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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168章 第167 奢侈的友誼
  第168章 第167 奢侈的友誼

  為什麽聯合巡演的簽約地點要放在紐約?
  表面上的理由,是因為華納唱片和二十世紀娛樂的總部在這裡。

  實際上……

  是因為加裡、魯伯特那幫人想趁機休個假,然後大家就約好了一起到紐約來宰“土豪”。

  雖然這個“土豪”是一幫人裡最窮的。

  合同的條款是早就談好的,沒有額外浪費任何多余的時間。

  一行人下了飛機,讓律師審查過合同,直接就在上面簽字。

  “派對準備好了,在海豚酒店。”

  西奧多終於找到機會說這件事,開口道:“21層,晚上八點開始。”

  “該有的都有吧?”

  羅傑問了一句,得到肯定的答覆之後,朝安妮說道:“你跟瑞克先帶他們去玩,我和加裡他們有事要談。”

  “好的。”

  安妮知道他們要談什麽,沒有多問。

  “羅傑。”

  理查森開口道:“九點之前能過來嗎?”

  “應該差不多。”

  羅傑想了一會,說道:“不用管我們,你們玩你們的。對了,把賈森他們幾個也叫上。”

  雖然說賈森、格雷西和米婭三人只是候補成員,待遇比羅傑三人差遠了。

  但這種場合下,也沒有必要讓他們覺得自己被孤立,或者排斥在樂隊之外了。

  左右不過是多幾個人而已,又能多花多少錢?

  對著其他人招呼了幾句,羅傑叫上其它三支樂隊的隊長,來到另一間會客室。

  “羅傑,你們崛起的速度太快了。”

  進入到會客室裡,【A】樂隊的隊長埃文-泰勒就感慨道:“這麽下去,要不了兩年,就是你帶我們做巡演了。”

  從目前的咖位、名氣等各方面來說,【金屬猴子】、【本森的煙火】、【A】三支樂隊屬於一個檔次,都是二線中靠前的。

  而羅傑幾人,就要差一個檔次了,只能算是三線頂級。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一次聯合巡演,是三個老大哥帶著新人小弟一起玩。

  不過埃文-泰勒的感慨也沒錯,就目前的勢頭看起來,要不了多長時間,雙方之間的地位就會完全反過來。

  “埃文,別開玩笑了。”

  羅傑搖搖頭,說道:“你們都在這一行裡混了很多年,哪有那麽容易被超過。”

  如果說從三線晉入二線不算太困難的話,從二線晉入一線,難度就躍升了好幾個檔次。

  最簡單,最直接的一個問題。

  一線的位置就那麽些,一個蘿卜一個坑,除非把別人拉下來,踩著對方上位,否則二線樂隊或者歌手想要晉升一線,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這裡面涉及到的不僅僅只是作品和市場。

  “都是自己人,別說那些亂七八糟的。”

  【本森的煙火】樂隊的魯伯特-賈爾斯開口道:“八個城市,每個城市停留一周,除去做演出和準備的時間,我提議在每個地方拿三天的時間來開派對。”

  嗯……幾個人要談的事情,和工作沒有半毛錢的關系。

  僅僅只是巡演過程中要怎麽玩。

  正是基於“玩”的考慮,所以巡演的時間拉的足夠長,足足兩個月。

  兩個月時間,換成工作夠拚命的樂隊,至少足夠辦起二三十場演出。

  而四支樂隊的計劃裡,卻隻計劃了十一場演出,多出來的時間,就是用來玩的。

  享樂主義,永遠是搖滾圈的標志性象征之一。

  “正好每個成員請客一次,多出來的我們四個人請好了。”

  加裡-貝爾表示讚同。

  一幫還算有錢的明星出去玩,要是搞什麽AA製那可太丟人了。

  ——雖然喜歡這麽乾的大牌也不少,比如齊柏林飛艇的吉他手吉米-佩吉就是出了名的小氣,哪怕吃個十美元的快餐都要AA製。

  輪流請客,誰也不吃虧,是最好的方式。

  “真的有必要辦二十多場派對嗎?”

  羅傑揉了揉腦袋,不由得感到有些頭痛。

  原以為安妮才是派對狂人,結果這群家夥玩得一個比一個瘋。

  羅傑雖然也喜歡派對,但如果天天都是派對,羅傑可受不了。

  “兩個月二十多場派對很多嗎?一周才三場而已。”

  埃文-泰勒奇怪地問道:“羅傑,我們是搖滾明星,派對就和搖滾一樣,是生活必需品。”

  “……”

  說的好有道理!

  羅傑突然有點害怕跟這群家夥一起巡演了。

  “一周兩場就夠了吧?”

  羅傑開口道:“至少最基本的休息要得到保證,一周兩天派對,一天或者兩天演出,一天排練,剩下兩天的休息時間,我覺得這樣比較合適。”

  “也行。”

  加裡-貝爾想了想,說道:“我們樂隊人最多,就負責其中的六場好了。”

  “加裡,這樣不行。”

  羅傑搖搖頭,開口道:“十六場派對,四支樂隊平分。”

  “這玩意有什麽好爭的。”

  魯伯特開口道:“誰請客只是小事,玩得開心就好。”

  這確實不是什麽重要的事。

  幾人很快就分好了派對的“主辦權”,每支樂隊負責兩座城市、四場派對。

  “好了,說正事。”

  加裡拍了拍手,將幾人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開口道:“我有一個提議,我們四支樂隊為了這場巡演,都準備了新專輯。在新專輯的項目上,我們能不能合作一把?”

  “具體怎麽合作?”

  埃文好奇地問道:“難道把四張專輯放到一起,做個超長專輯?”

  “這樣一張CD肯定放不下,兩張可能都不夠。”

  羅傑開口道:“我們的新專輯總長度有48分鍾。”

  “WTF?48分鍾?”

  加裡瞪大了眼睛,看著羅傑,說道:“你們瘋了吧?”

  一般的專輯,總時長都在20-35分鍾之間,超過40分鍾的就很少見了。

  48分鍾,一般來說都是十五到二十幾首歌的精選專輯的長度。

  “那首《加州旅館》就有六分多鍾,還有一首長度比它還長的。”

  羅傑聳聳肩,說道:“一張超長的專輯也很酷,不是嗎?”

  “我的意思是,能不能把我們專輯裡的歌拿幾首出來,做一個合發專輯?”

  加裡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每支樂隊拿兩到三首歌出來,長度控制在三十分鍾左右。”

  “風格會不會太混搭了點?”

  魯伯特有些猶豫。

  “速度金屬,重金屬,朋克,後車庫,確實有點太混搭了。”

  埃文讚同地點點頭。

  “那個,我能說一件事嗎?”

  羅傑舉起手,見幾人都看向自己,才開口道:“我們的新專輯事實上混搭得更嚴重,金屬核,重金屬,朋克,後朋克,垃圾搖滾,流行搖滾,鄉村搖滾……”

  “鄉村搖滾?那是什麽玩意?你們不是朋克樂隊嗎?”

  加裡一臉納悶地看著羅傑,說道:“我好像沒聽說過鄉村搖滾這個類別?”

  “就是那首《加州旅館》,前陣子我把他完成了。鄉村音樂和搖滾結合的風格,我把它歸類為鄉村搖滾。”

  羅傑這個時候才意識到,這個世界上並沒有鄉村搖滾的類型。

  事實上,即使是前世那個搖滾發展遠遠領先的地球,成名的鄉村搖滾樂隊也只有一支老鷹樂隊。

  羅傑大概解釋了一下什麽叫鄉村搖滾,然後說道:“總之,我們的新專輯非常混搭。”

  “你們的膽子真大。”

  埃文盯著羅傑看了半天,憋出來一句:“這種做法真是……酷!”

  “你們不怕失敗嗎?”

  魯伯特關心地問了一句。

  “我們總不能隻做朋克。”

  羅傑做出一個無奈地手勢,說道:“你知道的,單純的朋克樂隊到後期總是不可避免地往流行的方向去發展,要不然就會很快消失。”

  除非火不起來,否則肯定是要面臨這個問題。

  縱觀搖滾樂壇的歷史,很容易就會發現,一支朋克樂隊火起來以後,如果不轉型,很少有能活過十年的,二十年以上的更是一支都沒有。

  而活下來的朋克樂隊,要麽一直不溫不火,要麽就是趁早轉型。

  “確實是這樣。”

  埃文點點頭,說道:“這也是為什麽金屬樂隊的生命周期比朋克樂隊更長。”

  “別管混搭不混搭了。”

  加裡見話題開始偏離主題,連忙說道:“我之前說的合發專輯的事,你們怎麽看?”

  “當做是四支樂隊的先導專輯嗎?”

  羅傑想了想,說道:“我沒有意見,不過這件事得取得唱片公司的同意。”

  “雖然看起來胡鬧了點……”

  魯伯特思考了片刻,開口道:“不過聽起來很好玩,算我一個。”

  “我還有的選嗎?”

  埃文攤開手,無奈地說道:“為了不被你們排斥在外,我們隻好也加入了。”

  “那些亂七八糟的事就交給經紀人和唱片公司去談吧。”

  加裡不願意將過多的利益問題牽扯到幾人中間,說道:“我回去讓人做個計劃,我們就不要參與進去了。”

  “反正是玩,我沒有意見。”

  羅傑也讚同加裡的觀點,利益糾紛局限於唱片公司和經紀人的層面,樂隊最好不要親自赤膊上陣去爭奪,很容易破壞互相之間的友誼。

  在職業樂壇,朋友這個單詞可是很奢侈的。

  即使搖滾樂壇的利益爭鬥,不會像流行樂壇那樣殺人不見血,但本質上卻都是一回事。

  談完亂七八糟的瑣事,羅傑開口道:“走吧,派對已經開始了,我們可不能遲到太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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