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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戰場我的連》第243章 酒吧,狗肉,酒錢
  第243章 酒吧,狗肉,酒錢
  外面的天終於全部黑了。

  望向窗戶外,河對面,德國人佔據的地方,乍看過去一片黑暗,再凝神看時,在對岸最前面幾排黑魆魆的房屋後面,隱約有火光透出,那是德國人也在烤火。

  和盟軍一樣,德國人也是精疲力盡,他們的後方也在努力的補給著,想讓自己的士兵盡快恢復一些體力。

  這就像是兩名勢均力敵的高手,打到最後,雙方精疲力盡,都已熟悉對方的武功,就看誰先恢復功力,先發製人。

  外面還在下著雨,雙方指揮官門都不想在這個時候前去偷襲對方,因為雙方在河岸邊上都布置了暗哨,很難形成偷襲。

  而且農場裡地勢複雜,很多地方都是荊棘叢生,下著雨的晚上,視野更加不好,前去偷襲不成功,就會成為對方的下酒菜,想退都退不回來。

  既然雙方都在休整,各自的防禦自然做到滴水不漏,以防對方的突然偷襲。

  外面不時有冷槍聲傳來伴隨著淒厲的慘叫,在夜色裡格外瘮人。

  這應該是雙方躲在暗處的狙擊手在試探對方,也是為了壓製住對方,讓對方知道自己軍中有狙擊手的存在,不要輕易妄動。

  范小四和戈登來的時候,看見路邊有很多的空酒瓶子,二人斷定,這附近一定有賣酒的地方,這麽陰冷的鬼天氣裡,如果能有一壺酒,簡直就是瓊漿玉釀。

  於是戈登帶著范小四到外面四處打聽,終於讓他們知道,在莊園裡有一家酒館,天黑之前還在賣酒,天黑後主人早已離開,被軍隊派人護送著去了安全地區。這家酒館是一對老夫妻經營,他們在此已經生活了幾十年,故土難離。

  在盟軍從諾曼底登陸時,這個莊園裡的大部居民都紛紛連夜離開,等到雙方在莊園附近以及莊園裡面展開爭奪戰時,這對老夫妻所開的酒館,居然在炮火中安然無恙。

  雙方交戰的士兵努力將戰火避開這所酒館,因為之前有很多士兵都在這個酒館裡買過酒喝,在寒冷的雨水裡取暖。

  說白了,這對老夫妻人畜無害,對交戰雙方構不成任何威脅。

  這對老夫妻一整天都躲在酒館裡哪也不去,直到盟軍完全佔領了這個地方,101空降師師部覺得這對老夫妻躲在酒館裡多少會有生命危險,黑夜裡,炮彈是不長眼睛的。

  於是經過勸說,這對老夫妻坐著盟軍的軍車離去。

  戈登和范小四偷偷摸去了那家酒館,不需要破門而入,因為酒吧的門只是虛掩著。

  二人走進酒吧,櫃台上還有20多瓶酒,櫃台上的錢櫃裡,放滿了一遝遝的錢幣,有法郎,有美元。

  這是士兵們拿了酒,留下的錢。

  看樣子,這個沒有老板和侍者的酒吧裡的生意,比之前所有時候都好。

  看了一下櫃台上每瓶酒的價格,戈登和范小四掏光了身上的所有積蓄,拿走了所有的酒,不夠的酒錢先欠著,等會兒再送回來。

  二人回到他們的大倉庫,士兵們見到酒,立刻圍了上來,每個人喝完缸子裡的熱水,把酒平均分了,然後各自掏出錢還給范小四和戈登。

  極少喝酒的溫特斯,也分到了小半杯,他跟顏至坐在一起,繼續抽著已經烤幹了的煙,這時候睡覺還有點早,要等衣服完全烤乾以後穿在身上,滅了明火,才能夠安然入睡,萬一半夜被敵方摸到屋子外面,順著有明火的地方過來,幾顆手榴彈就能要了倉庫裡所有人的命。

  一百多號人,二十幾瓶酒,很快就分完,士兵們覺得不過癮,於是戈登和范小四湊足了錢,又帶著六七個人出去,回到那家酒吧。

  吧台櫃台上的酒賣空了,吧台的地下酒庫裡一定還有藏酒。

  二等兵奧爾頓莫爾和馬其拉也一起跟了出去,剛才戈登和范小四說了,在那個酒吧邊上,有很多野戰背包。

  到了酒吧,有幾名盟國士兵從酒吧裡空手走出來,朝著戈登他們聳聳肩,表示酒吧裡已經沒有酒了。

  范小四和戈登等那些盟軍士兵走了以後,才帶著士兵們推開酒吧的門進入,到地下酒窖裡去找酒。

  奧爾頓莫爾和馬其拉去擺有野戰背包的地方尋找可以吃的,他們倆的野戰背包丟失了。

  在搜野戰背包的時候,馬其拉感到有些不安,因為他意識到這些背包都是從死去的傘兵身上取下來的,如果是德國人的,他會欣然接受,可是這些背包都是盟國戰死傘兵的。

  不過在饑餓和寒冷的驅使下,他們還是把背包裡的東西全倒了出來,把糖,衛生用品,食品和錢都收集到一起,準備帶走。

  突然,奧爾頓跪在地上,用幾乎聽不見的聲音說:“我們他媽的趕快離開這。”

  馬其拉朝奧爾頓看了一眼,發現他盯著一雙編織的嬰兒小鞋子,臉上露出懊悔的痛苦。

  於是馬其拉也跪了下去,他們把撿起來的東西全部放了回去。

  德國人的野戰背包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只要有機會,他們就會到德國人的背包裡去尋找紀念品。

  特別是趙富貴這種摸屍體的老手,別人用五分鍾找完一具德國鬼子屍體上的所有口袋,趙富貴五分鍾可以找完五個德國鬼子的屍體,保證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口袋和暗兜。

  德國鬼子有手表,有好的煙盒,煙盒上有**十字號的標記,這是獨立連士兵的搶手貨,好的匕首倒是無所謂,匕首又不能拿出去裝逼,煙盒可以。

  自從周二娃搞到了一枚金光閃閃的戒指後,金戒指就成為獨立連士兵最喜歡的,他們常常拿著煙盒和手表,去和E連的士兵交換戒指。

  無論金戒大小,砸扁了還是金的,將來帶回國內能派上大用場,手表倒沒什麽用,國內能買起手表的多數都是軍官,士兵們可不敢把手表賣給軍官,搞得不好,不但會遭到一陣辱罵毒打,而且還有丟掉小命的可能。

  趙富貴和周二娃也帶著幾名士兵出去,不多一會兒的時間,就從外面拖回了幾條肥大的死狗。

  狗是他們剛剛打死的,這幾條狗是關在院子裡的,被拴著,主人臨走時比較匆忙,沒有把狗帶上,狗盆裡還有主人留下的食物。

  路上那些啃死屍的狗,趙福貴他們暫時是不會吃的,除非有一天實在沒吃的了。

  趙福富貴撥狗皮的手法非常麻利,一看就是老手,當年他做土匪時,常常下山抓一些狗回來吃。

  牛、馬、驢是老百姓一家子的全部。

  搶老百姓牛、馬、驢的缺德事,趙富貴從來不做。

  狗的內髒全部扔掉,幾條狗直接架在火架子上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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