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泡椒雞爪 大盤雞!
瞅瞅跟自家阿姐親近說話的九阿哥,再看看自家阿姐面帶羞紅的面頰,董鄂隆多的感覺,怎一個別扭能形容?
“啊?”
雲懿聽到董鄂隆多說話,不由愣了下。
剛才九阿哥說了那麽多,尤其是說到婚期定了時深藏眼底的那種急切,讓雲懿很是有些很不適應,不由有些走神。
是以,董鄂隆多開口,她根本就沒聽清董鄂隆多說了什麽。
“你說什麽?”
雲懿望向董鄂隆多,凝神望去。
“算了,我還是回避一下吧!”
董鄂隆多完全把雲懿的走神一幕給誤解了,越發認定她是在害羞。
雲懿也就是不知道董鄂隆多在想什麽,若是知道,董鄂隆多要挨的一頓打是絕對跑不脫的。
“回避什麽?菜都還沒上呢!”
雲懿不知道董鄂隆多在想什麽,但讓她一個人跟九阿哥獨處?雲懿還真有些怕怕。
“這不是你跟姐夫要談事兒嗎?我在這裡也幫不上忙啊!”
董鄂隆多還真的是一點兒不含糊,對九阿哥的稱呼直接升級成了“姐夫”。
雲懿正想訓他兩句,結果九阿哥倒是先開口了,笑道:“已經說完了,等會兒就上菜了,快別折騰了,讓你姐不高興的話,我可不會幫你!”
九阿哥這一開口,雲懿再想訓董鄂隆多的話,也就不好說出口了。
算了,姐大人大量,不跟你們計較。
雲懿果斷發揚阿Q精神,不在這種事情上讓自己心裡冒火。
……
因為九阿哥在場,這一頓飯,雲懿吃得並不痛快。她總得顧忌一下自己的形象,至少得表現得淑女一點兒。
淑女嘛,肯定是不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
好吧,雲懿本身也不會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這頓飯之所以吃的不痛快,關鍵在於雲懿得文縐縐地吃飯,不能隨心所欲地想吃什麽就吃什麽,感覺跟被套上了緊箍咒一樣。
等到出了雅間,做了好一會兒的電燈泡的董鄂隆多走得飛快。
九阿哥和雲懿走在後面,雲懿在前,九阿哥最後。
“沒吃飽吧?”
當雲懿跟九阿哥出了院子,她就聽到了九阿哥的話語聲。
“嗯?!”
雲懿愕然回頭,看向九阿哥,挺好奇九阿哥怎麽會知道自己沒吃飽。
九阿哥呵呵一笑,道:“在宮裡的時候,若是跟皇阿瑪和宮裡的娘娘們一起吃飯,我們也常常吃不飽的!”
不是不夠吃,而是太拘謹。
“走吧,請你吃些小吃!”
九阿哥微微一笑,向雲懿發出邀請。
雲懿想了想,並沒有拒絕。
董鄂隆多不願意繼續做電燈泡,果斷跟九阿哥和雲懿告別,走得飛快。
青檸則跟德喜走在一起,遠遠跟在雲懿和九阿哥兩人的身後。裝著雲懿回禮香囊的箱子,自然成了德喜的負擔。
所幸,這箱子其實不重,而德喜本身也不是那種手無縛雞之力的弱雞。
“京城的小吃很多,各地的都有,你喜歡吃甜的麽?”
九阿哥走在雲懿的身邊,微笑開口。
雲懿點點頭,又搖搖頭,道:“還行吧,其實也沒什麽特別喜歡吃的口味。我喜歡吃好吃的!”
不管是甜的口味,還是鹹的口味,只要好吃,雲懿都喜歡,她不是那種對某種味道有特別嗜好的人。
一個合格的吃貨,豈能被單一的味道俘虜?
來到大清的最開始幾年,作為嬰兒的她沒有選擇,只能受人投食。
等年紀漸長,雲懿就慢慢掌握了主動權。
再後來,她的一個個小買賣坐起來後,手裡有了錢,也有了人手,她就開始讓人滿世界搜尋各種的食材。
如果不是辣椒、花生、玉米、土豆這些東西已經傳到了大清,雲懿甚至會雇人去找尋遙遠的美洲大地。
現在的大清,因為雲懿的到來,要過很多年才會大面積種植的土豆、玉米、辣椒等作物,已經是開始了大量種植。
當然,由於糧種還沒得到改良,這些作物的產量,其實還遠遠達不到後世的高產。可即便是如此,這些作物的產量依舊是驚人的。
只要朝廷在全國范圍內推廣種植這些作物,就算是災荒之年,想要餓死人,也都會很困難。
關於這事兒,雲懿讓人尋了一個機會,將消息捅到了董鄂七十的跟前。
據雲懿所知,董鄂七十已經寫了折子呈遞康熙。至於康熙什麽時候會采取行動,就不是雲懿能夠預知的了。
不過,只要這些作物的種植初見成效,董鄂七十的一份大功勞便跑不掉。
“這樣的話,不如,爺請你去嘗嘗一種最新的小吃,泡椒雞爪!”
“這是從蜀中傳到京城的小吃,爺吃了兩次,味道還真的不錯!”
九阿哥興致勃勃地給雲懿介紹著泡椒雞爪的情況,而雲懿則是有些懵。
泡椒雞爪啊!
曾經的她,也是相當喜歡吃的。
來到大清後,雲懿已經很久沒有吃過了。
只是,這泡椒雞爪這麽早就出現了嗎?雲懿並不知道泡椒雞爪最早是什麽時候出現的,但想來應該沒有這麽早的吧!
畢竟,正常的歷史上,在康熙朝中期的時候,辣椒在大清的傳播是很緩慢的,又怎麽可能有人這麽快就弄出了泡椒,並且進一步開發出了泡椒雞爪。
“對了,除了這泡椒雞爪,旁邊還有一家挺不錯的風味食館,名字叫做大盤雞!”
“兩家店,好似是一起的!”
九阿哥說的頭頭是道,雲懿卻是有些些的暈。
泡椒鳳爪!
大盤雞!
這兩樣美食,後世的時候,都是很出名的。
但現在,一起出現在大清的京城,怎麽看都覺得有些詭異。
“九阿哥知道這兩家店是什麽人開的嗎?”
雲懿很懷疑開這兩家店的人是她的老鄉。
若是如此,自己的身份就更得小心仔細地藏起來了。
同行是冤家啊!
“這個,爺還真知道!”
九阿哥得意一笑,“這兩道吃食,最初的時候,爺是在四哥府上吃到的。好似是四哥府上的一位侍妾閑著的時候弄出來的,味道不錯,四哥就讓人在街上開了兩家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