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得理不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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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那便裝男子快步跑到林靜怡身邊後,趕緊熱情地打招呼,“你怎麽來這裡了,也不事先打個招呼?”
“陳局長,我和我這位朋友今天是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被你的手下帶到這裡來的!”林靜怡終於開口說話,她指了指站在身邊的李亦晨,面無表情地說道:“我希望一會你們幾位能給我們一個能接受的解釋。”
來者正是剛才王小雲打電話過去的陳加其。
陳加其聽了林靜怡這話,頓時變了臉色。
“怎麽回事?”他拉下臉問李加,“是你帶人去帶他們的?”
陳加其其實認識李亦晨,這段時間鬧出挺多事件的這個人物,作為負責當地治安的官員,他當然有所了解。他也清楚,李亦晨是因為涉及什麽案子而與他們接觸。
他更清楚,李亦晨後背有大人物力挺,因此他親自吩咐辦案人員,不要激怒李亦晨。
不過,就在昨天,比他級別更高的人插手了這個案子,並直接要求換掉原先負責此案的人,讓李加負責調查此案。陳加其以接受上級安排為由接受了這樣的改變。
神仙打架,他們這些小人物,聽從安排就行了。
在陳加其感覺中,干涉此案的人,來頭不會比支持李亦晨的人小,因此他也默許了這樣的變化。
只不過,他非常聰明,讓他的副手也就是站在邊上那位,王小雲和李亦晨完全不給面子的副局長。
陳加其是知道林靜怡身份的,因為林靜怡來江南上學的時候,上頭有人親自指示過他,要他必須保證林靜怡的安全。這是天之驕女,如果有個閃失,那後果不是他們能承受的。
而且,上次給了他林靜怡身邊跟隨,也就是王小雲的聯系方式。
給他聯系方式的時候,直接告訴他,王小雲如果有什麽吩咐,聽從就是了,別去問理由。
陳加其當然是人精,能到這個位置的,哪個會是智商低下的人?
不需要過多考慮,他就想明白了其中的關鍵。
來自燕都的林靜怡,會是哪家女兒,他完全清楚了。
因此,他特意安排了對林靜怡的保護。
但這事情後來被林靜怡知道了,她生氣之下,陳加其只能撤消對她的特別保護。
還好,這一年多來,並沒發生與林靜怡有關的大事件,她的安全完全沒出問題。
知道林靜怡身份不簡單的,全局只有他一個人。
他不敢告訴別人,他唯一的期望就是林靜怡不要惹事情,也不要有麻煩事情惹上她。
她能早點大學畢業,省得他擔驚受怕。
當然,他並不希望到其他地方任職,因為通過林靜怡,能接觸到更高層次的人,帶來更多的機會。
在林靜怡到江南大學念書這段時間,陳加其曾想過辦法,與林靜怡拉上關系,但都無功而返。
王小雲倒是找過他兩次,讓他解決一點問題。
陳加其幫忙解決了後,也收到了感謝,但口頭上的感謝,並沒給他帶來好處。
但陳加其萬萬沒想到的是,與李亦晨和陳寧青有關的這個案件,林靜怡居然會牽涉進來。
而且,她是替李亦晨撐腰的。
李亦晨是陳寧青的未婚夫,這陳加其知道。
但看今天的架勢,李亦晨和林靜怡才是男女朋友的關系。
李亦晨背後有人,但什麽人在支持他,誰也不知道。
那個關鍵時候站出來干涉,給李亦晨出頭的神秘女人,他們並不知道身份,也沒辦法調查。
現在看來,一切都是林靜怡或者林家的人在支持李亦晨。
有林家的支持,李亦晨才敢這麽無法無邊,敢以一人之力,挑戰整個江南商圈。
如果不是林家的支持,李亦晨會有這麽大的膽量?
讓陳加其糾結的是,干涉眼前這個案件的人,也同樣來自燕都,只不過沒有林家那麽顯赫而已。
但沒有林家那麽顯赫的另外一方,也完全不是陳加其這種小肩膀可以相抗的。
他唯一慶幸的是,沒有親自參與這件事情,而是扔給了自己的副手。
不過,現在他已經沒辦法超然度外,很無奈地卷了進來。
林靜怡直接喝問,陳加其不可能不回應。
他尷尬地笑了笑,表示他並沒有親自參與什麽案件的追查,因此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麽。
他馬上請林靜怡和李亦晨到他的辦公室裡坐,並讓自己的幾名手下到辦公室匯報情況,接受林靜怡的問詢。
陳加其的身份,陳寧青和陳昆倫也是知道的。
他們還曾打過交道。
因為同姓陳,他們打交道的時候,還以本家自居。
但今天,他們以前曾有過的照面,已經完全不起作用了。
甚至,陳寧青和陳昆倫都打算以第一次見到陳加其的架勢與他見面。
林靜怡沒有再為難他們,在陳加其做了個請的手勢後,和李亦晨一道,去了陳加其的辦公室。
走進陳加其的辦公室後,林靜怡在陳加其的邀請下,在沙發上坐下,李亦晨坐在她的身邊,王小雲站在她的身則。陳寧青和陳昆倫沒人入座,他們很知趣地站在那裡。
陳加其陪林靜怡和李亦晨坐下,他的那名副手,及李加也都不敢坐,站在那裡。
李亦晨讓陳寧青陳述昨天案發的經過,並願意提供視頻資料。
陳寧青在說了情況後,當面問詢接手調查此案的李加,此前她已經得到告知,昨天想害他的那幾個人,已經收刑事拘押,現在情況又是怎麽樣了。
昨天辦案的那些人,已經把情況調查的差不多了,她想知道,今天又有哪些進展。
“趕緊告訴大家!”陳加其一臉嚴肅地對李加說道:“把案件的進展說一下,我對這件事情了解不多,你把辦案的人都召集起來,公開討論這個案件的進展。”
這時候,李亦晨開口了:“陳局長,不必這麽興師動眾了。我們就想知道,今天你們派了這麽多人,興師動眾邀請我們過來,是需要我們怎麽配合?我們還有事要辦,需要我們配合的地方,你們請吩咐。問完話後,我們就不在這裡逗留了。當然,我們也希望你們能告訴案件的進展,作為當事人和受害我,我們希望你們能秉公執法,不冤枉好人,也不放過任何一個壞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