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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272章 錯誤的指法
  第272章 錯誤的指法

  “羅傑,幫我搬一下音箱!”

  安妮理直氣壯地叫道:“我搬不動!”

  每個人習慣使用的設備都不一樣,這一次來歐洲度假,羅傑隻帶了一個尺寸很小的練習音箱,而安妮卻將舞台演出時用的大家夥帶到了英國。

  不過只要把音量調低一些,這樣的大家夥在錄音室裡使用,也不會有任何的問題。

  只是看起來會比較誇張,僅此而已。

  “格雷西,幫個忙。”

  羅傑招呼了一聲,和格雷西一起將音箱抬進錄音室裡。

  人數、站位、設備的擺放位置,都會對錄音室的聲學環境構成輕微的影響,錄出的效果也會有所區別。

  不過就和任何一個經過專業設計的錄音室一樣,在這些方面,三叉戟錄音室本身就針對不同情況做出了相應的準備。

  簡單地測試了幾次,樂隊很快就調整好了設備和人的位置。

  “瑪姬不在,什麽雜活都得自己乾,好煩啊。”

  安妮坐在音箱上,抱怨道:“新的助理什麽時候才能找到?”

  瑪格麗特留在了北美,和普華永道的人一起,負責收集三家潛在收購目標的詳細資料。

  樂隊信得過的人不多,都有各自的工作要處理,瑪格麗特是唯一一個有空余時間,去收集這些資料的人。

  “瑪姬在的時候,樂器也是我們自己搬的。”

  羅傑看了安妮一眼,開口道:“這個假期先這麽湊合著,招聘新助理的事,回北美以後再說。”

  樂隊的招聘廣告發出去之後,倒是收到了不少的簡歷。

  不過別說面試了,就連初步的篩選工作都沒有去做,這件事也同樣交給了瑪格麗特去負責。

  先由瑪格麗特初步篩選出履歷負責要求的人選之後,等樂隊返回北美,再去一一進行面試和考察。

  “格雷西,外面的調音台你會用吧?”

  胖子看向格雷西,開口道:“還是老規矩,你負責當錄音師。”

  “沒問題。”

  格雷西舉手示意了一下,推開門走到外面,在調音台前坐下。

  “休息夠了就先乾活。”

  羅傑站起身,開始擺弄著一個個效果器。

  樂器音色上的變化,在搖滾音樂中佔據著一個很重要的地位。

  在很多歌裡,效果器並非是必須的,但若是用得好,卻可以給歌曲增添一種獨特的魅力。

  《朋克聖經》中,僅僅只是電吉他的部分,安妮就選擇了7種音色,變化多達十幾次。

  在一首近三十分鍾的超長歌曲中,這個數量並不算是離譜。

  從頭到位都使用一個音色,完全沒有變化,那才奇怪。

  貝斯倒是要簡單得多,但也有三種音色變化。

  “我這邊搞定了。”

  每一個吉他手都是玩效果器的高手,安妮調試好參數之後,踩著踏板,試著彈了一遍,開口道:“你們呢?”

  “我也好了。”

  羅傑也試著彈了一遍,然後對眾人舉手示意了一下。

  效果器的參數早就記下了,只是調整到相應的數據,花不了幾分鍾的時間。

  至於彈木吉他的米婭,和敲鼓的理查森,倒是沒什麽要加的額外效果,只是簡單地試了一下音。

  “我開始了。”

  安妮打了個招呼,然後對著坐在調音台前的格雷西比了個手勢,手指輕柔地點在琴弦上。

  然而很快,羅傑的貝斯剛剛加入進來,理查森立刻叫停了排練。

  “羅傑,你的指法。”

  胖子提醒道。

  “抱歉,習慣了。”

  羅傑連忙道歉。

  在彈奏的時候,羅傑習慣性地用上了掃弦的方式,來代替基礎的輪指。

  這是在演出的時候,羅傑最常用的習慣。

  很多人認為貝斯不能掃弦,其實這是一個誤區。

  確實,由於琴弦以及拾音器的不同,貝斯掃弦如果沒有掌握特殊的技巧,彈出來的音色會很難聽。

  但對於出色的貝斯手來說,掃弦是必須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尤其是在現場演出的時候,用掃弦來代替輪指,可以很大程度上減輕手指的負擔,不至於一場演出下來手指幾乎要廢掉。

  ——貝斯的琴弦比吉他琴弦要粗得多,用常規的輪指指法彈琴,時間稍久一點,對手指的負擔就很大。

  不過和吉他掃弦不同,貝斯的掃弦,幾乎每一個貝斯手都有自己的手法,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當然,這對音色也會有些許改變,或許在現場演出時,歌迷不會有特別明顯的感受。

  但在錄音室專輯中,掃弦和輪指的音色差異還是相當明顯的,除了少數特定的歌曲,一般不會使用這種指法。

  和掃弦相比,輪指彈出來的音色更加清晰、厚重,質感要更好。

  喜歡在錄音室專輯中大量使用貝斯掃弦的樂隊當然也有,比如說煤油爐樂隊(Primus)等等,但很少見。

  “重新再來。”

  羅傑做了個手勢,安妮再一次從頭開始彈奏。

  這一次,羅傑沒有再用掃弦的方式,而是老老實實地用輪指的指法彈琴。

  “當我一人站在這裡,心臟仍然有規律地跳動……”

  《歸途(Homecoming)》作為《朋克聖經》的開篇,本身就是一個足夠長的故事。

  實際上,若是按照歌曲的故事順序來排,羅傑在《搖滾聖經》中做出的順序是完全“錯誤的”。

  按照劇情的順序,應該是《郊區的耶穌》——《夢碎大道》——《我們是否在等待》——《聖-吉米》——《歸途》。

  而在羅傑排出的版本中,卻變成了《歸途》——《我們是否在等待》——《聖-吉米》——《郊區的耶穌》——《夢碎大道》。

  這對第一次聽到這張專輯的人來說,會造成一些困惑,很難理解這裡邊講了一個什麽樣的故事。

  不過當回頭再看的時候,卻又立刻會被這些看似支離破碎,卻又互相關聯的小故事所吸引。

  ——支離破碎是必然的事,缺少了《Whatsername》等歌曲的注解,限於篇幅的緣故,故事也就不再完整。

  但仍然有足夠多的線索,讓對這些內容有興趣的歌迷,或者是評論家們,可以將其拚湊出一個個獨立而又互相關聯的故事。

  甚至可以被延伸、解讀出不同的版本。

  過度解讀,永遠都是營銷的利器之一。

  只要具備足夠的話題性,就會有無數人將歌曲中的每一個細節掰開、揉碎了一點點進行分析,解讀出許多作者都沒有想過的“表達”。

  哪怕這樣做的人隻佔極少的一部分,但當基數足夠大的時候,仍然能夠產生極強的話題性。

  至於佔去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對解謎遊戲不感興趣,只是單純聽歌的歌迷,當別人把“標準答案”放出來的時候,他們中的很多人也會去看相關的文章,甚至是和朋友們討論。

  一首口碑和銷量都大火的歌,通常來說它的粉絲構成會是這樣的:
  百分之五的人去鑽研其中的細節,告訴人們這首歌為什麽牛逼,它的樂器演奏有多麽出色,歌詞又表達了怎樣的內涵等等。

  百分之三十的人會去看這些東西,有時候也會對朋友轉述,盡管他們中的大多數根本看不懂這些內容,但並不妨礙他們在和別人討論的時候,將看到的文章當做自己的觀點複製過來。

  至於剩下的人,他們就要簡單得多了,“我喜歡它是因為它夠好聽,至於其他的內涵,關我屁事”。

  這部分人至少會佔據百分之六十,甚至更多。

  這些人貢獻的是專輯的銷量,演唱會的門票等等。

  而論及對正面口碑擴散的影響力,那百分之五的人,起到的作用才是最大的。

  ……

  這首串聯之後,被命名為《郊區的耶穌》的超長單曲,樂隊私底下排練過很多次。

  只是稍稍過了幾遍,找回練歌的狀態之後,樂隊就開始了正式的錄音。

  由於賈森不在,鍵盤的部分直接用混音器合成播放,雖然音色和音質達不到正式專輯的要求,但用作排練時的背景音倒是勉強夠用。

  合奏分軌的錄製方式,和完全分開的錄音,最大的區別在於,錄製每一條音軌時,多多少少會有其它的雜音混進來。

  比如說在錄製貝斯的時候,也會收進一些電吉他、鼓、鍵盤的聲音。

  盡管所佔比例很低,但仍然是會存在。

  即使是後期的降噪處理,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去除這些雜音。

  但在搖滾樂隊的專輯中,這種略顯“不乾淨”的音色卻不是缺陷,反而帶給歌迷一種親臨現場的感覺。

  錄完一遍之後,幾人聽了一遍錄下來的音軌。

  “不行。”

  羅傑搖搖頭,說道:“混音器合成的鍵盤音色太死板,對吉他音軌的破壞太嚴重。”

  “要不然,分開錄,每次隻錄一件樂器?”

  胖子提議道:“這樣效率也更高一些,不用一次錄完二十多分鍾,可以分段來錄,容錯率要高得多。”

  “就這麽試試吧。”

  賈森不在,混音器的合成音色又達不到要求,除非放棄這次錄音,否則只能是分開來錄了。

  羅傑點點頭,問道:“誰先來?”

  “我先來吧。”

  安妮舉了一下吉他,說道:“你們到外面等著。”

  ……

  “單軌錄音的音色確實很乾淨。”

  調音台前,羅傑聽著安妮的彈奏,對理查森開口道:“但是太乾淨了,乾淨得不像是搖滾。”

  這番話帶著很強的個人喜好。

  事實上,哪怕是搖滾樂隊,單軌錄音也是最常采用的錄音方式。

  合奏分軌錄音雖然好用,但一方面耗費時間太長,另一方面,也並沒有十分明顯的音質優勢。

  “但是單軌錄音確實更有效率,起碼能省下一半的時間。”

  理查森是一個實用主義者,給出了無法反駁的理由:“而且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根本聽不出來區別在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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