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張軒之死
午休時間結束,場務人員把眾人喊道場內。
下午這一場戲,是雲蕭和男女主角最後一場對手戲,演完這次,剩下的都是一些內心獨白、前情回顧之類的,難度不大。
“到時候,你就用這個瓶子爆了孟昌的頭,然後他忍無可忍反擊,你一次次羞辱他,最後玩脫了,被他用玻璃片刺死,明白了嗎?”
蔡導給雲蕭交代道。
說白了,就是反派死於話多。
“沒問題。”雲蕭說道。
“這個酒瓶你省著點用,劇組一共就做了兩個。”蔡導把啤酒瓶子遞到雲蕭手裡。
這可不是普通的酒瓶子,而是道具組特製的道具。
開拍前一天,道具組用白糖融化,灌入木頭模具裡,再添加一點色素,凝結成型之後就是這種酒瓶。
聽上去簡單,但要製作的和現實一般無二,這就太麻煩了,道具組嘗試了好幾次也隻完成了兩個。
“我知道了。”
雲蕭拿起酒瓶,掂了掂,對著孟昌不懷好意的一笑,對方心裡咯噔一聲,笑容勉強。
林昭津津有味地在旁邊看,他還是第一次看拍電影呢,感覺很有意思。
“行,各部門準備一下,場務打板,準備開始!”
······
最後一場對手戲,張軒之死,開拍。
女主角“自願”成為張軒的女朋友,張軒大為得意,當天就要帶她去校門口小賓館爽快一下。
“張···軒哥,我今天不方便,緩兩天可以嗎?”
楚鈺兒長的瘦瘦小小,說這話的時候更是可憐。
見到可憐的事物時,一般人都會感到憐惜,想要用盡全力呵護她。
“不方便?”
雲蕭皮笑肉不笑:“來,給我說說,怎麽不方便法?”
“我、我那個來了。”
楚鈺兒哆哆嗦嗦說道。
這可不是演技,純粹是被雲蕭的笑容嚇得。
“那個來了?來了好啊!”雲蕭笑得更邪惡了:“這可是個新玩法,不信你問我兄弟,這叫什麽?”
其他群演還懵著的時候,李文恆扯著嗓子喊道:“浴!血!奮!戰!”
噗嗤。
盡管這是個嚴肅的場合,但是林昭還是沒忍住笑出了聲,神特麽浴血奮戰。
蔡導也沒忍住,輕咳了兩聲。
這句台詞也是自創的啊————確實有種痞子味,留下來挺好。
“來吧!”
雲蕭拽著楚鈺兒就往外走,楚鈺兒恐懼之下,也顧不得別的了,大聲呼救。
“救命啊!誰來救救我!救救我啊!”
“別喊了,這裡這麽偏僻,就算你喊破喉嚨也不會有人來救你的。”雲蕭反派笑,抓住楚鈺兒的馬尾就要往外拖。
“救命!救命!”
淒厲的呼救聲,終於引來了人。
孟昌。
明顯是喝酒了,手裡還拎著一個啤酒瓶子,眼睛通紅的盯著雲蕭。
“慫包,滾蛋!”
在雲蕭的指示下,李文恆再度客串,一腳把他踹翻。
雲蕭上前,從地上拿起啤酒瓶子,毫不猶豫的一下掄下去。
啪!
鮮血直流。
盡管在場的人都知道,啤酒瓶是白糖做的,血液也是道具染料。
但是雲蕭的表現太真了,他要說沒用啤酒瓶開過人家瓢,打死這些人都不信。
“啊————!”
孟昌臉被李文恆踩在腳底上,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白月光,被那個畜生拖走,直接陷入暴走狀態。
剩下的一段很明顯了,主角被刺激到了,身體潛力大爆發,撿起地上的一片“玻璃”就狠狠刺入了雲蕭的胸膛。
雲蕭適時咬破嘴裡的血囊,眼睛瞪得大大的,充滿了難以置信,目光慢慢灰敗下來,頹然倒地。
孟昌被看得渾身發毛,雲哥,你都死了,就別這麽嚇人了好不好?
他有種預感,今天晚上要做噩夢了。
“大雨!”
蔡導喊道。
道具組上陣,用道具營造傾盆大雨。
李文恆等小弟見大哥死了,早就轟然跑開,男主角跪在地上,和目光無神的雲蕭對視。
楚鈺兒淋雨緩緩走過來,和男主角抱在一起,在暴雨中哭的歇斯底裡。
······
“OK,過了過了!非常好!”
這麽難的戲份,竟然一遍過,蔡導忍不住第一個鼓起掌來。
“兄弟牛逼!”
林昭服了,從地上拽起屍體雲蕭:“你是一個被唱歌耽誤了的電影演員。”
“沒辦法。”雲蕭嘿嘿笑道:“要是我混影視的話,別人就該評論,這是一個被演戲耽誤了的歌手。”
這場戲拍完,雲蕭就輕松了。
剩下的戲份太簡單了,就是一些原生家庭的畫面,跟他那個酒鬼老爹對罵兩句就可以。
“拍攝進度比我想象的塊多了。”
蔡導笑眯眯,保質保量提前完成任務,這讓他在公司和投資人那邊很有面子。
“你的主題曲也我也收到了,很好聽,已經決定使用這個了。”
蔡導笑道。
“蔡導,問你一件事。”雲蕭突然開口道。
“怎麽,你說?”
“等殺青之後,我能邀請你拍一段MV嗎?還是這個題材。”雲蕭說道。
“你有新歌?”
“嗯,有這個想法。”雲蕭沒有瞞著:“拍了這麽長時間,心裡有些感悟,靈感也就上來了。”
一旁,林昭聽得直翻白眼:“喂喂喂,不要把來靈感說的這麽理所當然好不好?不要把每個人都想的跟你這個變態一樣。”
雲蕭無視他,繼續看蔡導。
“當然沒問題,只要給開工資就行。”
蔡導笑道。
MV不是電影,公司不會管,自己接下來沒問題。
“那是自然。”雲蕭笑著跟他握了握手。
遠處忙碌的工作人員和演員們不知道,在他們努力工作,或者思考在哪裡找下一個劇組的時候,雲蕭已經和導演談起生意了。
······
回去的路上,林昭說道:“你那歌給我唱唱。”
“什麽歌?”
“別裝傻,我還不了解你,你都邀請人家拍MV了,肯定寫好歌了。”林昭賤賤一笑:“正好我要開演唱會,讓我抄襲一下。”
雲蕭失笑:“你倒是實誠。”
“那當然。”
林昭拍拍胸膛:“做人就要堂堂正正的,就算抄,咱也得理直氣壯的!”
雲蕭:“······”
莫名被猜到真相了是什麽體驗?
“你要是喜歡,給你唱也可以。”雲蕭說道。
“不用不用。”林昭樂道:“咱雖然不如你寫的好,但好歹也是個原創歌手,你那歌還是留給你女朋友吧,我就聽聽。”
“那行。”
雲蕭說道:“這首歌背後有一個故事,故事的主角名叫葉永志,而這首歌的名字,叫做《玫瑰少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