沒問題?”邊平吹開杯口的茶葉,細細地抿了一口。

  “我看不一定。”方木搖搖頭,“他肯定對我說了謊。”

  譚紀多次進入迷宮的目的肯定不是所謂超越自我,否則他不可能不作紀錄。一個人,身處壓抑、昏暗的地下迷宮,能滿足自己的何種需要呢?

  “你考慮一下,會不會有共同犯罪的可能。”邊平點燃一支煙,“這小子反覆進入迷宮的目的也許是要畫地圖。”

  “我已經提醒市局了,”方木懶懶地靠在沙發上,“查查最近與譚紀交往密切的人。”

  “看你累成那樣,早點回家睡覺吧。”

  方木嘿嘿一笑,勉強站起身來,伸手從邊平的煙盒裡抽出一支煙點燃:“那我走了。”

  “呵呵,快走吧。”電話鈴響起來,邊平邊拿聽筒邊衝方木揮揮手。

  方木點點頭,轉身向門口走去,剛關上門,就聽見邊平在屋裡大叫他的名字。他急忙轉身拉開門。

  “怎麽了?”

  話一出口,方木就被邊平的臉色嚇了一跳,剛才還慈眉善目的邊平此刻面色凝重,眉頭緊鎖。

  他輕輕地把聽筒放回電話機上,略略沉吟了一下,抬起頭一字一頓地說:
  “羅家海越獄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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