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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138章 即興
  第138章 即興
  “只因最後我無懼,無懼死亡的到來。”

  唱完最後一段,羅傑已經回到了舞台最前方,與安妮並列而立。

  “我無懼死亡的到來。”

  羅傑再次重複了一遍最後一句歌詞,不過卻不是用唱的,而是說的。

  眼角的余光掃過計時板,時間所剩已經不多了。

  羅傑沒有繼續和觀眾互動,朝安妮做了個手勢,說道:“Go,安妮”。

  安妮撥動著十二弦搓衣板,一串清脆的音符飄蕩而出。

  “我不會聽你的碎碎念,我正遊走在存在的邊緣。沒有動力和目標支撐下去,因為最後我們只是活著而已。”

  羅傑重重地壓住琴弦,突然加大了音量:“活著!”

  這又是一個和前世的原版所不同的變動,甚至不是在排練時安排好的。

  僅僅只是因為羅傑突然覺得,這樣做的效果或許會很棒,於是就這麽做了。

  “兩千年以來我始終如此清醒,等待著震撼世人的那一天。告訴你們這些看錯我的人,我是,我是一具行屍走肉。”

  完全不同於前世原版,那種用小煙嗓低吟淺唱的另類風格,羅傑聲嘶力竭地嘶吼,給這首歌帶來了另一種截然不同的味道。

  在確定音樂節演唱的歌單的時候,在最後一首歌上,樂隊本來更傾向於《怪胎》專輯中的《Freak》,或者《生命萬歲》。

  不過,在多次討論和嘗試排練之後,最終還是決定拿出為第二張專輯準備的一首歌。

  至少要到下半年,才會和歌迷們見面的新歌。

  《Zombie》。

  這首歌來自一個非常年輕的樂隊,The.Pretty.Reckless。

  The.Pretty.Reckless樂隊的名氣不大,不過若是說起他們的主唱,倒是算得上大名鼎鼎。

  90後的天才童星泰勒-摩森。

  對,就是《緋聞女孩》裡的那個珍妮-漢弗萊。

  泰勒-摩森自從以《緋聞女孩》成名之後,就組建了The.Pretty.Reckless樂隊,雖然在音樂上的成就不如演員身份那麽耀眼,但也算是北美搖滾樂壇的一股新興力量。

  樂隊沒有必要細講,這支樂隊完全就是泰勒-摩森的私有物,其它成員換了又換,陣容始終沒有穩定過。

  很大程度上,這支樂隊紅不起來也與此有關。

  不過泰勒-摩森雖然在樂隊上過於任性了些,但天賦還是不錯的。

  這首《Zombie》,也是泰勒-摩森發布的第一張專輯中的歌曲。

  或者說EP。

  帶著黑暗風的垃圾搖滾風格,盡管融入了一些流行元素,但依然很迷人。

  在這個搖滾已死的年代,也確實不能以Nirvana這樣的標準,來要求新興的樂隊。

  “從那些煙管中噴出煙霧吧,親吻我灼傷的創口。我在時光中迷失,告訴那些被遺忘的人們,你們在愚蠢而又盲目的活著。”

  在這最後一首歌上,羅傑完全玩嗨了,徹底放飛自我。

  時而低聲輕唱,時而聲嘶力竭地嘶吼。

  若不是高音實在飆不上去,說不定這個羅傑也會嘗試一下。

  這樣玩的效果也是非常爆炸的,如果不是在一開始的嘗試中,發現效果驚人,羅傑也不會繼續這麽玩下去。

  隨著羅傑的音量變化,場下的觀眾,自發地玩起了人浪。

  當然,是簡化版的,動的僅僅只有手而已。

  當羅傑飆高音量開始嘶吼時,舞台下的觀眾,就會高高舉起雙手,跟著一起狂歡。

  而當羅傑放低聲音輕唱時,觀眾們的手就會落下,歡呼聲也立刻停止,變得一片安靜。

  “Deaaaaaaaaaaad!”

  隨著羅傑的音量不斷飆升,人群中的聲浪,也不斷加強,似乎要衝破雲霄一般。

  數萬人高舉著雙手,跟著羅傑一起,聲嘶力竭地叫著,仿佛一群喪屍(Zombie)的聚會。

  “Deaaaaaaaaaaaaad。”

  羅傑壓低了音量,舞台下也立刻安靜下來,所有觀眾都停滯在原地,分毫不動,仿佛一個個木樁。

  或者說,木乃伊。

  這一段本來隻重複三次的“死——亡”,被玩嗨了的羅傑重複了足足十幾次。

  若非安妮和理查森與羅傑配合已經非常默契,肯定會出現嚴重的失誤。

  “告訴你們這些看錯我的人,我是,我是一具行屍走肉。一次又一次,你將我推向滅亡。我是,我是,我是一具行屍走肉。”

  看著計時板上的數字越來越少,羅傑終於不再放飛自我,手指在琴弦上掃過,帶著安妮兩人回到原本的旋律上。

  用微不可聞的聲音,輕聲吟唱道:“多低,多低,你會將我推向多低的深淵?走吧,走吧,直到我徹底死去的那一天。”

  最後一個音符落下,羅傑再一次做出朋克禮的手勢,臉上掛著不可一世的笑容。

  望著舞台下方密密麻麻,注視著自己,頂禮膜拜的人群,羅傑心裡湧起了巨大的滿足感。

  …………

  “這,就是我他x的為什麽這麽愛搖滾!”

  回到後台,羅傑依然沉浸在興奮之中,舉起酒杯,大聲道:“敬搖滾!”

  “敬他x的搖滾!”

  安妮看著監視器上回放的畫面,同樣興奮地難以自已,抱著酒瓶,拚命往嘴裡灌著琥珀色的液體。

  在舞台上看觀眾們的反應時,看得並不是那麽的清楚。

  盡管是白天,但由於距離等原因,稍遠一些的地方,是什麽情況,根本就不知道。

  此時在監視器上看著回放的畫面,羅傑三人才終於確定,這一場演出,絕對是大獲成功。

  “羅傑,你他x的真是個天才!”

  就連平時最安靜的理查森,也忍不住激動的情緒,指著監視器上的畫面,大聲道:“這是我們乾的?我們他x的征服了最少五萬名觀眾!”

  要不是在隔音良好的房車裡,三人這動靜肯定會引來不少的關注。

  “不,我們都是天才!”

  羅傑灌下大半杯酒,糾正了理查森的話。

  “你們倆別喝了,晚上還有慶祝派對。”

  理查森沒有喝酒,第一個恢復了清醒,從安妮手中摘下酒瓶,放到一旁,說道:“如果你們喝多了,晚上的派對就參加不了了。”

  “我太興奮了。”

  安妮搶回酒瓶,又喝了一大口,嚷嚷道:“這才是搖滾,這他x的才是我想要的搖滾!”

  “瑞克說得對,我們確實最好不要再喝了。”

  羅傑搶過酒瓶,倒了兩杯,將其中一杯遞給安妮,說道:“最後一杯,剩下的留到晚上再慶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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