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趨利避害,道之精髓學不會。
能看到的東西,好研究,難研究的是那些看不見的東西。
秦至庸此刻能清晰地感知僵屍的身體和意識變化。
想要探索它的秘密,就方便很多。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因此,就算僵屍的實力有了巨大的增強,秦至庸依然不怕。
先下手為強。
秦至庸這次是主動出擊。
一道刀芒劃向了僵屍的腹部。刀芒一閃,就到了僵屍的身上。僵屍的速度再快,也快不過刀芒的速度。
刀芒鋒利。
但是這次的攻擊,只是切入到它的三寸肌膚的深度,刀芒就消散了。
要知道,上次秦至庸的刀芒,可是差一點把它給腰斬。
僵屍的身體更加堅韌。
秦至庸像是化作一道電光,靠近僵屍,在它的傷口上打了一擊重拳。拳勁震蕩,把僵屍的血液打了出來。
要不是有這一擊重拳,很快它的刀傷就會愈合。
僵屍的血液是綠色的,有劇毒,腐蝕性極強,但是其中蘊含著非常強大的能量。
秦至庸手一伸,就把那一團綠色的血液吸到了手掌裡。有了真氣包裹,血液腐蝕不到秦至庸的皮膚。
僵屍的血液,同樣攜帶了它身體裡的完整信息,具有非常大的研究價值。
秦至庸說道:“在空中,我的速度沒你快。可是在陸地上,你的速度不如我。咱兩誰是獵人,誰是獵物,還不一定呢。”
僵屍嘶吼一聲,再次飛到了空中。
秦至庸則是在地面施展身法,瞬間出了任老爺的院子,向僵屍追去。
以前,秦至庸感知不到它的存在,追上去也找不到,沒有意義。可是現在秦至庸可以清晰地感覺到僵屍的方位,只要不讓它出了心靈感知范圍,找到它,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僵屍為何要離開?
秦至庸猜測,可能是因為誕生出了智慧,只要是智慧物種,不管是人類還是異類,其實心理狀態應該都差不多。都有七情六欲。
沒有智慧,就沒有理智,不怕死。
可是一旦有了智慧,就會計較得失。趨利避害,是智慧物種的本能。
秦至庸讓僵屍感覺到了威脅,它離開,是正常的事情。至於先前它說要吞噬秦至庸,可能是放的狠話,用來麻痹秦至庸。當然,肯定也是它的心中真實想法。畢竟吞噬了秦至庸那強大的氣血能量,它將再次進化。
秦至庸離僵屍有些遠,沒有靠近它,只要不讓它離開感知范圍即可。
“嗯。它停下來了。”秦至庸同樣停下了腳步,“它可能已經回到了老巢。”
秦至庸看了看周圍,此地距離鎮上已經有了八十多裡。旁邊有一大樹,秦至庸來到樹下,盤膝而坐,一心二用,一邊用精神力感知僵屍血液的奧秘,一邊關注著僵屍的動靜。
知識就是力量。
可是知識不等於智慧。
提升智慧,需要提升心靈境界。心靈境界越高,就會越有智慧。而知識的積累,只是技術層面的東西。
就像是美國,技術很厲害,可是文化沒什麽內涵,整天標榜自己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其實骨子裡還是霸權思維,就更談不上有智慧。
僵屍的血液,就相當於是破解僵屍奧秘的鑰匙。
秦至庸的精神觸須感知力,極其敏銳,施展這樣的手段來做研究,比起用顯微鏡要方便實用很多。
血液中的信息,不斷被秦至庸的精神世界攝取,豐富他的知識儲備和精神世界。
秦至庸在樹下一坐就是七天。
七天裡,僵屍沒有絲毫移動。要是沒有預料錯誤,它肯定也是在攝取消化秦至庸血液中的信息。
秦至庸不覺得自己比別人更聰明,更不會低估別人。更何況此次的對手還是異類智慧物種,那就更要謹慎對待。
低估別人,認為自己是最聰明的人,才是真正的愚蠢。
謙虛使人進步。
此乃至理名言。
秦至庸手中的僵屍血液忽然化成了原子層次的基本粒子,不再具備蘊含僵屍的信息。
秦至庸站起身來,說道:“僵屍血液中的信息,我已經全部吸取。僵屍對於我來說,沒什麽秘密可言。至少任老太爺在我眼中,是這樣。”
秦至庸化作一道電光,向僵屍的老巢趕去。
…………
任婷婷在客廳裡來回踱步,眼神中帶著焦急,不時地向大門口看去。
秋生說道:“婷婷,你別擔心,秦先生一定沒事兒,他會回來的。”
這些天。
九叔、秋生、文才、阿威,都在任老爺的家裡。
任婷婷看了秋生一眼,擔憂地說道:“你不懂。”
只有見識了那天晚上的戰鬥,才能體會到秦至庸和僵屍的強大。
那已經是非人的存在。
阿威立刻順著任婷婷的話說道:“不錯,你小子什麽都不懂。表妹,你放心,秦先生一定會回來。”
阿威討好任婷婷,可是心中卻是想著,秦至庸最好永遠不要回來。
秦至庸比阿威有學問,比阿威更英俊,更討女孩子喜歡。有了對比,就有了傷害。
阿威是非常討厭秦至庸。
盡管秋生和文才都說了秦至庸身邊有一個更漂亮的“小玉姑娘”,可是阿威沒有親眼見到,肯定是不會相信。他以為秋生和文才是聯合起來,欺騙自己。
阿威是鎮上的保安隊長,鎮上的情況,沒有人比他更清楚。鎮上最漂亮的女孩子,就是自家的表妹任婷婷,根本就不存在比表妹更漂亮的女子。
秦至庸是阿威的“敵人”,秋生和文才,同樣是阿威的“敵人”,都是來和自己搶表妹的人,不值得信任。
任老爺說道:“都少說幾句吧。秦先生武功那麽高強,相信他一定沒事。婷婷,你別再我的面前轉悠,轉得我眼睛都花了。你先回房間去。”
任婷婷一跺腳,還是聽任老爺的話,回房去了。
…………
秦至庸剛到一個山洞處,僵屍就出來了。
其實,現在說它是僵屍有些不合適。
僵屍,給人的印象是渾身散發著屍臭,臉上有蛆蟲在爬行蠕動,相當惡心。
可是它現在的樣子,和人類沒有任何區別,除了瞳仁的顏色和人類不一樣之外。
它盯著秦至庸,說道:“秦先生,你膽子真大,真敢追著我不放。你的修為,比起那個茅山道士強太多了。不過,你現在會的東西,我都會。你繼續出現在我的面前,就是自尋死路。”
秦至庸面帶微笑地說道:“七天前,我在你的眼神中感覺到了畏懼。現在你的實力增強,自認為可以吞噬我,倒是自信滿滿。你說話流暢,思路清晰,看來你的實力增強了很多。我到底是該叫你任老太爺,還是叫你僵屍呢?你說,我會的東西,你都會?我相信。”
任老太爺冷聲說道:“你叫我什麽,都無所謂。不相信,那我就露一手給你瞧一瞧。”
任老太爺以掌代刀,劃出一道刀芒劈向秦至庸。
秦至庸輕輕一側身,避開了攻擊。
任老太爺說道:“怎麽樣?這就是你的刀法精髓。我的刀芒和你比起來,絲毫不弱。”
任老太爺在秦至庸的刀芒下吃了兩次虧,讓它對秦至庸的刀法,情有獨鍾。
秦至庸目光平靜,笑著說道:“不錯,不錯。刀芒鋒利,力道的控制精細入微。可惜,隻得其形,不得其神。我的刀法,不是用來殺人。我除了格鬥搏擊手段,還有仁愛和勇武。不知道你可有仁義禮智信?我的精髓,你學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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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