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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宋》第196章 兵不厭詐
  第196章 兵不厭詐
  長孫弘的情報很準確,那些看似強悍的色目人和漢軍在死亡的威脅下,同樣也會不顧一切的吐出所知曉的一切來換取活命的機會。

  忽必烈真的還在陵井監。

  按照行程,其實他應該在兩天前離開這裡,北上利州的。

  他耽誤了一下,顯然他認為這無足輕重。

  一兩天的時間,無傷大雅。

  因為他要留在這裡把鹽井的情況摸清楚,鹽是草原上缺少的東西,卻又是不可或缺的東西。

  倒不是說人一定要吃鹽,遊牧民族以肉類為主食,動物肉質和奶製品中往往含有足夠的鹽分,能夠滿足人體所需,加鹽,不過讓味道更好些而已。

  草原上的居民,需要鹽主要是用於醃肉等用途,肉如果不用鹽醃製,倆天功夫就會發臭,這對逐水草而居一生顛沛流離的人們來說非常不方便。

  軍隊外出作戰,也要靠醃肉為軍糧,大漠戈壁中一走就是十天半個月,沒有醃肉,光靠隨軍的牛羊也極為麻煩。

  總不能老是一邊打仗一邊放牧吧,所以大蒙古國需要鹽。偉大的成吉思汗歷次西征,隨軍的就就有大批的醃肉作為軍糧。

  陵井監產鹽,所以忽必烈從富順監過來這邊,實地查看。

  貴為王子,忽必烈有著細致的個性,凡事喜歡親眼看看,這不得不說得了姚樞的真傳。

  事必親躬,唐代張九齡的四字真言讓姚樞引為至理,他常常教導忽必烈,沒有天生聰慧的天子,唯有事事了然於心的皇帝。若要避免被臣子們蒙蔽,居高位者必須心眼通透。

  陵井監有個特點,產鹽高,但鹽井分散,不像富順監那樣集中於一地,這就造成了忽必烈不得不多花了一點時間。

  天公又不作美,居然下起了雨,雨勢漸大,由細雨霏霏變成了大雨瓢潑,這天氣哪裡也去不成了,當然也走不成了。

  忽必烈只能鬱悶的呆在驛館裡,翻閱監治衙門裡的簿冊。

  陵井監監丞是個伶俐人兒,蒙古人一來就開門投降,城內秋毫無犯,除了一些大戶人家被洗劫了一遍之外,沒有大的動亂,城內的人口也剩余很多,街上難得的還有人氣,一些店鋪歇業幾天發覺無礙後,又重新開了張。這樣的和諧景象,在遍地修羅場的四川是很難看到的。

  當然了,這跟蒙古人重視產鹽地、嚴令不得擾亂有關系,而忽必烈和姚樞在城裡鎮著也很重要。

  監丞有心巴結,天天給忽必烈用心服侍,好吃好喝,美女歡歌,但城裡有的,恨不得都給忽必烈送上去。

  所以忽必烈生活得很不錯,縱然被天氣弄得不快,卻也不急著走。

  與富順監不同,陵井監監城的城牆很高大。

  城外沒有護城河,靠著四門都是低矮的棚戶,在往日,無數周邊求食的百姓散居其間,做些買賣度日,平日裡過來,吆喝喧嘩的很熱鬧。

  但這兩天,卻是人丁凋零了,很多人跑掉了,拜蒙古軍一路屠城的功勞,許多人畏懼蒙古人燒殺,在蒙古人到來之前紛紛逃難離去,留下滿地空屋。

  這些空屋都如同鬼屋,空蕩蕩的成了一些無家可歸者的居舍,有趁亂作惡者穿行其間,做些人神共憤的壞事,也無人去管。

  牛二就是這樣一個人。

  他本是此地潑皮,靠在城裡幫閑胡亂混些銀錢過活,有時去轉運司的鹽政衙門幫鹽丁們乾點瑣碎事,欺壓良善打架鬥毆,大事不犯小事亂乾,總之,是個人人見了都頭痛的角色。

  當蒙古人到來時,他也有些害怕,道聽途說多了,破城滅族的事情縱然膽大的流氓遇上也會膽寒的,但他又無處可去,人又懶惰,覺得萬一死在了逃難路上不如冒險留在城裡,城池那麽大,可躲藏的地方多的是。

  懷著這樣的僥幸心態,他與很多人一樣,留了下來。

  果然,當監丞投降之後,蒙古人進城抄了幾個大財主的院子,對其他的卻一點沒有禍害,街上皮靴咚咚,卻始終沒有亂兵闖進民宅。

  如此過得幾天,牛二膽大起來,上了街道,這才發現蒙古人留在城裡的沒有多少,城門口貼著安民告示,一切如常,維持秩序的,還是鹽政衙門的人,而且因為衙門人手少的緣故,似乎對城外的棚屋區沒有上心。

  這就是發財的大好時機啊,牛二敏銳的意識到了。

  四門外的地方,有的是店鋪商家,特別是南門,靠著官道,格外的多,那些地方的人因為在城外、打仗的話首先受害,全跑光了,丟下屋子商鋪無人照看。

  牛二歡喜的去了,滿載而歸,主人們雖然搜羅走了銀錢,但許多貨物沒有搬走,正好便宜了牛二。

  第一天的時候,他還殺了一個人。

  那是個看守鋪子的老人,躲在地窖裡,牛二掀開蓋板進去搜羅的時候,老人死死的拉住他,不讓他拿走屬於自己家的東西。

  兵荒馬亂的歲月,正是響馬盜賊橫行的時刻,牛二平日裡沒少聽說書先生的故事,對唐時的俠客小說分外向往,盼望能有一天也成為大塊吃肉大碗喝酒的豪客,那時惡向膽邊生,抄起一根棒子,打殺了老人。

  從那一天起,牛二完成了從普通潑皮到殺人越貨的強盜轉化,過程行雲流水,順暢至極。

  連日來,牛二行走在城外,不斷的掠取財物,沒人的地方闖進去偷,有人守著就闖進去搶,敢反抗拿刀子就殺人,甚至遇到同行的潑皮,黑吃黑的事也幹了不少。

  因他年輕力盛,也曾跟著鹽丁學過一點皮毛功夫,有把子力氣,動起手來狠辣異常,尋常人不是他的對手,一天天下來,竟然積斂了不少家財,都堆在城裡自己家中。

  大雨沒有澆息他發財的熱情,趁著這段時間多撈一點的打算,支撐著他不遺余力的奔波著。

  這一日下午,在南門外一家以前賣肉食的鋪子裡,他居然撞見了一家子逃難的人。

  這是一家人大概躲在別處,藏了這麽多天,存糧吃完了,出來尋找能吃的東西,在這間鋪子裡和牛二碰上了。

  這家人父母女兒三人,女兒十四五歲,普通的農家閨女,布衣荊釵,但落在許多天沒有碰過女人的牛二眼裡,就是仙女下凡了。

  於是很正常的,牛二一拳打昏了當爹的,一腳踢翻了當媽的,把哭喊的女兒架在肩膀上,鑽了出去。

  在棚屋區裡穿梭,空寂的房屋中間女子驚慌的喊叫聲自然無人能聽到,牛二大刺刺的走在街道上,他一點也不擔心有人來管他。

  哦,前面有家客棧,當然是沒有人的,正好可以用來辦事。

  牛二美滋滋的淫笑著,捏了一把肩頭女子的屁股,猥瑣的笑道:“別怕,寶貝兒,等下會讓你歡喜的,嘿嘿嘿!”

  踹開大門,奔到後面,一排客房一溜排開,牛二隨意的用手指頭點了點,點中一間,亟不可待的就進了門。

  還沒看清床在哪邊,他就被人死死的從後面捂住了嘴。

  兩柄刀子頂住了他的咽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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