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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警探》第209章 純白的獻祭(2)
  第209章 純白的獻祭(2)

  手機上正在播放一段視頻,不難看出,視頻是在一輛停止的旅遊大巴上拍攝的。

  視頻主角正是本案死者賈丙花。只見賈丙花指著正在拍攝的人,大聲吼道:“你再拍!再拍一個!我把砸了你手機信不信?

  叫你下車買東西,屁股貼椅子上不走,我白給你服務啊?!”

  一邊吼,賈丙花一邊伸手去撥拍攝的手機,打得鏡頭亂顫。

  “你打到我的臉了!”另一個女聲響起,帶著哭腔——應該是正在拿手機拍攝的人。

  “打你們外地人,都是輕的!”畫面已經看不到了,卻仍能聽到賈丙花彪悍的聲音,“老娘也是混社會的,辛辛苦苦服務這麽多天,你們買個幾千塊的東西,拍拍屁股就走?!

  老娘今天就要教你做人!最後一個購物點,買不夠5000塊你試試!看你能不能出得了京北市!”

  坐在被打女子旁邊的男人忍無可忍,一伸手將賈丙花推得接連後退好幾步。

  “動手是吧?媽了個X的你跟我動手是吧?再動一下試試……”

  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音後,視頻播完了。

  “導遊也太囂張了吧?!跟土匪有什麽區別?!”

  吳錯不知何時也湊了過來,以他的脾氣,看完視頻自然是氣憤不已。

  可話一出口,他又意識到當著另外兩名導遊的面如此說,不太合適,趕忙指著手機解釋道:“我說的是她,不是所有導遊。”

  那導遊小夥擺擺手,無所謂道:“您說的沒錯,我早看不慣這種導遊方式了,只不過……”

  小夥苦笑一下,繼續道:“公司缺德,我們有什麽辦法?人總得吃飯,不逼著遊客買東西,我們就沒錢糊口。”

  閆儒玉顯然不想再繼續這個話題,又問那女導遊道:“什麽時候的事了?”

  “大概……三個月前吧……那天我帶的團在賈姐他們後面,我帶著遊客去到最後一個購物點的時候,正好碰見賈姐和遊客拉拉扯扯,賈姐想把遊客拽下車,那遊客看著像是一對年輕小夫妻,就是旅行度蜜月的那種。

  好多遊客圍觀,還有拍照的,賈姐當時的形象實在是……跟個潑婦。我一看,趕緊拉架唄。

  後來視頻就在網上傳開了,本地電視台還報道過呢。”

  閆儒玉皺眉,“新聞報道都沒讓這個賈丙花下崗?”

  “這……”女導遊猶豫了一下道:“賈姐家裡挺困難的,她這麽逼著遊客購物,無非就是想多賺點錢,公司當然願意用她這樣的導遊,賺錢多嘛!”

  “她家裡什麽情況?你了解嗎?”

  “她老公好像出過什麽事故,腿上有殘疾,走路要拄拐,也沒個工作,孩子又在上學,所以嘍……”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反過來看,可恨之人又何嘗沒有讓人可憐的地方。

  如今斯人已逝,警方唯一能做的,就是查出真相。

  “多謝兩位,我還有最後一個問題,能查到當初跟賈丙花打架的兩名遊客的身份嗎?”

  “公司裡能查到,我們對遊客身份信息的管理還是很完善的。”

  “好的,謝謝。”

  謝過兩名導遊,吳錯繼續勘察現場,閆儒玉道:“我去旅行公司一趟。”

  “查遊客身份?”

  “嗯。”

  “你確定本案跟遊客有關?”吳錯問道。

  “當然不確定,但這是目前最有價值的線索。

  據案宗上記錄,死者口袋裡除了兒童發卡,還有一百多塊零錢。

  凶殺案的主要動機無非錢或仇,凶手沒有把錢拿走,那就是為仇殺人嘍。

  網絡視頻這件事,仇恨值可大可小,值得深入查查。

  而且,別忘了,賈丙花就死在她經常帶團參觀的旅遊景點附近。我總覺得,這事兒跟她的工作有關。”

  傍晚時分,市廳會議室。

  吳錯表情凝重道:“現場地面條件太差,隻發現了一道大約半米長的脫拽痕跡。推測是凶手擊倒死者以後,將死者拖入雜草較密集的地方。

  草葉上有零星的血跡散落,呈飛濺狀,結合因為掙扎而被弄斷的雜草,可以推斷發現屍體的地方就是第一案發現場。”

  吳錯看了一眼徐行二,意思是自己已經說完了,徐行二會意,接過話頭道:“那我來說說屍檢情況。

  死者賈丙花,女,36歲,死亡時間在約48小時以前。

  死因是頭部被銳器擊打導致的盧腦損傷。

  值得注意的是傷口形態。”徐行二通過投影展示出一張死者頭部傷口特寫照片,“傷口十分細小,卻很深,經過技術比對,可以確定凶器是一種常見的鋼釘,約十公分長。”

  “鋼釘?難道死者是被一根釘子釘死的?”

  “沒錯!而且是一擊即中,除了倒地後留下的一些刮蹭痕跡,死者身上既沒有搏鬥留下的傷痕,也沒有明顯的束縛傷。”

  “沒有任何搏鬥傷痕?你確定?”吳錯再次確認。

  “我檢查了三遍,確實沒有搏鬥傷痕。我也覺得很奇怪,一個大活人怎麽會任由別人往自己腦袋裡釘釘子?不過,後來在死者頭髮裡發現的木屑解答了我的疑問。

  凶手應該是用一根一頭釘有鋼釘的木棍敲擊死者後腦,所以頭髮裡會留下木屑。

  這根木棍來自某處工地,因為除了木屑,傷口周圍還殘留有少量水泥。”

  “木棍得話……”吳錯皺眉道:“現場周圍並未發現遺棄類似的凶器,這不太正常……”

  “怎麽說?”

  “通常情況下,凶手會帶走屬於自己的凶器,比如刀、搶、鐵鍬、錘子等等,而將隨手撿來的凶器丟棄在現場附近。因為殺人行為會令凶手緊張,人在緊張的時候許多行為是下意識的,比如丟掉原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如果本案凶器來自某處工地,那很可能是被撿來的。

  撿來的東西,為什麽沒有按照一般規律丟棄在現場附近?這有點奇怪。”

  閆儒玉點了一根煙,“奇怪的地方何止這一處。?賈丙花3天前毫無征兆地跟單位請假,並且沒有支會家人,2天前突然遇害。她為什麽請假?會不會與凶手有關?”

  金子多插話道:“我查到3天前有個陌生號碼給賈丙花打過電話,就在賈丙花死亡前一小時左右,她又跟這個號碼通過一次話。

  這個號碼並未進行實名製登記,追蹤不到有價值的機主信息。”

  閆儒玉點頭,“死者顯然是被人約到行凶地點的,案發前一小時有過通話,應該就是那通約見電話了,基本可以判定打電話的就是凶手。”

  “能通過電話把死者約到指定地點,很可能是熟人啊……”

  吳錯的分析還沒說完,金子多突然“嗯?”了一聲。

  “怎麽了?”

  “這個號碼……1年前的一份案宗裡也提到了這個號碼,也是凶殺案,至今未破,死者死前也曾接到過這個號碼打來的電話。”

  “什麽?!”

   傳聞果然是真的,今早一醒來就被通知修改已發布的內容,說是不允許出現反偵察情節,以免有人效仿。

    所以從一大早開始,一有空就在改文,改來改去發覺這是個悖論,罪犯的目的就是為了逃避法律製裁,所以肯定會有掩蓋罪行的行為,推理小說的精彩之處就在於警方如何識破罪犯的掩蓋,要是把這一部分刪去或者淡化,警察、罪犯的智商雙雙下降,整個案件只能憑單薄的動機死撐,可讀性實在是差。

    於是今天的改文令我幾次心態崩裂,甚至萌發了乾脆刪掉一些案件的想法。好在編輯和書友勸導,我才沒做蠢事。明天或許還得繼續修文,又或許這種痛苦還得持續幾天,我也不能確定。

    感謝書友的支持,感謝編輯的指點,啊蒼天讓這段波折趕緊過去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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