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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嬌妻追夫記》第54章 林永芳回娘家
  第54章 林永芳回娘家
  收拾好東西,林永芳從衣櫃裡拿出朵朵給她帶回來的衣服,選了一件白底紫花的襯衫,下身配了一條深藍色的新褲子,再穿上朵朵給她買的黑皮鞋,自己低頭看了看,對這身打扮很是滿意,又重新把齊耳短發梳整齊,在耳朵兩側別上一對深藍色塑膠發卡,這對發卡也是朵朵給她帶回來的,平時她是用那種鋼絲小黑發卡把頭髮別住,那種小黑發卡也只能是別住頭髮,起不到裝飾的作用。

  雖然已經是五個孩子的媽,鏡子裡的林永芳可是一點都不顯老,特別是肌膚,白皙細嫩,歲月也似乎特別眷顧她,沒有在她臉上留下多少滄桑。

  很久沒有這樣好好打扮自己的林永芳對著鏡子裡的自己發了片刻的呆,把鏡子放下,帶上朵朵給她的那塊手表,思量了很久,又取下來,放櫃子裡鎖好,拿了三塊錢貼身放好,又把昨天就準備好的一碗白花花的豬油、三塊豬頭肉和三塊羊肉拎上,然提著那個裝了糖果點心的帆布包出門了。

  走在路上,碰到村裡人,大家看見她,都眼睛亮亮的和她打招呼,其中一個嫂子笑嘻嘻地說:“喲!林嫂子,打扮得這麽好看,又提了這麽些東西,是回娘家吧。”

  “嗯。”林永芳不好意思含著笑應了一聲。

  另一個嫂子打趣道:“你們家是有什麽喜事,還是你家的成安終於想通了,肯對你母子幾個好了,給你們都買了新衣服?我剛才看見你家陳美玲和兩個閨女都穿著新衣服,特別是你家的愛雲打扮的我都認不出來了,比城裡的姑娘還要漂亮。”

  林永芳笑著敷衍:“鄉下丫頭怎麽能跟城裡孩子比?”腳步匆匆的往前走去,娘家離自己家很遠,雖然有班車,可是一張車票得六毛錢,太貴了,林永芳一般都是走著去娘家的,反正也就兩個小時的路程,對於鄉下人來說算不上什麽,可今天她決定奢侈一下,乘班車回娘家,那樣只要半個小時就到了,手裡的肉就不會壞。

  更重要的是,今天丈夫陶成安要回來,林永芳決定一到娘家把東西放下就走,好趕回家準備豐盛的午飯。

  一想到即將見到丈夫,林永芳就止不住臉熱心跳。

  林永芳在離村不遠的公路上站了幾分鍾,便有一輛班車來了,因為暈車,她選了個靠窗戶的位置坐下,這樣有風吹著暈車的症狀要好些。

  顛簸了半個小時之後,林永芳下車了,步行不遠就看見了娘家所在的柳絮村。

  有村民看見林永芳,親切地打招呼:“喲,林大姑回娘家看看來了,這身打扮真好看。”

  在湖北鄉下,長輩稱呼同村出嫁的女孩子,在她排行後面加個“姑”字,以區分沒出嫁的。

  “是啊,沈伯伯,身子可還硬朗?”林永芳有點羞澀的寒暄,腳步不停的向自己的娘家走去,越走近,她就越有些小激動,但更多的是緊張。

  林永芳在娘家是老大,一般在農村,只要是老大,不論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擔負的責任都比弟弟妹妹要多得多,因此從小林永芳就家裡家外忙活,可不論她怎樣努力,都不能討自己的父母歡心,因為在她之後,她的母親一口氣給她生了三個妹妹,父母就遷怒於她,認為是她這個頭沒開好,所以才後面才全是妹妹。

  在鄉下,一個家如果沒有兒子是會被人瞧不起的。

  被父母說多了,林永芳都覺得這一切都是自己的錯,為了得到父母的認可,她拚命的做得更好,可換來的仍舊是父母的冷漠。

  好容易熬到十五歲,因為漂亮和天生的能歌善舞,林永芳被選進了鎮上的文化社,拿著雙份的全工分,她父母對她的態度這才勉為其難的好了些,那時她的父母終於生了兩個兒子,心情也好了許多。

  為了要林永芳幫著他們養那群孩子,林永芳的父母一直留她到二十一歲才托媒人給她說親,一個女孩子二十一歲才說親,這在農村是很少見的,在農村如果女兒很大年齡才嫁出去,會被人認為是那個女孩子太差勁,沒人要,最後家人迫不得已大處理,不然怎麽會有好漢不養十八女的說法呢?
  陶家當年挑林永芳,林家其實一樣也在挑揀女婿,挑來挑去挑中了陶成安,那是因為林永芳的父母聽人說,陶成安在BJ當國防兵,一個月三十塊的津貼,這筆津貼在農村不僅是筆巨款,就是放在城裡也是頂個幹部拿的工資,而且當時還有謠言,說陶成安很快就直升為連長,作為國防部隊的連長,津貼恐怕至少有六十塊!
  林永芳的父母本來就準備把大女兒當搖錢樹,想把她嫁到條件好的人家去,以後就能好好貼補娘家。

  家裡還有三個待嫁的女兒和兩個待娶的小子,問題是,林家除了老大長得如花似玉,其他幾個閨女實在太普通,不可能嫁到有錢人家去的,只怕收的那點彩禮錢還不夠置辦嫁妝的,而兩個兒子都要娶親結婚,這都得花錢。

  所以林永芳的父母是希望林永芳嫁給陶成安後,把他的津貼每個月至少拿一半來貼補他們,這樣就能很大程度的減輕他們的負擔,更重要的是,他們也能人前說嘴,自己閨女嫁的好,所以才能享到出嫁女兒的福。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林永芳從小在家裡就逆來順受,養成了懦弱的性格,嫁到婆家自然也硬氣不起來,陶成安的津貼再多,連一分都落不到林永芳手裡,林家那就更得不到了。

  林永芳的父母一來覺得女兒沒用,連自己男人的錢都哄不到手,二來覺得自己虧了,如果不把林永芳嫁了,至少現在還可以每個月有她在文化社的兩個全工分貼補家用,因此對林永芳的態度極為惡劣,即使每次林永芳回娘家都帶不少東西,林太婆卻是連頓飯都怕給她吃,林永芳總是餓著肚子回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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