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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是炮灰的炮灰》第519章 慘狀
  第519章 慘狀
  於是余穎就感覺到了有人,把她現在這具身體抬起來,行為極為粗魯,全然不在意這具身體受過的傷。

  幸而余穎沒有來得及接上手筋、腳筋,不然絕對是二次傷害。

  於是她的手腳有些耷拉著,被扔上板車。

  擦!是扔上去的。

  余穎很有技巧地預防現在腦袋被二次撞擊,要知道這個身體的腦袋裡,已經出現腦出血現象。

  腦出血會死人的,原主應該就是這個原因掛的。

  被扔上驢車的余穎,感覺有些傷口不可避免地又被撞擊了好幾下,我去,很痛。

  原主在昏迷的時候,都是皺著眉頭,余穎現在感覺到了那種痛。

  其實原主這一身傷,要不是余穎修過仙,挨過雷劫,絕對是痛得昏過去,怨不得原主什麽都不知道,傷上加傷,等醒過來就離死不遠。

  但是余穎撐得住,不撐得住,怎麽了解原主這段時間是怎麽一回事?

  這個地方應該是一個偏僻的小院,余穎記下這個位置,畢竟原主受傷的時候,應該就在這附近才對,事實上,原主的記憶的確缺失了一塊。

  余穎已經掃過原主的記憶,沒有這一路上的記憶,缺的太巧了。

  要不是余穎知道大腦是極其精密的器官,都還以為是有人故意弄出來的,但事實上不可能,只能說太過湊巧。

  顛簸著到了一個地方,應該就是拋屍的地方。

  於是這具身體還有幾分氣息的時候,就被人用席子抬著,扔進亂墳崗。

  呵呵!很好!余穎在心裡說。

  同時鼻尖裡傳來了腐臭味,其實原主最後就死在這裡吧?余穎有些迷糊地想著,同時開始運行養氣決,趕緊把腦子裡的淤血給吸收掉。

  等到那些人走遠,阿一冒了出來,就見余穎躺在亂屍堆裡,這裡應該是丟棄那些乞丐、不知名屍體的地方,就任由野狗吃掉屍體。

  那麽原主被算計的地方,不會是太小的地方。

  畢竟偏僻人少的地方,也沒有那麽多橫死的人,而且有親人的亡者,最次也要拿席子卷吧卷吧,埋到地下。

  只有那種被主人特意打死拋屍的奴婢,以及沒有人埋葬的乞丐才死無葬身之地,葬身在野狗的腹中。

  一個有兄長,有夫君的女子,竟然落到這樣的下場,真的是很可悲,余穎感歎了一句。

  幸而這時候吃下藥丸開始成了作用,余穎到了這裡,終於睜開了眼睛。

  阿一趕緊是小心翼翼地把余穎搬上一輛車,這是余穎在仙俠世界煉製的最低級法寶,看上去不起眼,但和古代的車比,又輕快又結實。

  當然在放上去之前,阿一給余穎施展是清潔符,去除身體上的汙垢。

  有很多一部分汙垢,就是吃的藥弄出來的。

  原主應該是吃過什麽藥,所以一直是昏迷著,原本的藥性現在都從皮膚裡排出來。

  在此之前,余穎聯系系統,做了一下檢查,這具身體受的傷真的很重,顱骨骨折,顱內出血,難怪原主沒有撐太長的時間。

  可以說原主死的時候,應該就是這個時候。

  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絕對是有人拿重物打的,腦袋上有個地方腫得很高。

  萬幸的是,沒有砸在太陽穴上,不然只有神仙來了才能救。

  余穎吃的藥,對凡人來說都是一種神藥,顱內出血止住,至於淤血什麽的,只能是以後一點點吸收掉。

  這時候的余穎清醒過來,首先注意的是,手腳上的傷,手筋、腳筋都要重新連接一下,於是就讓阿一出手,把斷開神經、肌肉、皮膚一一縫合好,然後包扎上。

  這段時間,余穎就只能是依靠阿一的幫助。

  等到處理完了,余穎感覺自己肚子餓了,餓得是胃裡抽筋,幸而早就有所準備,余穎吃過東西之後,就再熬不住睡著了,而阿一則就拉著車子走人。

  這時候的余穎、阿一就沒有什麽路引,於是選擇到個偏僻的地方躲躲。

  當然她們做這個的時候,已經離開那原主死去的亂墳崗。

  不過余穎沒有想到的是,就在天漸漸黑了之後,在亂墳崗上又來了兩個人,只是他們很詫異地發現,要找的屍體已經不見。

  這是怎麽一回事?兩個人摸著黑找了一圈也沒有看見,甚至就沒有看見什麽痕跡。

  這人,不,這屍體竟然長了腿了?

  不能啊!要知道她死之前,手筋、腳筋都被挑開,甚至連嗓子都被毒啞,跑哪裡去了?

  不過他們也發現原本屍體已經變得四分五裂,畢竟這附近可是有野狗的,它們可是吃死屍的。

  但總還是剩了一些渣渣,怎麽那個女的屍體就什麽都沒有送?
  難道被某些人拖走,去配陰婚?
  反正打死他們,他們也不會相信屍體自己跑掉。

  剛剛想到這裡,一陣冷風吹過。

  讓他們都打了一個寒戰!
  那個女人死之前這麽慘,那麽會不會死後化成厲鬼?

  只是想到這裡的時候,他們就感覺到這裡黑沉沉的,陰風陣陣,周圍的溫度直往下降。

  其實這裡,原本就有些陰氣,此刻更是鬼影重重的感覺,太可怕了。

  “兄弟,怎麽辦?找不到啊!”

  “好辦!”另一人眼睛在那些變得有些殘缺的屍體上掃過,心裡有了主意。

  然後,他很機靈砍下另一具屍體上的一根手指。

  “走吧!已經拿到了。”

  “啊!這能行?”

  “不然你在這裡找,我先回去了。”

  “別別別,兄弟。”

  於是收起手指的那人,在心裡腹誹:這都是什麽事啊!把一個活生生的人都折騰死了,還不放過,還要砍下一隻手指,作為憑證,怎麽不需要砍個腦袋過去?
  那人想到這裡,一撇嘴。

  當然一想到要是要頭的話,應該是沒有幾個人敢看,所以他想:幸虧沒有要腦袋,不然麻煩了。

  兩人一前一後離開,最後砍下手指的人回頭看來一眼,總感覺有些不對勁,算了,還是找機會離開吧!
  只希望那個枉死的人,不要做個糊塗鬼,不然就不知道誰是她真正的仇人?千萬不要來找他們算帳,想到這裡,他感覺自己身體更冷。

  嚇得他連忙碎碎念地祈禱著:“不關我們的事,千萬不要找到我們。”

  然後一溜煙地跑掉。

  後來這個地方頗多靈異,甚至就常常鬧鬼,所以這地方就漸漸幾乎沒有來。

  當然這和余穎有點關系,她讓阿一扔了一個低階的迷魂陣,一般人進不來,除非是天太黑,視力受到影響,才會走進來。

  就這樣,嚇跑了一批人。

  而余穎這時候忙著修養,雖然她呆在山林,但是有低價法寶小屋住著,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所以修養起來的時候,還是很不錯的。

  事實上在搞清楚這個身體受到的傷害後,余穎不知道為什麽會有人下了這麽狠的手?
  余穎當然知道,要是沒有什麽利益衝突的話,一般不會有人想著害別人,除非遇到那種以殺人為樂的邊態。

  當然,也有特倒霉的,是屬於被流彈掃中的倒霉蛋。

  那麽原主是屬於什麽?
  “嘶!”余穎想到這裡,就感覺自己頭髮炸。

  得!
  現在還不能多想,余穎知道這時候的她還是練練養氣決吧。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余穎她不急,所有的事情,只要這個身體還活著,那麽就有機會把場子找回來。

  足足修養了三個月,余穎才算是恢復了正常。

  要知道原主的顱骨是有了損傷,傷筋動骨一百天,要不是余穎自己帶著的藥,還不知道要多修養多少時間。

  可以說是氣血兩虧,小命不保。

  其他部位,比如說嗓子,因為被毒啞的緣故,聲帶受到損傷,所以聲音變得粗糙了幾分。

  至於那一張臉倒是恢復了原本的容貌,說起來原主長得不錯,屬於比較清麗。

  不過手腕和腳腕的地方,余穎故意留著傷痕。

  當然余穎知道這一張臉並不能隨意出現,於是在臉上帶上了面具。

  現在的余穎,琢磨著到那裡去?

  那麽余穎想起來,原主的嫁妝還大都在夫家,雖然她現在拿不出什麽證據,說是原主的夫家害人,但是他們絕對是最大的嫌疑犯。

  難道原主的嫁妝,要便宜那一家人?

  余穎自然不願意,決定先回一下京城,把原主的嫁妝撈出來。

  到了所謂的京城,余穎第一感覺就是,這個京城地方好小,在看過仙俠世界的城池之後,再來看這裡就感覺憋屈,有種小氣吧啦的感覺。

  不過,余穎很快就反應過來,這可不是仙俠世界,而是一個普通的凡人世界。

  哎!
  想到這裡,余穎感覺自己的肚子餓了。

  修仙之後再做回凡人,最大的不舒服,就是不能辟谷了,需要吃飯、喝水。

  余穎還是堅持了一段時間,才恢復了正常的生活習慣,不過做凡人也有凡人的好處。

  尤其是在科技還不怎麽發達的古代,余穎感覺很安全。

  要是仙俠世界,沒準好好地待在家裡,都被大能的爭鬥,給波及而亡。

  余穎現在想起她最後死的時候,就是因為煉虛大能的那一喝,法體崩潰,靈魂差點崩潰的慘狀。

  就感覺自己能在仙俠世界,能平平安安活了幾十年,算是很好運。

  而現在古代社會,余穎當然不怕。

  所以余穎決定慢慢地查原主的案子,她就不信那些人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只要有心,什麽都能查出來。

  等到原主的願望達成之後,余穎決定好好看看這個世界的風景。

  打好主意之後,余穎乾脆就沒有進入京城,原主最親的親人不在京城裡,所謂的手帕交也就是劉烿、韋玲瓏。

  畢竟原主原本生長的地方,大都毀於動亂之中,哪裡還有什麽閨中密友。

  等到嫁進夫家裡,就恨不得天天在婆婆面前裡規矩,也沒有時間和機會去結交好友。

  所以,原主就沒有更多的朋友,更多也就是點頭之交。

  對於原主記憶中的好姐妹劉烿、韋玲瓏,余穎現在是一點也不想聯系。

  有句話說:防火防盜防閨蜜,這個身體沒有死這個秘密,余穎是不打算告知她們的。

  事實上,從原主的記憶裡,劉烿絕對是個八面玲瓏的人。

  太過八面玲瓏的人,往往會為了利益,為了某些東西,沒有自己的底線。

  所以從余穎的心眼裡,是絕對不想再和她們聯系。

  畢竟謀害原主的人是誰?沒有任何記憶。

  甚至原主的夫家人,只能算是嫌疑犯,這需要大量的證據來證明。

  到底是什麽人乾的?以及這樣做的動機是什麽?
  余穎不知道,但是會查出來。

  這一次的任務,對余穎來說,還是比較輕松。

  所以余穎就沒有進入京城,而是在京城附近,找了一個地方租了一個小院住下。

  等到天黑之後,余穎在阿一的幫助下,到了京城。

  原主的夫家也算是新出頭的權貴之家,底蘊並不怎麽太深,也就是有了兩代讀書人。

  但是因為長久的動亂,太多有學問的人,都死在戰火中。

  當初,原主的兄長為了給妹妹找個好人家,算是瘸子裡選將軍,找個一個算是讀書人的人家,把妹妹嫁過來。

  當然夫家的人,更多是看在嫁妝和所謂世家女的身份上,讓兒子娶原主,其實並不怎麽喜歡原主。

  畢竟一隻天鵝落進鴨子群裡,鴨子們怎麽看天鵝就是不順眼,恨不得把天鵝身上的羽毛都拔乾淨,最好變成醜小鴨才好。

  原主看不出來,她一直以為好好聽從公婆的話,就會苦盡甘來,其實那只是一場美麗的夢。

  余穎能感覺出來,可憐的原主,礙於孝道,根本就無法反抗婆家的教訓!

  到了原主的院子裡,余穎發現一切如常,就仿佛原主死去的消息沒有傳來,也沒有什麽穿素服的。

  余穎在聽牆根,就聽到有兩個人在竊竊私語:“吳媽,怎麽辦?咱們要把鑰匙交出去嗎?”

  “我也不知道,當初少夫人出嫁的時候,舅老爺可是說了必須讓當面交。可是現在少夫人已經去了嘉陽,沒法當面叫。”

  余穎聽到這裡,腦海裡出現說話之人身份,是原主的陪嫁,一個管事嬤嬤,一個是大丫鬟清梅。

  於是余穎讓阿一出去定住她們,然後余穎走進去,至於阿一去搞定院子裡的其他人。

  當余穎走進去的時候,那兩個嚇得有些哆嗦的人,在看見余穎的時候,不由得驚訝地瞪大了眼睛,為什麽少夫人出現在這裡?
  不應該是在嘉陽嗎?

  她們都不明白,這是怎麽一回事?

  就見余穎開口說道:“不要怕,就是我,吳嬤嬤、清梅,其實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是怎麽一回事?”

  余穎說話的時候,聲音是壓低了幾分。

  聽到余穎的話語,兩個人更加不知道說什麽好,因為怎麽會這樣?
   在古代任何時候,妻子起訴丈夫,和兒子起訴父親一樣是違背社會倫理的。

    女性用現在的術語來說,屬於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

    起訴結果,官府很可能根本不受理。或者受理了,這個女性將因為嚴重違反社會倫理道德,最終無處可去,她娘家家族,夫家家族因為強大的輿論壓力基本不會容納她,女性沒有財產權。

    最終最好的結果是她出家為尼。

    宋朝末年,李清照要離婚都要先進班房。

    所以,本單元不會采用女主上官府告狀這個行為維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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