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我也是嫩草了?
“哎哎,你等會,它還能做什麽,美白嫩膚,還能接骨?你吹呢吧!“
這個東西的藥效也太誇大了。
葉傾城自然是不相信!
“自然是真的,我騙你幹什麽!”林朝歌收回自己的目光,然後小心翼翼的把蓋子蓋好就要把那個黑玉斷續膏收起來。
“你等會!你把我撞傷了,就打算這麽完了,給我這裡也抹點,你不是說可以美白嫩膚的嘛,我倒是要試試!”葉傾城把剛剛穿上高跟鞋的腳又伸了過來。
林朝歌楞了一下,似乎沒有想明白這女人要幹什麽。
葉傾城倒是很實在,直接奪過林朝歌手裡的藥瓶,然後用手指剜出一塊,因為穿著絲襪,她並沒有抹在自己的腳上,而是從自己雖然攜帶的包包裡掏出了一個小盒子,那盒子本來是裝著卸妝紙的,葉傾城把卸妝紙掏出來,把那個藥膏放進去,似乎感覺還不夠,又趁著林朝歌不注意剜出來一塊。
“哎,這東西很珍貴……”林朝歌想要阻止,已經來不及了,原本就不大的一個下瓶子,這一下居然少了五分之一,奪過瓶子趕忙把蓋子蓋好,裝進自己的口袋。
“小氣鬼,我的膝蓋還沒有找你負責呢,你電話多少!”葉傾城撇了撇嘴,“你電話多少!”
“啊?”林朝歌一愣,“我的電話?”
葉清楚理所當然的說道:“當然了,我這膝蓋傷的這麽重,自然要留一個你的電話,萬一你要是不認帳了怎麽辦,萬一這個也藥膏要是不管用了怎麽辦,你隨隨便便拿一塊黑乎乎的東西就來騙我!”
林朝歌並不是那種不負責的人,他也知道這樣的傷對於一個女人有多麽的重要。
如果這個傷要是在龔溪或者趙櫻月的身上,那可是等於毀了他們的事業!
萬一要是留了疤痕,人家這一輩子都毀了。
雖然林朝歌對於自己的藥膏很是有信心,系統出品必屬精品,可是萬一呢!
其實林朝歌也並不在意為這麽一個大美女負責!
只是……
他辛辛苦苦攢了點錢也不容易啊。
“你要多少錢,我就是是一個打工的,可沒有多少錢!”
葉傾城瞥了一眼這個臉紅心跳,似乎就像是一個小處男的家夥。
能夠讓三個大美女圍繞,能夠讓一個**小隊守護,能夠讓江家的江山吃癟的家夥,他居然告訴自己他就是一個打工的?
“放心,我還能吃了你啊!”
葉傾城掏出手機記下了林朝歌的電話,害怕林朝歌謊報電話,還當面打通了。
“你不會偷偷的跑去更改手機吧!”葉傾城撇了一眼林朝歌。
“不至於,男子漢大丈夫自然應該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男子好?”葉傾城肆無忌憚的瞥了一眼林朝歌的那個地方。
這倒是把林朝歌弄了個大紅臉。
這女人也太……
“喂,那不是葉傾城嗎,就是金聚德的那個大堂經理,怎麽又換男朋友了?”
“嘿嘿,我可是聽說那女人換男朋友的速度比我們換衣服還勤快,有人看到她一個星期帶了三個男人去開房!”
“風騷魅惑,這樣的女人居然還有人敢要!”
“據說她曾經換男朋友,居然是因為今天的男朋友和她的高跟鞋不搭配!”
“有人做過統計,這女人床上的男人比我們見過的男人都多……”
有人認識葉傾城,便是在邊上竊竊私語。
這些話自然也傳到了葉傾城的耳朵裡,但是葉傾城笑眯眯的看著林朝歌。
“扶我起來!”
林朝歌一副小處男聽話的模樣,扶著葉傾城的肩膀,把葉傾城扶起來。
“你就不怕我把你吃了?”
“額,應該不至於吧!”
“好吧,暫且放過你,不過我現在不能走路了,我的房子就在前面的碧翠園!”葉傾城隱藏的話很明顯,就是要讓林朝歌送她過去。
原本林朝歌出來是吃飯的,經過還這麽一鬧騰,他也感覺不到肚子餓了,無奈的點了點頭,一邊小心翼翼的扶著葉傾城。
也不知道是葉傾城故意的,還是真的不能走路,葉傾城的半邊身子都是壓在了林朝歌的身上。
碧翠園林朝歌知道,就是這片待拆遷民房的一起工程,已經交付,據說是很豪華的別墅區。
韓語琳他們所在的地方是碧翠園的三期工程,雖然還沒有拆遷,但是已經規劃過了。
想不到這女人居然還挺有錢,碧翠園的房子,那可是兩萬多一平,簡簡單單的一個戶型,那也要三百多萬!
一直送葉傾城到小區門口,葉傾城這才轉過身。
“好了,我就不帶你上去了,看你額頭上的汗水,你緊張什麽!”
“我是怕引起別人的誤會,聽說你有男朋友了……“
“誤會了不是更好,小弟弟你已經是大男人了,應該學會主動爬到女人的床上去!”葉傾城說完自己倒是咯咯的笑了起來。
“額……”
看到有點窘迫的林朝歌,葉傾城更是有些玩味起來。
林朝歌是真的不是這個女人的對手。
他就是一個打工族,在工廠裡或許還可以調戲一下小妹妹,也有可能和老板的女兒談談情,或者去找個大學生像趙櫻月的那樣顯擺一下男子氣概
可是在這個葉傾城的面前,林朝歌總是有一種小弟弟的感覺,還有一種自慚形穢。
葉傾城是誰啊,大堂經理,上流社會,一言一行都與自己格格不入,這樣的女人吃飯不應該都是是美料理啊,牛排啊,紅酒啊什麽的
穿衣服都是名牌,一個包包都是要用萬來做單位。
哪裡像自己,一萬牛肉面那就感覺達到了人生的巔峰。
“是啊,要爬到女人的床,動作還得快,不然就被別人捷足先登了,葉傾城,你拒絕我就是為了這麽個慫包?還是說,什麽時候你換口味了,想吃嫩草了?”
就在兩人在小區談話的時候,從外面行駛過來一輛七系寶馬,寬大的車身,充分彰顯出主人的霸氣。
而此時,那寶馬車裡車窗放下來,一個長相清秀的那人探出了腦袋。
男人帶著一副墨鏡,手腕上掛著一個名表,白色的襯衫,整潔的領帶,僅僅第一眼林朝歌就知道這應該便是那些上流社會名媛們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