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這隻傻貂有點貴
“如果隻論純粹的劍法水平和體質強度,那麽我肯定達到中級騎士級別了,但真的打起來……”
萊恩還是很有自知之名的,他的戰鬥經驗實在是太匱乏了,尤其是生死搏殺的經歷直接為零。
當然,如果配合菲尼克斯的輔助的話,就算是和高級騎士開戰也不是沒有機會贏。
不過就算有機會贏,他不到萬不得已也是絕對不會去幹那種蠢事的。
“生死之間徘徊的經驗什麽的,沒有才是最好的吧?”
“戰鬥的最優解就是用絕對的力量碾壓敵人,本身實力無法碾壓就創造條件碾壓,冒著生命危險挑戰強敵什麽的,那是腦子裡只有肌肉的莽夫才會做的事情。”
萊恩這個人,可以說他謹慎,也可以說他膽小,但無論如何他都不會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絕對不會輕易的冒險。
“中級騎士的實力在普通人眼裡算是非常強大的了,可以橫行一鄉一鎮了,到偏僻沒落點的地方隨便混一個男爵爵位問題不大。”
“但如果放眼整個國家,乃至整個世界的話,中級騎士根本就是渣渣,高級騎士才算是勉強有自保之力,聖騎士才算是掌握了強者的入場卷。”
“以我現在的修煉進度,不知道要到什麽時候才能成為一名高級騎士呢?”
萊恩並不打算一輩子待在艾伯特領地,對於男爵爵位他也一點都不在乎,他想出去闖蕩一下,他想見識一下這個瑰麗的世界。
條件允許的話,他想抓一隻神明來解剖一下,他想試著豢養一些惡魔,不過想實現這一切的前提是他有足夠強大的實力。
“等成為高級騎士之後,就在斯爾巴行省的各個險地闖蕩一下吧。”
“如果能有幸成為聖騎士的話,那麽可以在亞希帝國多轉悠幾圈。”
“萬一僥幸獲得超越聖騎士的力量的話,那就可以探索七國之地外的莽荒大地了。”
萊恩在心裡盤算了一下他的修煉進度。
“我的騎士天賦應該算是比較天才的那種,畢竟我在沒有菲尼克斯輔助之前,憑借我自己的天賦和努力,十五歲就成為初級騎士了。”
“而泰博男爵是十七歲才成為初級騎士的,被譽為外貌天賦都和泰博男爵如出一轍的私生子喬伊,也是在十七歲那年成為初級騎士的。”
“泰博男爵十七歲成為初級騎士後,用了十二年的時間,直到二十九歲才踏入中級騎士的大門,而我用了兩個月……”
“應該說速度還是蠻快的。”
萊恩發現他的經歷一點參考價值都沒有,而且他也沒有見過高級騎士,根本不知道高級騎士有多強。
於是——
萊恩問道:“菲尼克斯,我要多久才能成為一名高級騎士?”
菲尼克斯回答道:“缺乏高級騎士的數據,無法準確進行估算。”
萊恩換一個問法:“那麽我問你,現在我修煉的這套騎士呼吸法,要修煉多久才能達到這副身體強度的極限?”
菲尼克斯回答道:“修煉一年時間,可以達到身體極限的百分之七十,兩年時間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五年時間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五,二十年之後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九,五十年之後……”
“停停!”
萊恩連忙喊停。
頓了頓,他又問道:“我需要修煉多久才能覺醒出聖騎士獨有的聖力?”
菲尼克斯回答道:“情報不足,無法計算。”
萊恩攤手道:“好吧。”
萊恩發覺他的見識實在是太少了,菲尼克斯能夠收集到的數據也實在是太少了。
這也沒辦法,畢竟艾伯特家族只是一個偏僻小地方的小小男爵家族,連書籍都沒有多少本,這個世界又沒有互聯網,在這個小地方能接觸到什麽有價值的情報?
“不過快了。”
“等到了瓦勒城參加騎士考核的時候,就能見到高級騎士了,那個時候我就能知道高級騎士究竟有多強了。”
一想到騎士考核,萊恩頓時一怔,“不好,在地下密室待太久了。”
他連忙離開了地下密室。
此時,整個艾伯特城堡都熱鬧非凡。
在艾伯特城堡外的平原上,停著一輛輛載滿貨物的馬車,一名名護衛和馬夫站在馬車旁整裝待發著。
周圍圍著一群看熱鬧的群眾。
萊恩一現身,妹妹愛娜立即撲入了他的懷中。
愛娜抱怨道:“哥哥你怎麽現在才出來?大家都等你半天了。”
泰博男爵也走過來說道:“你太沉迷於修煉了,萬一弄傷身子,影響了騎士考核怎麽辦?前往瓦勒城的路上絕對不能修煉騎士呼吸法,知道了嗎?”
萊恩向愛娜和泰博男爵表達歉意後,眼神看向四周。
周圍的馬車很多,足足有數十輛,而且每一輛馬車上都裝滿了貨物,儼然是一個大型車隊的樣子。
萊恩疑惑道:“不過是參加騎士考核而已,有必要帶那麽多東西嗎?”
泰博男爵解釋道:“相隔那麽多年才去瓦勒城一趟,下一次不知道要到什麽時候了,不多帶點東西拿去賣怎麽行?要知道許多貨物到了瓦勒城之後,價值可是能翻好幾倍的。”
瓦勒城是斯爾巴行省的主城,相當於省會城市。
瓦勒城作為斯爾巴行省內最大最繁榮的城市,同時也是貴族和有錢人最多的城市,許多東西只有瓦勒城有得賣,也只有在瓦勒城才賣得出。
泰博男爵感慨道:“我上一次前往瓦勒城已經是七年前了。”
萊恩問道:“是那隻錦火貂嗎?”
瓦勒城距離艾伯特城堡足足有三百多公裡,在這個連水泥路都沒有,更別提高速公路的世界,想要從艾伯特城堡到瓦勒城,快馬加鞭都需要三五天的時間,走慢一點則可能要兩三個月。
而且一路上危險重重,強盜遍地魔獸橫行,一不小心就會中途喪命。
由於種種原因,大部分人一輩子都沒有去過一次瓦勒城。
嚴格來說,領地內的大部分普通人一輩子都不會離開艾伯特領地一步。
即使是男爵,如果不是有什麽特別重要的事情,比如帶兒子去參加騎士考核之類的,也不會沒事去瓦勒城。
七年前泰博男爵之所以前往瓦勒城,是因為活抓了一隻錦火貂。
錦火貂是一種非常好看的珍稀魔獸,死了的錦火貂都能賣出高價,更別提活的了。
由於錦火貂極難飼養,害怕養死的泰博男爵在抓到錦火貂當天就快馬加鞭趕往瓦勒城了,聽說一路上足足累死了三匹馬。
其實艾伯特城堡周圍的大城市也是有不少的,比如加西亞子爵所在的裡諾城距離艾伯特城堡只有二十公裡遠。
然而錦火貂這種只有觀賞作用的珍稀魔獸,在小地方根本是有價無市。
出高價根本沒有人願意買,出低價自己心裡又不平衡,只有瓦勒城這種大城市才有人願意買錦火貂這種奢侈品。
泰博男爵感慨道:“在裡諾城,一隻活的錦火貂賣一百金幣都沒人買,而到了瓦勒城,死的錦火貂兩百金幣一堆人搶著要,而活的……”
萊恩追問道:“我以前一直沒問你那隻錦火貂賣了多少錢。”
泰博男爵笑道:“七百六十枚金幣。”
“嘶——”
萊恩頓時吸了一口涼氣。
那隻錦火貂他是見過的,確實挺好看的,但肉根本沒有多少,煮了吃都不夠他塞牙縫的。
就因為長得稍微好看一點,居然賣出了七百六十金幣?
正常情況下,艾伯特家族要多久才能存那麽多錢啊?
五年?
十年?
還是二十年?
萊恩無語道:“不就是一隻好看點的傻貂嗎?價值居然快頂得上一株山精了,簡直是莫名其妙。”
山精號稱山之精華,是類似萬能藥一樣的珍貴藥物,價值也才一千多金幣而已。
一隻傻貂憑什麽和山精比啊?
這就是有錢人的世界嗎?
萊恩實在是無法理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