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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407章 重要的是氣勢
  第407章 重要的是氣勢
  巡演的行程被安排得相當緊湊,從8月1日在聖地亞哥的第一場演出,僅僅隻過了十天,樂隊就已經抵達了第四站的演出地點,亞拉巴馬州的首府,也是北美內戰的發源地,蒙哥馬利。

  短短十天時間裡,樂隊的足跡幾乎橫穿了整個北美的南部,盡管豪華房車裡的休息條件並不算差,幾乎和躺在酒店裡睡覺沒什麽區別,羅傑仍然有一種十分疲憊的感覺。

  不過作為樂壇明星,生活本來就是這個樣子。

  在享受無數粉絲歡呼膜拜,大筆撈金的同時,工作強度高上一點,又算得了什麽?
  將艾米安置到酒店之後,羅傑在酒店的一間會客廳中,見到了《美國偶像》第一季的亞軍,來自哈佛的【藍色心情】樂隊。

  當然,由於走上明星路線的緣故,這支樂隊中除了正好在今年夏天畢業的吉他手詹姆斯之外,其它幾個人都辦理了休學手續。

  至於為什麽是休學而不是退學……

  不是每個人都有比爾-蓋茨那樣的勇氣的,而且保留一個哈佛的光環,對他們的明星事業也會有不小的幫助。

  根據MAD唱片的計劃,視這支樂隊的發展情況,如果沒有預想中的那麽順利,那麽就需要他們重新返回學校,至少拿到哈佛的畢業證再說。

  “克裡斯蒂安先生,你好。”

  這是羅傑三人和藍色心情樂隊的第一次見面,率先開口的是樂隊的經紀人,來自MAD唱片的一名老牌經紀人。

  “我來介紹一下,這是詹姆斯,主音吉他手兼樂隊隊長,樂隊的大部分作品都是由詹姆斯創作的。這位是約翰遜,主唱兼節奏吉他。亞當,鼓手。最後這位是尤金,貝斯手。詹姆斯22歲,今年剛剛大學畢業,其它三個都是21歲,本來應該要上大四,暫時辦理了休學手續。”

  四個人都是很標準的“陽光少男”類型,以北美的審美而言,都算是小鮮肉一類,雖然這個年代還沒有這個名詞。

  當然,這是按照北美的標準來看的。

  實際上,詹姆斯四人的身材都相當不錯,看上去肌肉不算誇張,但卻非常得結實。

  太平洋對岸那種花樣美男式的審美,在北美並不會受到主流群體的喜歡。

  經紀人先是介紹了一遍【藍色心情】樂隊的四名成員,然後對四個小夥子說道:“這三位我就不用介紹了吧?你們的偶像,The.Darkness。”

  這個“The”並不是樂隊名字的一部分,而是強調,大概就是“那個Darkness樂隊”的意思。

  比如說,當說起God的時候,可以是任何一個宗教的神祗,但如果在前邊加一個The,通常情況下,指的就是《聖經》裡的那位。

  “幸會,我從高中的時候就開始聽你們的搖滾了,《怪胎》是我最喜歡的專輯。”

  詹姆斯的臉上似乎有些羞澀,像是粉絲見到偶像時的那種表情。

  從《美國偶像》第一季播出的內容來看,【藍色心情】樂隊給自己構造的“人設”之一,就是羅傑三人的粉絲。

  不過,羅傑在樂壇混了這麽久,很清楚一件事。

  人設這種東西,看看就行了,誰當真誰傻x。

  “我看過你們在決賽上的表演,很有創造力,尤其是那首你們原創的歌,吉他riff讓人印象深刻。叫什麽來著?《黑暗叢林》?我記得好像是這個名字。”

  互相吹捧這種事,羅傑早就輕車熟路,做起來沒有半點不自然的樣子。

  “對,《黑暗叢林》,我們想要模仿你們的《歡迎來到黑色大遊行(Welcome.To.The.Black.Parade)》,但是模仿不出精髓。”

  詹姆斯撓了撓頭,有些尷尬地說道:“我們的水平還是太差了些。”

  “只要多加練習,總是能提高的。”

  羅傑的時間很寶貴,不打算繼續在無意義的閑聊中繼續浪費時間,隨口應付了一句,很快就轉移了話題:“你們為巡演準備的DEMO我都聽過了,基本上沒什麽問題。不過我要再確認一次,你們是打算專注流行朋克風格嗎?”

  像羅傑三人這樣不斷變換風格的樂隊並不常見,大多數樂隊都是專注於一種或者少數幾種類型,形成自己獨一無二的風格。

  從【藍色心情】這支樂隊在《美國偶像》的表現,以及《美國偶像》結束之後提交到MAD唱片的DEMO來看,這支樂隊很明顯,是打算專注流行朋克。

  一個很商業化的選擇,搭配上四名成員小鮮肉式的外表,很容易獲得商業上的成功。

  當然,也就僅限於商業了。

  知名的流行朋克樂隊有很多,但在搖滾樂迷圈內的口碑普遍都不怎麽好,能夠稱得上傳奇的更是寥寥無幾。

  不過站在資本方的角度來講,旗下的樂隊選擇商業化,舍棄了口碑,反而是一件好事。

  這意味著能為自己賺更多的錢。

  “是的。”

  詹姆斯和三名隊友交換了一下眼神,確定地答道:“我們了解自己。技術是我們的缺陷,我們成不了搖滾界的傳奇。越偏向於流行的風格,我們越容易成功。”

  “明智的選擇。”

  羅傑點了點頭,沒有繼續在這個話題上多說,直接說起了兩天后的演出:“8月13號開始演出,明天和後天,你們有兩天的排練時間。去過A州州立大學了嗎?”

  A州就是阿拉巴馬州的別稱,A州州立大學,指的就是阿拉巴馬州立大學。

  這一站的演出,場館租用的就是阿拉巴馬州立大學內的一座體育館,可以容納1.8萬名觀眾。

  也是整個巡演中規模最大的一場。

  詹姆斯答道:“去過了,我們這幾天每天都有在現場排練。”

  “勤奮是好事。”

  羅傑讚許地點了點頭,繼續說道:“演出開始的時間是晚上八點整,做好準備,你們有四十分鍾的時間,在一萬八千名觀眾面前展示你們自己。我會在後台看著,但是你們要記住一件事,演出一旦開始,你們只能靠自己。”

  停頓了片刻,羅傑看了一眼他們的經紀人,又說道:“給你們一個建議,歌曲的數量不要太多,留出十分鍾左右,和歌迷們進行互動,讓他們記住你們的名字。”

  至於他們會不會緊張,甚至嚴重一點,緊張得太嚴重,演砸了……

  這種事輪不到羅傑去操心。

  當初在Murphy樂隊的時候,羅傑第一次登上舞台,面對的就是兩萬多名觀眾。

  相較於當初的自己,【藍色心情】樂隊現在的起點已經是非常高了。

  如果這樣都捧不起來,那只能說他們沒這個價值。

  娛樂圈是一個很現實的地方,對於沒有價值的人,只會有一個結果,那就是被放棄。

  別看羅傑現在對【藍色心情】樂隊很重視的樣子,如果這支樂隊證明不了自己的價值,結果也同樣不會有任何的變化。

  重視歸重視,但更加重要的,還是利益。

  好在這樣的事情並沒有發生。

  在兩天之後的演出當中,【藍色心情】樂隊的表現相當不錯,甚至有些超出了羅傑的預期。

  怯場?緊張?
  至少從表現上,羅傑沒看出來這一點。

  現場氣氛的控制也相當的不錯,盡管有些生澀,但卻看得出他們下了很多功夫,也確實做到了能夠挑動起歌迷們的G點,讓體育館內的氣氛嗨起來。

  對於一支新人樂隊來說,不能對他們要求更多了。

  “這些家夥的表現真不錯。”

  安妮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羅傑的腰側,小聲嘀咕道:“我覺得這次演出之後,應該開一場派對來獎勵他們。”

  “你真正的目的是想開派對吧?”

  羅傑毫不猶豫地揭穿了安妮的想法,沒好氣地說道:“想都別想!明天我們還要趕路,我可不想你們一個個醉得跟死狗一樣起不來。”

  安妮不服氣地說道:“那有什麽關系?反正在車上一樣可以睡覺!”

  “說到這個。”

  羅傑翻了個白眼,問道:“我記得某人說的是要公路旅行自駕遊,怎麽就變成在房車裡睡覺了?”

  所謂的自駕遊隻開了幾個小時,從聖地亞哥出來之後,一路上幾個人都是縮在房車裡睡覺。

  或者是做某種運動。

  總之和一開始某人計劃好的自駕遊沒有半點關系。

  “有什麽區別嗎?!”

  安妮轉移話題的方式有些過於生硬,但卻讓羅傑根本無法招架:“話說,那個小演員的味道怎麽樣?快給我講講!”

  “咳……”

  羅傑咳嗽了一聲,指了指舞台上已經在做謝幕的幾個小鮮肉,同樣生硬地轉移了話題:“該出場了,別鬧了。”

  …………

  有“小弟”做暖場演出,最大的好處就是,當自己站在舞台上的時候,不需要去考慮如何帶動起粉絲們的情緒。

  因為現場的氣氛,本身就處於高峰。

  最起碼也是在半山腰上。

  缺點也很明顯,演出的時間會被拉得比較長。

  不過這只是無關緊要的小問題,在門票不漲價的前提下,絕大多數歌迷都巴不得演出時間越長越好,哪怕多出來的這些時間並不是自己的偶像在演出。

  體育場內的燈光徹底暗了下來,一片漆黑之中,兩支樂隊迅速交換了位置。

  吉他的低吟響了起來,黑暗中,傳來羅傑的聲音。

  “Woo~~Yeah~~”

  一束燈光落在舞台中央,羅傑身上的緊身衣上,閃爍起大片銀色的反光。

  一個強而有力的音符落下,羅傑抬起頭,露出剃光了眉毛的臉孔,以及左臉上那道色彩誇張的油墨畫上去的閃電。

  “齊格(Ziggy)彈著吉他,與韋德和吉利配合默契,還有來自火星的蜘蛛……”

  一切仿佛回到了七十年代,沸騰的體育場內瞬間安靜了下來,所有人都在靜靜聆聽這首動人的音樂。

  或者說,聆聽這段動人的故事。

  明顯有些落伍的舞台風格,在這一刻卻勾起了人們的懷舊之心。

  《大衛-鮑伊》專輯中的這首核心中的核心,《扭曲星塵(Ziggy.Stardust)》,或者叫《齊格星塵》,在阿拉巴馬州立大學的體育館內,第一次出現在樂隊的現場演出當中。

  在羅傑的前世,大衛-鮑伊創造出了齊格這個虛擬的人物,成就了他音樂生涯的巔峰。

  但卻也讓這位偉大的音樂天才深陷其中,再也無法走出齊格的陰影。

  就像是一個患有精神分裂的病人一樣,大衛-鮑伊就是齊格,齊格就是大衛-鮑伊,再也無法分清自己是誰。

  羅傑曾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去揣摩這個角色的一切,但也只能做到神似,而無法完全複現。

  當然,若是真的完全複現了大衛-鮑伊心中的那個齊格,或許羅傑就要擔心自己會不會精神分裂了。

  現在這種程度,剛剛好。

  大衛-鮑伊的那個齊格再偉大,那也是別人的。

  羅傑所演繹的,是自己的齊格。

  “齊格陷入自我的思想,像被放逐的救世主。當孩子們殺死他的時候,我也就不得不解散樂隊……”

  最後一段旋律來到尾聲的時候,唯一的一束燈光又暗淡了下去。

  片刻地安靜之後,羅傑的聲音,伴隨著若有若無的鍵盤旋律,再一次響了起來。

  “當我還是個男孩的時候,
  父親帶我進城,

  去看樂隊遊行。

  他說:……”

  這一段幾乎聽不到樂器伴奏的清唱持續了整整一分鍾。

  下一刻,整個體育館內的燈光同時亮起,交響樂一般激昂的旋律中,近兩萬名歌迷幾乎同時陷入了沸騰,一起高聲唱著:

  “有時我會感覺,
  那在天之靈正在注視著我。

  有時我又感覺,是時候該動身了……”

  原本在這第二首歌的選擇上,樂隊的計劃是《怪胎》專輯中的《地獄之歌(Hell.Song)》。

  不過在兩天前和【藍色心情】樂隊碰頭的時候,對方提到了這首《歡迎來到黑色大遊行》。

  安妮順勢提出了換歌的提議,在羅傑和胖子都沒有反對的情況下,這事也就這麽定了下來。

  反正在自己樂隊的粉絲當中,喜歡這首歌的人並不比喜歡《地獄之歌》的人少多少。

  兩首歌的受歡迎程度都差不多,類型又相近,唱哪一首區別都不大。

  而且從帶動現場氣氛的角度來說,這首《歡迎來到黑色大遊行》反而要更好一些。

  不管歌好不好,首先氣勢要壓倒全場。

  嗯,重要的是氣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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