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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世界暗行者》第264章 適應
  第264章 適應
  各種各樣的信息讓周臻根本舍不得從電腦前面離開,他原本想下午就回家的,但是這些新的信息讓他根本不想去考慮別的。

  一直到天黑了,周臻才清醒過來,他舒展了一下身子,然後準備去樓下吃飯,順便給家裡打個電話,今天不回去了。

  在樓下用投幣電話給家裡打了電話,是他這個世界的媽媽接的,他告訴媽媽學校還有一點事情處理,明天會回家。

  在醫學院的像一家高檔餐廳的大食堂吃了晚餐,聽到食堂裡傳來的音樂,他不用再為自己的歌苦惱了。

  現在他只需要當一個搬運工,就能在另一個世界成為最出色的創作型歌手。

  回到了房間,周臻繼續在電腦前面學習了起來,順便點開了幾個音樂網站。

  因為時代發展的局限,這個世界的音樂跟地球九十年代差不多,還是以搖滾,流行,然後還有一些舞曲為主。

  電子音樂和先鋒音樂,這個世界還沒有。

  地球上九十年代有的音樂類型這裡都有,但歌手和歌曲,都是不同的。

  周臻先瀏覽音樂信息,然後再搜尋歌手,再聽他們的音樂。

  他只需要選擇適合自己聲線的好聽的歌,然後有曲譜的直接抄,沒有曲譜的,自己聽歌也能扒譜出來,只是費點功夫而已。

  然後,他就搜尋出來了一大堆都非常好聽,而且適合他聲線的歌曲。

  特別是這裡有一個叫伊姆的歌手,他的聲線跟自己相差不大,音域還沒有自己的寬。

  他的樂隊的音樂融合了古典和搖滾,還帶著哥特式的風格以及教堂樂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種非常宏大的氣勢,以及獨立的風格。

  他們樂隊出了七張專輯,這裡面最少能挑出十首難以取舍的經典歌曲。

  循環播放這些歌曲,周臻把精力又放在了更有用的知識上面。

  大部分世界,都是從現實世界直接演化,構建出來的。

  但是這個世界源於遊戲,與地球似是而非,而且還沒有遊戲世界的設定嚴密,所以這個世界比周臻以往經歷的世界更畸形。

  某些方面發達的可怕,某些地方卻又弱的可憐。

  但是這樣的世界,對周臻來說非常合適,甚至遠比侏羅紀公園更適合周臻在生物學方面的研究。

  就以他現在學習的生物學為例,克隆技術比地球更早就已經出現,細胞與細胞器的結構功能,早幾年就已經被研究了出來。

  染色體的二倍體相互作用,目前也處於實驗室到臨床應用的階段。

  也就是說,在地球上目前處於卡頓狀態的染色體研究,在這個世界已經向前跨越了一大步。

  查爾斯教授研發的T病毒,實際上就是一種非常先進的細胞促進應用功能,只是因為難以控制,所以,才被稱為病毒。

  而G病毒被稱為解藥,實際上就是對T病毒的攔截和回溯,這方面的技術,遠遠超過了地球。

  許多在地球上的不治之症,在這個世界就變成了普通病症,人們已經能夠對遺傳基因進行修改了。

  周臻很興奮,很激動,一邊瀏覽著網上的信息,一邊與自己腦子裡的知識相對應,雖然只是短短的一晚上時間,可是周臻收獲豐厚。

  是的,這些知識讓他沉醉在新知識的海洋中,不知不覺一夜的時間就已經過去。

  早上八點,周臻的肚子實在餓的受不了,這才關了電腦。

  洗了一把臉,他到樓下的食堂又大吃了一頓,然後在房間的地板上活動了一會兒。

  雖然剛吃完飯,但是他每天訓練習慣了,一天不訓練,渾身不得勁。

  訓練完畢,他把電腦裝箱,準備帶回家去。

  然後,他到浴室裡面洗澡,換了一身衣服,準備回家。

  生態環境上,這個世界與地球不同,但是在國家,地理上面,這個世界與地球一樣。

  波士頓與東北的維度相同,六月初,正是一年之中最美好的季節。

  氣候溫暖不炎熱,到處綠樹成蔭,開車在這樣的道路上行駛,是一種美好的享受。

  周臻遵循交通規則,世俗一直卡在一百公裡左右,兩個多小時之後,就抵達了波特蘭。

  緬因州的總人口只有一百多萬,在波特蘭都市圈就住了七十萬,市區人口五十萬。

  也就是說,一個城市容納了一個省一半的人口。

  而且東北部是白人的自留地,如果不算學生數量,這裡生活的黑人數量不到總人口的百分之一。

  黑人在這裡是沒有生存空間,整個緬因州,黑人的數量最多只有幾千人,還都是從事最低端的工作。

  在傑米的記憶裡,他從小到大見過的黑人都很少,也就上大學了,才見到了許多黑人。

  也因此,美國東北部,是全美國治安最好的地區。

  緬因州被稱作美國的度假之州,到處都是森林和湖泊,濕地。

  當地的生活節奏很慢,一年有四五個月,都被大雪覆蓋。

  雖然波特蘭是緬因州最大的城市,但是這個城市也只有幾十萬人口,跟內地的一個小縣城差不多,還因為面積大,顯得人氣不足。

  這就是一個悠閑的城市,年輕人很難在這城市一直生活下去,總想去大城市。

  不過對周臻來說,他喜歡這個城市,輕松,安靜,沒有太多的干擾。

  他是來學習的,不想搞太多的事情破壞了這種氛圍。

  這三個月的假期,他準備安安靜靜地學習。

  汽車開進了波特蘭的市區,這是一個半島,傑米的家就位於半島的尾端,距離港口和市中心都不遠。

  這裡很排外,治安好,家家戶戶都有很大的庭院,沒有圍牆。

  一座座房子藏在樹林之中,不像一個城市,更像一個安靜的小鎮。

  父母對周臻的回來很開心,父親上班回來的時候,皮卡車帶回來了半車海鮮。

  他在港口工作,管理漁船,所以能買到最便宜的海鮮。

  哥哥和姐姐一家也都過來做客,然後就把餐桌擺在了庭院裡,曬著太陽,吃著飯,聊著天,然後看著孩子們開心地玩耍。

  姐姐是個典型的家庭婦女,她們家裡有一艘近海漁船,姐夫是個經驗豐富的漁夫,足以保證一家人的穩定生活。“傑米,學業怎麽樣?”

  “還不錯,不過我準備提前考研究生,所以課業比較緊。”

  “提前結業?那可是哈佛!”

  周臻笑了笑。“盡力而為,即使失敗了,也不後悔。”

  哥哥是個銀行主管,習慣了一本正經。“在我看來,你更應該豐富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一直把精力放在學習上。”

  周臻不想跟他爭論,笑道:“也許吧,可能聖誕節我就會帶個姑娘回家。”

  “那再好不過了。”

  母親一直微笑著聽子女們說話,是個性格很好的老太太。

  父親有些嚴肅,卻也是個稱職的父親,面冷心熱。

  總之,這是一個很溫暖的家庭,周臻很喜歡現在的身份。

  花了幾天的時間,周臻就習慣了這個家庭,周三和周六的上午,他會陪著母親一起去逛集市。

  這裡的集市從美國還沒有建立就開始興起,已經有兩百多年的歷史。

  這裡是美國的漁業中心,著名的波士頓龍蝦,就是緬因灣的出產。

  集市上主要就是水產品,當然,也有很多家庭會把不要的東西拿出來交換,這也是他母親最喜歡的活動。

  剩下的時間,周臻就一直看書,在電腦上了解這個世界。

  心情好的時候,他也會下廚露一手。

  雖然只是簡簡單單的飯菜,卻讓全家人驚若天人。

  幾個孩子都迷上了他做的菜,沒事兒就跑過來騷擾他。

  他也跟著姐夫出了兩次海,第一次出海的時候,船上的幾個人都把他當做手無縛雞之力的菜鳥。

  可是他把漁船在海上玩出了漂移的效果,在船上依舊如在陸地一樣平穩,有了漁獲熟練地分類,而且他力大無窮,一個人能當幾個人用。

  然後,姐夫就把他當做最好的幫手,想要用高薪來誘惑他去船上幫忙。

  在這裡賺錢了又帶不走,周臻才沒有興趣賺錢。

  不過他還是跟著出了幾次海,賺了差不多三千美金,就不肯出海了。

  賺錢是為了買槍,這個世界,沒有槍可不行。

  格洛克被稱作手槍王,但實際上是因為便宜,周臻用過,並不覺得槍好。

  他最喜歡的還是博萊塔92FS,槍的握把大,他的大手握住剛剛好。精準比格洛克強的多了,槍口跳動幅度也小。

  缺陷是比格洛克貴了近二分之一,而且很重。

  博萊塔空槍就有一公斤重,加上子彈超過一公斤。

  對一般人來說,這把槍雖然好看,威武霸氣,但是相比大部分材料都是工程塑料的格洛克,太重了。

  周臻卻喜歡博萊塔的精準與威力,花了一千五百美金買了兩把,又買了足有一千美元的子彈。

  剩下的五百美元,他又訂做了一把狗腿刀。在原劇中,愛麗絲用狗腿刀砍僵屍,可是一大看點。

  以前周臻不了解,認為一把刀,不會很貴。

  但是想要做一把用料考究的刀,可就不便宜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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