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這個案子我接了
實際上,她認為是有關系的。想了半天,她也找不出潘德強找茬春大山、或者潘家找茬春家的理由。惟有一樁,就是那個爭地案。當事人雙方,正是積善坊的英家和集賢坊的潘家。她和整個春家,也因為此案,與那兩大豪族之間,產生了聯系。
盡管,她是拒了那個案子的。
其實,英家直接找上她就很奇怪,而潘家,必是知道這件事,才來給春家警告。再者,春大山如果爬不起床,她身為女兒,應該床前盡孝,哪還有心思上公堂?
潘家是給英家釜底抽薪,可她真的那麽重要嗎?這樣的兩大家族,必不會因為市井傳言就對她重視起來,背後肯定有更深的原因。
還有,英家是無辜的嗎?英家來找她,潘家怎麽那麽快就知情了?如果,英家也很快知道春大山被打的事,並找上門再要求她接手案子,就說明消息是他們透出去的。那麽,英家也不是好鳥,也惹了她!
從來都是她挖坑讓別人跳,能挖坑讓她跳的,她可要好好記在心裡。或者拿她當槍使,也沒有那麽便宜。到時候若有機會掉轉槍口,那就由不得她。
不出她所料,春大山出事後沒三天,英管家又上門了。春荼蘼心中冷笑,臉上卻一派溫文爾雅,“我有一件事不太明白,希望英大管家賜教。”
“不敢。請問是什麽事?”英管家客氣地反問。
老爺已經知道春大山被打的事,也知道了春荼蘼打聽到了其中的緣由,斷定這個丫頭必定恨上了潘家,所以他才再次登門。此行,雖說沒有提高那個什麽什麽“委托費用”,但帶來了上好的草藥和禦製藥膏,全是治外傷的。春荼蘼這麽機靈的人,定能領會其中之意。剛才,她已經老實不客氣的全收下了,說明案子的事有門,真是半點也沒逃過老爺的算計呀。
“為什麽找我?”春荼蘼直截了當,“為什麽要我打官司?我只是個小女子而已。即沒背景,又沒有功名。雖說有些市井流言,但英老爺是什麽人物,怎麽會被物議所左右?”
“春小姐是明白人。”英管家之前得了指示,所以回答得也不遮掩,“找小姐您,只因為我家老爺與大理寺丞康正源大人是忘年之交。年初,我家老爺與康大人通信,問及巡獄之事,康大人極為推崇小姐之才能。我說句打嘴的話,小姐實在太年輕了,我家老爺並非完全相信,但是在小姐一家來洛陽之初,住在邸舍之時,曾遇到有無賴敲詐。那天,小姐當街侃侃而談,斥退宵小,給我家老爺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春荼蘼怔然,想起當日圍觀人群中確實有一輛豪華馬車來著。不過當時她沒有在意,以為只是權貴經過,哪想到還有別樣的淵源。但康正源……他這樣做事,令她極其不滿,誰讓他亂推薦她來著?但念在欠他良多的份兒上,她原諒他,隻當還一份人情。
“後來,春家這宅子的原主人犯案,也是小姐解救。我們老爺聽聞,更是讚賞。”英管家繼續說,“以至於後來有了傳言,我家老爺都不懷疑的。”
你家老爺的耳朵真長,什麽都打聽得到,屬兔子的嗎?春荼蘼腹誹。
“那潘家又如何知道我的?”她突然話題一轉。
英管家眼神一閃,自以為掩飾得好,卻讓春荼蘼逮個正著。果然是英家故意挖坑,讓霸道的潘家出手,傷了春大山,繼而讓她興起憤恨之心,變相逼她接下案子。
哼,做事用手段,她本來不介意。前世看過一部香港電影,裡面的台詞說得好:混飯吃要精明,一定要玩把戲。
可千不該、萬不該,那手段不是對她用,而是對她看得重若生命的家人。其結果,不管官司誰贏誰輸,受罪的卻是春大山。委托費?別說區區三千兩,就算是三萬兩,春大山的肉身之痛,誰能替代?誰來償還!
“潘家想做洛陽第一大族,所以不管什麽樣有名氣的人出現,他們必會暗中調查得清清楚楚。看看誰能為潘家所用,誰應該想辦法踢走。這樣一來,想知道小姐的事並不難。”英管家解釋說,和春荼蘼猜測的一樣。
但春荼蘼心中不管怎麽想,面兒上卻不露,假意略想了想道,“請回復英老爺,這個案子我接了。只是,委托費用不用三千兩這麽多。我隻取三百兩,勝訴後,再取三千。若輸,我分文不要,但這三百兩,是不退的。”
再討厭英家,討厭英老爺,她也不會亂收費。規則就是規則,就像律法,不能以個人喜怒而改變。想要贏,關鍵在於熟練運用律法,把武器放到自己手上,才能庇護自己。
而英管家看她有錢不收,完全不貪婪,反而有理有度,自然又高看了一眼。
這是春荼蘼來到異世大唐以來,第一回代理原告,從前一直是應訴來著。而為了詳細做好案前準備工作,她與英管家商定,十日之後到洛陽縣衙去遞狀紙。在此之前,英家要把前面官司的所涉及的卷宗都交給她。如果有補充的證據或者證人證言,也要一並告之。
“要想打贏官司,必須對狀師說明一切。當然,狀師出於職業道德,是不會泄露有關委托人的各項事宜的。”她說。話中有幾個新詞,雖未聽過,卻不難理解。
最後的要求是,暫時不要讓潘家知道英家及她的動向,免得對方有充分的時間做準備。照理來說,英家遞上狀子三天內,洛陽縣決定是否受理,然後會通知潘家的。
“還有,我父親。”春荼蘼面無表情的對英管家說,“因為英家找我打這場爭地官司,潘家才報復我爹,如今事情擺到了明面兒上來,英老爺也要保護我家才對。”
英家雖然輩出文臣,在軍中沒有多少勢力,但春大山本就無過。所以只要英家站在道義的製高點,春荼蘼堅信,擠兌得潘家別波及無辜還是可以的。再者父親現在傷著,天氣又熱,傷口不好愈合,至少得養上兩個月吧?那時,天氣涼爽了,她也能還父親一片安寧的天空。
這件事,英管家不能做主,但他回報過英老爺之後,回給春荼蘼肯定的消息。小鳳和過兒這時候看出了門道,不禁都很生氣。小鳳更是怒道,“小姐,英家和潘家是不是傻瓜啊?他們布的局這麽明顯,難道不怕咱們看出來?一個挖坑讓咱跳,一個以勢壓人,太無恥了!”
“他們不是傻瓜,能帶著家族走到豪族的地位的,都有一顆七竅玲瓏心。”春荼蘼目光冷然,“他們只是不在乎罷了。豪門巨獸,會顧忌平民螻蟻的感覺嗎?”這些所謂的貴族,就是明著擺布百姓,難道百姓還有力量反抗不成?
可她不。她是不想惹事,不想得罪人,能躲的麻煩就躲。但,這不意味著別人欺侮到她頭上來,她都不反抗。說起來,她的性格真是壞。看,又找出一條,惹急了她,她可以很光棍兒。
接下來的時間,她全身心鋪在這個案子上,卷宗恨不能一個字一個字的掰開了看,又反覆推敲。見到她辛苦,春青陽很心疼,也很不願意孫女接下豪族間的爭鬥案。不過春荼蘼想了無數個理由來說服,但沒說自己要為春大山討公道的真實目的。到最後,春青陽反駁不了,也隻好同意了。
另一邊,春大山的恢復雖然不錯,但還不能下床。於是祖孫倆商量好,暫時瞞著春大山這件事,免得影響他養傷。
英潘兩家爭地案,特別複雜混亂。原因在於,雙方都要吞並對方的地,卻又都沒有最有利的證據,也就是本朝簽發、在衙門有明確記錄的地契。哪怕是副本呢,也沒有。
英家的證據,屬於事實證據,就是英家的族譜。英家號稱百年望族,但實際上在洛陽已經生活了三百多年。就算前面的突厥王朝在中原肆虐了很久,期間對士家大族也是多方打壓和迫害,但英家哪怕大部分人都逃到其他地方,也始終留有子弟守著自己的家園。
英家辯稱,他們是有地契的,但隨著戰亂被毀。後來韓姓王朝成為天下之主,開創大唐盛世,他們只是沒有及時補辦地契而已。畢竟,誰不知道那塊山地是他英家的祖墳?可惜事到如今,英家也沒辦法去尋找遠遁阿爾泰山脈的突厥流亡王廷,拎他們來作證。
不過是個洛陽人就知道,英家的根在洛陽。那片墓地,祖宗的碑位也可做為旁證。墓地的面積,更比潘家大得多,埋骨人多得多。所以從事實上說,那片地該歸屬英家,確信無疑。
而潘家的證據,用現代法律來解釋,就是無效證據。雖然,他們是有地契的,也是大唐衙門簽發並備錄的,但在沒確認此地無主之前,就把地契落在潘家身上,從律法上來講,是站不住腳,算是衙門的疏忽。就連潘家的祖墳,也是本朝開創後,從外地遷來。
況且竇縣令的前任是因為貪贓枉法被處以斬首之刑的,實不可靠。也恰是此人做主,把地契給了潘家。英家就死咬著這點不放,說地契是潘家行賄所得。不過英家沒有證據,所以這個辯護的理由也隻停留在口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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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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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