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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284章 第284 罪惡之城
  第284章 第284 罪惡之城
  北美的事情,羅傑全部丟給了胖子去處理。

  除了最終的確認要通報羅傑和安妮之外,其它的細節一律不過問。

  而羅傑和安妮,則將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四月》以及《郊區的耶穌》上。

  雖然狗仔的糾纏讓人很煩躁,但一支來自北美的二線樂隊,對本地媒體和公眾的吸引力有限。

  見拿不到什麽大新聞,樂隊又不肯接受采訪,包括《太陽報》在內的大部分媒體都撤走了大部分的人手,隻留下一兩名狗仔盯著。

  有些財力差些的媒體乾脆連狗仔都省了,直接讓線人去盯著,按新聞付帳,如果什麽新聞都拿不到,那就一分錢都不用花。

  眾所周知,按照英國八卦小報的標準,新聞並不需要有任何真憑實據,最好有一張讓人浮想聯翩的照片,沒有也無所謂,大可發揮瞎編的本事。

  於是在炒作過羅傑和安妮的緋聞之後,似乎覺得不過癮,又有小報開始在米婭和格雷西的身份上做文章。

  什麽第三者插足、油漆門、四人行之類亂七八糟的報道層出不窮。

  不過狗仔都明白自己是瞎編,讀者也清楚狗仔是瞎編,於是這一番炒作除了讓樂隊的名氣更響之外,並沒有構成什麽實質性的影響。

  ——如果安妮每次看完報紙都會抓狂地大喊大叫不算影響的話。

  盡管這讓羅傑、米婭和格雷西三人的耳朵都飽受折磨。

  哦,對了,還有一個凱瑟琳-瓊斯。

  由於不可描述的原因,雖然天天住在一個套房裡,但羅傑幾乎都快要忘了這個女伴。

  …………

  三叉戟錄音室內。

  安妮的心情受到了八卦小報的影響,狀態不是很好。

  不過錄音的進度仍然快於預期。

  羅傑在電腦上翻了翻,移動硬盤裡已經儲存了數百個音頻文件。

  這些音頻文件,短的只有不足五秒,長的有近一分鍾。

  但實際上,整首歌隻錄了不足三分之一。

  以《郊區的耶穌》的長度,再加上每一段素材至少要錄出十個不同版本以供挑選,等到錄音過程結束,至少會有上千個音頻素材。

  等到做混音的時候,將會從中挑選合適的素材,拚接成一首完整的歌曲。

  從這一方面來說,單軌錄音雖然在錄音階段的效率高了,但對混音工作來說卻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單是不同素材的組合方式,就是一個天文數字,有選擇困難症的人絕對會被這項工作給逼瘋。

  “安妮,這段solo,你可以嘗試一點別的東西。”

  羅傑捏著下巴考慮了片刻,繼續說道:“不用完全按照譜子來彈,加一點自由發揮試試。”

  想到安妮的愛好,羅傑又補充了一句:“不要脫離三和弦的范疇,這是朋克,不是重金屬。”

  安妮更喜歡重金屬搖滾,這是幾乎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要不是為了“秀”技術,這個女孩也不會花大價錢去訂購一把騷包的雙頭琴。

  “我要想想。”

  安妮擺了擺手,像是趕人一樣:“你先去錄。”

  這個女孩最近的心情一直不怎麽好,羅傑當然不會和她計較這點小事。

  “格雷西,米婭,調音台交給你們了。”

  羅傑對米婭和格雷西打了招呼,調出一段DEMO,說道:“先錄這段。”

  推門走進錄音區,嘗試性地試了下嗓,戴上耳機,對玻璃另一邊比了個OK的手勢。

  粗糙錄製的DEMO,各種各樣的小問題很多。

  好在羅傑聽的只是音準,其它的細節倒是沒必要在意。

  錄了這麽多專輯,羅傑早就對此輕車熟路了。

  “在地球的中心,某個7-11便利店旁,我挨過揍的停車場。座右銘只是一個謊言,它說家就是你心之所屬……”

  這是原版《郊區的耶穌》的第二篇章,整首歌,或者說整張《朋克聖經》專輯的第九個篇章,罪惡之城。

  也是羅傑最喜歡的一段。

  用看似雜亂無章,但卻通俗易懂的語言,描繪出了北美貧民窟的亂象。

  以及對這個腐爛國度的影射。

  當然,這是被樂評界過度解讀出來的理解。

  實際上……

  羅傑覺得,比利-喬-阿姆斯特朗的本意,就是寫一個嗑.藥、爐管、滿腦子叛逆思想的非主流朋克小青年的中二生活。

  但是它被過度解讀的太過於嚴重,以至於變成樂評界嘴裡的:反應了這個、描繪了那個、表現了這個那個……

  舉個類似的例子。

  某知名作者:我吃了碗紅燒肉。

  語文老師:這碗紅燒肉吃出了偉大的精神,吃出了崇高的理想,吃出了民族的複興。畫重點!敲黑板!考試要考!
  某知名作者:MMP,老子就吃碗紅燒肉!不行,這麽說逼格太低了,我這碗紅燒肉必須吃出崇高的理想,對,以後就要這麽說。

  咳,扯遠了。

  羅傑一邊胡思亂想著,一邊改變了音調,柔聲唱道:
  “死亡之城,在另一條迷失的高速公路,路標把人們引向虛無。罪惡之城,今天那些滿臉灰塵的迷惘孩童,沒有人真的關心他們……”

  這一段篇章並不算長,很快就唱完了。

  耳機裡的聲音安靜下來之後,羅傑朝玻璃窗對面打了個手勢,詢問效果如何。

  調音台前,格雷西和米婭一起聽完了回放,仔細對比了片刻,按下通話鍵,開口道:“唱錯了兩個音,這段沒法用,重新來吧。”

  “好吧。”

  羅傑聳聳肩,一臉無所謂的樣子。

  唱功再怎麽出色的歌手,也不可能保證每一次都做到完美。

  更何況,即使經過了兩年的練習,羅傑的唱功也只是優秀的水準,距離頂級還差不少。

  事實上,在錄音過程中,出錯才是常態。

  盡管大部分的小錯誤,普通的歌迷根本聽不出來,但並不代表不存在。

  那些看上去完美無缺的錄音室專輯,都是不知道錄了多少次,才拿出一個完美的版本。

  喝下一小口蜂蜜水,休息了半分鍾,羅傑對外邊比了個手勢,繼續投入到錄音工作當中。

  這一小段的人聲部分,就足足錄了一個上午的時間,唱到羅傑幾乎要失聲,才拿出了十幾個沒有缺陷的版本,留作備選的混音素材。

  這還是唱法上相對較為溫柔的一段。

  事實上,在《朋克聖經-郊區的耶穌》中,幾乎沒有用到太過於傷嗓的唱法。

  這也是羅傑敢連著錄一上午的原因所在。

  如果是《地獄高速》這樣的歌,羅傑頂多錄上五六遍,就要休息一段時間,才能繼續錄下去。

  “下午你來錄,我嗓子不行了。”

  羅傑說話的聲音有些別扭:“怎麽樣,Solo設計好了嗎?”

  “差不多了,下午我彈幾段試試效果。”

  安妮說了幾句,又將話題轉移到北美那邊的事情上:“不知道海外發行談的怎麽樣了,能分到多少錢。”

  “不好說,要看兩邊談判的結果。”

  羅傑搖了搖頭,沒有多說。

  上一次已經忽略過一次,這才過去幾天,羅傑再怎麽犯傻,也不會連續犯同一個錯誤。

  想了想,羅傑決定轉移話題:“我倒是比較關心唱片公司的事,不知道半年內能不能有結果。”

  從調查、確定目標、試探性接觸,再到完成收購。

  這一整套流程走下來,半年已經是非常快的了。

  涉及到上億美元的收購案,拖上三五年都不奇怪。

  不過三支樂隊收購唱片公司的目的,原本就是為了節約時間,自然不可能花幾年在這上面。

  雖然說搖滾明星的保鮮期要比流行明星來得更長,但再怎麽算,明星都是個吃青春飯的行業。

  光是收購唱片公司就談上幾年?
  黃花菜都涼了。

  更重要的是,有著前世的經驗,羅傑很清楚,在未來的三到五年裡,是數字唱片發展的重要階段。

  在數字唱片崛起之前,三支樂隊的唱片公司必須要在樂壇建立起足夠的勢力,才有資格在數字唱片這個大蛋糕上分走一塊,而不是撿別人吃剩下的蛋糕渣。

  雖然兩個世界有明顯的不同,但科技和社會發展的大勢卻很相近,數字唱片取代傳統唱片的潮流不可阻擋,也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商業上的事你和瑞克拿主意就好了。”

  安妮再一次選擇了偷懶。

  “活全讓我和瑞克幹了。”

  羅傑的語氣看似在抱怨,實際上卻沒有任何不滿。

  看起來要做的事情更多,但相應地,權利也更大。

  不過,和安妮這樣,可以完全信賴的“自己人”爭權奪利,羅傑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雖然羅傑是個徹頭徹尾的利益至上主義者,但也不至於心黑到坑自己人的地步。

  想了一會,羅傑開口道:“安妮,我打算把樂隊的媒體關系交給你來負責,怎麽樣?”

  如果將一支樂隊當做股份製的公司來看,羅傑、安妮和理查森,都可以算作是公司的大股東。

  大股東之間,權利太過於平均,或是太過於集中,都不利於公司的穩定。

  在經過了兩年的合作之後,信任的基礎已經足夠牢固,羅傑也打算開始嘗試著將手中的權利分出去一些。

  比如讓理查森返回北美,去處理那邊的事情,就是一個開始。

  至於不喜歡管事的安妮,羅傑也想要嘗試著讓她負責起一部分不太重要的事情來。

  “不要,太麻煩。”

  絲毫不出意外,安妮果斷地拒絕了羅傑的提議。

  “好吧。”

  見安妮不感興趣,羅傑聳聳肩,沒有繼續堅持下去。

  當著格雷西和米婭的面,也不適合深入去談這件事。

  另一方面來說,羅傑自己也還沒有做出一個完善的計劃來,只是有個大致的想法。

  僅僅只是一個想法,在完善它之前,都是沒有任何價值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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