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妮妮的名字
文燕的公公終於打電話來了,給孩子取了名字,叫雷錦妍,以後雷家門,這一輩的中間一個字都有個錦字,說是找算命先生給起的。
從此妮妮就有了大名了,文燕很高興,還特意做了一頓好飯菜,慶祝了一下。
又為妮妮特意買了一本相冊,把孩子的出生照,百天照放在一個照片裡,想等孩子長大後,看看自己小時候的成長記錄。
有時候文燕看著妮妮的睡姿,一看就是半天,怎麽看也看不夠。
這是她的第一個孩子,她再忙,也不會送回他老家去,再也不能讓孩子重覆她的老路,離開娘的孩子,再跟娘在一起,真的沒一點感情,這是她的經歷!
所以她的婆婆,說過好幾次,給她帶,她都拒絕了,門市要是忙不過來,大不了再雇一個小姑娘,她出得起這個錢,絕對不能象自己小時候那樣。
妮妮很聰明,九個月的時候,就可以吐出“媽媽,媽媽”的糊塗話來,文燕沒事就買些畫片,教她認畫,認動物,也認字。
秀梅也因為當了姥姥,對妮妮很是寵愛,啥都給孩子買來,這時文燕和雷明成的店鋪,也開了一年多了,有了孩子之後,店鋪的錢雷明成就拿在手裡了,平時給文燕一些零花錢和生活費。
這一年手裡賺了不少,想著貸款買套房子,商業區這邊的房價貴,他看來看去,選了一套離商業區比較遠的地方,二樓,八十六平方,二室二廳。
文燕覺得小,萬一將來自己再生個,這地方就有點小了,正了這個院裡,有個一樓,一百二十四平方,就訂了這一套,可是雷明成手裡就五萬多塊,不夠首富。
當然文燕是不會出錢的,明面上她所有的錢可是都給了他的,這雷明成倒是有心眼,趁秀梅來看妮妮的時候,把想買房的事跟老嶽母一說,本來秀梅就想給文燕買個小一點的房子,現在他們想買房子,所以連猶豫都沒有,直接說借給他十萬塊錢,當時秀梅也有自己的想法。
雷明成還給秀梅打了借條,當時秀梅就帶著雷明成去銀行,從卡上給他劃進去十萬塊錢,訂了那套一百二十四平方的房子。
雷明成對嶽母的爽快真的滿意極了,每次去家裡,都主動的炒菜做飯,幫著嶽母乾活,因為秀梅說了,這十萬塊錢,用多少時間都行,啥時候有,啥時候再給。
其實秀梅也就那麽一說,看雷明成對文燕好不好了,不好就把錢收回來,好了自然不會再要了。
文燕知道這事,也沒攔著,現在房子有了,現在就是裝修了,這事文燕一點都沒攙和,她帶個孩子也沒有空余時間過去。
這雷明成第一次在城裡,擁有自己的房子,心裡也是激動,不管店鋪再忙,他都親力親為的過去盯著裝修,每個環節也都裝修師父商量。
他手裡五萬,加上秀梅給的十萬,交首付交了十一萬,地下室煤氣暖氣安裝費,又交了二萬,手裡只有二兩多,將將夠裝修的錢。
買的材料都不是最好,但是也不是差的,都是中等的。
現在店鋪的生意不錯,等裝修好,店鋪正好賺出來家具錢,雷明成在心裡都盤算好了。說實話,他是個大男子主義的人,不喜歡文燕帶著孩子在店裡指頭劃腳的指揮他。
買的遠一些,就想著讓文燕帶著孩子在那邊住,這樣他就可以想幹啥幹啥了,沒人節製他了,不過這是他認為的,文燕可從來沒說過什麽。
他在文燕面前一直感覺有壓力,這店鋪是文燕的錢辦起來的,他一分錢都沒有,包括這房子,如果沒有嶽母家,他也買不上。
現在還有十二萬的貸款,所以他想趕緊讓文燕住過去,他自己在這邊全心的賺錢。
文燕倒是不想去那邊,人生地不熟的,在這兒住慣了,什麽都有的賣,可是明成一直在給她做工作,文燕知道他那點小心思,不喜歡她管他。
在妮妮一歲半的時候,他們一家搬了過去,那兒好是好,可是一個人都不認識,除了家裡就是家裡,偶爾帶孩子出來買個東西,還有就是在家裡看電視,一去店裡,雷明成就吵她,“這麽老遠帶孩子來,路上要是有個啥事昨辦?”那時候還沒通公交車那裡。
文燕歎了口氣,隻好帶著孩子去曉慧家玩,或是去周圍的公園玩,實在無聊極了。
也是在那個時候,文燕懷了二胎,因為她在廠裡只是個合同工,所以也沒有人管她,即然懷了,就生了吧,她有預感,這一胎肯定是個男的。
因為她姥姥就是花胎,一女一男,先開的花,後結的果,後來秀梅也是,那自己肯定也遺傳。
這下婆婆那邊知道了,不是高興,而是又提出來要將妮妮接回來,她就是跟雷明成堅決的表態,要是想孩子,可以來這兒住一段,現在家裡有地方了,孩子想接回去,不行。
她可是了解她那個婆婆,人倒是善良,可是自己還打理不好自己,什麽都讓公公侍候呢,怎麽會帶孩子,弄回去也是圖個新鮮,過幾天就煩了。
家裡連隻雞,連頭豬都沒有喂,真不知道,這樣的人在農村都乾些什麽。
和蘭英小姨一比,她真的不太懶了,每次回家,家裡哪兒都是髒了,她天天在家裡,什麽都不收拾,連個喝水的杯子都要現洗。
一說這個雷明成還跟文燕急,你急什麽,說的本來就是實話,哪家的女人象他娘一樣,在家什麽不乾,天天串了東家串西家的。
一說這個,他就說他娘年輕的時候可是地裡的一把好莊稼手,可是好莊稼手才更應該勤快,家裡不收拾,衣服不會做,連個飯都是湊合著,要是自己一個人家,都不吃,寧可餓著等她男人回來做了再吃。
其實這些,都是雷明成生氣的時候自己說的,他要不說,文燕怎麽會知道,偏偏,他自己能說,別人是一句不能說,一說就急。
後來文燕也就不說了,知道她是什麽樣的,打死都不會讓她把孩子接回去受罪的。
有一件事讓文燕特別生氣,那就是雷明成的工作,她公公在縣裡教委,有個熟人,說花三萬塊錢,就跟市裡的教育學院要個名額,上一年學就可以分配到縣裡的學校教學,以後就是吃財政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