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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宋》第6章 富順監
  第6章 富順監

  長孫進卻樂了,笑道:“我以為大哥會好言好語哀求於人,卻不想還是用了強,早知如此,不如讓小弟去當這個惡人,哥哥畢竟是個保正,讓人認出來,可如何是好?”

  長孫豪瞪他一眼,瞅瞅左右無人注意,這才沒好氣的道:“深更半夜,怎麽求人?就算我肯求人家,誰會開門?只能做些強盜手藝了。做事時我蒙了面,又變了聲音,誰會認得?”

  長孫進笑容不改,卻換了謹慎的語氣:“順利嗎?有沒有傷人?”

  大宋立朝至今,蜀中一地,政權最為完整,沒有受到外面兵災衝擊,雖然有大大小小的兵變起義,但官府對於城池鎮岜的掌控還是很有力的,再小的州城,裡面也有廂兵駐守,加上班頭衙役、馬步快手,故而無論外面野地裡山賊土匪如何凶惡,敢於進城搗亂的還是很少。長孫豪孤身一人進昌州城綁人搶藥,如果傷了人,官府一定不會放過,遲早會追出來。

  “沒有,那家藥鋪子就是老郎中開的,家裡沒有幾個人,都被我綁了,堵了嘴巴。”長孫豪揮揮手:“不過以防萬一,還是早點離開的好,免生事端。”

  長孫進點點頭,去催促狗子快點熬粥,又叫醒了還在打鼾的人們。

  等到長孫弘稍稍眯了一會,被叫起來喝粥吃藥的時候,一輪旭日洋溢著熱烈的光,從山的那一邊跳了出來,照亮了山間的一草一木,鳥兒飛起,鳴叫於樹梢,又一個晴朗的天開始了。

  來自合州石照縣李家村的漢子們,一人喝了半碗粥,收拾利落了,紛紛挑起了稻米擔子。進哥兒長孫進,依舊拿了樸刀,孤身提前出發,為大夥開路去了。

  那兩個抬擔架的漢子,也抬了長孫弘,走在隊伍中間,這兩人都是三十出頭的歲數,卻抬著十幾歲的長孫弘走路,讓他很是過意不去,這兩人一個叫李猛,一個叫李大福,論輩分,都是長孫弘該叫叔叔的人。

  長孫弘躺在擔架上,連連道謝,兩人笑著道:“你是保正家的二郎,我們抬一抬,不打緊的,跟著保正走這一趟,賺些外快,方才有條活路,看在你爹的份上,休說你病了,就是沒病,也能抬著走的。”

  兩人走得很快,上面的長孫弘一顛一顛的猶如騰雲駕霧一般,長孫豪走在最前面,一路注意前面的動靜,一旦有悠長的鳥鳴聲不止,就知道是長孫進示警了,那麽就得帶著人改道。這時候雖然眾人都挑的米,還沒有換成鹽,漕司倉司的鹽檢沒理由阻礙,可是沒有官府發的憑由,又是十余人聚眾荷重而行,碰上巡檢絕對是會被扣下的,糧食被沒收不說,大夥都得被按盜賊處理,集體當死罪。

  這麽大的風險,為何父親長孫豪依然敢於冒險去販賣私鹽,為何李家村裡的這些看上去老實巴交的農夫願意跟著來,倒是讓長孫弘很是不解,按照前世的了解,蜀中一地未受兵災,自然災害在唐末以來也少之又少,不應該出現這種現象。

  當他拋出這個問題時,李猛和李大福回答得很乾脆:“活不下去了唄!”

  相比於李大福這個悶聲葫蘆,李猛是個直腸子,竹筒倒豆子一般嘰裡呱啦的與長孫弘一通聊,左右路上無事,就說開了。

  “二郎,你年紀小,你爹又帶你過來李家村沒幾年,不知道這裡的狀況,李家村風水好啊,聽說百年前還出過高官,地也好,都是上好的水田,我們祖祖輩輩在這裡安家,以前的日子很是安逸,聽我爹說,在我爺爺小時候,我家裡還有十幾畝田地呢。”

  “只是到了我爺爺那一輩的時候,世道變了,神宗皇帝時王相公變法,縣裡鄉裡要借貸,不借的人也得借,借了一分要還五分,我們莊戶人家,怎麽還得起?隻好又向村裡有錢的人家借了。”

  “債滾債、利滾利,滾得再也還不起了,也沒人借錢,那就用地抵吧,抵來抵去,我家的地就沒了,我們就成了旁戶,只能依附著地主過日子。”

  “春租要交,秋租要交,這些地主都不交的,要我們交,還有人頭稅,徭役不去服也要折算成銀子交的,我家裡五口人,一年下來,那幾畝地的收成還不夠交稅的,去年就被縣裡捉去,挨了十杖,兩個月都下不了地。今年再交不齊,怕是要被發配了。”

  “所以長孫保正好啊,他去年當了保正,眼看著村裡窮苦人都活不下去了,就帶著我們來販鹽,這是殺頭的勾當,我們都知道。可是總比在家裡等死強啊,我被發配了,家裡就剩婆娘和老人幼子,還怎麽過?不如出來拚一拚!”

  “去年那一趟,參與的人每人分了好幾貫,夠花一年的了,還能吃上幾回肉,所以今年我一定要來,殺頭也不怕!”

  聽李猛絮絮叨叨的說著,李大福不時的插上一兩句,作為補充,讓長孫弘對這時代社會底層農民的生活,有了一個直觀的了解。

  這是始料未及的,在前世的印象中,宋朝是一個開明、繁榮的王朝,雖然兵弱,卻極為富裕,一年不但給得起送與西夏、遼、金的幾十萬兩金銀歲貢,還可以綽綽有余的養兵開政,維持國家機器的運轉,這等文明高度發達的時代,百姓的生活應該相比其他朝代要好一些才是。

  可是從二李的口中,簡直是要造反的意味,這般苛政,蜀中居然沒有爆發大規模民變,也算是奇跡了。

  李猛的述說還在繼續,大概很難找到一個傾述的對象,長孫弘挑起了他心頭最脆弱的那一塊肉,就再也關不上訴苦的話匣子。

  “什麽?二郎,你不知道村裡的地都是誰的?”李猛詫異的看向了長孫弘,一臉的不信:“你每天都在他家裡出出入入,怎麽會不知道?”

  長孫弘一怔,隻得推說發燒燒壞了腦子,有些事記不清了。

  李猛同情的看了看長孫弘,大概以為真的是這樣,歎了口氣,說道:“也罷,聽說去年隔壁張家村的一個人,也是害了傷寒,病好了就什麽都不知道了,成了傻子。二郎你只是記不清一些事,算是好的。”

  他舔舔嘴皮子,解釋道:“村裡的地,現在都是歸一個人的,就是李大官人,他大名李顯,就住在村西頭那個大宅子裡,門口兩尊石頭獅子的便是。他家祖上出過一個縣尊,王相公變法時,正好在外地做官,俗話說官官相衛,跟本地的縣尊一番交接,借變法的機會,吞了全村的地,成了大地主,從此將全村的人都變成了他家的旁戶,給他做牛做馬。”

  “你爹是外鄉人,拳腳本事出眾,李官人愛你爹的本事,他自己又不肯做保正,就讓你爹做了,免了你家的租,還讓你進他家的私齋讀書認字,你都進去學了兩個月了,正是好福氣啊,今後考個功名,指不定能光宗耀祖的。”

  說到這裡,長孫弘腦袋又是一陣痛,一股記憶從腦海深處冒了出來,白胡子的先生、竹製的戒尺、童聲嘹亮的課堂,一幕幕的閃現出來。

  “哦,對的對的。”揉著太陽穴,長孫弘皺著眉頭滿臉痛苦:“那先生姓周,一起讀書的,還有李官人家的幾個子侄輩。”

  “是啊,看,二郎,你記起來了。”李猛高興了,笑著道:“你這病沒大礙的,一定很快就能痊愈。”

  長孫弘附和著笑笑,甩甩腦袋,將湧出來的記憶中一些不愉快的捋了捋,冷笑一聲,躺在擔架上眼珠子亂轉,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隊伍繼續前行,離了昌州,就再無大的城鎮,人煙稀少,一路無事,大夥走得飛快,都是慣於走山路爬溝坎的山民,天剛亮就出發,除了中途休息了幾次吃了一回粥,一直在崇山峻嶺間的小道上奔波,如此行來,到了天擦黑的時候,就進入了富順監的地面。

  到得一處山崗,走在前面的長孫豪將手臂一舉,停了下來。

  眾人聚過去,蹲在草叢裡。只見前面暮色重重中,一塊殘破的石碑立在小道旁邊,被雜草掩蓋,幾乎看不見,上面有幾個古篆體的大字——富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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