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浪費
一首林宥嘉的《浪費》,聽得她渾身僵硬。
迎面有西裝革履的男人悠然邁步走來,好像很享受這首歌的樣子,微微俯身湊近她,在她的耳邊低聲笑著,
“這首歌熟悉嗎,我記得你也會唱,什麽時候再唱一遍我聽聽吧。”
容顏氣得手發抖,生生被他逼紅了眼眶。
當年她是學生會的文藝骨乾,能歌善舞,她曾經情真意切的為他唱過這首歌,像他昭示自己愛他的決心和勇氣,向他剖析自己愛他的心之堅定。
如今他故意包了這家咖啡廳,故意放這首歌刺激她,就是為了提醒她,她曾經那樣沒臉沒皮沒有自尊的追求過他,也是為了諷刺她,諷刺她當初那樣義無反顧,現在卻執意要離婚。
是,她是傻到盲目白癡的愛過他,可是,她也沒想過,她付出了那麽多,他依舊會無動於衷啊。
五年了,她都沒有打動他,她哪裡有那些歌詞裡唱的那些決絕和瀟灑,即使要她跟他耗個十年也無所謂。
一個五年她就已經快抑鬱了,再繼續耗下去,她怕自己會瘋掉。
努力逼回自己眼眶裡的淚水,她抬眼看向他,冷冷地嘲諷:
“這麽耗著不怕你的心上人等著急了嗎?”
夏瑜都已經回來這麽多天了,他難道不應該趕緊跟她結束這段無愛的婚姻,然後讓夏瑜名正言順嗎?
他卻是勾唇一笑,
“有操這個閑心的功夫,還不如趕緊再去重新給自己找個律師。”
容顏想起這幾天頻頻將自己拒絕的律師,氣得沒控制住自己,旁邊桌上放了一杯水,她端過來揚手就潑在了他那張原本英俊但是此刻在她看來卻是那樣無恥的臉上,
“穆遠航,你卑鄙!”
在這之前,他從來就沒愛過自己並且這輩子也不會愛上,她從來沒有恨過他,因為她知道自己也有錯,錯在不該執意強求跟他在一起。
即便走到離婚這一步,她也不曾對他有過任何的恨意。
但是此時此刻,她那麽的恨他。
恨他用這樣的方式折磨著她,羞辱著她。
轉身,不理會他氣急敗壞的表情,頭也不回地衝了出去。
她知道,他又是買走她的律師,又是放那樣的歌羞辱她,不過是為了讓她屈服,讓她服軟,讓她打消離婚的念頭,讓她知道她鬥不過他,讓她臣服於他。
他喜歡掌控一切,離婚由她來提出已經讓他顏面盡失了,他在挽回自己的面子。
但是,她也偏偏不如他的願,偏偏不屈服。
好啊,找不到律師,那他們就分居好了。法律不是規定,分居兩年之後就可以判離婚了嗎。
而被她潑了一臉水的穆遠航,在最初的震驚之後就是氣急敗壞。
(本章完)