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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無可赦》第423章 第十五塊拚圖(2)
  第423章 第十五塊拚圖(2)

  我叫葉靈。

  吳酒一杯春竹葉的葉,天時懟兮威靈怒的靈。

  詩集齊了幽靜綿遠與浩然大氣,單看名字卻像個玲瓏的姑娘。

  給我起名字的父母,在那一代人裡絕對算得上文化人。

  我的父親是一名戲曲演員,在墨城當地也算個不大不小的角兒,母親是公安大學的圖書管理員。

  我在家排行老二,上頭有個哥哥。

  父母有著兒女雙全的美好願望,希望二胎是個女孩。據我媽說,懷我的時候各種反應也驗證了應該是個女孩。

  應該。但不是。

  我出生後,他們才發現性別跟預想對不上,於是隻好在起名的時候下功夫,起了一個女性化的名字。

  他們不知道的是,因為這個名字,我的童年和少年時期過得可不太好。

  那時候對男人,還沒有“娘炮”這個形容。身邊的同齡男孩老是叫我“小姑娘”,不跟我玩。

  幸好,我也不愛跟他們玩。

  我很小就跟父親學唱戲,每天早晨五點和哥哥一起,被父親從被窩裡拎起來,下午放了學,別的孩子寫完作業就四處去玩。我不行,還要加晚課。

  父親是典型的嚴父,而母親,直到我出獄,她在我的印象裡才有了一些存在感。

  哦,對了,重要的事,我有前科,曾經被判入獄13年。

  入獄的原因是打架鬥毆,致人傷殘。

  至於打架鬥毆的原因,其實挺不值一提的,無非被幾個壞小子欺負急了的反抗。

  那是1998年,古惑仔裡的打架鬥毆行為在年輕人看來是個性,是血性,是向這世界挑釁的方式。甚至,帝都青年在後海茬架是一種流行。

  當然了,說這些並不是為了推脫責任。我只是想更透徹地說明自己當時的心境。

  我被幾個壞小子欺負了,他們是我的同班同學。

  像我這樣性格孤僻成績又不好的孩子,成為被人欺負的對象原本並不稀奇,我已經習慣了。

  可進入高三以後,他們輟學了,成了真正社會青年,欺負人的手段自然也就比學校裡那套老辣一些。

  於是那天我帶了刀,我記得很清楚,是一把彈簧水果刀。彈簧不太靈光了,有時候彈不出來,按了按鈕,還要用手拽一下刀背邊緣,將刀身拉出來。

  我用它傷人那天,它就掉鏈子,沒彈出來,以至於我腦袋上差點挨了一悶棍。

  幸虧我激靈,一偏腦袋躲了過去,那一下可就結結實實砸在了我的肩膀上。

  當時我就覺得一條胳膊脫了臼。

  劇痛讓我失去理智,我學著電影裡人物的樣子,滿臉猙獰,嘶吼著,用牙齒叼著彈簧刀的刀背,終於將刀身扯了出來。

  然後我就逮著帶頭欺負我的人,狠狠捅了幾刀。

  那是冬天,冬天最冷的時候。大家穿得厚極了,棉襖、毛衣、秋衣、背心……我用了很大力氣。

  那彈簧刀並不長,我很是懷疑,究竟有沒有捅到他。

  我一直以為他的驚呼不過是嚇出來的。

  直到第五天警察找上門來。

  那混蛋受了傷,回家竟然不說,自己不知從哪兒找來紗布隨便纏了幾下。

  直到四天后,他突然昏倒,被送進醫院搶救室。

  診斷結果是一側腎髒受傷感染。

  他被切除了一個腎。

  我不確定是哪一側的腎,上法庭之前,律師還對我千叮嚀萬囑咐,讓我好好認錯,爭取得到對方諒解。

  我的確記住了很多信息,諸如他是家裡最小的也是唯一的一個兒子,他上頭有四個姐姐,他的父親是個殘疾人,家裡曾經窮到只有一條褲子,誰出門誰穿的程度。

  她的四個姐姐還未滿18歲便先後出嫁,為了給家裡掙得一份彩禮。

  他幾乎就是靠姐姐們的彩禮養大的。

  他受傷後,我的父母幾乎拿出所有積蓄賠償,也數次替我跪下求情。對方收錢的時候很乾脆,但就是不肯松口說一句原諒我的話。

  我能理解,真的。

  因為就在我入獄的第三年,那個被我捅傷的人就死了。

  死於手術後的並發症。

  當時醫療條件十分有限,切除一個腎髒可不是鬧著玩的,後續的保養、護理要是跟不上,很容易出問題。

  原本,被判十幾年,我是不服的,我太倒霉了,正好趕上一輪小嚴打。對方的死從某種意義上讓我心理平衡了。

  沒讓我一命抵一命,我應該慶幸。

  入獄以後,在繁重的體力勞動磨煉下,我很快學會了不去思考對錯。我放下了對那件事的所有情緒,我得向前看。這是監獄生活以及出獄後漫長的適應期教會我的。

  我18歲入獄,出來的時候已經29歲了。

  將近而立之年。

  我沒朋友,只有家人。

  很幸運,家人一直沒放棄我。

  一切都變了,父親走了,我沒見到父親最後一面,哥哥工作了,在外地娶妻生子。

  能看出來,哥哥還是很在乎我的。

  我出獄時,他特地提前請了假,帶了老婆孩子回墨城,和母親一起來監獄接我。

  我很感謝哥哥,但也能看出來,我的嫂子憂心忡忡。

  她對我這個服過刑的小叔子滿是戒備,緊緊地抱著孩子,似乎生怕一個不小心,我就會搶了她的孩子去賣錢。

  我出獄的第一頓飯,一家人吃得各懷心事。

  我不忍心讓大哥為難,趁著吃飯中途他出包廂抽煙的工夫,我們短短地聊了幾句。

  大哥說幫我聯系了工作,我可以隨時去他的城市。

  是一份在建築工地實習的工作。

  別想歪了,不是搬磚。是去做監理助理,一邊乾點打雜的活兒,一邊考建造相關的證,也算是條出路吧。

  但我知道,這事兒嫂子準不同意,即便表面上同意了,心裡也存著別扭。

  我說讓我在家呆幾天,我想陪陪媽。

  大哥拍了拍我的肩膀,什麽都沒說。

  我倆回到吃飯的包廂時,嫂子和我媽的臉色都不太好,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她們因為我的事兒拌嘴了,或許正是因為說起了我的去留問題。

  嫂子狠狠剜了我哥一眼。我至今記得那個眼神。那是我出獄前無數次想象過的眼神。

  我是該想想的,我該做好心理準備。

  當天吃完飯,我哥一家就急匆匆上了火車往回趕。我和母親一起回了家。

  只有母親沒變。

  她還是大學裡那個圖書管理員。只是比我入獄前多了一副老花鏡,許是怕我看了難過,她還特意染黑了頭髮。

  家裡當然有些變化,但我印象中的那些老物件都還在。

  皮沙發,皮子面兒已經破損,露出了裡面的海綿,母親便拿一張小毯子蓋在沙發上。

  玻璃茶幾,放在牆角的三角形的電視櫃……好像熟悉的老朋友在跟我打招呼。

  那一瞬間,我熱淚盈眶。

  在聽到母親說的那句話後,我放聲大哭。

  母親說:“兒啊,沒有過不去的坎兒,大不了咱們娘倆兒相依為命。”

  我已經很久沒哭過了。

  監獄裡的生活當然有不為人知的陰暗面,但既然進去了,期待值總會放得無限低,即便挨了欺負,忍忍總能過去,再說,我是因為故意傷害進去的。如果按照犯人們不敢招惹的程度給罪名排個序,我這罪名次於殺人和販毒,能排進前三。在監獄裡,我還真沒怎麽挨過欺負。

  所以,我真的很久沒哭過了。

  直到眼淚像兩條毛毛蟲,爬上我的臉,爬得我臉頰奇癢無比,我才意識到我哭了。

  那天晚上,我是聞著被單上茉莉花味道的洗衣粉留下的香味睡著的,我睡得並不太踏實,我夢到了小時候,我走丟了,怎麽都找不到我媽。我還夢到一座墳,碑上刻著我爸和我媽的名字。

  我醒得很早,天還沒亮,我就醒了。

  夜是那麽靜,老房子的隔音效果又不太好。我聽到另一間臥室裡我媽翻身的聲音。

  她也沒睡,不知是因為我回來而開心,還是在為我的前途擔憂。

  我給她做了早飯,還有中飯和晚飯,一連一個禮拜。

  我只會做飯——我在監獄的夥房乾過,多少有點顛杓兒的手藝。我虧錢我媽太多了,卻只能以這個方式報答她。

  我跟社會脫節了,什麽手機啊網絡啊,我都不會。

  除了有把子力氣,我一無是處。

  我試著在報紙的招聘信息上找工作,可那上面要麽讓我交押金,看著就像騙子,要麽就是一聽說我服過刑,連面試機會都不給。

  說來慚愧,還是我媽幫了我。

  有一天她下班回來,跟我商量,說是認識承包學校食堂的老板,那老板人不錯,願意給我個機會試試,給學生做大鍋飯。

  我正好擅長乾那個。

  這工作在許多人看來都有那麽點“低賤”“卑微”的意思——我覺得是。

  但對我來說,簡直是老天爺眷顧。

  我記得,第一個月的工資,我給我媽買了一個幾百塊錢的肩頸按摩器,我媽可喜歡了,每天下班了都用。

  我知道工作機會來之不易,就拚命工作。下班的時候,別人都走了,我總是留下整理東西,定期清洗料理台,清洗地面。

  我幹了這些,老板都看在眼裡,別的大廚一個月1800,我有2000。

  後來他又把我提拔成總管——就叫總管吧,我們也沒講究過稱呼。什麽采購肉、菜啦……反正吧,大小事務,只要我看在眼裡的,都能管,都能乾。我們老板也樂得清閑。

  後來學校擴建,又加了一處食堂。我跟我媽一商量,給校領導送了些禮,就把那食堂承包下來了。

  這攤活兒我已經輕車熟路,可光我自己肯定不行,廚子、幫工都得現找。

  上哪兒找去呢?

  我想起了以前的獄友。

  有兩個人挺仗義的,跟我一起在監獄夥房乾過,我算著日子,他們應該就在前不久前後腳出獄的。

  我出獄前跟他們相互留了家庭地址,順著地址,我找到了他倆。

  一個找工作成天碰壁,跟我剛開始的時候一樣,一個給自家姐姐的服裝店打工,一個大老爺們兒,去賣女裝,別扭,姐夫還老給他臉色看。

  我跟他們說了食堂的事兒,工資給到2500。那年頭,炒菜師傅2500的工資算是比較高的了。

  他們二話沒說,當天就去食堂幫我置辦、歸置東西了。通過他倆,又介紹了兩名會做拉麵和粉的前科人員。

  這麽說吧,我那個食堂,幾乎承包了墨城一看——就是第一看守所從夥房出獄的所有人。

  當然了,我也要看人品,總的來說,能來食堂工作的人,都是通過熟人介紹的。我怕把利害關系說清楚了,大家知道這個工作環境來之不易,介紹起人來,都很謹慎。

  這麽多年了,一直沒出過什麽事兒。

  好日子來了,是真來了。不說別的,我這些年的的確確賺了些錢。

  我添了一輛車,跟母親住在一起,就一直沒買房。

  我還出錢送我哥的孩子進了他們那兒最貴的私立學校。我哥專程趕來接我出獄,這個恩我不會忘。嫂子那樣對我,我也不會記恨她。

  她只是被嚇住了。其實嫂子是個挺好的人,了解以後她對我不錯,一直張羅著給我介紹對象來著。

  對了,得說說我跟吳端的認識。現在應該叫他吳隊了吧?他來學校做演講的時候,肩章上好幾個星和杠,好威風。他還帶同事來我食堂吃過飯,我說不要他錢,他硬塞了好幾十。

  他吃什麽長大的?畢業也有幾年了吧?怎麽一點都沒變呢?還是學生模樣。

  我認識他的時候並不知道他成績好,隻覺得這小子白白淨淨的,可不像當警察的糙漢子。我還經常看到餐廳裡有女學生給他暗送秋波……哈哈,是這麽說的吧?

  這樣的學生每一屆都有,我也不覺得有多稀奇。

  大學裡的學生嘛,就跟韭菜似的,每年都要割掉一茬,再長出來一茬。

  直到那天,我開車出去辦事,大中午,看見他在馬路上跟三個人近身肉搏。

  我確定,我見過他那張臉,他在我餐廳裡吃過飯。

  那三個人手裡有刀,而他是赤手空拳。眼看胳膊上已經挨了兩刀,血流如注。

  我一咬牙,開車撞了過去。

   好久沒寫過第一人稱視角了,手生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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