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打賭
睿王夫婦並沒有擺任何架子,可身上那種上位者的氣勢卻是不容忽視的。
見他們有些放不開手腳,睿王妃善解人意地說道:“親家太太,咱們可還沒一起說過話呢,我跟你說,阿瑜可能幹了……”
她態度親和,主動拉起曾氏的手,一起往屋裡走去。
曾氏原本忐忑的心,一下子就不緊張了。
因為出身問題,她自覺在睿王妃面前低人一等,言行都謹慎得狠,哪敢隨便說話。自己得罪睿王妃不要緊,她最怕的是因為自己,連累得女兒在睿王府的日子不好過。
如今見睿王妃這麽熱情和善,出口就誇阿瑜,曾氏提著的心就安穩了大半,跟著膽子也大了,跟著睿王妃說說笑笑往裡走。
睿王則是和林英傑說起了朝堂之事,也算相談甚歡。
林初瑾小聲對林瑜說道:“姐姐,我能去外面玩嗎,外面好熱鬧,我保證不亂跑!”
“去吧。”林瑜笑道,“難得今天出來玩,有什麽想吃的想玩的,隨意買。”
順手給了他一個荷包,裡面裝的是一把碎銀子。
他已是個大半少年,況且又在自家店鋪門前,林瑜並不擔心。
林初瑾也沒推辭,道了謝,歡呼一聲,飛快地跑了出去。
作為從小在陽京城長大的人,林初瑾對朱雀大街還是比較熟悉的,不過他沒急著去別的店鋪逛,而是直接往醉香居門口跑去。
這可是姐姐姐夫開的店啊!
雖然不是林家的產業,但林初瑾依然覺得與有榮焉。
此時已經快到午時了,朱雀大街上人來人往,不少人已經準備等醉香居開門去嘗嘗了。
高門大戶自有小廝在門口排隊,普通的殷實之家也不會傻傻地站著等,而是先逛起了臨近的鋪子。
這種“自助餐”,吸引來的顧客,主要還是年輕人,林初瑾注意到不少錦衣華服的少爺小姐都三五結伴,遠遠地站著議論。
他往前走了幾步,忽然被人從後面拍了一下肩膀。
“喲,這不是林大才子嘛?”
戲謔的聲音很是刺耳,林初瑾皺著眉頭轉過身來。
對方一開口他就聽出來是誰了,轉頭一看果然是。
林初瑾眼前站在三個少年,為首的那個少年身穿絳紫色長袍,頭髮用金簪束著,腰間掛著一枚上好的羊脂白玉佩,通身的打扮貴氣十足。
他面色白淨,五官端正俊秀,但眼神卻輕佻狂蕩,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樣。
此人正是林初瑾的同窗,梁都統的小兒子,梁鈺。
雖是同窗,卻非好友,相反的,在學堂裡的時候,梁鈺等人總是看不慣林初瑾,老愛找他麻煩。
“梁鈺,你想做什麽?”
林初瑾不耐煩地問道,並同時不著痕跡地往後退了一步。
這三人都是時常捉弄他的人,一碰見他們,準沒好事兒,所以林初瑾不想多做糾纏。
看他想走,梁鈺笑道:“你跑什麽,我們還能吃了你?”
林初瑾撇撇嘴。他們倒是不吃他,也沒打過他,但光是各種惡作劇,還有言語擠兌,就夠讓人煩的了。
“我才不是怕你們,我有事!”
林初瑾直接往前走,不理他們了。
梁鈺一看,他竟是朝著醉香居走去,頓時驚訝了一把,隨即誇張道:“不是吧?鐵公雞今天要拔毛了?我說大才子,你知道醉香居吃一頓得多少錢嗎?看在同學的份上,別說我沒提醒你,十幾兩銀子你舍得嗎?到時候付不起錢再被人攆出來,那就丟人了!”
他身後的兩個跟班也跟著哄笑起來,“就是,連毛筆用禿了都不舍得買新的,還有閑錢吃喝呢?哈哈哈哈……”
在一起上學多年,同班同學基本上都知道林初瑾雖然父親當官,但家裡卻很窮,不僅穿戴不如同學,就連吃的用的都很一般。
別的不說,去學堂的時候,別人都有書童跟著,幫忙打掃衛生、端茶倒水等,唯獨林初瑾是自己做這些事。
雖然最近他也有書童了,但聽說是低價買的沒調教過的,其實花不了幾兩銀子。
總之在梁鈺等同學眼中,對林初瑾的印象就是窮、摳。
大部分同學雖然知道,但並不會嘲笑他,畢竟大家學的就是君子修身立德之道。
而梁鈺等人就不同了,這幾個紈絝向來喜歡以捉弄他人為樂,他們還給林初瑾取了個綽號,叫“鐵公雞”。
所以,今天在醉香居門外碰到林初瑾,梁鈺等人的感受,就跟白日見鬼差不多。
聽著他們的嘲諷奚落,林初瑾氣得滿臉通紅,拳頭不由得捏得死死的。
他不是打不過這幾個不學無術的紈絝,只是今天是姐姐的店開業的大好日子,他不想節外生枝。
林初瑾決定就當什麽也沒看見,什麽也沒聽見,轉身就走。
“喂,你還真想去醉香居吃啊?要不我請你吧,反正小爺不缺這十幾兩銀子,你不用感激涕零!”
梁鈺見林初瑾還往醉香居走,又驚訝又不解,不由得衝他的背影喊了一聲。
他得意地搖了搖扇子,覺得自己真是個善良的大好人。夫子要是知道了,肯定會誇他友愛同窗的吧?
林初瑾面無表情道:“不需要。”
梁鈺跟上來,攀住他的肩頭笑道:“客氣什麽,不讓你還!以後夫子再讓寫文章,你給我透露一下怎麽破題就行了……”
林初瑾晃了晃手臂,掙脫肩頭的禁錮,“你煩不煩啊?我不需要你的施舍,照樣能吃醉香居!”
梁鈺的跟班嗤笑道:“這大白天就開始做夢了?你要能吃上,我把這個月的零花錢都給你!”
另一個跟班也笑道:“我零花錢還剩十兩,我也壓了!梁少,你來不來?”
梁鈺眼珠一轉,“小爺壓二十兩!你要是贏了,這些錢都是你的。你要是輸了,我們壓多少,你得倒給我們多少!”
他們倒不是真的想贏林初瑾的錢,而是用這種法子逼林初瑾低頭,承認自己吃不起醉香居。
畢竟以多年同窗的了解,他們篤定林初瑾就算身上真有十幾兩銀子,也不舍得花在吃喝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