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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537章 狂歡到天亮
  第537章 狂歡到天亮

  說起米蘭適合開演唱會的大型場館,大多數人第一個想到的,應該是AC米蘭和國際米蘭共用的主場,聖西羅/梅阿查球場。

  說起來,這座球場還有一個冷知識。

  在國人的普遍認知裡,AC米蘭的球迷將這座球場稱為“聖西羅”,而國米球迷則叫它“梅阿查”。

  但實際上,這個情況僅僅只在不可描述國度的球迷中才存在。

  這座球場的“官方名稱”,在1980年就被改為了“朱塞佩-梅阿查體育場”,以取代過去的“聖-西羅體育場”的稱呼。

  無論AC米蘭還是國際米蘭,在正式的官方文件中都會使用這個名字。

  而出於長久以來的習慣,在非正式場合,兩支球隊上至球隊高層和隊員,下到球迷,都以“聖西羅”來稱呼這座球場,在公交車和地鐵站的站牌上,寫的也是“聖西羅”這個名字。

  ——同樣是出於習慣,在不可描述國度的翻譯中,卻是按照球隊立場來翻譯。

  比如說國米球員在接受采訪時說出“聖西羅球場”,底下的字幕卻會翻譯成“梅阿查球場”,反過來也是一樣。

  咳,扯遠了……

  總之,樂隊在米蘭站的演出,最早的意向目標,就是梅阿查球場。

  一方面,是希望為巡演的首場演出營造出更大的規模,開一個好頭。

  另一方面,這座球場的名氣也確實夠大。

  但因為球場所有權非常複雜。

  ——球場所有權權在米蘭市政.府手中,但使用權卻分別屬於AC米蘭和國際米蘭兩支球隊。

  如果市政.府想要將球場臨時租賃給其它人,必須同時得到兩支球隊的同意。

  需要同時與三方談判,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而且還要參考意甲比賽密集的賽程,對於演出日期,以及演出前的排練,都會有所影響。

  一番嘗試之後,樂隊放棄了在梅阿查球場演出的想法,轉而租下了一支米蘭的籃球隊,特萊維奧隊的主場。

  除了例如斯台普斯中心球館等少數個例之外,絕大多數的籃球場規模都要比足球場小很多。

  特萊維奧體育館也不例外,在改造為演出舞台後,只能容納不到兩萬名歌迷。

  就這,還是樂隊喪心病狂地拆掉了所有的座位,改成全“站票”模式,至少將可容納觀眾數量提升了三分之一。

  事實上,除了某些地區——例如不可描述國度——的習慣,以及“行政規定”之外,絕大多數的搖滾樂隊演出,都很少會有歌迷全程坐著欣賞演出的。

  直接把座位拆掉,反而更加方便歌迷們嗨起來。

  (注:國內室內演唱會觀眾必須坐在座位上這個好像是行政規定,據說是出於安全因素考慮,只不過具體執行就看現場保安團隊怎麽理解。國外的話,流行鄉村之類的我沒去現場看過不清楚,據說也是坐著看的。但是搖滾現場,就算有座位也沒幾個人會去坐的。)
  畢竟這是搖滾樂的演出,而不是一場講究格調和文雅的音樂會。

  從頭嗨到尾,這是最基本的操作。

  …………

  “緊張嗎?”

  演出開始前,羅傑和胖子在後台閑聊著。

  從化妝間裡出來,胖子手上的煙草就沒有停下過,一支接一支,讓人忍不住懷疑這家夥會不會被嗆死。

  安妮……好吧,這個女孩把艾琳拖到一邊,不知道去說什麽悄悄話去了。

  這幾天裡,安妮總是神神秘秘地拉著艾琳不知道在策劃些什麽,羅傑問過幾次,兩人都不肯說,也就乾脆聽之任之了。

  反正安妮再怎麽胡鬧,艾琳的性格總是讓人可以放心的。

  “有點吧。”

  胖子捏著一支手卷煙,深吸一口氣。

  足足憋了一分多鍾,才吐出一大口濃煙,繼續道:“我們以後是只能在北美混一混日子,還是能夠火遍全球,就看這次巡演了。”

  “沒那麽嚴重。”

  羅傑拿著一瓶蘇格蘭威士忌,小口的抿著,說道:“這次的巡演確實很重要,但還不至於影響我們的未來。你知道卡爾之前給我看過一份什麽樣的數據嗎?”

  “嗯哼?”

  胖子的臉上露出一絲好奇,卻沒有追問,畢竟羅傑不是那種喜歡賣關子的性格。

  “光是在歐洲,我們的粉絲數量就不會比北美差太多,具體的數字沒法統計,只能從專輯銷量和巡演門票銷售情況上估算出一個大概,可能還要多出不少。”

  羅傑指了指通向舞台的通道,通道的另一端,不斷傳來場內歌迷嘈雜的呼聲。

  聽不清楚他們喊了些什麽,但卻能感受到那股熱情。

  停頓了片刻,羅傑繼續說道:“我聽說,有很多歌迷為了第一時間看到我們的演出,從其它國家趕到米蘭,最遠的甚至是從西伯利亞那邊來的。有這些粉絲在,沒什麽好擔心的。像過去一樣,給他們奉獻上一場精彩的演出,就足夠了。”

  “話是這麽說……”

  胖子將已經吸完的卷煙按進煙灰缸裡,又點上一支,道:“但是緊張這種事,完全沒法控制。”

  搖了搖頭,又說道:“放心好了,我也不是第一次登上舞台,不會掉鏈子的。”

  胖子這個家夥雖然看起來一副不怎麽靠譜的樣子,但做事確實讓人放心。

  有時候,甚至穩重得一點都不像是一個癮君子。

  “你做事,我放心。”

  羅傑點點頭,沒有繼續這個話題,順手拿過一個杯子,倒了半杯酒遞給胖子:“少哈點草,馬上該上台了,喝點酒潤潤嗓子。”

  “我又不用唱歌,潤什麽嗓子。”

  胖子哭笑不得地接過酒杯,卻是很“聽話”地將半截煙頭丟進煙灰缸裡。

  拿起酒杯和羅傑對碰了一下,一飲而盡。

  安妮和艾琳不知道什麽時候也結束了兩人的悄悄話,靠了過來。

  “通道口的位置可以看到舞台全景,有什麽事找惠特尼去辦,我很快就回來。”

  羅傑揉了揉艾琳的腦袋,對這個女孩,羅傑總會下意識地將她當成一個沒長大的孩子。

  和艾琳輕輕擁抱了一下,羅傑背起貝斯,和安妮、胖子互相碰拳,一起走向舞台。

  …………

  室內的演出有一個好處,無論外面的天色如何,只要關上燈,舞台上就是一片漆黑。

  登上舞台,燈光還沒有亮起,密集的鼓點聲便響了起來。

  下面的歌迷們還沒有反應過來,以為和之前一樣,是揚聲器裡播放的暖場唱片。

  直到舞台上的燈光亮起,看到羅傑站在舞台中央,驚叫和歡呼聲才慢了半拍地響起。

  “It's.Been.A.Long.Time.Since.I.Rock.And.Rolled,

  我已經很久沒玩搖滾樂,

  It's.Been.A.Long.Time.Since.I.Did.The.Stroll.
  也很久沒能悠閑地逛逛。

  Ooh,Let.Me.Get.It.Back,Let.Me.Get.It.Back,

  噢,讓我好好追溯一下過往,

  Let.Me.Get.It.Back,.Baby,Where.I.Come.From.
  追溯一下過往,好知道我最初的方向,

  It's.Been.A.Long.Time,Been.A.Long.Time,

  真的事隔經年,歲月恆久流長……”

  唱了一小段,羅傑立刻雙手離開貝斯,高高舉起,側移一小步,離開話筒的位置。

  不需要任何言語,舞台下的歌迷們,立刻明白了羅傑的意思。

  略顯混亂的合唱聲響起:“Been.A.Long.Lonely,Lonely,Lonely,Lonely,Lonely.Time.Yes.It.Has.
  那是段孤獨的日子,它確實如此……”

  ……

  一如既往的策略,演出開場的第一時間,就先用一首激情四溢的快節奏搖滾樂,引發起歌迷們的熱情。

  從樂隊“出道”起,這樣的現場演出策略,便被一直沿用至今。

  是否老套姑且不提,但它足夠有效,而且好用,這就夠了。

  對於現場演出,尤其是搖滾樂隊的現場演出而言,沒有什麽,比讓歌迷們的情緒激動起來,或者說嗨起來,更加重要的了。

  現在早已不是六七十年代,那種台下歌迷一個個坐得四平八穩,像是欣賞一場“高雅藝術”的音樂會一樣的演出方式,早已過時。

  搖滾樂的歌迷,大概是這個世界上最容易滿足的粉絲群體。

  只要氣氛夠嗨,夠激情,就算有其它的瑕疵,也會被他們自動忽略過去。

  在今晚的特萊維奧體育館,現場的情況就正是如此。

  憑借著一首《搖滾樂(Rock.And.Roll)》調動起歌迷的情緒之後,現場就如同意大利最火爆的魔鬼主場一般,仿佛坐在了火山口上。

  接近兩萬名歌迷,隨著音樂的節拍,盡情地宣泄著自己的體力和熱情,好像根本感受不到半點疲憊一般。

  雖然這場演出的規模不大,但室內球館的封閉式環境,卻營造出一種聲勢浩大的感覺。

  在這樣的氣氛之下,一連唱了近一個小時,唱到嗓子都開始冒煙,羅傑仍然不覺得累,反而像是才剛剛開始盡興一般。

  甚至於,羅傑的大腦已經興奮到了極致,巴不得繼續這麽狂歡下去,一直到永遠。

  “這樣下去感覺我會累死……”

  羅傑知道,這種“興奮”的感覺,只是大腦傳遞出的一種假象,而不是真的沒有絲毫疲憊。

  如果繼續這麽嗨下去,等到演出結束,積累下來的疲勞爆發開來,絕對會讓人連站都站不穩。

  必須得做點什麽,來調整一下現場的氣氛。

  哪怕是最火爆的搖滾樂隊現場,也不可能從第一秒,就一直嗨到最後一刻,張弛有度,才是王道。

  一曲結束,羅傑隱晦地對安妮做了一個手勢。

  兩人之間的默契,根本不需要任何語言,安妮立刻會意,沒有繼續去彈原本計劃中的《歡迎來到叢林》,手指靈巧地在琴弦上撥過,帶出一串輕柔的音符。

  音樂一響起,羅傑和胖子就聽出了安妮正在彈奏的曲子。

  這首歌原本的旋律是以鋼琴為主軸,但以安妮的吉他功底,完全能夠做到在不對原曲做出重大改變的情況下,用吉他來取代鋼琴的地位。

  賈森和三人的默契就要差了一籌,反應慢了整整一拍,才慌忙按下琴鍵。

  安妮走到話筒前,對羅傑做了個放心的手勢,邊彈邊唱著:“Excuse.Me.But.Can.I.Be.You.For.A.While
  抱歉,但我能否成為你,就一小會兒,
  My.Dog.Won't.Bite.If.You.Sit.Real.Still
  要是你坐著不動,我的小狗就不會咬你了。

  I.Got.The.Anti-Christ.In.The.Kitchen.Yellin'.At.Me.Again
  廚房裡的反基督主義者又在朝我喊叫,
  Yeah.I.Can.Hear.That
  我都能聽到。

  Been.Saved.Again.By.The.Garbage.Truck
  再次被垃圾車救起,

  I.Got.Something.To.Say.You.Know.But.Nothing.Comes
  你知道,我有話要對你說,但無從說起……”

  (有多少人還記得這首歌的?《信仰》專輯,《沉默這些年(Silent.All.These.Years)》,安妮主唱。)
  ……

  在樂隊的作品中,安妮作為主唱的次數並不多,滿打滿算,也就是三五首歌。

  但在樂隊的所有粉絲中,安妮的支持者,數量卻並不比羅傑遜色多少。

  畢竟,美女什麽的,總是有特權的嘛……

  再加上安妮的“人設”本身就很討喜,自然很容易受到粉絲們的追捧。

  如果換成其他的樂隊,說不定會因為“搶C位”的問題出現矛盾,導致樂隊內部出現什麽問題。

  但對於羅傑三人而言,卻根本不存在這個可能。

  以三人之間的關系,就算是胖子……

  咳,胖子不可能成為樂隊裡最受歡迎的那個,這個可能性還是不要提了。

  總之,羅傑並不介意安妮有出彩的表現,反而很期待這一點。

  三人的利益早就完全捆綁在了一起,無論是誰出彩,受益的都是整個樂隊。

  再加上安妮和胖子都屬於那種不喜歡爭權奪利的性子,羅傑也不必擔心樂隊會因此走上一條徹底不受自己控制的路。

  在這種情況下,安妮和胖子兩人做得越出色,反而是可以為羅傑分擔不少壓力。

  畢竟,既要包辦所有作品的創作,同時還身兼主唱、貝斯手,以及樂隊隊長三個身份,壓力不是一般的大。

  事實上,羅傑甚至還在考慮著,是否要找出一些合適的曲目,讓安妮作為主唱,製作一張完整的專輯。

  不過想到這個女孩懶散的性子……

  多半是不願意接受這份工作的。

  ……

  似乎是為了讓羅傑多休息一會,唱完《沉默這些年》之後,安妮和台下的歌迷們互動了一陣,又接著唱完了一整首《詩人與鍾擺》,甚至連羅傑主唱的低音部分都完全包辦了下來。

  足足讓羅傑休息了半個多小時,安妮才退回到一邊,重新將舞台最中央的位置還給羅傑。

  “好了,偷懶時間結束。”

  羅傑從來不介意在媒體和粉絲們面前調侃自己,事實上,以後世的眼光來看,這種行為反而更加容易吸粉,這也是羅傑喜歡這麽做的理由。

  光明正大地承認了自己剛才是在偷懶休息之後,羅傑高舉起手中的貝斯,大聲道:“準備好了嗎?從現在開始,我要帶你們狂歡到天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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