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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憶讀心男詭異經歷:人間》第44章 為自己而戰鬥(3)
  第44章 為自己而戰鬥(3)
  “你讓我失望了。”

  我站起來整理衣服,把她一個人留下,毫不留戀地奪門而去。

  坐著高速電梯直下四十八層,飛快地衝出五星級酒店,在門口打了輛出租車回家。

  車子剛開出去一條馬路,手機響了,聽到莫妮卡悲傷的聲音:“古英雄,非常抱歉!我不知道該怎麽向你解釋。”

  “感謝你一直以來對我的幫助,也感謝你的眼睛裡泄漏的愛,我相信你的愛是真的。但是,在知道你的真實身份和目的前,我暫時不想見你。”

  電波那頭沉默許久,才聽到她後悔的聲音:“你喜歡我嗎?”

  “我——”

  不知道……不知道……雖然很想要得到她,這混血的美麗女孩,又漂亮又聰明,怎能不讓人喜歡?在二十多年不成功的人生裡,除了父母之外,幾乎沒有人愛過我——她是第一個這麽說的女子。

  她的愛,讓我感到第一次的溫暖,甚至也是第一次的愛。

  可是,她卻一直在騙我!

  直到今夜才泄漏了秘密——她不可以愛高能,因為高能原本是她的堂兄!她也是蘭陵王高家的後人!她要完成她爸爸的任務,如果她是高能的堂妹,那麽她的爸爸就是高能的叔叔,而高能只有一個叔叔——天空集團全球CEO高思國!

  她姓高,並不姓孟,連姓都是假的!究竟是美酒還是毒藥?
  想著想著電話已經斷線。

  無助地閉上眼睛,任由出租車帶我穿破黑夜回家。

  回家?那裡是我的家嗎?我的家在哪裡?
  半個月後。

  莫妮卡幾乎每天給我打電話,但我只要看到她的號碼,就馬上拒絕來電。有幾次她用其他號碼打過來,我接起來只是敷衍幾句,沒有答應她的見面請求。而她也沒能解釋清楚,關於她的真實身份,以及她來中國的使命。我無數次動過側隱之心,或湧起再度耳鬢廝磨的渴求,但這些欲望的火苗,終被我狠心掐滅了。

  對不起,我這樣回避著你,希望有一天你能夠原諒。

  而在另外一邊——端木良拿到了我的護照,將辦理簽證所需的資料,包括我的銀行存款與收入證明,送到了美國領事館。

  很快接到簽證面試通知,端木良雇了代替排隊的人,不必經過領事館門口漫長等待。我輕松地坐到面試官面前,用英語流利地回答問題。邀請單位是美國的國有部門,各項材料齊全,簽證官對我非常客氣。

  不久,我收到了為期兩個月的美國商務簽證。

  端木良沒再來找我,只是和我通了個電話,又向我的帳戶裡打了一筆錢,作為我在美國活動的費用。他不和我當面談具體行程和計劃,會不會躲避我的眼睛?難道他發現了我的讀心術?他們非但不懼怕,反而還想利用我的特殊能力?所以去美國的任務必須由我完成?
  雖然,一切手續都已辦妥,美利堅合眾國的大門對我敞開,可我從未明確答應過藍衣社。在踏上前往美國的飛機之前,我還有機會反悔,放棄他們計劃的一切。這些天來每晚輾轉難眠,我早已騎虎難下,被綁上一輛再也無法刹住的汽車。

  兩個月的簽證期,可以在美國做很多事去很多地方。不管是不是按照原定方案,只要我見到天空集團全球CEO高思國,就有機會改變我的人生,甚至改變許多人的命運。

  然而,只有一個人,可能破壞這個計劃。

  莫妮卡。

  除了藍衣社的幾個人之外,只有她知道我不是高能,只有她知道我的讀心術,只有她掌握著某些我不知道的秘密。

  盡管她從未告訴過我,但那晚她的眼睛已然泄密,她是高能的堂妹,她的爸爸是高能的叔叔——高思國。

  她來中國所謂的任務,估計就是她的爸爸交代給她的——來到高能的身邊,接近他並得到他的信任,找到留在中國的高家後人的秘密。

  蘭陵王的秘密?

  而這個任務不也是藍衣社留給古英雄的使命嗎?

  莫妮卡會不會告訴她的爸爸:他所謂的親侄兒高能,原來是個冒牌貨?
  幸好她並不知道,我本是藍衣社的社長,是高家延續數十年的世仇。如今,我卻搖身一變為蘭陵王家族的後人,還要去美國騙取她爸爸的龐大產業,哪怕是其中很小一部分。

  所以,這次美國之行還是充滿風險,最大的風險來自這個愛著我的女人。

  我的第二個幸運是,無論常青還是端木良,他們都不知道這件事。即便他們知道莫妮卡是誰,也未必知道她已摸清了我的真實身份。

  所以,藍衣社仍對我寄予厚望,而且深信他們的許願,包括天空集團那份產業的誘惑,都足以使我心甘情願成為一枚棋子,即便我隨時有可能背叛。

  藍衣社VS莫妮卡——兩邊都知道我是假高能,但兩邊都不清楚互相掌握的情況,這反而給了我最大的活動空間。

  我第一次產生了自信。

  此刻,我既不是原來的古英雄,也不是被假冒的高能。

  自從杭州的致命車禍,自從我的臉被替換,自從原來的我躺進墳墓,我就是一個全新的人,一個死而複生的人,一個脫胎換骨的人。我能看清別人的心靈,發現隱藏的秘密。我有獨立的目標,有堅持的價值觀,有永不放棄的夢想。

  我不屬於任何家族,也不屬於任何組織。蘭陵王高氏家族也好,世代相傳的藍衣社也好,我隻屬於我自己!我所作所為的一切,都只能為一個人負責——我。

  必須為了我自己而戰鬥,哪怕遇到多大的困難,哪怕一切的面具都被戳穿,哪怕遇到最可怕的危險。

  蒼天作證——我是為自己而去美國,我將完成的是自己的任務,成為一個英雄的任務!

  又是熙熙攘攘的地鐵站。

  我在站台上隨著人群等車,大屏幕裡放出娛樂新聞:大明星洪冰冰深陷豔照門醜聞。

  這些天網上到處都傳那些照片,相比之下陳冠希真是小巫見大巫,而洪冰冰的豔照男主角們,並不是那些男明星,而都是富豪榜上的大人物。有納斯達克上市的網遊公司大老板;有國際風險投資公司總裁;也有娛樂傳媒業的龍頭老大;更有以大膽言論聞名的房地產開發商……

  洪冰冰的豔照事件,既是娛樂圈頭號新聞,也是財經圈深水炸彈。坊間到處是關於她的傳聞,至於那些精彩照片倒成了其次。人們更關心那些富豪們的尷尬與逃避,更有些豔照中的老板,利用手中的金錢與資源,控制媒體封鎖消息。但網絡成為傳播的主戰場,廣大網民憑借娛樂精神,讓富豪們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

  女主角洪冰冰自然名聲掃地,徹底退出娛樂圈。而她代言的品牌,都受到巨大衝擊。南京路上有一張她的巨幅燈箱廣告,一夜之間變成了白板。想起她曾為天空集團的代言,當初我已從她的眼睛裡發現問題——這個女人早晚都會出事,果然東窗事發,使天空集團的形象大受損傷。

  列車飛馳入站台,又是下班時間,我隨人流擠進去,拉著扶手搖搖晃晃,拿著一本口語教材,為了更好與美國人說話。

  忽然,我看到了盲姑娘。

  已有兩三個月沒見過秋波,她還是脫俗不凡的樣子,與周圍匆忙疲憊的人們相比,就像從另一個世界穿越而來。

  她收起導盲杖坐在別人讓出的位子上,我急忙擠過去輕聲說:“你好,還記得我嗎?”

  “你是——”她皺起眉頭想了想,“高能?”

  “是!好久不見!”

  沒想到隔了那麽久,她還能記得我的聲音,也許耳朵的記憶也是有天分的。

  “最近兩個月,都是哥哥開車送我去電台,所以我們在地鐵碰不上了。今天,正好他有事過不來,只能我自己去了。”

  “你還有哥哥?”

  “自從小時候爸爸媽媽離婚,我跟著媽媽,哥哥跟著爸爸,我們就很少在一起了。”

  “對不起。”

  說著已經要到站了,我小心地陪她下車,不時用眼角余光掃視著她——真可笑,她根本看不到我,幹嘛不大膽地盯著她?可我就是不敢,仿佛只要盯著她的臉,就是欺負她是個盲人,還是我過分缺乏自信?抑或她天生麗質讓我自慚形穢?
  “最近過得怎麽樣?心裡還難過嗎?”

  走出車站回到地面,華燈初上的夜晚,她的臉龐更加生動,這份關心讓我受寵若驚:“你還記得我那封信啊?”

  “每一封聽眾來信我都不會忘記的。”

  “還有許多複雜的事情,等待著我去完成。”

  “工作很忙嗎?”

  真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只能微笑著轉移話題:“真幸運又能見到你。”

  “為什麽?”

  “因為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事實情況恰恰相反,她是高能的救命恩人,而我——古英雄是她的救命恩人。

  “好多年前的事情,還提那些幹什麽。”

  輕描淡寫,卻還隱藏一些憂傷,因為正是那件事,導致她永遠失去光明。

  “啊,不過我失去了全部記憶,早就忘記了那時情景。”

  走到廣播大廈門口,她匆忙地說:“我要進去了,再見。”

  “哦,請等一等,我想對你說。”

  “什麽?”

  “我馬上要去美國了,就在下個星期,可能要很久聽不到你的聲音了。”

  “祝你一路平安。”

  “謝謝。”

  我還想對她說什麽,比如“我不知道在美國會發生什麽?不知道有什麽命運在等著我”,但秋波已走入大廈,回頭說了聲“再見”,緩緩消失在電梯間。

  一個人站在大廈門口,與保安大眼瞪小眼,不禁對自己苦笑一聲,能記住我的聲音已不錯了,何必再奢望什麽?
  默默在心裡說:“下個星期!”

  倒計時。

  距離我起飛前往美國,還剩下24小時。

  一層秋雨一層涼。

  第一場秋雨淅淅瀝瀝落下,微涼的風掠過空曠天野,吹亂剛留長的頭髮。一條小河從身邊緩緩流淌,水面泛起一圈圈雨痕,流向遠方稻田與荒原。最遙遠的視野盡頭,幾棵枯樹寂靜地矗立,伸向煙雨濛濛的天際線。

  我撐著一把黑傘,來到松柏叢中最深處,找到了自己的墳墓。

  墓碑上刻著一行紅色的隸書漢字——

  愛子古英雄之墓

  墓碑鑲嵌一張陶瓷照片,沒想到正是我包裡的那張,大概也是從前最喜歡的照片。

  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墓碑上我曾經的照片,並非我現在的這張臉。

  同樣,也不知是幸運還是不幸,墳墓裡埋葬著的骨灰,也並不屬於墓碑上刻著的名字。

  只有幾個人才知道這個秘密——古英雄的墳墓裡,埋葬著的是高能的骨灰。

  一個是秘密藍衣社的年輕社長,一個是蘭陵王高氏家族最後的傳人。他們原本是幾代人的宿敵,血管深處盛滿仇恨,至今還是水火難容。此刻卻以這樣一種方式,在墳墓之中親密無間融為一體。

  這才看到命運是什麽?一張嘲笑的大嘴,一個荒誕的小醜。

  可惜的是,在我的墓碑上,並沒有博客裡那首鄭智化的《別哭,我最愛的人》。

  因為真正的古英雄還未死去。

  如果我要留下遺囑,不管在幾十年後還是明天,也不管以古英雄還是高能的名義,都會把這首歌寫在遺囑裡。

  看著自己小小的墓碑,還有底下不到一平方米的基座,隔著幾塊石板就是“自己”的骨灰——真正的高能的骨灰,明天我就要以他的名字,飛去美國與他的叔叔見面,圖謀天空集團價值萬億美元的產業。

  是我殺了他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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