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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仁宗之子》第361章 玩個開心
  第361章 玩個開心

  鹽稅是間接稅,征收對象是鹽商,並不是從食鹽本物上征稅。也就是說,食鹽專賣,朝廷只是管控,並不是從事販賣。

  趙曦很清楚這點。自己決定放開榷場,相當於容許部分鹽商參與了進出口貿易。這本身並沒有什麽,東南之地,大量的海船都是在開展進出口貿易。

  這裡面最讓人糾結的,無非是食鹽專賣的問題,擔心一旦放開食鹽交易,會衝擊到國朝的整個鹽稅體系。

  果然,趙曦在說完這堆話以後,都愣著。

  太子殿下說的好像有道理,又似乎說的跟他們想的不是一個概念……

  “殿下,一旦放開食鹽采買,朝廷將無法掌握國朝食鹽總量,鹽稅將成為無根之木。”

  “其次,青鹽價廉,製造成本低廉,國朝食鹽高企,是因為產鹽成本決定的。一旦放開食鹽貿易,會導致國朝官辦鹽業入不敷出。”

  唉……畢竟還是有局限性呀!不管是韓琦富弼,還是文彥博曾公亮司馬光,這都算是當今的驚世大才,可思維還是固化了。

  “諸位相公,是放開易貨有效管控可掌握食鹽總量?還是明面上禁止食鹽交易,而私鹽販賣成風更能掌握食鹽總量?”

  “至於朝廷鹽業入不敷出的問題,第一點,我已經申明了,由三司使核算怎樣的入境稅可確保境內鹽業可維持,也就是青鹽定價的問題。”

  “其次,提高朝廷鹽業工作效率,擴大規模,降低成本才是根本。”

  “還要說明一點,與西夏交易,朝廷可以以規模取勝,以量帶價,賺取高額利潤,用所產生的利潤補貼朝廷鹽業,改進朝廷鹽業的製造工藝……”

  “當然,並不是說任何人都可以從事食鹽販賣,在這一點,朝廷要制定詳細的資格評定細則,從而來審批怎樣的商社,才具備從事食鹽販賣的資格。”

  朝廷,應該從具體事務中脫離出來,把精力放在審批和監管上。

  有些事趙曦不能一下子全部倒出來,不是趙曦沒理清楚,是沒人能接受的了。

  就如現在,趙曦隻說方向,並沒有詳細的把整個可操作性的細節都去講明。

  政事堂搞懂了,搞明白了,那才是真明白。

  趙曦這也不是聖旨詔令,只是集議時的提法,相公們無反駁的理由,也不存在封駁,也就是說,不管成與不成,政事堂都得沉下心來去鑽研。

  只要有心鑽研了,趙曦不擔心這事的推行。

  趙曦沒做過帝王,但他比這時代多了千年的見識,也懂得如何做一個定方向的一把手。

  說白了,這不是要辯論,只是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了,政事堂乃至朝廷最終如何做,想必沒人會置之不理。這是外事參雜內政的大事。

  關鍵是這裡面涉及的利益太大了,大到任何人都舍不得不重視的地步。

  商議時站在國朝的角度,這是操守,但私下裡,誰都會仔細計較自家能在這場盛宴中如何獲利。

  甚至了解了其中利益後,在制定細則是,會不留痕跡的留下些口子……

  人的趨利性,趙曦很懂,他不擔心最後的推行,因為他知道,即便是會造富一部分人,同時也會讓朝廷乃至黎民受益。

  這時候,沒人再繼續這個話題了,不能爭辯,因為大局上的分歧,爭辯不出結果來。

  可相公們又不好明說讓官家裁定…~
  趙禎很清楚自己的角色,在聽完兒子與相公們的交流後,眼睛看向了陳琳。

  善……就一個字!

  趙禎是真的有些感慨,兒子不同於他。他施政,更多的是集采眾議而定,而兒子卻是讓朝廷不得不接受自己的方略。

  一個善字,也讓相公們暫時息了繼續下去的心思。

  “官家,殿下,另有一事。經各方組成的殿下遇襲案的審理,由於牽涉廣泛,目前已經牽連到十余名六品以上的官員。”

  “祖宗法度,不得對士子用刑,故,案情再難進展。”

  這事涉及到太子殿下,又是謀反的大罪。否則,政事堂早就叫停了。

  即便是這樣,政事堂也有叫停的心思,認為適可而止是最合適的方式。

  太子殿下遇襲,並沒有多嚴重的結果。如今,除外近萬的軍卒,已經涉及文武官員近六十多人了,已經是人人自危的局面,沒必要繼續了。

  不得用刑?這應該是他們最大的憑仗吧?
  別說不會交代任何問題,恐怕就是現在也沒有任何參與此事的證據吧?

  到時候,再以謀反之人口供不得作為證據的理由,然後一推六二五,頂大了無非是貶黜而已…~打的好算盤!
  趙曦看了看相公們,沒人接話。在富弼陳述了此事的現狀後,沒有一個人開口接茬。

  很為難嗎?應該是想把難題推過來吧?

  這事如果擱以前,就現在的局面,估計老爹該叫停了。然後對所有可能有關的,來一次大范圍的貶黜,以表示皇權的威信,就那麽算了。

  至於現在……

  趙曦也看向了自己的爹。

  查……還是一個字。

  可怎麽查?動用軍伍襲擊太子,作為扶一程的官家,這樣的決定都理解。

  問題是,若能撬開這些官員的嘴,政事堂也沒必要把問題交上來集議了。

  趙禎心裡倍清楚,對於那些犯事的官員,對於幕後那些人,對於這些相公,他趙禎都懂。

  如果自己還康健,說不定真的就這麽過去了,可現在,趙禎不想給兒子留下尾巴。這事必須徹查到底。

  至於怎麽查,那是朝廷該考慮的。

  “陳押班,讓皇城司在專案組的人找一下工坊城的李明仲,請李明仲營造二十間一丈見方的禁閉室。”

  “諸位相公,不必用刑,只需要將有關案犯關押到禁閉室即可。誰交代清楚了,誰從禁閉室出來。”

  護衛營有禁閉室,大夥也曾嘗試過,體驗過,沒人能扛得住三天。

  趙曦很想看看,這些死鴨子嘴硬的文官,仗著不能用刑的說辭,在禁閉室又能堅持多久?

  跟我玩?那咱就玩開心點。

  “護衛營軍卒熟悉禁閉室的運作規程,可由護衛營軍卒負責禁閉室的看管。”

  “諸位相公,政事堂可遣人隨同,若整個過程護衛營軍卒沒違規,隨同人員不得開口,不得有任何聲響,否則以同罪論。”

  “不用刑?”

  “不用刑,只是換個關押的環境。”

  到最後,他們會明白,不用刑比用刑更可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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