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王老狗
“什麽。”這是混沌。
“什麽。”這是秦漢子。
“什麽。”是的,就連公孫先生也未能免俗。
秦易郎扶額道:“你們還真是八卦啊。”
說是這般說,秦易郎還是微微提了提當年:“當年,我為天命之子,三千佳麗無不絕色傾城,知我意者如過江之鯽,可我偏偏喜歡上我師尊,師尊不懂我,傷我恨我,可我依舊喜歡他。”
天命之子這種破廉恥的詞,也得虧他說的出口。
好在大家都不是人。
準確點兒說,大家都不是普通人,都是天上下來歷劫的神仙。
這種詞細想來也不算太破廉恥。
公孫先生在一旁淡定補充道:“他師尊是個男人。”
混沌不以為意道:“男人嘛,也沒什麽了不得的,反正世上的除了男的就是女的。”
秦易郎點頭道:“師尊是個男人,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我和他不曾傷天害理,天道卻容不下,說什麽陰陽,誰規定的陰陽才是正,我不管,我只要他。”
公孫先生平靜道:“說起他師尊,他便有些瘋魔。”
混沌諷笑一聲道:“自洪荒分出去的天道越發古板了,那些所謂的大能一個個跟什麽似的,總有一天要毀幾個世界玩玩兒,免得成天擺出一副老子最牛的姿態。”
秦漢子應聲道:“是了,混沌,你說這話,反叫我看得起你,。”
不論是軒轅三妖還是混沌,都是混不吝的主,自然是臭氣相投。
就這麽一檔子事,竟讓秦漢子與混沌的之間的仇恨少了那麽些。
秦易郎道:“我與你們說這麽多,就是告訴你們,從鬱婕那裡能看出來,她現在不過是對公孫感情越來越深罷了。”
公孫先生看著自己腕表,表上數字從五十變成了七十二。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等到了一百時,鬱婕必定對他情根深種,給個那啥都不帶換的。
秦易郎將話題兜回一開始的問題:“她現在的心理問題在於對自身認知產生的茫然。”
行吧,跑偏的話題還記得回來。
公孫先生不以為意道:“這有什麽好茫然的,她就是她。”
秦易郎儼然成了心理醫生,他道:“對,這個問題對你來說的確如此,她就是她,誰也不是。但是對她來說未必是這樣,身邊的人突然都變成了認識自己的人,是自己上輩子認識的人,可是自己卻一點兒印象都沒有,免不了懷疑,這些人的接近到底是因為她是鬱婕,還是因為她上輩子。”
秦漢子側頭道:“姐姐會想這個?我見她的模樣,還以為她什麽都沒想。”
秦易郎將酒杯倒轉了一下,抖落兩滴酒液,起身道:“你們大概不知道,我卻是很明白的。”
看著他蕭瑟的背影,一看便知道是個有故事的男人。
只是沒人買他這帳。
秦易郎見狀隻好笑笑,道:“放心好了,等她再去兩個世界玩玩兒心情就好了。”
眾人一臉的你在逗人,合著他們剛剛聽了半晌,都不過是聽了堆屁話。
眾人親切而溫和的進行了肢體交流,場面一度溫馨浪漫,途中,眾人分別和秦易郎進行了一個溫柔的會面。
事後,秦易郎起身,心痛無以複加,帶著青眼圈就跑了。
他從沒想過,有朝一日,自己也會倒霉到眾人按在胯下欺凌的日子,果然離了自己的故土就不值錢了,他也不是什麽天命之子了。
果然人離故土命賤。
他歎著。
打了個爽的三個人,愉快的暫時和平相處。
公孫先生在做完自己的工作後,才起身向公司趕去。
而秦漢子在過去的幾個小時裡發現了自己一直沒發現的事,原來她和混沌實在是臭味相投,有一種相逢恨晚的感覺。
所以她決定帶混沌在這個世界去看看。
各有各的事,就互相不摻和了。
公孫先生到了公司卻沒看見人,也不知道去哪裡走,拉斐爾一直判斷鬱婕是未知名人士,是不願意給她配對智腦權限的,即便是用kengniwener公司的名號也隻讓她可以自由出入公司,未能改變其他,所以鬱婕的去向沒人知道。
鬱婕此刻躲在第四街區的老房子裡,一個人抱腿坐著。
王老狗出現的恰到好處。
王老狗出現的時候身上帶著酒臭味,這樣濃烈的酒臭味兒讓鬱婕第一時間就發現他了。
鬱婕道:“你是誰?”
王老狗沒有說話,只是摸了摸她的頭。
乾燥的手指,夾雜著酒味,卻是久違的心安。
“你是誰?”鬱婕迷惑的再次問道。
王老狗道:“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我養大的。”
“是啊。”鬱婕抱著自己,道,“你說的對,我再怎麽想,都是你養大的。”
鬱婕很低迷,她迷茫道:“王老狗,你一直告訴我,不要去想太多東西,你說我想的東西太多,總有一天會害了自己,我照你說的做了,不去想太多,走一步看一步,可是我覺得我還是不開心。”
“恩。”王老狗只是低低應和一聲,並不多說。
鬱婕偏頭道:“我一直沒明白愛是什麽意思,現在其實也不是很明白,但是我覺得我很難過,比最開始帶著九鳳她們時還難過。”
她認真的看著他,詢問道:“是不是不愛了就不會這麽苦。”
“你想放棄了?”
“不知道。”鬱婕很茫然。
王老狗拿出一個髒兮兮的酒瓶子,瓶子裡有奇怪顏色的液體。
他頗有耐心的解釋道:“愛固然會很苦,但是不愛也苦,這是絕情池水,喝了以後,情絲會被抽出飛上九天,落入月老的情樹上,以後無論如何,都不會動情,你想好吧。”
鬱婕沒有動,仿佛魂魄已經飛走了。
王老狗見狀不禁搖頭,到底是自己看著長大的姑娘,他心疼啊。
情到底是個什麽玩意兒,這麽折騰人。
王老狗道:“你……”
話到底是沒能說下去。
他轉身出去了,讓這姑娘自己慢慢想,好好想。
他走出門時,月色正好,就像多年前他撿到她的那個夜晚,她小小的,十分可愛,一轉眼,竟也過去了這麽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