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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841章 大手筆
  第841章 大手筆

  (注:格萊美兩萬多名會員是現在的數字,早期的時候只有幾千人。)
  除此之外,按照格萊美的規則,總計二十二個分類,每位會員必須按照自己的“專業”,對其中的最多九個分類進行投票。

  當然,四大通獎除外,這是所有人都可以投票的。

  按照這樣的規則,若是公關目標瞄準的是四大通獎,需要公關的成本自然是要高出不少。

  但如果隻將目標放在分類獎項上,那麽只需要公關那些會對該分類投票的會員即可。

  這樣算下來,公關成本自然是會下降不少。

  但是,隨著這些年來樂壇風氣的變化,以及美元貶值等等因素,每一屆格萊美的平均公關費用仍然是在持續不斷地上升之中。

  若是想要爭取流行、搖滾、鄉村等幾個熱門分類的分類獎項,不砸進去幾百萬美元,連提名都別想得到。

  而想要獲獎,例如“最佳搖滾樂隊”這樣的重要獎項,根據該年度這個獎項上競爭激烈程度的不同,花費的公關成本至少在八百到一千萬之間。

  若是遇上競爭特別激烈的年份,這個數字還要上漲。

  而如果想要拿到四大通獎,那投入在公關方面的成本至少要翻上數倍。

  尤其是在一些競爭激烈的年份裡就更是如此。

  而且,和隔壁奧斯卡不同的是,盡管格萊美也會對專輯的銷量、歌手的人氣等等帶來不小的提升作用。

  但是,實際提升的“收益”卻是沒有人們想象中那麽高。

  分類獎項暫且不算,大多數情況下,投入在四大通獎上面的公關費用,多數是要虧本的。

  當然,這裡的“虧本”,僅僅只是從短期內金錢收支的角度來講。

  但長遠來看,沒有幾個年度專輯、年度單曲之類的獎項傍身,再大牌的明星,咖位也會受到質疑。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是“必須花的錢”。

  在如今這個年代,公關四大通獎,平均的公關開支已經超過兩千萬美元。

  而且這樣的數字,還不一定能夠確保獲獎,僅僅只是基本的門檻而已。

  羅傑不清楚這個獎項在過去的時候,“遊戲規則”是怎樣的。

  但從羅傑進入職業樂壇至今,在格萊美各個獎項的爭奪上,“質量”,或者說“口碑”,並非是決定性的因素。

  甚至連關鍵都算不上。

  只要作品的質量和口碑達到了最低限度的標準,公關的力度,才是決定勝負的關鍵。

  當然,若是連最低限度的合格都達不到,那再怎麽公關也是沒用的。

  作為流行樂壇分量最重的獎項,格萊美多多少少還是要點臉面的。

  羅傑不記得前世這一屆格萊美的競爭激烈程度如何。

  不過,在這一個世界,2013年的格萊美,競爭倒是算得上激烈。

  在2012年的一整年裡,單單只是【量子音樂】旗下,就推出了數十張大規模發行的新專輯。

  至於那些由旗下廠牌獨立運作,只在某個地區發行,主要是試水性質的小項目,數量就多到沒法計算了。

  這數十張大規模發行的專輯裡,有資格在格萊美的舞台上進行競爭的,也多達二十余張。

  雖然其中的大多數注定只是陪襯,但卻也有不少競爭力相當強的專輯出現。

  比如阿黛爾-阿德金斯的新專輯,就被業內普遍看好。

  由於【量子音樂】在這一年當中的“大動作”,使得這一屆格萊美的競爭激烈程度非常高。

  不過,這些倒是和【Darkness】樂隊沒什麽關系。

  樂隊要爭取的並非某個常規獎項。

  事實上,以《寂靜嶺》專輯的風格,除了金屬樂演奏之類沒什麽份量的小獎之外,也沒有太多爭取的余地。

  樂隊在這一屆格萊美上唯一的目標,就是“當代傳奇獎”。

  當然,想要獲得這個獎項,難度是比四大通獎要高得多的。

  提名方面倒是不成問題。

  有樂壇老前輩查克-貝裡,以及雖然已經退隱,但影響力猶在的佩內洛普-加西亞兩人為樂隊奔走,再加上【量子音樂】在唱片業內強大的影響力。

  讓“給【Darkness】樂隊頒發當代傳奇獎”這項議題進入到正式的討論,乃至於投票階段,並不是太大的問題。

  但是,能否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讓樂隊真正獲得這一獎項,仍然是需要樂隊自己去做努力的。

  或者,更直白一點說,就是公關。

  和那些“年年都有”的獎項相比起來,屬於“特別獎”分類的當代傳奇獎,在評選流程上又和其它獎項略微有所不同。

  首先就是提名。

  理論上,任何一位會員都可以為該獎項提名。

  但要通過總人數大約在一百五十人的“常駐評委”的審核,通過之後,該提名才會被判斷為有效。

  這也是為什麽,需要將查克-貝裡和佩內洛普-加西亞這兩個“老前輩”拉出來的原因。

  除了他們在唱片業內擁有極高的聲望和影響力以外,這兩人都是目前的“常駐評委”,而且熱衷於參與格萊美的日常事務,在評審組內部的人脈非常的廣。

  兩人熱衷於這些事情的原因又有所不同。

  查克-貝裡純粹是為了多一份工作多一份收入,這個活躍在五六十年代的老前輩,錯過了唱片業最賺錢的時機,晚年生活頗為的落魄。

  在七十年代時,還一度因為偷稅而被判入獄。

  出獄之後,查克-貝裡的生活也是十分的窮困潦倒,但偏偏還和其它明星一樣喜歡大手大腳的花錢。

  這也導致,如今已經八十七歲高齡的查克-貝裡,仍然需要經常參與各種活動來賺錢,維持自己的晚年生活。

  (注:外媒有報道過,查克-貝裡的晚年生活確實很窮困。2014年還在進行商業演出。)
  正是因為查克-貝裡的“窮”,才讓【量子音樂】在一番篩選之後,選中了他。

  一方面,貧窮,使得查克-貝裡可以被金錢所打動,為樂隊去奔走,動用自己的影響力和人脈。

  另一方面,作為搖滾音樂的先驅,查克-貝裡為【Darkness】樂隊提名,完全可以找出很多看起來大義凌然的借口,比如說對“搖滾界後起之秀的鼓勵”之類的,這也使得說服查克-貝裡更加的容易一些。

  畢竟,作為公認的搖滾音樂先驅,甚至在一部分媒體和歌迷直接將其稱之為搖滾音樂之父,查克-貝裡再怎麽喜歡錢,臉面多少還是要一些的。

  有一個“看上去合情合理”的借口,事情也要好辦一些。

  至於拉丁天后佩內洛普-加西亞,則純粹是為了維持自己在這個行業內的影響力,為後輩鋪路。

  在娛樂圈裡,“星二代”是一個永恆的話題。

  雖然說,並不是所有的明星都願意讓後輩們走上自己的老路,但也總有一些明星,認為自己的人脈資源可以為後輩在這個行業的發展帶來優勢,從而鼓勵後輩們進入這一行。

  和隔壁的好萊塢比起來,流行樂壇的“星二代”要少得多,但也並非沒有。

  拉丁天后的家裡,就有一個侄子和一個侄女進入了唱片業,同時她的女兒還在嘗試往好萊塢發展。

  為了這些後輩,佩內洛普-加西亞雖然淡出了樂壇,但卻從未真正遠離過唱片業。

  為的,就是給後輩們帶來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人情往來、人脈關系,無論在哪一個國度,哪一個行業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

  佩內洛普-加西亞和【Darkness】樂隊建立起交情已經有十多年了。

  雖然說,這份交情顯然不可能有【Darkness】樂隊和泰勒-斯威夫特,或者和【金屬猴子】樂隊之間那麽深厚,但也算得上是“自己人”。

  拉丁天后的侄子,就簽約在【量子音樂】旗下,她的女兒也是與【量子影業】簽下了一份合約,會在即將開拍的《搖滾聖經》系列改編電影的新作《詩人與鍾擺》當中出演一個配角。

  角色的戲份不重,但卻會有不少的鏡頭和台詞,對於一個好萊塢新人演員來說,這已經是相當高的起點了。

  一上來就出演重要配角,甚至是主角的,除了本身就是大牌明星跨界轉行(例如貓王)之外,也只有在某點的小說裡才能看到。

  包括那些頂級巨星在內,大部分的明星,都是從連台詞都沒有,或者只有幾句台詞的背景板開始的。

  佩內洛普-加西亞本人早已是無欲無求,但對於自己的後輩卻是頗為關照。

  再加上與【Darkness】樂隊的關系在這裡,雙方天然就有合作的基礎。

  有查克-貝裡和佩內洛普-加西亞兩人為樂隊奔走,至少通過“常駐評委”的審核,通過提名,進入到實際投票階段,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按照規則,格萊美的評審團首先會整理出本年度所有申報獎項的名單,而後發放給兩萬多名會員進行投票。

  當然,並不是每一位會員都會行使自己的投票權。

  實際上,每一年,都有少則四分之一,多則一半的會員不會投票。

  大體上來說,格萊美每年能回收大約一萬多張選票。

  這是第一輪投票。

  在這一輪投票當中,諸如當代傳奇獎這類“特別獎”的投票並不會被列入其中。

  當第一輪投票的結果確定下來,為每一個獎項選出得票最高的五位提名者之後,格萊美的評審團會再次放出名單,讓會員們進行第二次投票。

  ——這也是確定獲獎者的最終一輪投票。

  “特別獎”的投票,也是在這一輪。

  一般獎項,只要在五位提名者當中,獲得最多的選票,就能夠確認獲獎,並沒有嚴格的“得票率”的要求。

  理論上來說,最極端的情況下,只是比五分之一略微高一點點的得票率,也是可以獲獎的。

  而“特別獎”則並非如此。

  因為這個獎項並不存在競爭,會員們投票選擇的選項,也只有“是”和“否”兩種。

  以這次的當代傳奇獎為例,若是一位會員認為【Darkness】樂隊配得上一座當代傳奇獎的獎杯,那麽就在該選項中選擇“是”的選項,表示支持。

  反之,則予以反對。

  按照評審團的規定,對於這一類“特別獎”,需要在所有的“有效選票”當中,得到超過一半的支持率,才可以獲獎。

  舉個栗子,假設總共回收了一萬兩千張選票,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出現了兩千張無效選票,剩余的一萬張選票則是有效的。

  那麽,在這一萬張有效選票當中,必須要有超過五千,也就是過半的數量支持【Darkness】樂隊,樂隊才能夠有機會獲得“當代傳奇獎”。

  注意,這僅僅只是“有機會”而已。

  在這一輪評選過後,若是結果是“通過”,在最後的頒獎之前,總計一百五十人的“常駐評委”們,還需要再進行一次投票。

  這一次,就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持率,也就是一百人以上的支持,才能夠通過。

  這也是最終一輪的審核,若是這一輪投票通過的話,樂隊就能夠得到“當代傳奇獎”的獎杯。

  (注:沒查到“特別獎”的評選規則,姑且盡可能的往普通獎項的評選規則上靠吧,這部分瞎編的,不要太較真。)
  僅從評選過程的複雜性,就可以看出“特別獎”和普通獎項之間的區別。

  這也使得,能夠獲得“當代傳奇獎”認可的明星數量非常稀少。

  除了這個獎項最初設立,進行“大放送”的那五年之外,其余的每一位獲獎者,都稱得上是“實至名歸”。

  哪怕是一定程度上靠著“死亡營銷”獲獎的【比-吉斯】組合,論及影響力,在“流行音樂”這個領域,也是要超越那個年代所有的流行明星的。

  整個評獎過程,每一環都非常的關鍵。

  同樣的,每一環,也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以及最為關鍵的資金去進行公關。

  考慮到這個獎項在業內的影響力,在參考了經紀人團隊的意見之後,樂隊和公司達成一致,總計將在公關預算方面投入整整五千萬美元。

  其中,樂隊出三千萬,剩余的兩千萬則由【量子音樂】提供。

  這也是流行樂壇發展至今,在頒獎季最大手筆的一次公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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