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隋亂:塞下曲(12)
在密雲縣扎營的時候,孫九和張三、杜疤瘌等人又起了爭執。嚷嚷聲持續了小半夜,直到醜時才平息下去。第二天動身時,隊伍裡就多了四個滿臉橫肉的彪形大漢。
然後商隊副頭目張三哥就向大夥宣布說,這四個人是為商隊雇傭的刀客,負責護送大夥到武列水源頭的奚人部落。而大夥需要付出的代價則是,每個人二十個錢,肉好、白錢不限。話音剛落,立刻有人跳了起來,說刀客雇得太貴,春天走這條道時,同樣是五、六十人的隊伍,每人只要付十六個錢就能雇到能雙手使刀的絕頂好手。
“你們說的那個雙刀劉和他的兄弟們折在黑石嶺了,這個月初發生的事兒。雇他的六十多個商販被人抓了二十多人,每人割了一隻耳朵當作信物讓同伴帶回去向他們的家人籌贖金!”一向吝嗇的杜疤瘌突然轉了性子,顫抖著臉上的疤瘌威脅道。
大夥聞聽此言,脖子後都發了炸。家裡如果有贖票的余錢,誰還會做這牛馬不如的行商。等待那二十幾個同行的命運只有兩個,要麽被惱羞成怒的土匪撕票。要麽運氣好一些加入土匪行列,最後死於官府的征剿或一場莫名其妙的火並。大夥誰都沒有舍命不舍財的勇氣,隻好忍痛掏出二十個銅錢,交付給張三哥統一保管。道上的規矩,啟程時說價,到地兒時付款。如果路上遇到截匪,因此讓商隊蒙受了損失,所有損失都要從刀客的報酬裡扣除。如果商隊沒遭受損失,哪怕是刀客全部戰死了,商隊的頭目也得一文不少地把銅錢送到刀客們的家人手裡,哪怕是這名刀客的家人住在萬裡之外。
過了燕樂,官道就徹底消失了。腳下的道路變成了一條商販們用腳踩出的小徑,羊腸子般粗細,連兩騎並行都容不下。周圍的山也越發陡峭,巨岩壘壘,幾乎就擠在路邊上。而路的另一側則經常變成不可見底的幽谷,綠的,黃的,紅的,金的,各色樹葉把人們的視線遮擋住,讓你無法探究下面究竟隱藏著什麽,只能聽見淙淙的水聲和山風吹過樹枝時發出的嗚咽。
山,一座挨著一座,沒完沒了。人和牲畜都慢慢開始麻木,分不清自己是在上坡還是下坡。說是下坡吧,連青花騾子這種強壯的大牲口都得伸直了脖頸,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捱。說是上坡吧,周圍的高聳的山巒卻告訴你,你的位置在一點點向下降。
人們都緊張起來,不再說話,甚至蠢笨的沙雞咯咯叫著從腳邊晃動著肥碩屁股跑過,也再沒人再有心思去追。孫九、張三、王麻子等老江湖都瞪起了眼睛,粗糙的大手片刻也不肯離開刀柄。而那四個賣命吃飯的刀客,則分成了兩撥,三個人走在商隊最前,一個骨架最大的人,扛著把門板寬的大刀綴在商隊末尾。
整個隊伍中,唯獨徐大眼和李旭鎮定自若。二人都沒出過塞,不知道路上到底有多凶險。只是覺得又刺激,又興奮。平生走過的所有路,唯獨以此最為精彩。興奮之余,李旭還注意到了山上的樹木與家鄉的不同。家鄉的樹,大多生著寬闊的葉子,到了秋天這個時候,就會一點點變黃,然後飛雪般飄落。而山中的樹,卻是以細細的針葉松樹居多,其次便是柏樹,只有在山腳下或谷地裡才能見到楊、柳、棗和野杏子樹,越向山坡的高處,越是松樹的天下。所以山的顏色一直在發生著變化,底下的發黃,半山腰處發紅,再向上開始發綠,發黑,待黑色濃到無可再濃時,則突然變淺,成了灰藍色。那是岩石固有的顏色,高到此,已經沒有了樹,只有巨大的石塊,佇立在風中,閱盡古今滄桑。
“看,長城!”徐大眼突然從後邊喊了一嗓子,嚇得李旭差點沒栽下馬背去。側轉頭,順著對方的手指遠眺,只見一條土黃色,綿延萬裡的巨龍,橫亙在左側的山嶺上。山,綿延不絕,巨龍,也綿延不斷,九萬裡長風將巨龍的身軀吹得曲曲折折,龍的頭顱依舊高傲地揚著,揚在純淨的藍天之下,群山之顛。
“那是蒙將軍率部眾修築的長城,東臨大海,西入祁連,一萬多裡。從秦漢到現在,已經佇立了一千多年!”徐大眼指點著萬裡長城,低聲讚歎道。在這歷史上最壯麗的工程面前,他收起了自己的驕傲,沒再說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的豪言壯語。話語裡流露出的,全是發自內心的欽佩。
“可他的廟早就斷了香火!”李旭感慨道。步校尉、羅將軍、衛王、長城修築者,這一路上,他見到、聽到了太多的英雄事跡。每一個,都比書上記述得生動。但英雄們的境遇好像都不太妙。羅將軍一面替朝廷戍邊,一面還要防著朝廷內部的彈劾。衛王殿下在橫掃突厥諸部之後的第二年暴卒,據說是殺人太多遇到了鬼。可據徐大眼介紹,衛王是先皇撫養長大,最疼愛的異母兄弟。先皇在世時,曾經有把帝位傳給兄弟之意。而那位修長城的蒙大將軍的遭遇似乎更慘,史書上用四個字記載他的人生結局,身死,族滅。
“有這樣萬裡長城,他哪裡還用得著人間香火?”徐大眼望著遠處的敵樓,滿臉崇拜。如果什麽可以叫不世功業的話,眼前的長城算其中之一吧。千余年,草原上部落換了無數個,每一支部落南下前,首先都要面對這道人工屏障。
“後邊的人抓緊,從鮑丘水旁穿越長城,咱們就算出塞了!”孫九的喊聲遙遙地從前面傳來,打斷了兄弟二人的議論。
商販們陸續答應著,如一條長蛇般,緩緩加快了移動速度。這樣險惡的山路,能早結束一刻就便宜一刻。很多地方險要異常,如果有土匪突然探出頭來,大夥只有乖乖舉手投降的份兒。
燕山萬裡。
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從牲口背上跳下來,拉著韁繩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現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頂著它的屁股向前挪。
隻一天,李旭腳上離家時剛剛換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腳指頭帶著血泡,從鞋前端探了出來。腳後跟也開了口,隱隱透著血痕。每邁出一步,腳前腳後就同時傳來鑽心的痛。肩膀上的繭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層,頂著牲口屁股的時候,完全失去了知覺。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與風中的塵土膠合成漿,糊在皮膚上,偶爾一動,便散發出可以令蒼蠅暈倒的酸臭味。
徐大眼的境況看起來比他略好,價格不菲的長袍早已被樹枝掛成了袈裟,貼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掛得四處是口子,風一吹,便露出裡邊白皙,但肮髒的皮膚。一雙爬山專用快靴,也與李旭腳上的鞋子做了難兄難弟,前面見“蒜瓣”,後邊見茄蛋。
李旭知道此時的自己已經和王麻子等人沒了分別,一樣髒,一樣憔悴。想想這樣的生活還要伴隨自己很長時間,他渾身上下就不寒而栗。轉念想想父親這麽多年來過得全是這樣的日子,卻從來沒在自己和母親面前叫過一聲苦,內心深處就更體會到了什麽叫父愛如山。
“我一定要賺到錢!”李旭用力推著坐騎的屁股,暗自發誓。這樣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結束,為了自己的將來,也為了父母。
“天欲降大任於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勞其身形,餓其體膚,行弗亂其所為,增益其所不能!”坐騎前,徐大眼嘟囔著把韁繩掛在自己的肩膀上,拚命前拉。累成這樣,他卻一點也不後悔自己的選擇。離家前,父親本來告訴他,徐家可以利用買通官府的辦法讓他逃避兵役,甚至可以買來流民,冒充他去從軍。但是,他拒絕了。或者說,他更想抓住這個機會到外邊看看。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裡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學到的東西與外邊的世界連接起來。
這樣,才有機會振興整個家族。並且在浩瀚歷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衛王楊爽,如大將軍蒙恬,如虎賁中郎將羅藝。
少年人緩緩向前,向前,雙腳邁過萬裡關山。
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腳上已經變成了老繭的血泡一樣,消失得只剩下幾點痕跡。
眼前的景物驟然開闊,無邊無際,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的荒野橫亙在商隊面前。幾座‘小山孫子’在遠處低低的趴著,用脊背頂起頭頂上半圓形的藍天。那天藍得純淨,藍得乾脆,藍到一點渣滓都沒有。
藍天下,微微泛黃的野草翻卷著波浪,映出一層層風的痕跡。高可齊腰的草尖起伏跌宕,裡邊沒有隱藏牛羊,也沒有野獸,沒有石頭,除了草,什麽都沒有。一條大河就在不遠處的草尖頂端絲絛般向南飄蕩,無橋、無渡、也看不見帆影,如果不是那順著風傳來的嘩嘩水聲,你根本無法相信其是真實的存在。
“嗷!”地一聲,商隊裡所有人都發了瘋,扔下牲口,不顧一切地向大河跑去。這是濡水,草原上一條寬窄不定的季節河!見了此河,即意味著商隊徹底走出了燕山,來到了他們的第一個目的地,奚部的遊牧區域。
走出了燕山,不僅意味著此行成功在望。還意味著與山賊遭遇的幾率減小了一半,大夥可以平平安安地賺一次安穩錢。激動之下,幾乎所有年青商販都衝了出去,不顧高原秋涼,手捧著河水狂飲。飲夠了,則將身上已經分不清顏色的衣服扯下來向草尖上一丟,赤著身子走進河中央。
李旭發現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變結實了,撮掉半擔老泥後,身上的肌肉從皮膚下面一塊塊緊繃出來。而在行程初始時總被磨破的雙肩,現在已經感覺不到絲毫疼痛。洗盡泥巴和汙垢,那些曾經火燒火燎的地方變得光滑、平整,肉墊子般,與別處皮膚迥然相異。這是生活留下的痕跡,此後將和他相伴,直到永遠。
徐大眼也變成了野人,一絲不掛地站在水裡,與商販們同樣用河泥和草根來清潔身體。從河上遊出來的寒風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膚凍成了淡紅色,而他卻絲毫感覺不出河水的冷。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這樣,才能把自己徹底變成一個男人。
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孫九帶著大夥再度動身。不再被大山的陰影所壓抑,商隊很快活躍起來。特別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幾個,自以為雇傭刀客立了首功,說話的嗓門格外響亮。
“旭倌哪,旭倌!幫我把馬肚帶緊一下。行李歪了,向上推推。嘖嘖,你這小子怎麽這麽笨,連這點兒小事兒都弄不好!”
“旭倌,旭倌啊,給杜叔把這件包裹掛到馬背上去。三歲邙牛十八漢,你這麽大個子,挺頭豎腦的,怎麽這麽笨呢!”
不知不覺間,李旭再次成了眾人的小跟班兒。有了那一晚的經歷,他已經徹底認清了這些叔叔伯伯們的“慈祥”。所以答應得不再那麽痛快,即便是實在無法推脫了,也盡力做得“笨”一些。不是弄得牲口受驚,就是用力過大,把歪在左側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過猛,一下子拉斷了綁帶。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總是被照料的乾淨利落,從來不會出現走到半路散架的現象。
眾人指使不動他,心裡就落了氣。有孫九在旁邊鎮壓著,大夥也不敢過分拿他怎樣。發了幾回牢騷後,決定用其他手段讓這小子得到些教訓。
打擊一個年青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他孤立起來。老江湖們走過的橋比李旭走過的路還多,很快就找到了收拾他的最佳策略。所以,杜疤瘌、王麻子等人快速變成了歷史迷,紛紛圍繞在徐大眼身邊,主動要求他談古說今。
年青人都有表現自己的欲望,這一點,徐大眼也不能例外。他雖然自幼被按照智勇雙全的標準來培養,雙眼經常能發現別人所不能發現的秘密,但總體來說,如今的他心中還沒有太深的城府,很快就落入了老江湖們的圈套。
從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筆從戎,到伏波將軍馬革裹屍,徐大眼娓娓道來。能來到草原上看看前輩英雄們的足跡,讓他胸懷激蕩。他本來就知識淵博,口才又佳,被王麻子等老江湖有意無意的幫腔,很快成了商隊的核心人物。就連孫九、張三和那幾個見多識廣的刀客,每逢休息時,都喜歡圍到徐大眼身邊來,喝上一碗熱水,然後聽這個博學多聞的後生講古論今。
每逢此時,李旭總是坐在人群外圍,靜靜地想自己的心事。老實說,他曾經忌妒過徐大眼,但現在,他看向徐大眼的目光卻非常平和。經過那天跟徐大眼小酌,李旭領悟道,是自己和徐大眼的出身不同,決定了現在彼此之間的差距。在自己還沿著家鄉門前的小河溝與夥伴們互相甩泥巴的時候,徐大眼已經開始在教習的指導下,分析總結《呂氏春秋》的精義。當自己跟夥伴們背著草筐追兔子的時候,徐大眼練習的是馬槊、騎弓。自己剛剛開始識字啟蒙,徐大眼已經背完了《孫子兵法》、《吳子兵法》、《黃石公三略》和《司馬法》[4]。自己曾經的人生最高目標,不過是當一名縣裡的戶槽。而徐大眼,卻從生下來就背負起了讓徐氏家族崛起的重擔。
這種差距在短時間內無法逾越,同樣是逃避兵役,自己是為了避免當一名死在半路的小雜兵。而徐大眼是為了給他一身的本事找到合適的價錢和出售時機。兩軍交戰,徐大眼可以憑良家子弟的身份縱馬舞槊,陪伴著主帥衝鋒陷陣。而自己,想攢錢買一把合格的馬槊,至少要在這條商路上跑上三年!
但這些差距不是天塹,完全可以憑個人努力來慢慢彌補,九叔說得好,莫欺少年窮。自己還不到十五歲,有的是時間去學習。實際上,與徐大眼一路同行,自己已經從他身上學到了很多東西。最重要的是,現在的自己已經不是易縣縣學裡那個,除了書本外什麽都不懂,同齡少年中做什麽事情都沒有對手的李旭。
想起在易縣城時那個自己,李旭發現自己的確不虛此行。無論這一趟生意最後賺不賺錢,自己都看到了許多先前沒機會看到的東西,領悟到了許多先前不可能領悟的人生道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