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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大昏君》第55章 大明之弊
  第55章 大明之弊
  這感覺——有點怪哈!

  好象不是六個、十個菜的問題,倒象是朕成天吃不飽,混得跟叫花子似的。

  朱由校按下心中的怪異感覺,勉勵了幾句,把魏大爺打發走。

  朕是九五至尊,跟你們這幫屁股不乾淨的文官鬥,還用得著費腦筋,玩什麽勾心鬥角?
  朱由校嘿然冷笑,起身伸展了一下手臂,決定結束今天的工作。

  “皇爺,今晚在哪裡安歇?”王體乾殷勤地躬身詢問,“奴婢好派人通知貴人,讓她們準備迎駕。”

  朱由校這才想起,自己有三個媳婦兒哩!除了皇后張嫣,還有一起接進宮的王良妃、段純妃呢!
  摸著下巴想了想,朱由校覺得段妃好象更美一些,便吩咐王體乾派人去通知,今晚在永和宮段妃處就寢。

  雖然俺能打十個,可也得細水長流,一個一個來吧!
  朱由校打著呵欠,啟駕而行。又是一個“洞房花燭”夜,美滴很啊!
  …………………

  二月份的京師,已經微微露出春意。

  今天又是一個晴朗的天氣,給人舒爽振奮的感覺。特別是貢院的舉子們,迎來了最後一場的考試。

  按照往常的慣例,這第三場“策問”比前兩場要簡單得多。因為考官看重的多是第一場的八股文,策問好壞佔的比重不大,文意通暢,不跑題就行。

  但今年卻是大有不同,聖上不僅在前面出了道“汝有何能,欲做何官”的題目,這“策問”也是聖上親出,意義非比尋常。

  既是皇上親出題目,那考官自然不能等閑視之,甚至會有優秀的考卷呈上禦覽。

  寫得令聖上高興,得到賞識重用還不是輕而易舉;若是聖上不滿意,八股文做得再好,恐怕也有名落孫山的危險。

  所以,舉子們都養足精神,既期待又有些忐忑地等著發下“策問”考卷。

  公堂內,正主考袁可立、副主考徐光啟面面相覷,神情複雜,桌上則是一卷黃綾。

  好半晌,袁可立苦笑一聲,說道:“聖上心意已決,本官看,還是把題發下去吧!”

  徐光啟也是這樣的判斷,昨晚來送題,今天開題考試,便有不妥,也是來不及更改。

  何況,貢院已鎖,他們進出不得,連上奏諫勸都做不到。

  而展開的黃綾上赫然寫著一段文字,正是“策問”所給的資料。按後世的說法,就是給你一段材料,自擬題目,做一篇議論文。

  “今之大明,積弊叢生。一為黨爭誤國,政令不通,效率低下;二為軍隊廢弛,不修武備;三為財政日減,國庫入不敷出;四為權貴官吏寡廉鮮恥,侵吞貪瀆盛行……”

  一把將大明的遮羞布扯下來,可謂毫不留情。而這麽做的人,卻正是大明的最高統治者——皇帝。

  盡管包括東林黨在內的官員,以及在野人士,也常常諷議朝政、評論官吏,要求廉正奉公、振興吏治,革除朝野積弊,反對權貴貪縱枉法……

  但象少年皇帝這麽不客氣地揭瘡疤,揭到鮮血淋漓的,還真是很少見。

  況且,以皇帝的身份,親筆把大明積弊的第一個定為“黨爭誤國”,等於釋放了令人極為不安的信號。

  黨爭從萬歷朝開始,東林、浙、齊、楚、宣、昆等黨派林立,你爭我奪,這是誰都清楚的事實。

  但將其與誤國聯系起來,並列在大明之弊的第一位,這帽子扣得可是不小。

  而從黨爭中皇帝的態度來看,一般都是冷眼旁觀,把握平衡,並不會直接介入其中。

  袁可立不知道少年皇帝要如何插手,是扶一派壓一派,還是手握皇權,掀起驚濤駭浪。

  他猶豫半晌,無奈地歎了口氣,說道:“會試之後,本官當晉見聖上。朝堂動蕩,非國家之福。”

  徐光啟眨巴眨巴眼睛,說道:“聖上年少,或是有些操切,但也是急於求治,欲振作國勢。”

  相對於袁可立的擔憂,徐光啟要差上許多。

  作為大明官場的“異教徒”,這幫結黨營私、攻訐異己的“正人君子”可沒少給他苦頭吃。

  聖上要振作朝政,要消弭黨爭,這很好啊!急是急了點,年輕人嘛,可以理解。

  袁可立看了一眼“徐保羅”,苦笑搖頭,不和這個信了什麽天主的家夥爭辯,命差人發出試題。

  徐光啟不以為意,正襟危坐,開始批閱試卷。他主要就是看那份古代版的“求職簡歷”,八股文章啥的,讓別人去批好了。

  聖上這招兒甚是高明啊,看似沒有大改科舉,但取才標準已經發生了不為人知的變化。

  看這舉子,竟通水利,哪怕八股、經論狗屁不是,聖上亦會錄取大用吧?
  嗯,嗯,這個舉子更是人才,讀過《神器譜》,喜好器械製造,還吐槽了三眼銃。

  這個家夥就扯蛋了,特長嘛,你說你嫉惡如仇、持身極正,要做一清流言官,匡正時弊、彈頦貪官汙吏。

  合著你的專業就是噴子,除了一張嘴,啥也不會。

  徐光啟撇嘴,把這卷子扔到一旁。

  考場內,試題公布,毫不意外地引起了舉子們的驚詫和騷動。好在都是小單間,什麽表情,什麽震驚,也是自己的事情,沒人瞅你。

  黨爭誤國?!
  這個結論其實並不新鮮,殷鑒不遠,宋朝滅亡就可以作為教訓了。

  所以,明朝在初期,對於朋黨問題是高度警惕,且重懲不貸的。

  朱八八在《大明律》中就明確規定:“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皆斬,妻、子為奴,財產入官;凡諸衙門官吏,若與內宮及近侍人員互相交結,漏泄事情,夤緣作弊而符同奏啟者,皆斬,妻、子流三千裡。”

  為避免朋黨,朝廷對官員的管理也很嚴格,除科道監察外,還強化了宦官乾政,使官僚體系與內官體系相互製約。

  此外,不設宰相,以避免專權;台諫可風聞言事,強化監督;監察官品秩低,卻賦予重權,挑撥官員之間互鬥……

  但規定的再好,封建體制下也會漸漸廢弛。沒辦法,制度缺陷,皇帝缺陷,種種因素加在一起,才造成了明末黨爭失序的局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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